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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那个大叔 ...

  •   他姓叶,名书函,39年前的一个夜晚转世于川省花市芙蓉镇青叶村的一户农家。
      对,你没看错,是“转世”,叶妈深信叶书函是仙人转世。
      据她说,生叶焕的那个白天,本来晴空万里的,天气好的了不得。晌午刚过,天上就打起了炸雷,“轰隆”“轰隆”,那个雷打得哟,那叫个大,打个不停,起码有几十个雷,打了大半天,她这辈子(叶妈当时也就20来岁)就没见过这么怪的天气。
      她那天也是怪,都快生的时候了,偏那天打雷都没把瞌睡震没,听着雷声居然睡着了。还做了个梦,梦到一棵五光十色的宝树飞入她怀中。
      晚上她就生下了叶书函。
      从此叶妈坚信叶书函是要做出一番大事业的人。
      一家人都把叶妈的话当做笑言,包括叶书函。
      中二的时候,叶书函还是个天真的孩纸。他听了叶妈的话,简直觉得自己就是个神,来到人间就是为了拯救世界哒。
      从此,上房揭瓦、下河摸鱼的事儿他都不屑去做啦,他可是要拯救世界的救世主。
      为了达成这一伟大的推翻大BOSS的成就,叶·新任·自封·救世主·书函决定苦练神功。他身披破床单,脚踏长筒靴(雨靴),手执双节棍(叶妈的擀面杖),怀揣绝世神功功法(地摊五角钱),冬练三九,夏练三伏(没坚持住一个星期,就败在了叶父的铁砂掌和冬天的棉被上)。
      那段时间,叶书函简直成了左邻右舍熊孩子眼中的男神,大人眼中的瘟神。
      进入青年时期,叶书函迅速成熟起来。这段时光也被他打上了“鬼上身”的标签。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还有这么雷人的一段过往。只能说往事不堪回首。他决定把这段黑历史埋在犄角旮旯,和它永不相见。
      高中毕业后,他去当了兵,军队的特殊生涯为他的性格打上了坚强的印记。退役后,他进过公司,做过生意,打过工,但始终没能安定下来。迷茫过,颓废过,终究没有打垮他的信念。
      如今,39岁的叶书函已经逐步迈入中年,到了这个知天命的年纪,唯一的成就就是靠年轻时打工赚的钱在镇子上买了间小门面,开了个小商店。闲时背着背包走遍三山五岳,或流连于街角的一间咖啡店,听听那怀旧的老歌,喝一口老板用现磨的咖啡豆煮出的浓香咖啡。或辗转于老城的大街小巷,寻找那淹没于时光中的感人瞬间。
      父母年纪大了,总托人给他介绍对象,催他快找个人结婚。他明白父母的苦心,疲于奔波于相亲的路途。可有什么办法呢,总是感觉不对劲,时间不对,地点不对,关键是,人不对。
      时间长了,老人家也不催他了。他庆幸,家里还有一个弟弟,父母可以从小儿子那里得到天伦之乐。
      最近,老俩口又在折腾瞎,想从小儿子那里过继一个孩子到他名下。按叶妈的说法,反正现在允许生二胎,小儿子小儿媳还年轻,再生一个过继给大儿子,到时候大儿子要工作也没时间管,还是要他们老两口养孙子,小儿子两口子想带孩子就帮着带,不想带也没关系,还不用操心孩子以后的工作啊婚嫁之类的问题,这样两边就都满意了。
      叶书函是不准备陪他爸妈折腾了,再是亲兄弟,也不愿意自己的孩子把自己叫叔叔阿姨吧。为了避免尴尬,叶书函准备把小店交给小店员管几个月,外出躲躲清闲!
      偶然想起小时候叶妈的唠叨,仙人?叶书函瑶瑶头,背起行囊,大跨步走出了小店的门口。
      夕阳的余光洒在他的背影上,给他的身姿添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如果知道这是最后一次活跃在这个世界上,他还会走的这么毫不犹豫吗?
      或许——
      谁又知道呢?

  •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第一更,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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