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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打不相识 ...

  •   洛阳西凤街

      “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张六是个更夫,每天很认真地打更,今天依然是三更时分走到西凤街。
      本朝实行宵禁,因此夜半时分街上很安静,家家户户门窗紧闭,路上也无甚行人。
      张六打着更走到巷口,突然感觉背后一阵冷风袭过,慌忙转身,却连个影子都没看到。他不由有些心慌,便加紧了脚步。
      又是一阵冷风,转身却依然无人。
      张六心更紧了,只恨不得自己脚步如飞,赶紧走到对街去,毕竟那里有个红袖阁,亮堂些。
      他不知道的是,身后有冷风却无人,不是因为阴风鬼怪,而是因为有人飞檐走壁。
      没错,西凤街民房的屋顶上,有两个人影正一前一后飞奔。
      两人追了一路,终于在红袖阁楼顶,后面的人影抓住了前面人的肩膀,前面的人影迅速隔开,瞬息间交手不下十招。
      大约一炷香后,胜负已分。
      后面的人影一手绕过前面人的肩膀,一手将其双手反扣在身后。
      “江湖上失传多年的擎风掌,沈大侠果然了得。”被扣住的那人低声一笑,话音缱绻,却不见慌乱。
      “发簪。”扣人的那位声音低沉,言简意赅,丝毫不为所动。
      “有本事自己拿。”被扣住的人似笑非笑,浑不似为人所控。
      沈遇风皱眉,也不言语,径自将右手伸到他的衣服里摸索起来。
      “呵,江湖传闻沈遇风沈大侠耿直磊落,侠肝义胆,却原来也是可以随随便便对人上下其手之辈。”那人语带嘲讽,缠绵的嗓音带着一丝不明显的喑哑。
      “谢合欢,为何?”沈遇风出手如电,点了他几处大穴。
      “我喜欢。”谢合欢仿佛生来不懂收敛为何物,径自挑衅。
      “……别的,可以给你。发簪不行。”沈遇风可能从未见过如此理直气壮抢人东西之人,顿了一下方开口。
      “……”谢合欢一时噎住,这还是第一次有人那么认真地回应他的挑衅,“为何不行?”
      沈遇风沉默,过了一会才开口,沉稳的声音更低了几分,“那是我娘的遗物。”
      “……你怎么不早说?!”谢合欢只觉这人真是木头,这种话难道不该一开始就说吗?
      “我又不是那等强取豪夺之辈,难道还会不还你?!”
      沈遇风沉默半晌,心说本就是你强抢的,但他一向懒得与人争辩,便沉声道:“你没给我机会说。”
      谢合欢一愣,回想起半年多来,这还是第一次被他抓个正着,不由有些心虚。
      不过他也不是有错不认之徒,这事的确是自己失礼在先,被人制住的恼火也消散殆尽,“沈兄见谅,此事确实是在下的不是,还望沈兄解开在下穴道,让在下将功折罪。”
      沈遇风没料到他态度突然转变,虽有疑问却也不多加质疑,直接解开他的穴道。毕竟,如今他的轻功已在谢合欢之上,想抓回来也很方便。
      倒是谢合欢,对他印象又好了几分,觉得他果然是光明磊落之人,当下朗笑一声,“沈兄果然爽快,请随我来。”
      谢合欢当先提气纵身,青丝飞扬,随风划过沈遇风脸侧。沈遇风眸光微动,随即纵身跟上。
      两人跃过几条街,不多时便至兴宁客栈。此时夜已深,客栈一片安静。
      谢合欢飞上二楼,推开一间房间的窗户,然后转身笑着对沈遇风勾勾手指,夜色中那双眼睛依然亮得惊人。
      两人悄声无息进入房间,未惊动任何人。
      谢合欢将油灯点亮,请沈遇风落座。
      这还是两人第一次面对面,沈遇风的眼底飞快闪过一抹惊艳,英俊刚毅的脸上却波澜不惊。
      所谓灯下看美人,越看越美。
      谢合欢本就生得极好,一个男人,却有一张比女人还要漂亮的脸。眉如远山含黛,目若流光皎洁。五官精致柔和,令人一见便心生亲近之意。而眼角眉梢隐含张扬与不羁,唇角微挑,更添三分魅惑。尤其是那双狡黠浮动的桃花眼,总是含情带笑,眼角天然上挑,仿佛一不留神就能勾走你的心神魂魄。
      谢合欢未发现他眼底的惊艳,看他面无表情,一本正经的模样,只觉这人耿直得有趣。
      “沈兄,还请稍坐片刻,我去去就来。”
      沈遇风面容冷肃地点头,眼睛却随着他的身影移动。
      谢合欢从枕头底下掏出一个精美的木盒递给他,沈遇风打开一看,正是娘亲留给他的蝴蝶发簪。
      心下一动,觉得他应是真心喜欢这支发簪,不然也不会特意打造一个如此精美的盒子来存放。却也更加奇怪,这分明是女子之物,他要来何用?
      “这发簪于你,何用?”沈遇风难得好奇的问道。
      谢合欢现下对他印象不错,也不隐瞒,落落大方地回道:“不怕沈兄笑话,在下自小喜爱蝴蝶造型的精致物件。”顿了下,语气里似乎有一丝尴尬,“唔,只是,有些时候,做法可能欠妥。”
      沈遇风幽深的黑眸凝视着他浅浅泛红的耳垂,嘴角勾起一抹几不可见的弧度,少见的打趣道:“无妨,谢兄赤子之心,难能可贵。”
      谢合欢摸摸耳垂,也不驳他,洒脱一笑,“沈兄,你此番来洛阳,可有落脚之处?”
      沈遇风默然,看了他许久,直看得谢合欢怀疑自己脸上开出了花朵,方移开视线,淡道:“尚未。”
      谢合欢猛然间福至心灵,暗道莫非这木头竟真是追踪自己而来,这也未免太有恒心了吧。从洛阳追至长安,又从长安追至杭城,再从杭城追至金陵,现在又到洛阳,还真是只要自己行踪明朗,都能被他找到啊。
      不过这也说明,这人的性格刚直不阿,又重情义。当下对沈遇风又增了几分好感。
      谢合欢脸上笑意加深,修长的桃花眼如月弯起,眸光似醉非醉,风流而又勾魂。“既如此,沈兄不如在此将就一宿如何?”
      沈遇风眸光深深地注视着这双笑弯的眼,只觉心情很是舒畅,冷肃的面容柔和了些,淡淡点头,“有劳。”
      谢合欢暗骂一声木头,面上却依然低眉浅笑,礼数周全地将人引至榻上。
      “沈兄请。”
      沈遇风也不客气,脱下外衫,便躺到内侧。
      谢合欢见状,随手一挥,灭了油灯,也草草脱了衣裳上了榻。
      两人你追我逃了一整夜,也都累了,很快便入睡,竟未因身边还有另一个人的气息而难以入眠。
      翌日,沈遇风习惯性地在鸡鸣时分睁开双眼,突然感觉身体有些沉。
      低头一看,不免好笑。
      只见谢合欢头枕在他肩膀处,手臂压在他胸口,双腿架在他的大腿上。睡相与那张精致漂亮的脸成了鲜明对比。
      暗叹口气,这个样子他也没法起床,于是干脆就这么静静地看着肩膀上那张安然祥和的睡脸。
      **********
      沈遇风第一次见到谢合欢,是在半年前。
      他从家中外出历练,统共也不过三年。虽然因为武艺高强,打败不少武林名宿而声名大震,但其实真正认识的江湖人是不多的。
      因为性格耿直磊落,出手留一线,被他打败的江湖侠士对他也是欣赏赞叹者居多,嫉妒者虽有却并不多,因此在江湖上名声极好,大多数人提到他,会赞一声,沈大侠,真侠士也。
      然而,谢合欢,他却是知道的。
      一双多情眸,一把无情剑。
      谢合欢初出江湖,便只有一人一剑。
      无门无派,正邪不明。
      他会在寒冬腊月为救朋友跳下九尺寒潭,只为采救命冰莲,而那位朋友,是正道武林七大派之一的青城首徒叶鸣程。
      他也会不惧千里追杀,一路保护被正道名门通缉的“邪医”柳云卿,而柳云卿,则是邪道的魔医谷出身。
      他的朋友很多,正邪都有,在他身上,似乎看不到正邪之分。因为只要投缘,便是他的朋友,无关出身。
      人们见到谢合欢,第一眼必定被他容貌所惑。
      那张脸,如玉如画。
      自古桃花眼风流,多情夺魂。
      武林四公子中,谢合欢的脸一向是当之无愧排行第一的。
      而谢合欢亦不负公子之名,红颜遍江湖。享不尽的美人恩,还不清的风流债。
      这样一个多情的人,却有一把无情的剑。
      他的剑,就名“无情”。
      一出手,必定见血。
      七年前,白马雪山一战,天下皆惊。
      谢合欢一战成名。
      五毒教摇光老祖,用毒出神入化,生性阴狠毒辣,残害了不知多少武林同道,谢合欢之所以一出手就挑了摇光老祖,据说也是因为一位朋友死于其手。
      那场大战打了两天一夜,谢合欢虽然剑法绝妙,内力深厚,却太年轻。而摇光老祖本身功力不弱,又加各种毒.药毒物,两者相持不下。
      甚至一开始,都是谢合欢落于下风,身上也被摇光老祖的九节鞭伤得不轻,还有毒物咬伤。
      好在他决战前服了百毒丹,暂时无碍。但那些毒虫毒蛇之类太多,亦是让人烦不胜烦。
      不过摇光老祖也没有好大哪里去,衣衫早就破乱,连一向自豪的美髯也被削去一半,差点直接被削去了头颅。
      打到后来,谢合欢的劣势成了优势,年轻力盛,又内功雄厚,而摇光老祖则由于平日里太过注重毒物,疏于内功外法的修习,如今毒.药对谢合欢无效,毒虫毒蛇也死伤大半,优势渐失。
      那一场决战的最后,在场观战的人,记住了一张绝艳的脸,一双多情的眸,一把无情的剑。
      地上的白雪被鲜血染红,衬得那张风华无双的脸更加艳丽绝伦。
      流光潋滟的桃花眼迷醉了红尘,却也氤氲着雪山的孤绝冰冷。
      剑影飘渺,剑身喋血,剑客手中的那把剑,诉写着无情。
      这个人,他叫谢合欢。
      可是,没有人知道摇光老祖为何在死前哈哈大笑,赌咒发誓就算死也不会让谢合欢好过。明明他死了,而谢合欢,活着。
      从此江湖上,多了一个“墨蝶公子”。
      沈遇风不爱多管闲事,也没有多少好奇心,所以纵使他听过“墨蝶公子”谢合欢的名声与事迹,却从未想过去结识。
      可没想到,一场牡丹花宴,却让他们的人生有了交集。
      沈遇风虽然名声很好,但朋友不多,那一日也是受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之邀,方参加了花宴。
      他是个粗人,不爱诗词歌赋,不爱柳绿花红,只爱舞刀弄枪。因此这赏花对他来说无异于对牛弹琴,是品不出多少趣味的。
      离开一群附庸风雅赏花吟诗的公子哥,独自走到一处较为偏僻的池塘,但见满池白莲,不禁想起母亲。
      记得母亲最爱的花,就是白莲。
      不由拿出随身带着的蝴蝶发簪,有些思念母亲。
      谢合欢摇着自己的墨蝶折扇优哉游哉地走到这片地方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身着玄色衣衫,高大挺拔的男子侧影,然后,他就被他手里的东西吸引了目光。
      这个从小养成的毛病他也没办法,有时候心念一动事情就已经做下了。
      而沈遇风当时沉浸在思念母亲的情绪里,一时不察,发簪已然被夺,等他回神,只看到一个白色身影飘然远去。
      那人轻功极高,他追了一路还是被他跑了,不过却知道了他的身份。
      **********
      于是就这样,莫名其妙追了半年多。
      没错,莫名其妙。
      虽然是母亲遗物,但也不到不眠不休也要追回的境地,至少好好思考对策再慢慢夺回也是可行的,然而他竟然就这样愣头愣脑地追了半年多。
      不过托谢合欢的福,他的轻功突飞猛进,今天终于得以赶上谢合欢。
      面容冷肃的男人内心摇头暗笑,只觉自己这事做的也是魔怔了。
      虽然,似乎并不讨厌。
      “沈兄,你醒了。”带着一丝缠绵低哑的声音传来,沈遇风回神,只见谢合欢眨眨泛着水雾的双眼,表情难得的有些茫然。
      “嗯,睡得很好。”沈遇风不错眼地看着他睡眼惺忪的模样,只觉得跟传闻中似有不同,心情不由有些舒畅。
      谢合欢迷茫了一会,总算是稍微清醒过来,却发现自己着实不算好的睡相已经祸害了他人,瞬间整个人都清醒了!
      然后尴尬之下,脱口而出让他后悔了一辈子的话语。
      “抱着沈兄睡真舒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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