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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海内存知己-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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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海内存知己-3
这世上的事本就是如此,旁人说上千百次也未必能体其一二,唯有自己做了受了,也便能知晓了。
老先生叹了口气,什么也没说。
孙天机,知天机,江湖上的事情,大抵没什么能逃过运营精密的孙家的耳目,然而作为一个旁听者,一个说书人,他已经习惯了只去看,不多言。
世事本就毋须多言。
桌上不知何时出现了热腾腾的茶水点心,个个精巧细腻,散发着温暖甜蜜的香气。
大抵实在很少有人讨厌甜品的原因,就是这些东西总会给人以幸福美好的错觉,似乎这苦涩的天地都能融化在舌尖,给肠胃带来融融的暖意。
孙小红托着下巴取了一块糕点,半真半假地抱怨:“要我说,这主人家偏心得很,李大哥不能喝酒也便罢了,竟还要我们陪他。”
旁边的老人笑了:“或许他正是极公正才是,如此岂非完全一视同仁?”
他也端起茶:“我们何不看看后来发生何事?”
说完没有顾及众人的反应,饶有兴致地继续念:
【查猛面上已变了颜色,虞二拐子却抢着道:“却不知阁下要考虑多久?”
李寻欢道:“有一个时辰就已足够了,一个时辰后,还在此地相见。”
虞二拐子想也不想,立刻道:“好,一言为定!”
他再也不说一句话,挥手就走。
黄衣童子忽然格格一笑,道:“有半个时辰,就可以逃得很远了,何必要一个时辰。”(郭嵩阳哼笑一声。)
虞二拐子沉着脸道:“小李探花自出道以后,退隐之前,七年中身经大小三百余战,从来也未曾逃过一次。”】
郭嵩阳道:“也算个磊落的汉子。”
李寻欢的神色有些奇异的不以为然,但他听了郭嵩阳的话,还是笑道:“说的是。”
【他们来得虽快,退得更快,霎眼间已全都失去踪影,再听那清悦的手镯声,已远在十余丈外。
阿飞忽然道:“包袱并不在你手上。”
李寻欢道:“嗯。”
阿飞道:“既然不在,你为何要承认?”(孙小红笑眯眯地往过瞧他。)
李寻欢笑了笑,道:“我纵然说没有拿,他们也绝不会相信的,迟早还是难免出手一战,所以我倒不如索性承认了,也免得跟他们啰嗦麻烦。”
阿飞道:“既然迟早难免一战,你还考虑什么?”
李寻欢道:“在这一个时辰中,我要先找到一个人。”
阿飞道:“什么人?”
李寻欢道:“偷那包袱的人。”
阿飞道:“你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道:“昨天那酒店中有三个金狮镖局的镖头,除了诸葛雷和那赵老二外还有一个人,我要找的就是他!”
阿飞沉默了半晌,道:“你说的可是那穿着件紫缎团花皮袄,腰上似乎缠着软鞭,耳朵还有撮黑毛的矮子么?”
李寻欢微笑道:“你只瞧了他两眼,想不到已将他瞧得如此仔细。”
阿飞道:“我只瞧了一眼,一眼就已足够了。”】
一直像不存在似的姬无命闻言神色微动,他眼神扫过阿飞一眼,却很快移开了。
天机老人敲敲烟袋,眯着眼道:“大约有些人天生便属于江湖——抑或是天生的剑客罢。”
桌上静悄悄的,无人应声。
他们本都非话多之人。
然而老人像是打定了主意,慢悠悠吸着烟,不再往下念。
良久,上官金虹端起面前的茶杯,沉声道:“不错。”
寂静忽然被打破了,凝滞的空气重又流动起来,不少人面上一松。
老人家乐呵呵的,倒像是什么都未察觉到——仿佛他刚刚只是累了,需得歇息片刻,才能继续与他们讲说。
【李寻欢道:“不错,我说的就是他,昨天在酒店中的人,只有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他一直躲在旁边,没有人注意他,所以也只有他有机会拿那包袱。”
阿飞沉思着,道:“嗯。”
李寻欢道:“就因为他知道那包袱的价值,所以存心要将之吞没,但他却怕查猛怀疑于他,所以就将责任推到我身上。”
他淡淡一笑,接着道:“好在我替别人背黑锅,这已不是第一次了。”】
“唉,”孙小红皱着眉头叹气,“可惜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李寻欢笑着摇头:“确非最后一次。”
【阿飞道:“查猛他们知道你的行踪,自然就是他去通风报讯的。”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他为了怕查猛怀疑到他,暂时绝不敢逃走!”
李寻欢道:“不错。”
阿飞道:“所以他现在必定和查猛他们在一齐,只要找到查猛,就可以找得到他!”
李寻欢拍了拍他肩头,笑道:“你只要在江湖中混三五年,就没有别人好混的了,以后我们若是还有机会见面,希望还是朋友。”
他大笑着接道:“因为我实在不愿意有你这样的仇敌。”
阿飞静静地望着他,道:“你现在要我走?”
李寻欢道:“这是我的事,和你并没有关系,别人也没有找你……你为何还不走?”
阿飞道:“你是怕连累了我,还是已不愿和我同行?”
李寻欢目中露出一丝痛苦之色,却还是微笑着道:“天下无不散的宴席,我们反正迟早总是要分手的,早几天迟几天,又有什么分别?”
阿飞沉默着,忽然自车厢中倒了两碗酒,道:“我再敬你一杯……”
李寻欢接过来一饮而尽,慢声道:“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
他想笑一笑,却又弯下腰去,不停地咳嗽起来。
阿飞又静静地望了他很久,忽然转过身,大步而去。】
阿飞突然道:“我本不该走。”
李寻欢叹了口气:“你怎么不该走,这事确与你无关。”
阿飞道:“有关的,”这英俊的少年看着自己的掌心,坚定道,“你的事情,都是与我有关的。”
李寻欢怔住了,他想要说什么,嘴唇颤了颤,却什么都没说。
林诗音默默看着他,竟像是痴了。
你总是这样,表哥——你总是这样!
“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她喃喃着,对阿飞露出温柔的神色,“你说得对,说得很对。”
李寻欢叹道:“诗音”
林诗音挑眉:“怎么,难道他说得不对?”
李寻欢一愣,竟不知如何回答。
林诗音眉眼本极清丽,清丽而深刻,此时那种深刻忽而柔和下来,她看上去又像那个当年敢爱敢恨的少女。
她出身魔刀门,本就不是什么养在深阁的闺秀。
“他说得对”这个女人叹道,“可惜我当年却不明白,可惜他当时也不明白。”
阿飞道:“是,可惜我当时也不明白。”
劝君更尽一杯酒,与尔同消万古愁,这将别离做了豪情的拼句,明明是他们当年曾共同说到的,然而伤害太深太久,她竟已忘了,需要这种提示才能想起来。
他却没忘——他饮酒从不为伤于离别,因为故人总在他心里,又怎会随着出关消失不见?
消愁消愁,他心里有多少愁啊,消到温热的酒水,入腹都已变作冰凉,变作锋刃,日夜刮搅翻腾,令他昼夜辗转咳嗽,不得解脱。
何等潇洒,却何等凄凉。
其他人并不知他们打什么哑谜,但那稠着的氛围太过浓重,他们竟也感受到了些微锥心之痛。
读书的声音响起来,他们竟吓了一跳。
【这时天边又霏霏地落下了雪来,天地间静得甚至可以听到雪花飘落在地上的声音。
李寻欢望着这少年□□的身子在风雪中渐渐消失,望着雪地上那漫长的,孤独的脚印……
他立刻又倒了碗酒,高举着酒杯,喃喃道:“来,少年人,我再敬你一杯,你可知道我并不是真的要你走,只不过你前程远大,跟着我走,永远没好处的,我这人好象已和倒霉,麻烦,危险,不幸的事交成了好朋友,我已不能再交别的朋友了!”
阿飞自然已听不到他的话了。】
现在的阿飞却能听到,他紧抿着薄薄的双唇,忽然望了一眼林仙儿,露出挣扎之色。
林仙儿敏锐地捕捉到那目光,她心中一惊,强忍着未露出惊慌之色。
她尽量显露出一如既往的体贴和温柔来,却惊恐地发现这种目光对阿飞的影响不若从前那么大了。
假货终究是假货,同样的情绪,虽然李寻欢过去不曾明确表现出来,可只要有机会明白他的心意,又怎么还会被次等的虚情假意迷惑呢?
就像李寻欢一直相信的那样,只有真心才能换来真心,让一个人醒悟的方法不只有当头棒喝。
没有人真的傻到无可救药,分辨感情,本就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最根本最得心应手的能力。
【那虬髯大汉始终就象石像般站在一边,既没有说话,满身虽已积满了冰雪,他也绝不动一动。
李寻欢又饮尽了杯中的酒,才转身望着他道:“你在这里等着,最好将这条蛇的尸体也埋起来,我我一个时辰,就会回来的。”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忽然道:“我知道金狮查猛虽以掌力雄浑成名,但却只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少爷你在四十招内就可取他首级。”
李寻欢淡淡笑道:“也许还用不着十招!”
虬髯大汉道:“虞二拐子呢?”
李寻欢道:“他轻功不错,据说暗器也很毒辣,但我还是足可对付他的。”
虬髯大汉道:“据说‘极乐峒’门下每人都有几手很邪气的外门功夫,方才看他们的出手,果然和中原的武功路数不同……”
李寻欢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你放心,就凭这些人,我还未放在心上。”
虬髯大汉的面色却很沉重,缓缓道:“少爷也用不着瞒我,我知道此行若非极凶险,少爷就绝不会让那位……那位飞少爷走的。”
李寻欢板起了脸,道:“你什么时候也变得多嘴起来了。”
虬髯大汉果然不敢再说什么,头垂得更低,等他抬起头来时,李寻欢已走入树林,似乎又在咳嗽着。
这断续的咳嗽声在风雪中听来,实在令人心碎。
但风雪终于连他的咳嗽声也一齐吞没。】
确实是令人心碎的。
李寻欢总是有那样的魔力,当你了解他之后,不论怎样挣扎,都很难不被他的魅力所折服。
然后,就会为这种魅力而心碎。
【虬髯大汉目中已泛起泪光,黯然道:“少爷,咱们在关外过得好好的,你为什么又要入关来受苦呢?十年之后,你难道还忘不了她?还想见她一面?可是你见着她之后,还是不会和她说话的,少爷你……你这又何苦呢?……”】
林诗音动了动。
是啊,她自也是极了解这位表哥的,他可不是什么都不说,可不是总热衷于自讨苦吃?
不过没关系,就算她不说,有了这本书,她也会慢慢了解的。
林诗音心里竟生出对这番遭遇的感激之情来,若非如此,也许她的心结一辈子都难再打破,也许她与这么一份让人心碎的感情,就生生错过了。
【一进了树林,李寻欢那种懒散,落寞的神情就完全改变了,他忽然变得就象条猎犬那么轻捷,矫健。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象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好轻功!”)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挑的青帘,所以他也会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好美”孙小红忍不住露出痴然的神色来,这小姑娘情感丰沛,且从小与爷爷走江湖说书,她对这种文字中蕴藏的细腻感情,再能体会不过了。
“确实美,”天机老人捋捋自己的胡子,摇头晃脑品味片刻,笑道,“我倒真想见见写这本故事的人,文字当真美极了,也感人极了。”
用生命验证狂放,用文字抒写江湖——本就是每一个身处江湖的文人,最为向往的境界。
当浮一大白。
老人定了定,似乎才从那种相逢知己的感慨中出来。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象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查猛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淡金色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廊前的一根柱子旁。
廊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查猛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象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李寻欢暗中叹了囗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已发觉查猛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了。】
老人停下来,屋中的气氛猛然一松,大伙儿喘了口气,才发现自己刚刚竟然紧张到屏住了呼吸。
天机老人淡淡皱眉,把书放下:“没有了,”他幻视桌子上的众人,“这一章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