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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寻欢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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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小酒馆早晚各七壶酒似乎已成为我的习惯。然而始终没有醉倒的时候。是因为我酒量大么?还是因为自己清醒的不敢醉倒呢?
感觉到什么,抬起头。门口站着一个人。一身蓝布衣服已洗的发白,腰间随随便便的系着根布带,腰带上随随便便的插着把很短的刀。黑色陈旧的刀鞘。充满笑意的眼睛有黑又亮,眉很浓,鼻子很直,还留着浓的仿佛可以扎破人脸的胡子。这人倒有些像阿飞一样,全身充满一种野兽般的气息,眼神与笑意更是有着说不出的吸引力。只是那张充满了热情的脸,却令人觉得他实在是个很寂寞的人。
店里其实人不多,但却已没有了空位。何况一人独饮总是无趣。我便示意他坐在我对面。我没有向他搭话,因为他似乎正有着自己的心事,而他也不像阿飞那样还是个懵懂的孩子,让我想呵护、照顾。
我继续刻着手中的人像,我的手法更加熟练精纯,如今已经能够平静的完成人像,但依然会觉得心痛。
是我毁了她,也毁了龙啸云。如果,在认识我之前,诗音先认识啸云,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苦痛?你们也不会被我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唉,啸云,你是不是希望能比我更早认识诗音?我不由吟出一句诗,“还君明珠泪双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然而事实是经不起假设的。我和诗音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长辈也早已为我们定下了亲。我们不仅是情人,也是很好的朋友。我出门去口外的那天,她还专门为了我做了一桌精致的酒菜,陪我饮酒赏雪。那天的梅花好美,她带着三分醉意的笑颜却比梅花更美,那天真是充满了幸福和欢乐。
但是在回来的路上,我被伏击身受重伤,是龙啸云在那时救了我,又一路护送我回家。啸云不知道我们已经定了亲,他求我许配表妹给他,他说他会好好照顾诗音。一条铁打般的汉子,为情所困,竟已变的面黄肌瘦,形销骨立。
我怎么能答应呢?我又怎么能眼见着我的恩人、我的朋友相思而死呢?
我只有纵酒自遣,我只有纵情声色,我只有花天酒地,我只有伤着诗音的心,让她自己去选择对她一往情深的龙啸云。
两年后我的计划终于成功了。但我的心酸痛苦又能怎样言语?我散紧了自己的家资,把自己的家园全部送给林诗音作嫁妆,然后一个人萧然而去,决心永远不再见她。但十年的大漠黄沙之后,我终于还是想在回来见见她,那怕只是偷偷的看她几眼……我慢慢喝下这杯酒:“万贯家财挥手易,心头至爱怎堪别”。诗音,我的心,你能明白吧。我弯下腰,大声的咳嗽起来。
诗音的脸色太苍白,身子太单薄,眼睛虽明亮,也嫌太冷摸了些,可是她的风神,他的气质,却是无可比拟的。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能使人感觉到她那种独特的魅力,无论谁只要瞧过她一眼,就永远无法忘记。
曾经,在梅林中,在我读书学剑的小楼里,在雪霁的时候,我只要推开窗户,就可以瞧见对面小楼那多情人儿的多情眼波,也正在向我凝睇。
曾经,在嫣红的梅林中,在雪霁的时候,她会穿一身鲜红的裘衣,把雪团扔到自己身上,然后娇笑着逃开,让自己去追她。那时,天地间便只有了这一抹鲜红,梅花,栏杆都失却了颜色,连屋角的斜阳似乎也没有了光辉。
即使是离开十年,那张脸在自己的梦中依旧不知出现了几千几万次,每一次都距离的那么遥远,不可企及的遥远。每一次想去拥抱她的时候,都会自心碎的噩梦中惊醒,在沉沉夜色中只能躺在自己的冷汗里颤抖,然后继续在苦苦等待到的天亮中痛苦寂寞。
已经相隔十年,我又为什么要回来?
我抓起酒壶,把剩下的酒都喝下去,不停的咳嗽起来,轻声说道:“道是不相思,相思令人老,几番几思量,还是相思好。”
然而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现在我早已知道我当时的决定是错误的,但若时间倒流,自己怕还是会做同样的决定吧?朋友和情人……都是我最重要的一部分。
如果我在他们刚见面时告诉啸云我和诗音的感情,诗音就不会痛苦,啸云也许也能重新振作;如果我能把这一切告诉诗音,让她自己来做抉择,而不是对她作出那样的安排,她就不会这样痛苦,还牵连了无辜的孩子;如果在回来的时候我能不伤了龙小云,那我们大家至少还能做做朋友;如果我在认出啸云圈套的时候明明白白的告诉他自己的意思,而不是像这样栽在他手上,那诗音也就不会对啸云那么失望,使一切无法再挽回……
最终她决定离开这一切,带着儿子再也不现身江湖。情到浓时情转薄呵,就像我当年之于你,也如同你如今之于我。
我长长叹了口气,摸着胸膛,压抑下自己想咳个不停的欲望,道:“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记得刚见到小红那时,她就对我说过这样一句话,“你既没有话说,为什么不咳嗽呢?”我记得自己当时叹了口气,说“姑娘目光如炬,想必也是位高人,我倒失敬了”。的确,咳嗽早已是我对真实心理的一种掩饰,我早已不敢再面对自己。但无疑小红给我重新带来了生气。她还年轻,我羡慕她,甚至有点淡淡的嫉妒,我那时也真的是怕我会喜欢她,也怕她会喜欢我,因为我觉得我已经没有了喜欢人的能力。但能遇到孙小红这样的女子,真是我的运气。因为她全身充满了愉快的感觉,也能把这种感觉带给别人;因为她了解自己,也了解我,因为她纯真,她坚强,她有勇气;她会帮助我,会鼓励我,安慰我,能让我安心去做我的事,能让我觉得自己是最重要的,并没有被人忽视。我们的感情虽然短暂,但却经过了最大的患难折磨,经过了出生入死的危险。我真的很感激,能遇上她。
想到这里,我能感觉得到,我连眼角的皱纹里都有了笑意。或许这才是现今最好的结局吧。“酒醒人散得愁多,不如怜取眼前人。”
对面的人早已伏在桌上,看他的样子,也是个情感受伤的人呢。跟他现在相比,我真的是很幸福了。有了一个可以和自己执手偕老的人。
他突然放声高歌,歌声里却充满了寂寞苍凉,连那充满热情的脸上也显得萧索起来:
“暮春三月,羊欢草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
人心怜羊,狼心独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
然后他抓起一壶酒,猛然跳了起来,冲出酒馆,我看得见他眼角的泪水。
低低吟着那首歌,我也不禁萧然起来,自己又何尝不曾经近乎是这样一种孤独的境地,只幸好虽然正气浩然的伪君子多如牛毛,自己依旧有朋友,有江湖中的,也有庙堂中的,他没有朋友吧?或许一直以来,我只是忧伤,但那人的表情,却分明是深入骨髓的痛苦。
酒馆老板一脸懊恼的从门口转回身来,我笑笑,站起身,时候不早了,小红还在家里等我呢。想到这,心里又是一暖。放下我们两人的酒钱,望着街道上空闪烁的群星,快步走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