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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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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记不得季先生第一次和我见面时的情形了,太久了,不太记得了。不过,他见到我第一面时说的话,我到现在还记得。大概是,“你也叫王靖雯,后来去了香港唱歌的那个?”他的手指着我,满脸写着惊喜,好像和王靖雯同名同姓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情。可是,我不是王靖雯,我叫王静文。从第一天认识我起,季先生就一直叫我王靖雯王靖雯,后来,他写我的名字也写王靖雯。我也一直都没和他说你写错了,大概是当时我认为我和季先生各属于两个世界,不可能成为什么朋友,所以也就不费心去解释。
我没想过,后来,我和季先生竟还真成了朋友,还发展到那种关系——早上,我会穿着睡衣下楼给他买早饭,晚上,八点从工厂下班回来,看季先生画血管画骨骼,他说这是学校布置的作业。以至于我曾经一度以为,季先生是学画画的,后来才知道不是,原来他是个学医的。
那段时间,季先生很喜欢嘲笑我,笑我不讲卫生,笑我是文盲。季先生又错了,我不是文盲,我读过高中,后来我弟要结婚,我妈才劝我别再读了。至于说我不讲卫生,约莫是因为我吃了一个没削皮的苹果,季先生看见了,一副嫌弃死我的表情。可我不在意,他再嫌弃我,还是愿意吻我,用他柔软的嘴巴吻我的额头,我的眼睛,我的皮肤。最后,他还喜欢使劲抱着我,躺在床上,使劲地用力,使劲地嘲笑我,你个小文盲,你怎么不讲卫生。
这个时候,即便是在床上的时候,我也是喊他季先生。他的名字里带个冬字,可我不喜欢冬天。在老家的时候,我最讨厌冬天,每到这个季节,每个人的双手长满冻疮,紫得发黑,肿得像双猪手。第一次陪母亲去医院看病的时候,正好是立冬,医院里的白色天花板灯照得无比亮堂,室内屋外巨大的温差使得我的手奇痒无比,无数只蚂蚁密麻地啃咬,让我的手指无意识地在另一只手背上抓挠。那个治我妈病的李医生无意间瞥了我的手一眼,皱了皱眉,说,“手冻得都快烂了都。”又随手指了指旁边站着实习的学生们,“去,拿支软膏来。”
季先生是那三个学生中最高的那个,秀挺地站在另外两人之间,没办法不显眼。母亲和我一样,都不自觉地望着他,母亲是农村人,而且没什么钱,对谁都是客客气气,尤其是对医生,警察之类的,她表现的就更谦逊了,连着说了三声的谢谢。我在递过他拿来的那支药膏后,鼓了鼓勇气朝他笑,也对他说了声谢谢。我没喊他医生,因为即便他穿着白大褂,也更像个在时装画报上拍摄的模特,酷意十足。可是他说话又很温柔,白色的手指在药膏外盒上划来划去,耐心地指给我看,“每天涂两次,洗完手后再涂,如果过敏了,就不......”
我听得很认真,我当时在想,要是每个给我妈看病的医生都像他那样,人又好看又有耐心,那该有多好,那样的话,我就不会那么厌恶陪我妈来医院。后来,我把这话讲给季先生听,季先生嗤之以鼻,当时他学会了吸烟,正靠在椅背前吞云吐雾,“你个小文盲,就瞎做白日梦。医生又不是神仙,每天工作,也会累的。”他侧过身子,夹着烟指了指我,“尤其是碰到像你这种乡下来的小姑娘,丑不拉几,傻不拉几,哈哈,就更烦了。”
我听了这话就气了,我顶讨厌别人说我是乡下人,我不是,我已经在厂里工作了两年,我已经有了这个城市的户籍,我还拥有属于我自己的一所房子。我不是什么乡下人。我冲过去朝他直瞪眼,朝他龇牙咧嘴,把他在椅子里摇过来摇过去,“那你说,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为什么对我这么温柔。”季先生被我摇得晃来晃去,一点也不生气,反倒是美滋滋地吸了一口烟,享受得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他一把摁过我的头,用嘴巴堵住我的嘴,他嘴里的烟还没吐,全都过到我喉中,我呛得眼泪都要出来了,他的唇却还吻着我,用舌头搅着我的舌头,两个人的嘴巴里全是香烟以及唾液的味道,其实我很讨厌这种口齿交缠的方式,可季先生很喜欢,我使劲地推着他的肩膀,希望早点结束这个吻,他的手却拼命地摁住我的头,不让我离开。他有一项绝技,可以一边吻我,一边同我说话。我闻的很清楚,他身上有消毒水味,还有烟草气息,甚至还有淡淡的洗衣剂的清香,气味糅合,他的鼻息喷在我脸上,他说的含含糊糊,“因为......因为你好看,当时你说谢谢的时候好看。”
是的,我长得好看,纵使季先生时常和我开玩笑说我丑不拉几,可我从小就清楚知道,我长得好看。我母亲常对我说,静文,我们家穷,所以你要嫁个好老公。我对她说,我要靠自己,不靠别人。我妈静默了很久,只说了两个字,很难。我当时不信,出来后,才发现单靠自己,还真不简单。
而长得好看给我带来很多便利,譬如说,它可以让很多人喜欢上我。季先生经常带我去见他的朋友,有男的,有女的,我当着那些人的面喊季先生哥哥,便引得阵阵惊呼,他们和季先生一样,有的还是学生,却比谁都亢奋,有的说话阴阳怪气,“干妹妹啊?”、“满满,又有妹妹了?”、有的会扑到季先生前,搭着他的肩膀,说,“是啊,满满,你都添几个妹妹了?信不信我到教授面前揭你的底。”这时就又会有人说,“得了吧,满满是教授的心头肉,谁听你的。”原来,季先生的小名叫满满,熟悉他的朋友都这么叫他。
可我还是叫他季先生,我们那边叫赤脚医生也是先生,所以季先生这个称呼很合适季满冬。
先前我说过了,因为我叫王静文,和女歌手王靖雯同音,所以在歌厅里,季先生经常起哄,他的朋友也很给季先生面子,全场跟着闹跟着瞎叫,“王静文!王静文!来一首,来一首。”光怪陆离的彩色旋转灯闪烁着斑斓的颜色,歌厅里闹哄哄的,每个人都在吼,都在狂欢,我唱歌其实一般般,他们越是叫,我倒越是不愿意上去。确切的说,是第一次的时候,我压根没胆上去。我没来过这种地方,我怕做错,怕丢脸。季先生大概是心理学学得很好,一眼看出了我的胆怯,不过,看到我这副样子,他好像还很高兴,附耳在我耳边,几乎是笑着说的,“我和你上去一起唱,好不好。”
我还记得,我和季先生唱的第一首歌是《因为爱情》,“给你一张过去的CD,听听那时我们的爱情......”季先生的嗓音唱起歌来也很好听,犹如春水醉人。我站在台上,灯光眩得我迷迷糊糊的,任凭季先生牵着我的手一直往下唱。我也听见了下面的热情高涨,他们在大叫,“满满,满满!”对的,季先生就是他们中间的王,满满就是他们中间的王。
季先生的朋友都待我很好,连季先生的家人也待我很好,我想,这全是因为季先生,比起那天他递给我药膏,现在我更要该和季先生说声谢谢。那时候季先生母亲刚办了个医疗器械生产的工厂,正处于起步时期,而我弟弟又急着结婚,家里没钱,我也没书读了。我想,季先生人那么好,肯定愿意把我安排进厂,一想到自己能挣钱了,我比谁都高兴。
“季先生。”我在舞厅里找到他,他正在和一个靓妹跳舞,周围乱哄哄的,吵得厉害。我卯足了劲叫他,“季先生。”他瞥了我一眼,不知道为什么,他装作没看见我的样子,继续和靓妹跳舞。季先生一向对我很好,有求必应,从来没冷落过我,今儿来这一出,我就有点不高兴了,被季先生的另一个朋友拉去跳舞去了。我这人高兴不高兴,全写在脸上,那朋友叫莫跃进,一眼看出我心情不好,立马反应大了,以为我被谁欺负了,拍拍自个儿胸脯,特豪气地对我说,“咋了,阿妹,哪个龟孙欺负你了,季满冬不替你报仇,哥儿替你收拾那混球。”
我一听这话,就更不乐意了,谁还能在季先生的眼皮子底下欺负我,不就是季先生他自己欺负我么。我刚想和莫跃进说,转念一想,我王静文算哪茬呀,莫跃进会来安慰我?还不是看在季先生的面子上么。我朝莫跃进笑了笑,笑得我脸都干了,“没事儿,我这人饭没吃饱,脸色看起来就不好,我不是不高兴。”
“那哪行啊,”莫跃进一听这话也炸毛了,连舞也不跳了,忙把我拉出舞厅,踱步到街上找餐馆去了。“阿妹,”他在我前面走着,有些像我妈,絮絮叨叨的,“你饭不吃,脸色不好,这是低血糖的症状啊。脸都白了,你还敢跟着满满出来跳舞,不怕当场晕过去?”我没这个心思和他争辩,只好跟在他后头,他说一句,我嗯一句。
这里大多是装修豪华的夜总会,歌舞厅什么的,霓虹闪烁,走出去很远,我和莫跃进才意识到这片区域鲜有餐饮店。我扶了扶额头,还真有些头晕了,“跃进,走了,我们回去吧。”莫跃进拉着我的手,往回走了有一段路,走几步,他又停下了,手放在口袋里捣鼓了很久,别扭了半天,最后终于鼓起勇气对我说,“静文,我觉得你挺好看的。”
我啊了一下,脑回路转不过弯来,怎么就又扯到这上边去了。愣了一会儿,我觉得这样干站着不行,我就回了他一句,“你也挺标致的。”这不是假话,季先生那帮发小,朋友都长得挺不错的,物以类聚,人以群分,长残了的大概也不好意思往他们那堆里挤。
我以为他这样问就完事了,没想到他还来一句,“你喜欢满满吗?”这可难倒我了,我要是说我喜欢季先生吧,其实我也没那么喜欢,比起他季先生他这人,我更喜欢他的钱。要说,我不喜欢季先生吧,季先生听了肯定不高兴。莫跃进的这个问题让我很为难,我扭捏了半天,也没答上来。
莫跃进看我为难的表情,却很兴奋,索性拉着我的手,跟我摊牌,“静文,那你试着喜欢我好不好?”我这回没再啊了,我看出来了,原来这莫跃进喜欢我。愈接近真相,我反而表现得愈淡定。对于爱情,我其实很无所谓,有也好,没有也好。我假装思考了一下,随后便大方地告诉跃进,“好啊,我可以和你试着看看。”跃进听了我这几句话,显然高兴得不得了,情不自禁地抱着我转圈,转得我有点晕。终于停下来,他满脸通红,写满了喜悦,气喘吁吁道,“我能不能亲一下你。”那一刻,我觉得他有点无聊,在这一点,比起季先生来,我还是更喜欢季先生,起码季先生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
可我还是跟他说,行啊,你亲我吧。然后莫跃进就真亲我了,他亲我的时候,很小心翼翼,宛若面对一件稀有的珍宝,两片炽热的嘴唇胶着在一起,我可以清楚地感受到跃进的激动的心跳。
我被季先生嘴里的烟呛了个半死,可他的嘴巴还停在我嘴里,我想,季先生对人体应当是很着迷,起码,对我这具身体,季先生应该是很熟悉了。我在季先生的功课上,帮不了他什么忙,可是他学业很出色。我有些自负,这其中大概有我的功劳。季先生吻我的时候,研究我的身体的时候,和当时亲我的莫跃进很像——他们都拥有一颗激动的心跳,恍惚之间,我都会错以为季先生就是莫跃进了。
“你专心点,王静文。”他已经看出了我的神思飘忽,想要把我拉回来,继续供他亲吻研究。“你什么时候出国啊。”我没耐心再陪他这么下去了,说白了,我这人顶讨厌亲吻,更讨厌唇齿相交的亲吻,无论和谁,我都不喜欢,我说过了,对于爱情,我其实很无所谓,有也好,没有也好。季先生对我说,你放心,我去哪儿都带着你。然后,我就看见他修长的食指和中指交叠,麻利地把烟灭在了烟灰缸里,小红点瞬间在透明的玻璃里熄灭,化成了一袅白烟。
我专注地望着那支被泯灭的烟头,望得出神,原来季先生的手那么白——他曾经摸着我的手对我说,我就没见过这么能长冻疮的手,好丑。说完,他就捂着我的手哈哈大笑。季先生又把头埋在我颈窝里,像一具毛茸茸的玩偶,他的头发很黑,也不扎人,就像季先生这人一样,柔软得出奇。他在我脖颈上窸窸窣窣,低沉的男音像是要穿透我的胸膛,“你个乡下姑娘,肯定连国也没出过。”他双手环抱着我,让我坐在他腿上,椅子上空间小,我只能紧紧靠着他,避免摔倒。季先生在我颈窝里笑,“不过没关系,谁让我喜欢你。我去哪儿,你去哪儿,你就跟着我走。”
我也把头搭在他肩上,他的高领针织毛衣让我感觉到很温暖,他对我说很温情的话,我却牛头不对马嘴地问他,“你还喜欢工藤静香吗?”季先生追过很多明星,有男有女,当时他最喜欢日本的工藤静香,买碟买画报,买来贴墙上,挂在书房里。
之后,我又发现,季先生不仅喜欢女星静香,他本事大到,还交了个长得很像静香的女朋友。我除了知道他女朋友长得像静香,又格外会折腾人外,其他别无所知,所以,以至于到现在,回忆起那位小姐,我竟还习惯地叫她静香。
静香不喜欢唱歌,她喜欢跳舞,既然她成了季先生的女朋友,季先生的社交活动也从歌曲界转向了舞蹈界。季先生读书的时候读书,玩的时候玩,两者是一点也不耽误。而静香不一样,她可以一天玩到晚,玩到每天都不重样。我记得,静香最喜欢跳的士高,尤其是宝丽金公司的歌,不夸张的说,她要是想跳,可以在舞厅泡个三天三夜。季先生其实很忙,每天写论文写报告,没那么多时间陪女朋友跳舞。静香没男朋友陪跳,她就和别人跳,她照样可以玩的很开心。
起初,季先生对静香很宽容,任由她和其他男生一起约一起跳舞,季先生好像一点也不生气。后来就不行了。静香劈腿了,还被人录了影,那男的大概是很得意,还寄了一盒磁带给季先生。季先生拿到磁带的时候,人就气得不行,脸都黑了,当时我和莫跃进几个还约好了,一起去舞厅找静香跳舞,我手里还拿着跃进送我的票子。但当大家知道了这事,个个都为满满打抱不平,连舞都不跳了,跟着季先生就进舞厅砸场子,我胆子小,属于在外面望望风的那种。就听里面桌子椅子一阵乱砸,穿红着绿的男男女女蜂拥着跑出来,几个女的边跑还边说,流血了流血了。
我胆子小,可是好奇心又重,在门外边斜着眼往里瞅,一看,还真是,和静香搞在一起的那男人被椅子砸得头都破了,他一直捂着头,跪在地上向季先生求饶。可季先生手里没椅子,我想,肯定不是他砸的——季先生再气,也不会伤人。可我也看得出来,季先生是真动了气,在静香面前,他蹲踞下来,他问,你是谁女朋友。静香坐在地上,红红绿绿的灯光在头顶闪烁,照得她不声不响。季先生扯着静香的肩膀,冲她大叫,你是谁女朋友,你知不知道你是谁女朋友。他几乎是吼的,声音响得几乎和的士高音乐一样大。
静香还是不做声响,她那头靓丽的黑发像是瀑布一般,优雅而神秘。对着季先生,她始终垂着头,黑发遮住了她的脸,让人看不清。当着所有人的面,季先生踩碎了那盒磁带,其他什么也没做,就风尘仆仆的离开了。倒是剩下几个,尤其是莫跃进,狠狠给了那男的一拳,他喊得最凶,下次你要是还敢做这种事,等着坐牢吧你。
发生了这种事,季先生自然不再喜欢工藤静香了。我问他还喜欢么,纯属是瞎问。季先生也这么说我,“你是不是笨,”季先生抬起眼看我,手劲大得死死把我圈在他怀里,他笑得灿烂,恍若星辰,“我还是喜欢王靖雯,唱歌的那个王靖雯。”是的,季先生后来就改追王靖雯了,买王靖雯的唱片和影碟。我知道,季先生喜欢王靖雯是假的,其实,他更喜欢NBA的篮球明星,每周六他都得看CCTV2转播的球赛,雷打不动。
在静香离开后,季先生很久没有开心过,每天解剖画图实习,以至于我希望进工厂工作的想法也迟迟未跟他说。不过,好在莫跃进有办法,他在篮球队,周四要打第一场校赛,他极力要求我和季先生一定要来观赛。他对季先生是这么说的,“满满,你要走出来,你要开心。”莫跃进转了转手中的篮球,“篮球,就能让你开心。你就来看我比赛嘛。”而他对我又是这么说的,“静文,我要是赢了,我送你奖杯。”接着,他又轻轻在我耳边对我说,“我赢了的话,当众接吻好不好?”和上次相比,莫跃进大胆很多,一心想要和众人表明我俩的关系,可我一直不肯,我给出的理由是,我怕我妈知道。对,这只是个借口,我自己也知道的,其实我压根就不喜欢莫跃进,再怎么试着看看,我也不喜欢他,可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己告诉我自己,你不能拒绝他。
我妈住在医院,我也睡在医院。所以有时候,季先生顺路,就会送我回去。每趟,我都会表现得无比喜悦,仿佛我的人生是幸福的。在路上,季先生问我,“你为什么总是那么开心?永远没烦恼吗?”我骗了他,我笑嘻嘻地说没有。季先生也笑了,拾起我的手,掂了掂,没有恶意地笑道,“冻疮好多了,不像猪蹄了。”我听了又笑,季先生也没那么忧伤了。我觉得现在是个好时机,该跟他说进厂工作的事了,我想自己赚钱了。可偏偏他抢在我前面,问莫跃进刚才偷偷在我耳边说了什么,我反应很快,不动声色地说没什么。季先生听了,显然是不相信,接着,他说了句更让我心惊的话,“你们俩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