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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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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选择老师这份职业,是因为我自认成绩优异,高人一等,在我同班同学都往各种各样的公司飞奔,踩着千万人的肩膀,顶着上司犹如狗血淋头的辱骂,一步步艰难地往上爬时,我却留在A中——曾经承载我初中三年回忆的地方,当了一名班主任。
还记得当时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我爸妈两人是严厉制止的,当我问起为什么,他们永远只有三个理由:一、我大学毕业后有大好前程,完全可以出国或者留在中国,找份月薪不错的工作,安安稳稳度过我的余生;二、我年纪已经不小,该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应该就近安顿下来;三、当老师很累,会累到我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考虑别的事情,这会影响到我的生活。
顺便说一下,我老家在C省,我高中生活结束后考上了北大,然后就离开C省去了北京。至于A中,是在B省,两省之间距离极长,离老家也很远,所以我的父母才一直不肯让我到B省当老师。由于我的工作和一些琐事的原因,一年没什么机会能回去看二老,导致我爸妈认为我当了老师就更不会回去了。对此,我并不想与他们多做解释。
我在北大同个宿舍的校友雒军最近一直问我究竟去不去A中。比起他来说,我的生活简直是一塌糊涂。他事业有成,父母开明,家庭和睦,去年结的婚,今年就有了个叫小名叫华华的孩子,还认了我做干爹。而我现在只有烦恼,除了烦恼,还是烦恼。他说要陪我去A中当老师,我也不感到也不奇怪,在大学里我俩玩的就挺好的,尤其现在又在同一个省,同一个区,我甚至都有点怀疑雒军是不是我前世同生共死的好兄弟。
二零零五年暑假,我毅然决然地婉拒了父母以及街坊邻居的挽留,和雒军一起到了A校。在校长叶睿骋的倾情招待下,我们光荣地成为了这个中国人从古代一直夸赞到现代的职业,不过这次我去了(三)班,他去了(五)班。
由于小学的课程不是很紧张,我俩带的又都是些初一初二年级的小屁孩儿,所以作为班主任,没有多少事给我们做,我们只要维持好纪律,管理好班里,别出什么大岔子就行了。
不得不承认,我这么固执地想做老师,是因为A中过去有一名曾经辛勤培养我的恩师肖潇。而我现在来,就是想把这份师情延续下去,顺便好好体验一把当老师的快感。她如今已经下岗了,让雒军帮我打听了好久,我才找到她现在的住址。
肖老师没怎么变,当年雷厉风行的气场早已变成和蔼可亲的面容,脸上那一条条皱纹,好像让我看到曾经的她,年轻的她,生气的她,大笑的她。那晚说了什么已经不记得了,聊了多久也不记得了,只记得那月光如水的夜里,她微沉的低语。
开学的时候,我本来以为这群孩子会很捣乱,没想到他们出奇地乖巧,安静到我一二十二岁的大小伙子都有点不安,再联想到电视剧里学生狂整老师的镜头,在教师宿舍的第一夜,我华丽丽地没有睡着。
第二天再见到他们时,他们还是像昨天那样,谁也不说话。听语文老师张雯秋说,这群孩子很认生,再加上将近一半都是农民工的子弟,当初她刚来这个班时,整整和孩子们消磨了一两个月的时间,才熟络起来的。我不知道我需要多久,一个月?两个月?或是半年?一年?我不敢想。
再到后来,大家都开始跟我说话,还喜欢抱着我叫我“方老师”,甚至有几个很“大胆”地问我要联系方式,而我只有手机号,所以十几年后每当有人问我这个问题,我只能回答说“对不起,我不玩□□和微信,不玩陌陌和MSN,不打英雄联盟和超级玛丽,我还是把手机号给你吧”,说完就在面前的纸上写下135XXXX6423,然后尴尬笑笑。
这群孩子真的很可爱。
说实话,当老师很辛苦,但我也很幸福。不知道是同学们那一声声“方老师”,还是家长看到孩子成绩提高欣慰的笑容,反正我就是很幸福,很幸福。
零七年冬天,母亲打来电话,说父亲的头疼和胃病又犯了,我立即在A中所处的H区买了些药,连夜赶了回去。
到老家的村子门口的时候,大雪已经积了三四厘米厚,我不得不把车停在村子口,迈着沉重的脚步往家里走。当我站在那厚厚的大木门前,我毫不犹豫地推开了,流入我眼里的是母亲在院子里洗着衣服,双手冻的裂开几道口子;父亲缓慢地散着步,绕院子里那颗杨柳,一步一步,一步一步,走出他的年迈和冷静。
我不知道我的未来会怎样,也不会去想。我只想做一个像鲁迅先生或朱自清先生的人,平日没事写写东西,在喧嚣的时光里,沉稳地做一抹只有我自己了解的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