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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失忆 ...

  •   第二章 失忆
      “小哥,你醒醒! ”摸摸小哥的鼻息,我心安下来,他只是太累了,让他枕着我的腿,好好睡一觉。
      我想一直追随他的脚步,却换来他一次次的舍身。但那时的我还不甘心。我掏出镜子久久盯着镜中年轻水嫩的自己,沉浸在重生的巨大欣喜中,回想过去几个月所经历的一切,都不是苦难了,我把衣服垫在干燥一些的洞底,抱住小哥挪到衣服上,心满意足地抱着小哥笑着睡去。
      也许睡了好久,我先醒来,小哥随后也悠悠醒来,他睁大眼睛,迷茫地看着我。
      “我在哪儿?你是谁我为什么和你在一起?”听他胡言乱语,我连忙摸摸他的头,没发烧呀。我的心一下就凉了。难道恶毒的诅咒竟不曾远离?
      “你是我的小哥,我们一起进了这个山洞,为的是让我恢复年轻,看,你做到了!”
      “我是你的哥哥吗?可你一点儿都不像麒欣妹妹。你以前很老吗?恢复年轻这种事情,我怎么能做到?”
      他记得麒欣,怎么就忘了我。我抽出他腰间的宝剑说:“你可记得,这把宝剑是谁给你的?还有你用宝剑挑出弹片的事?”
      他一把夺过宝剑插到腰间说:“剑是我舅舅给我的,哪有什么弹片的事。”
      天呐,他选择性失忆。
      “你的左肋骨折,现在还留有手术的伤疤,你自己看看。”说着,我就去扒他的衣服。他一把抓住我的手推到一边,蹙蹙眉,转过身去,撩开衣襟看看,又转过身来,茫然若失:“我不记得了。也许和舅舅在哪里摔的。”他摊开缠住纱布的左手,看看我染了血迹的衣袖,又抬头看看头顶,嘴唇微张,点了点头说:“好吧,你可能认识我,你是我舅舅请来一起夹喇叭的吧。”
      说完他站起身,四处走了一圈,最后停在背包旁,打开背包,熟练地取出干粮和水袋,并朝我扔来一套,说:“我饿了,你也没吃吧,吃完快离开这里。”
      我看他吃得津津有味,也默不作声地吃起来,心想先出去再说,六爷他们该等得久了。
      吃完收拾好东西,小哥拾起我丢在地上的杏色外衣,用奇怪的眼神看看我说:“既然你不穿,就借来用用。”他不等我回话就撕下衣服的两个袖子,每个都撕成两条,先用一个缠住自己的膝盖,把另一个扔给我说:“你自己缠一下,路还长。”说完背起背包,走向来时的孔洞,自己先钻了出去。
      我刚想说你帮我,他已经甩给我一个潇洒的背影。我好懊恼,捏着腮梆子一想,他认定我只是个普通搭档,哪里还有什么特殊待遇?我速速缠好膝盖,屁颠屁颠地追了进去。
      照例艰难地爬行,手指磨破,我奇迹愈合,鞠麟默默忍受痛楚。
      行至中段,我实在爬不动了,喊了声:“小哥停!让我歇息一下。” 他翻仰侧身,左手支着下颌闭目休息,入定一般,并不理我。我却要忍住扑倒他的冲动,憋得脸通红。
      等我平息下来,再看他时,他却凭空消失了。我惊恐不已,匍匐前驱,四处摸索,像是他化为了一缕孤烟钻入孔隙,我还来得及捉住烟的尾巴似的。我恐惧得快要窒息了,一个黑色的身体突然从玉岩孔隙里抽离出来,沉沉地压在我身上,我本能地拼命推搡,根本无用。那身体似乎发现了异样,急急侧身避开,无奈孔洞狭窄不堪,偏偏挤在了一起。我闭着眼睛大喊:“鬼!”
      一只缠绕纱布的手掌捂住了我的嘴巴,一个合抱翻滚着落入虚空,伴随着旋转的炫光坠落,日月星辰仿佛从身旁以光速划过。神迹再次显现,是小哥紧紧拥着我,头却撇开不看我,我只看到他白皙的脖颈和诱惑的锁骨。忽然,我们被一股力量托住,悬在了半空。四周透着昏暗的蓝光,一种从靛蓝过度到黛青之间的色彩,我依稀可见小哥坚毅的面庞。
      我激动得死死掐住他,生怕一撒手他再次消失不见。
      “撒手。唉!有这么可怕吗?”冷冷的语调。
      “额。不好意思,你刚才消失了,可你又回来了。” 我语无伦次,“这是在哪儿?上不着天下不着地的。”
      “不知道。刚才我被拉进这样的空间,我转身往回走,刚接触到旋光一下子就被拉了回来。”
      “那我们还是回去吧。”我看着幽旷的空间,非常害怕。
      他拉着我转回身并不走动,只双手划动着就可行进,来到发出炫光的曲面处,他说:“你先上去。”我犹豫不决,手一伸一缩。
      “我们一起。”小哥拉我靠近他,一起触摸炫光,却没有任何动静。
      “对不起,好像只对我有作用。我拖累你了。”小哥很内疚。
      “不,是我不好。”我鼓起勇气凝神闭气,伸手触摸,丝毫没有反应。当年被困西岭洞底,那毕竟是现实的存在,这样的空间超出了想象。
      我忽然想到什么:“你从这个深蓝空间返回,然后又被吸了进来,中间大约有10秒的时间脱身,你完全可以离开这里,不用管我。”
      “不可以。我不会让你一个人留下。”我的心暖暖的,就知道他会这么说。
      我突发奇想:“刚才的位置我俩来时应该经过的,当时没有出事,是因为我们没有多做停留吗?或许这次停留的时间足够,它汲取了你的能量记忆,向你发出邀请。”
      “就这个空间吗?它为什么对我感兴趣?”小哥露出了更对我感兴趣的神情。
      “不清楚哎,可能因为你和我的血液渗入其中,孕育了足够的时间,转化成它所需要的东西吧。”我忽然想起西洋幻想小说里对神秘事件的演说,并故意强调了两个人的血。
      小哥看看自己血迹斑斑的手指,出了一会儿神说:“好,既然如此,我们去探个究竟,到底是个什么神奇的事物。”小哥天生执着和无畏,而我天生浪漫和好奇,我们一拍即合。
      我们不再纠结,双手为桨即刻划动起来,好似驾驭着一艘小艇,漫游在深蓝色的海底,而海底世界却空无一物,寂静无声。
      划了很久,前方出现几个星星点点的光亮,越接近,越发清晰,好似海里的水母,飘飘荡荡,以同样的速度接近我们。
      待更近些,却无法不惊呆了。一个个椭圆形的透明蚕茧,包裹着形如人类的胚胎,越往里走,从婴孩到少年,从青年到中年,从男人到女人,一个个裸身蜷缩侧卧,沉睡不醒,面庞从容安定,肌肤莹润胜雪。成千上万的蚕胚围绕着固定的轨道缓缓运行,尤如一场盛大空前的无声音乐会催眠了这些人类。
      我惶恐地抓住小哥的手,穿过密集而骇然的茧阵,来到疑似空间边缘的地方,一个熟悉的面容映入眼帘。
      “舅舅!”小哥惊呼着飘过去抚摸透明的茧壳,茧壳富有弹性,撕不开,穿不透,小哥的宝剑也无能为力。我上前制止他蛮干,轻声说:“小哥,他不是舅舅,你看他的手,修长白嫩,你舅舅的手皮糙肉厚的。他可能带着面具,很可能就是寂虚道长。”
      “寂虚?我不认识他。里面的人个个皮肤鲜嫩,我只知道他就是我舅舅,我要救他出来。”我拼命拉住他,他不听我的劝,俨然不信我的说辞。我的妈呀,他失去几乎所有与我有关的记忆,却记得他那魔鬼一般的舅舅,难道智商也变成小时候了吗?我急中生智,既然无法解释缘由,就只好破釜沉舟。
      “好!我帮你救他,先试试我的血,既然这所有的诡异神迹都离不开嗜血的话。”说完我狠心咬破自己的手指,敷在透明的茧壳上。
      血液四散逃逸,敷口处很快裂开一个缝,从缝的两侧边缘生长出更宽大的茧壳,像一个会生长的气泡卷曲着,吞噬着关乎血液的一切,一股不可阻挡的回缩力量就要把茧壳闭合。说时迟,那时快,小哥一把推开我,自己被卷了进去。我想要跟进,却被迅速闭合的茧膜弹了开去。眼见小哥手指的破口处溅出细细的血线,飞洒在茧膜上,茧膜鼓动了一阵却不开口。
      他虚弱地跪在了茧中,捧起“舅舅”的面庞,又拉起他的手亲亲,泪珠滚落下来。我拼命划动手臂靠近,再次挤出手指伤口的血抹在上面,可是只裂开了很小的一个口,似乎有了记忆就不灵了。
      “舅舅”突然身体颤动了一下。小哥神情歉疚地看了我一眼,抽出宝剑挑断包扎带,我注意到小哥手掌原来的伤口早已结痂,但他毫不犹豫再次划开手掌,敷于茧膜之上,透明的茧霎时变得血色模糊,却依然没有裂开。我心急如焚,移动到另一边,又咬破一根手指,指指自己,把手掌横向贴在茧壳上。小哥释然,把他的手掌隔着茧膜与我心手相连,血液相融,我甚至听到咚咚咚彼此心跳合拍的声音,十几秒后茧壳从手指的五个方向裂开,犹如一朵盛开的血色牡丹。小哥迅速抱着“舅舅”脱出,脱下外衣为他披上。
      茧壳消化完血液就安静地闭合了,而“舅舅”的面容开始剧烈扭曲,他突然睁开眼睛,痛苦地撕扯自己的脸皮,片刻间一张人皮面具被扯掉,露出真容。
      这是一张年轻却世故的俊美容颜,鼻梁高挺,眼窝微陷,与尼伯十分相像,狡黠的眼神,桀骜而忧郁的气色。我羞于再看他。小哥茫然失措,用眼神向我求助。
      “寂虚道长,你搞什么鬼?为什么装成我舅舅的样子?” 其实我对一切早已了然于心,我要保护小哥。
      寂虚仔细打量我,突然仰天大笑:“哈哈哈哈!我终于看到了这个完美的结局,小言,我亲爱的女儿,从此以后你可以和你亲亲的小哥永世存在于天地之间,岂不美哉!”
      寂虚突然点了我和小哥的穴,我立刻动荡不了,说不出话。他把我俩的背包都夺走了,穿上小哥包里的外衣裤,抽出我包里的纱布,把小哥的掌心缠好,又取出小哥包里的绳子,把我和小哥背对背捆在一起,拉着我们快速游弋出这片迷幻的茧阵。
      我只看得见,却听不到,也说不出,很快深陷极度的混乱和恐慌里,扭头寻找小哥安慰的视线,他也尽量扭头看我,我好艰难地从他俊美的侧颜,接收到他无畏却迷茫的目光。
      不是原先的出口,寂虚带我们来到另一个流光溢彩的地方,钻入一个与碧池潭底类似的椭圆形物体的内部。身体刚被一个套子固定住,立即随物体越旋越快。伴着巨大的升腾之力,灵魂仿佛飞入了混沌的时空。我一定是因极度的恐惧而昏迷了过去,在昏迷之前我清晰地记得,与我背对背的小哥紧紧地握住我的手。寂虚这个混蛋,坐在我们前面触摸着一面闪着蓝光的画壁。
      等我醒来的时候,我和小哥并肩躺在一个茅屋的木床上,身上盖着一床杏色的被子。
      小哥还在沉睡,露出白色衣领,手掌的伤口已被处理过,衣服是干净的。我的也换了一套黄色汉服,而且是古时汉代窄护白色领的那种。可搁在地上的鞋子还是我们原来的那两双皮靴。我俩的背包不在这里。
      我起身推窗,窗外是一片葱绿和粉红,出了屋门,由远及近,漫山遍野的野杏树绽放成粉色的花海,芬芳扑鼻。屋前40米远处,一条曲折蜿蜒的小河,流过三三两两茅舍点缀的村庄,有几只野山鸡在村里攒动。静谧温情,寥无人烟,听得到哗哗的水流声,仿佛置身世外桃源。
      我揉揉眼眶,不敢相信我和小哥已出了黑岩蛇沼。这里的空气依然稀薄,微风沁凉,头有些晕,高原反应的印象历历在目,也许这里还不出昆仑山的范围。
      我沿着河边走,村庄似座落在一个高原峡谷地带,十几间茅舍,依山麓而建,散落延伸至河畔。看日头已升至头顶,应该是炊烟寮绕的时分,为何见不到一个人影?我有些心虚,惦记小哥,遂回转房间。
      我尽力回忆寂虚的话,几个关键词:小言,女儿,永世,完美。此人寂虚无疑,在我答应与魔鬼的交易后,他与舅舅互换身份,骗取了我的信任,将一些不属于我的记忆植入小言脑中,处心积虑地为小言戴上风颜的面具,为的只是他的所谓完美?他称呼我是他的女儿,那我现在究竟是谁?我开始怀疑自己。不!他一定是弄巧成拙,不知我已恢复容颜,还以为我是曾以风颜面目示人的小言,或许他对风颜心怀歉疚,不肯承认自己害死女儿罢了。
      不管真相如何,我和小哥注定命运多舛。除了古老的诅咒,处处是人为的印记。
      小哥失了忆,远离了他真正的舅舅和朋友,他现在只有我,势单力薄。我是否要隐藏真正的自己,做魔鬼眼中的小言?真是可笑至极,可恨至极!
      我猛力敲打床板,忘了小哥还在熟睡。小哥翻了个身,勉力坐起。
      “你是谁?我在哪儿?”看着一如那次在我怀中醒来的小哥,我下了决心。
      “小哥,我们从洞中被一个人带到这里,好像是个村庄。你听我说完,我是你的妻子,叫小言,我们为了寻找一块黑玉,和你的舅舅、秦兄、六爷、司令和向导,我的弟弟还有风颜姑娘一起进了昆仑山,路上遇到野兽,弟弟和风颜姑娘不幸遇难,埋在了黑玉蛇沼。舅舅他们和我们失去联系,我们受了伤,被一个武功高强的人带到这里,等你养好伤,我们就回家。”
      小哥将信将疑,看看手掌缠着厚厚的纱布和身上奇怪的汉服,向我招招手,让我靠近他,仔细辨认,拉住我的手说:“我不记得了,我有个像你这么美丽的妻子。”
      我苦涩地说:“你的头受过伤,可能要过些时日,不过没关系的,只要你信任我,总有一天你会想起来的。”我被自己的祈愿感动了。小哥,只要你不拒绝我,我什么都愿意。
      “小哥,你能走走吗?我们出去看看有没有吃的。”小哥伸了下胳膊,站起身,拉拉身上的青灰色汉服,把衣服左前襟掩向右腋系带,右襟掩覆于内,苦笑地说:“咦?这汉服还好衣袖是箭袖,不妨碍做事。”便由着我搀扶着走出房间。
      阳光从山谷深处升起,山风拂过树枝,飘起片片杏花。放眼望去,胭脂万点,花繁姿娇,已是一片盎然春意。仰头迎接久违的阳光,嗅着阵阵花香,小哥嘴角微扬,春风满面。
      “这是个幽静所在,小言,你去打听一下,我在这里晒晒太阳。”
      “额。别到处走动,等我。”小哥温顺地点点头。我心情大好,快步走向茅屋,挨个儿一间一间地敲门。
      第一间没人,第二间也没动静,第三间咚咚咚咚,我不信没人,敲的力道大了几倍。
      “谁呀?还让不让人活了,胖爷我累了一整天了,这才倒下没几分钟,难不成这方圆几里的人都回来了?谁这么仰慕我英俊潇洒,玉树临……”来人一边开门一边嘟囔,直到把最后一个字生吞了下去。
      “鸢……,梁小姐。你怎么在这里啊,啊,啊,你又变年轻了,更水灵了。嗯?怎么穿戴一身戏服?”
      我快气晕了,开门居然是他。我差点转身就走,可小哥等着我讨米开锅,只好忍住,转念一想,装作霸道地撑住门说:“你说谁呢?你还记得我姐呀,快快找些吃的来,姑奶奶饿了。”
      他立马堆出笑纹,侧身做了个请进的姿势。我不客气地站在门口望望,拍拍手说:“额,本姑娘可不随便进男人的房间,你多取些就是。”
      他矫情地弯弯腰,快步走入房间从木盆里拿起一支烤羊腿递给我说:“妹子,这可是我昨日捉来烤好的,舍不得吃,特意给小姐留的。怎么称呼您呀?”
      我取了羊腿,虽然凉了,可闻着肉香味真叫人高兴:“叫我小言。谢了。”转身要走。
      “小言姑娘,你一人吃多没趣,沈兄陪你。”我就知道这只癞蛤蟆甩不掉,可吃人嘴短,没同意也不拒绝,拎着羊腿找小哥去了。
      来到杏花树下,小哥坐在一石头凳子上,悠闲地摆弄着花花草草,一堆粉色花瓣堆了一石桌子。小哥触景生情地吟诵一首诗:“一陂春水绕花身,身影妖娆各占春。纵被春风吹作雪,绝胜南陌碾成尘。”
      我悄然把羊腿呈上,显然与吟诗氛围大相径庭。打扰了小哥的雅兴,他剑眉倒竖,故作生气状,转身去河里洗干净了手,才从我手里取过羊腿,掰下一半递给我,眼眉一弯,嘴角一咧,自己就豪啃起来。
      我接过了另一半羊腿,喜滋滋地啃着,没多久啃了只剩下羊骨头,这才想起司令怎么没跟来。回头一瞥,司令躲在一棵树后,露出了半边身子和一条腿,兀自簌簌发抖。我噗哧一声,笑得把最后一口羊肉沫喷出来,有几个渣渣径直飞到了小哥脸上,小哥皱眉一抹,抬眼看过去。
      “谁在那儿?出来。有这么偷看人吃东西的吗!”小哥大声说完,又小声问我:“小言,羊腿是人家给的吧,还不谢谢人家。”
      我不情愿地向司令招招手:“出来吧!丑媳妇总要见公婆的。”
      司令蹑手蹑脚,哆哆嗦嗦地走过来,见到小哥立马拱手说道:“张家小哥,不知您大驾光临,为兄有失远迎。恕罪!恕罪!”
      小哥立刻喵我一眼,我心里一颤,心思细腻啊小哥,他失忆的事天知、地知、我知,某人不知啊。我故作豪迈:“嗯,小哥与沈司令一别多日,甚是想念,还不好酒好菜招待我们?司令有酒吗?‘寄花寄酒喜新开,左把花枝右把杯。欲问花枝与杯酒,故人何得不同来。’司令,听小哥说你酒量惊人,不如来个一醉方休。”
      小哥对我眨眨眼睛,竖起大拇指。司令如释重负,挪近了一步,咧开嘴巴等小哥发话。小哥腰板挺得更直了,端着架子说:“小言的话甚合我意,辛苦沈兄你了,晚上我多敬你几杯。”
      司令转怯为喜,连连点头:“为兄缺什么都行,独不能缺酒。待为兄再去捉只羊来顿汤喝,给贤弟和言妹子补补身子。”
      小哥仍端坐着,气定神闲:“小言你也去帮帮忙,洗碗摘菜什么的。”
      我一万个不愿意:“小哥,让司令先去煮羊嘛,我等会儿过去做就是了。”
      司令乐悠悠地去山里捉羊了。我拧起眉头看了小哥一眼,觉得他失忆后怎么变了个人似的,严重大男子主义,把我指派得团团转,不由嘟嘟嘴给他摆脸色。
      他倾过身来,柔声道:“啊,对不起,小言,我这么做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我该怎么做才和你像夫妻?”
      我颇感意外,眼睛直勾勾地盯着他的黑眸,他坦然迎过我的目光,手却不停地摆弄花枝。
      看他不像装的,我顿时柔情似水,趁机握住他的手:“你做得很好啊。女子既嫁从夫,顺从照顾丈夫,是尽妻子的本分。”小哥听得会心一笑,却轻轻甩开我的手,捧起粉白的花瓣交到我手心上,微微侧头若有所思地说:“好吧,小言,如果家里有黍米,把这些杏花和着一起煮成粥,补中益气,美肤养颜。如果没有,也可以用它揉搓洗面,洗除暗沉。”
      我啊了一声,小哥竟然记得杏花药理,还记挂我的美肤,依旧沉稳,暖心似兄长。然而此刻的他对我若即若离的,倒让我没法以他的妻子自居,身份好尴尬。好吧,就依你,可话到嘴边却是:“我……还没那么快变丑吧?”
      “啧。小心眼儿,我可没说什么呢。”小哥摸摸我的头,站起身来说:“扶我进屋。”
      我只好扶他回茅屋躺下。他失血过多,吃了羊腿肉脸上稍稍有了血色,只是没温水给他喝。
      “小哥,你先歇着,我去生火烧水。”
      “嗯。去吧!”
      我出了门,又绕了村庄一圈,还是见不到一个人,去敲离我们最近的第一间房,没人应声,干脆使劲儿踹了几脚,力道不够,但已踹出一个豁口,找来一棵手臂粗的木棒撬动,连撬带踹,终于破门而入。我眼睛一亮,喜出望外,有锅灶,几个土碗,灶旁边有一堆柴火,还有刀斧,全都落满尘埃。再翻坛子罐子,坛子里有盐巴,一个大陶罐子里居然有半缸子没长虫的黍米,喝稀粥的话够吃半月。应该是杏花村村民的柴房,但为何没有人在此生活?
      我拾起一把笤帚,扫除灰尘,在小河边与柴房之间来回穿梭,花了半个时辰把厨房打扫得干干净净。下一步就是淘米,生火烧水,煮粥。
      可哪里找火种呢?古人钻木取火,昆仑山保留着这种古老方法吗?四处翻找,我总有小幸运,在灶台左侧墙角放着一堆东西,找到一根带孔的木条,一根木棍。木棍一头绑着麻绳,另一头有一块带孔的扁石从孔里穿过。
      我努力回忆着小哥教我的方法,把一小撮枯叶垫在木条底下,竖起木棍,扁石那端朝下插入木条孔中,旋着麻绳的这端朝上,双手往两边扯动麻绳,木棍随之转动,持续扯动了足有半分多钟,干枯叶终于冒出烟来。我雀跃不已,对着叶堆吹了几口气,见起了几丝火星,摆上小树枝,架成锥形,等火苗稳稳窜起,就用两只木棍撮起夹到事先放了干柴的灶膛里,又往里间陆续添柴。
      守着温暖的灶台,锅里的水快冒热气了,我心中感慨,啪啪几颗泪就不争气地滴下了来。
      “哎!小言,你脸上怎么黑乎乎的?”小哥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身后,插着腰,像个大少爷。
      “人家是头一次做嘛,你不许笑话我!”我拂了下额头,抹了抹眼泪,蹲着歪头看他。他挡在门口,手扶门框,斜阳余辉把他高挑宽肩的身形映射成一个优美的剪影,面庞不甚清晰,但我竟看呆了,再也说不出话来,更无力起身。
      他站了一会儿,见我一动不动,就缓缓蹲了下来,盯着我看,眼里尽是好奇与不解。
      他轻柔地摸摸我的头发,用衣袖擦拭我的脸颊和鼻头,摇摇头,叹息一声,就要起身离开。我再也把持不住,扑通跪在地上,一把抱住他,却只抱到他的膝盖。好尴尬。我欲撒手转身避羞,不知如何就落进他有力的臂弯里,咫尺相对,目眩神迷。
      “小言,你累了,歇息一下。”小哥单膝跪地,以腿当凳,抱我坐到他大腿上。我醉眼迷蒙,靠在他肩上一时不知如何自处。他却不闲着,右手拿起木瓢,舀一瓢滚开的水倒入土碗里凉着。
      我说:“还是我来吧,你的手还疼着呢。”
      我不舍地站起身,把开水舀到一个个土碗里,剩下大半锅水,开始煮粥。
      小哥不忘把杏花洗洗扔进锅里,可惜没有糖,不然就是一锅甜甜蜜蜜的杏花粥。他感恩图报地说:“谢谢小言的粥!你要多吃几碗啊,会更加肤白貌美的。”
      “现在不够美吗?”我有些生气。
      “美!很美。‘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于天,画船听雨眠。垆边人似月,皓腕凝霜雪。’……”小哥轻捋我的发丝喃喃自语。
      “你可还记得江南?金陵城!你就是在那里遇见我的。”我使劲儿摇晃他的肩膀,杏眼圆睁。
      “江南?我依稀记得一个烟雨迷蒙的地方,我母亲撑着雨伞出门,送我去私塾上学。”
      “对,就是那个地方。你私塾的先生后来成了我们俩共同的国学老师,他姓吴。”我引导他,试图唤起他的江南记忆。
      “哦,我记得吴先生,却不记得你和我曾是同窗。”小哥说得云淡风轻的,“不过,这里虽山水相依,却不是江南,江南那么远,我们何以来到这么偏远的地方?”
      天呐,我还是别折磨自己吧。小哥这样也好,风流倜傥,虽远离江南,却丝毫不减他楚越文人墨客般风花雪月的情怀。
      “好吧,小哥,这里既没桌子也没凳子,我们把粥端到隔壁那屋去吃吧。这会儿,司令也该回来了。”
      我和小哥来回端了两趟,把大碗小碗的七碗粥摆放在木桌上。小哥拉起我的手亲吻了一下,笑着说:“趁沈兄没来,你给我讲讲这段时日发生的故事。”
      “真想听,你信我?”
      “想听,我信你。”
      我挑着重要的说了,刻意避开了物质化小言的一段,自然在他生病时照顾他的人变成了六爷。他听完,明显不确信,久久凝视我的眼睛。我心里顿时怦怦直跳。他突然跳起抓住我的手腕:“小言,你说谎。在我重伤时,你竟狠心离开我?”
      “我被舅舅逼的,他想证实我的血有没有特异功能。没想到风颜姑娘的妖化太吓人,所以就没有再让我冒险。”
      “好,就按你说的推测,那个寂虚为何又消失无踪了?司令又怎的出现在此地,他不是与舅舅在乌孜湖等我们吗?”
      “这个我也不知,不急,等会儿司令来了,你们慢慢聊。”
      我觉得小哥几乎相信我了,心安不少。喝完粥,我出去找司令,此刻天色渐暗,司令却未回来。他的屋门开着,他左边的屋门也开着,就是我敲过的第二间,也是一个柴房,屋里煮着喷香的羊肉,馋一口真香。看来司令在我和小哥说话时,已经回来煮了羊,现在又不知去哪里逛去了。这里家什比较齐全,有木桌、木凳,还有木桶,木盆,一面铜镜。我不禁手痒痒拿起来照照,这一照吓得花容失色,甩掉铜镜,狂奔出屋,大口喘气。
      天呐!怎么是风颜姑娘的面容?落日余光消散,天旋地转,漆黑一团。我站立不稳,扑倒在地,自知百口莫辩,仍强打精神:“风颜,不是我故意要害你,是我报仇心切的怨念被妖灵利用,让小言失手错杀了你。求求你别来找我! ”
      我努力睁开眼睛,风颜的面庞在眼前晃荡:“姐姐,你糊涂了,我是小言。多长的日子你不想我了,我戴着风颜的面具好辛苦,从大漠辗转回金陵,吃了太多苦头。我是来跟你说一声,我们早已回到金陵,回来的路上,我跟秦大哥道出了真相,他让我再也不要以面具示人了。我才是梁凤鸢,粱家大小姐。我将尽一切所能做好她,不负你的重望。你现在身在何方,还没离开昆仑山吗?对不起,鸢鸢,2年零4个月音讯全无,太久了。明天是我和秦大哥的婚礼,最终梁凤鸢还是嫁给了秦修远,他是多好的一个人。可惜了,你却死心塌地的一直爱着小哥。小哥好吗?我有时挺想他的,毕竟一夜夫妻百日恩……我好怕你再回来跟我抢夫君。再见,最好再也不见吧。祝姐姐好运。”
      我心里憋着的一股血气不停翻涌,风颜消失后,终于喷涌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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