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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晨姑娘(一) “余今,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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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那年正是大地震和奥运年。
余今和白朗闹分手的时候,在寝室里恨恨地赌咒发誓以后再也不要理他,再理他就是猪。当时正是晚寝快熄灯的时候,她的室友雨婷一边泡脚一边调笑她:“放心吧,你连你俩每次见面每次对话都记得清清楚楚,你俩的缘分还够没有尽呢。”余今哼一声不服。但确实过了没多久俩人又好了,好得没有别扭过一样。顾前再拿余今气头上向他抱怨白朗多么多么不靠谱的短信来笑话她的时候,她躲到白朗背后笑着推他:“这个人卖友求荣,你快帮我收拾他。”然后白朗和顾前往往放学后见嘻嘻哈哈一起踢球去。
高中日复一日的生活使得一点小八卦都能被传得妙趣横生。所有人都怂恿余今和顾前在一起,直到白朗有一天在余今宿舍门口截住她:“余今,你又不喜欢顾前,不如考虑一下我啊。”
余今呆了一下,说:“好啊。”
然后他们就在一起了。为此顾前还生了余今的气,因为白朗是他好兄弟,而余今不声不响就和他的兄弟在一起了他竟然一点都不知道。他说:“余今,咱俩的交情你都不顾,我以后再也不给你带我家楼下的大头包子啦。”
当然,顾前撂的话从来没成真过。余今太了解他了。都不用一会,他们又好得如同从没置过气一样了。
***
余今第一次见顾前,是十三岁的时候。真正熟起来,是初二上学期。
后来余今有一次和顾前说起以前的事情,说起董晨,说起她和董晨一起看的《七月与安生》。
那本书的开头第一句是“七月第一次遇见安生的时候,是十三岁的时候”。余今笑着和顾前吐槽,那些年的青春小说都喜欢故作文艺。说十三岁显得意蕴悠远惹人遐思,但其实为什么相遇总在十三岁呢,因为小升初都是十三岁啊。小学太小,大学太大,十三岁恰恰好听起来像个记事的年纪而已。要是换成初一,你听听,多俗。
顾前笑得呵呵的。余今最后捏着一只烤翅总结道,所以啊,千万别信那些码字的人,为了押韵,他们什么都做得出来啊。
***
余今生在江城。这城市坐落于两江交汇处,被无数大小河流分成若干个区。外来的人往往嫌弃它的粗俗,嫌弃它夏天的湿热和冬天的湿冷,嫌弃它永远弥漫着一股芝麻酱香和过夜垃圾的馊臭混合的气味。但余今很爱它。她从小在长江边长大,见过夏天浩浩汤汤的长江和顺流而下的成捆的芦苇木材,见过矶头上挖沙的船和大概永不休息的传送带,也有过跟着大人游野泳差点淹死在长江里的惊险故事。江河是她生命记忆的一部分,她因为爱江河而爱屋及乌了这座城市,从它沿江布满错落的老洋房和小里弄时便爱她,到它现代高楼林立而她亦已成年时仍爱她。轮渡的汽笛已成故事,江汉关早晚的钟声仍在敲响,人生动如参商,她还是爱它。
但当时,因为这河流的分割,十三岁的余今刚刚经历人生中第一次挫折。江城的教育系统竞争是很激烈的,从小学就是各种奥数培训班各种奥数竞赛,成绩好的能直升重点初中。余今刚好赶上一个变革期——事实上,后来余今发现,在以后的人生里,她几乎每走出重要的一步都刚好赶上一个变革期,不负“倒霉的九零后”这一名声——这一年,小学升初中由自由报考改成优先就近入学,跨区入学要摇号了。
另一个糟糕的消息是,由于非典爆发,原本很多重点中学会在七月举办的招生考试也纷纷取消,竞赛的成绩成了唯一的参考。
显然,余今小姑娘的竞赛成绩不怎么样。眼看她就不能跨过这河流的分割去更好的学校上学了。
这时候要感谢余清元同志。
余今的妈妈余清元是个说一不二的性子。这一点从她的名字和外貌都看得出来。余妈妈在兄弟姊妹四人中排老二,属于最不受宠的女儿,因此她从小就要强,成年之后更是打拼过失败过不服输过,连带得余今多少也沾上了她的性格。余今从小到大开家长会都是妈妈去,她也被问了无数次为什么随了母姓。直到余今大学毕业出国之前因为签证的缘故要去派出所办无犯罪证明,派出所的大妈听说她妈妈姓余就自以为了然地用怜悯的目光打量她,这让余今很无语。回家之后她在饭桌上跟她爸爸余国伟抱怨:“老余,你当年是怎么找到和你同姓的女的当老婆的?你俩真的没有血缘关系?”而余爸爸只能瞪她:“说的什么鬼话,吃饭!”
是的,余今小朋友一家三口都姓余——好在余爸爸没给她起名叫余幂。
余妈妈自从得知小升初政策转向的风声之后就开始奔走打听哪里有重点中学的面试机会。虽然集中的笔试迫于“非典”被取消,招生的面试机会却往往藏在学校和家长心照不宣的默契中悄悄进行着。终于有一天,余妈妈回来说,走,下午三中和七中的校长面试,我们去试一试。
彼时余今在家里等着妈妈回来做饭,余妈妈不由分说拉着她往外走,路过永和,给她打包了一份粥。余今在的士上吃着粥,到了考场,余妈妈把她往警戒线里一推,说,去吧。
后来余今就被七中录取了。
其实比起来,三中的名声比七中更好。不过七中的面试很是特别,来的恰好是个胖胖的语文老师,因此测的不是奥数,而是古诗词。感谢余爸爸三不五时的酸文加醋,余今居然和这老师相谈甚欢。面试结束的时候,胖胖老师问余今:“我们学校正好明天开夏令营,每天半天,有语文英语和手工美术音乐,你要不要来玩?”
余今就这样被七中收买了。出来之后她拉着余妈妈的手说:“妈妈我们就留在这个学校吧。”
再后来,余今高中和白朗闹别扭的时候,余妈妈有一次说起这件往事,还颇为自豪地表示要不是她当时果断余今就只好去小学旁边的六十几中了。余今气哼哼的:“还不如不去重点中学呢,不去就考不上一高中,考不上就不会遇到讨厌的人。”
余妈妈气得咬牙:“你个没出息的。”
余今赶紧认怂:“妈我错了。”
***
小姑娘董晨是余今在七中的第一个同桌。
董晨十三岁时留一头又亮又直的齐腰长发,编成两个麻花辫垂在胸前,穿蓝白条纹的娃娃衫和圆头皮鞋。余今当时正在嫌弃同桌的小男孩,她对董晨说:“我不想他坐我旁边,你坐我旁边好不好。”
董晨就这样成了余今的同桌,班主任老王居然也没有任何表示默默许可了。
熟了之后她们开始分享彼此的阅读和音乐。比如《七月与安生》,比如蔡依林。余今的抽屉里至今还有一盘《看我七十二变》的磁带,因为听太多遍歌词都已经不知道哪去了,那个早就过时的磁带随身听还能正常工作。
有一次董晨笑问余今自己是不是装鹌鹑得挺成功的,余今呆呆点头。董晨并不是乖乖女,她和余今说起自己以前的小男朋友,俨然老手的模样,还指点余今怎么追男孩子。余今常常见她从学校传达室拿信上来,她给余今看男孩子写给她的信,回信的时候也不避她,有时候还会让余今帮她看看字句。
她们的联系随着高中奔向两所不同的学校而渐渐停止。大学的时候,余今又见到了董晨。她果然剪了短发,打扮得很帅气。谈过几次恋爱,也发过好人卡。再后来大学毕业,董晨去了美国中部学电气,留在当地工作了。
后来余今才明白,其实小时候怕得要死的那些戒令,什么不准烫头发不准谈恋爱,这不准那不准,都算的了什么呢。那些当年无所禁忌的姑娘,后来情有所归,事业有成。反而是余今这样一直乖乖听话的,至今还找不到自己想做什么,孑然一身,连正儿八经的感情都没有体验过。
听话其实是一种懦弱吧。
可惜当年并没有人教余今这些。
***
有一段时间,董晨突然在抽屉里塞了本《常见植物》,每天翻来覆去的背,背得走火入魔,看到门口的花坛都要对余今说“你知道怎么区分迎春和连翘吗?迎春是先叶后花,连翘是先花后叶。”余今不解她为什么突然对植物产生了这么强烈的兴趣,问她她也笑嘻嘻岔开话题。不过余今发现董晨开始打篮球了,她还发现原来董晨篮球打得还挺不错。
于是那一段时间余今经常被董晨拉着去篮球场,董晨打球,余今在旁边看。余今虽然在恋爱上是个完全的小白,却也敏锐地感觉到了董晨的不同寻常。终于有一天晨读的时候,董晨压低声音对余今说:
“余今,我要追顾前。”
余今是这个时候开始留意到顾前的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