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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可描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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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究竟会有多少的陌路重逢,又有多少人,你寻了千百遍,却杳无音讯,当你静静等待时,却又带着光芒从阑珊处走来,微微一笑,风华正茂。
我想,我应该感谢慕容秋的,不是因为他放弃了伴郎的身份,跑去跟正在自助餐桌边徘徊的秋铭表妹打情骂俏。而是,他将我送入了万劫不复的情网,从此,纵山棱崩,沧海竭,我都不要脸的不再跟他相决绝。
慕容秋从车子上下来,英气逼人,在我耳边轻道:“离落大美人,送你个男人要不要?”
“滚!”其实我挺后悔的,一个滚字,根本就无法表达后来我对慕容秋和秋铭这对x夫x妇的感激之情。但是,谁能想到,向来小夏口中一向不近男色的朕,会这么愉快的堕落。
那时,我正靠着教堂白色的石柱,放松身心,好让胸腔里的气息变得好一些。他从车上下来,银灰的西装革履,刀似的眉,温润的目,还有依旧有些冰冷的脸。
我承认,哪怕是再一次遇见这个男人,我也会毫抵抗力的沦陷。琅轩,我的男孩,终于长成了大人的模样,从黑色程亮的车子里下来,轻轻走到我的面前,笑着,擦掉我嘴角的饼干屑。
“落落,好久不见!”他的声音像是来自天空的风,带着令人十分舒适的磁性,微微低沉。
“琅轩,好久不见!”我惊异于自己的淡然,没任何的慌张,甚至没有脸红。多少次梦中的邂逅,在夜晚空旷的房子里自导自演,至少已经可以恬淡的将惊慌埋在心底。
“我们进去吧,别让新人等太久!”他将镶着伴郎身份的花徽戴在胸前,“我叫琅轩,是本次婚礼的伴郎,离落小姐,请多多指教!”他,他,他居然牵起朕的手,吻了俺的手背。这根本就是电视里的戏码,这明显就是吃我的豆腐,这压根儿就是,就是,不要脸。
我想,太阳燥热的天,果然不适合孤男寡女的待在室外,容易黑,不管是晒黑还是腹黑,总之,很容易碰上流氓。
我很庆幸,陌路重逢,在第一眼,我们就能够认出彼此。不需要如何回应那一段曾经逝去的,孤儿院里懵懂的岁月和誓言,只要彼此之间,还能感觉到心跳,就已经很好了。
我不想去问他这些年过得如何,也不想知道他这些年到底在哪里,上苍重新将他送到我的身边,就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如何敢再奢求其他。
只是,为何,今天的他是如此的迷人,如此的让人迷离。我找不到任何可以形容他的字眼,最终只能喃喃道:“风华绝代!”
我以为视线朦胧是因为教堂里熙熙攘攘的人群,到最后才发现,是从心底涌上来的泪光。大教堂的庄严,配上秋铭他们找来的唱诗班,还有小夏和上官瑜的誓言,我看了看琅轩,他冲着我微微一笑。这一刻,心里没有了任何的念头,只剩下了虔诚,于我,于他,还有烛光里摇曳的年华。
我与他捧着托盘,将戒指送到小夏与上官瑜的面前,看着他们脸上难以言喻的光,感到了无比的充实。在没有琅轩的日子里,小夏和上官瑜青梅竹马的爱情一直是我心中的灯火。期待着他们能够天长地久,好给自己一个等待琅轩的理由。我希望每当别人劝我放弃的时候,我可以指着小夏和上官瑜,底气十足的说:“你看,小夏和上官瑜,他们不就是一直在一起吗。我相信爱情的,所以请你也一定要相信,至少,请不要怂恿我放弃。”
教堂里,是不容多想的。我甚至来不及与琅轩多说话,整个婚礼的教堂这一环节就已经过去了。车队停在酒店的时候,各路亲朋好友已经到齐。我扶着小夏,后面跟着捧着婚纱的女童。琅轩微微落后上官瑜半步,他们的前面,是提着花篮撒花的一对粉妆玉琢的少男少女。那深红色的玫瑰花瓣,被轻轻扬上天空,像是燃烧的火焰,灼处淡淡的芬芳。
我与小夏停在红毯的边缘,琅轩与上官瑜上了酒店搭建的舞台。上官瑜只是呵呵的傻笑,我看了一眼小夏,发现她正盯着从今天起就是她私人财产之一的上官瑜,媚眼一抛,同样呵呵傻笑。怪不得那么有夫妻相,一个傻白甜的美女,一个憨憨的帅哥。
上官瑜开始念叨背了很久的情书,是当初花了两大盒点心,托我交给小夏的那一封印有晴天小猪的粉色信笺。小夏不耐烦的冲我说:“落落,咱们直接上去抢人,我抢新郎,你抢伴郎咋样?”
我看着她几乎发绿的眼神,有些怕,“可是万一他们反抗,抢不到怎么办?”
“怕啥?难道你不会霸王硬上弓?你先扶哀家过去,看本夏给你露一手!”她冲我挤挤眉。
“你自己过去不好吗?”我有些发虚,同时想着霸王硬上弓这个词用得是否恰当。
“你一个伴娘,让我一个新娘自己上去,好意思吗?”她一挑眉。
“好意思!”我厚着脸皮。
“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穿不来恨天高!你不扶着哀家,我怎么找我家上官瑜去?再说了,你不是跟我说那边那个,把慕容秋的伴郎位置给抢了的帅哥,是你未来的相公吗?就你这样扭扭捏捏的,啥时候才能修成正果?啥时候才能跟人家同床共枕,儿孙满堂来着?”
“呸,谁要跟他儿孙满堂来着,最多就生两个!”我竟然,我竟然将潜意识里的话给说出来了,“再说了,我跟他早就同床共枕好多年了!”我鄙视了小夏一眼,“我说的是在孤儿院里的时候!”
小夏震惊的看着我,“行啊你,离落大美人,想不到下手还挺快,但是那时候,你家琅轩哥哥还是个纯洁的小正太吧?亏你下得去手,你是有多腐败的一个小姑娘啊!”
“啊呸!”我啐了她一口,“我们那是时候,是纯洁的少年革命友谊,都是他先牵的老娘的手。再说了,都是毛还没长齐的小屁孩,能发生什么!”
“啧啧,想不到,你还有这么一段香艳的经过呐落落!”秋铭的头颅很不合时宜的伸到我与小夏的中间,将下巴放在我的肩头。她的身后,是端着红酒高脚杯的慕容秋,冲着我揶揄的点了点头。秋铭这小妖精,偷听八卦居然还拖家带口,真是太令人感到羞耻了。
“落落,我上去抢亲了,你到底去不去?”小夏有些迫不及待了。“哦,对了,刚才我听说,你家那位革命友谊的琅轩哥哥,被人套了好几回电话号码。啧啧,可都不是省油的妖精啊。估计你晚点儿再去的话,啧啧!”
“去,怎么不去!”我把心一横,瞥了一眼正在冲着琅轩犯花痴抛媚眼的几个妖精,怒由心生。顿有风萧萧兮易水寒之感。
“亲爱的,你不要有一股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悲愤,咱是去抢男人的,不是去送死的!记住,我们是狼,不是羊,妇女能顶半边天!”秋铭在身后语重心长的说道。劳资一个踉跄,差点扑街。若是此时演的是电影的话,我该考虑是不是一口老血喷她脸上了。
风风火火的小夏,风风火火的冲上舞台,单手环过上官瑜得脖子,就是一个风风火火的深吻。上官瑜索性将手中的信笺一扔,搂着她厮磨起来。这真是,这真是,太腐败了,太腐败了。
“伴郎伴娘来一个!”慕容秋这个混蛋,居然开始煽动气氛了!
“伴娘伴郎来一个!”秋铭这个小妖精,居然夫唱妇随,简直无法无天。
我想是不是该适当的先红个脸,然后在来个含情脉脉的注视琅轩的时候,一道黑影一闪而过。十分令人感到心慌的男性气息,涌入唇角。哦,老天,他居然吃的是桂花莲子羹。不对,好像还喝了咖啡。
不对,不对。我的初吻,我存了二十三年的初吻。琅轩这个混蛋,还当我是小孩子吗?这简直,这简直,有辱斯文,有辱斯文。
天旋地转,还有恍恍惚惚,还有,这桂花莲子羹绝对是分量很足,质量很好。这是我回归神来的第一印象,当然,第二印象就是,朕的点心呢,我饿了,需要吃个点心压压惊。
朕该扮演的不是狼吗,朕居然,羊入虎口了,这比签了不平等条约还令人羞愤。
“铭啊,你说,我咋忽然间就饿了呢?”我坐在位子上,一桌子的妖精,除了秋铭丫头之外,一律不认识。但是,满满的一桌子眼刀过来,让人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果然,开豪车的帅哥,都是稀缺资源,十分的抢手。
不理会各种眼神,秋铭将一个水晶虾仁煎饺塞到我嘴里,语气淡定无比。
“落啊,根据姐姐我多年来的经验来看,这个人呢,是一种很复杂的动物。”她悠悠说道。
“怎么个复杂法?”我挪了挪凳子,黏过去,用头蹭了蹭她肩头,她很懂事的给朕喂了一筷子鱼丸。
“这个人呢,一旦接吻,就会分泌荷尔蒙,而分泌荷尔蒙呢,就会消耗能量,而消耗能量呢,就会觉得肚子饿,而肚子饿呢,就会出去吃饭,吃完饭呢,就会觉得又饱又暖,而保暖呢,就会思那啥.....”
“嗯嗯,然后呢?”
“然后?什么然后,然后都是不可描述的好吗!”她白了劳资一眼,跟她家的玉面小郎君眉目传情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