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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怀念 果然,他还 ...
一
连续下了几天的雨终于停歇了,只是还有些许残留着,像将死之人因心中有难以割舍之事,拼着最后一口也要将它说出来,可是,再怎么惊天动地,也掀不起什么风浪来了。
这些许的雨,除了在那些小水洼形成点点的涟漪之后,再也没有什么了。
只是,天还是阴沉的。
因是住的靠近市区,又是早上七点多的光景。屋子里里外外无一例外都是车子疾驰的声音。
洗衣机里传出轰隆隆的声音,与这无孔不入的车声作着强烈的对抗。奈何车流量大,它小小的一个洗衣机自然是小巫见大巫,落败而亡了。
我是醒了,醒得还极早。大概是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就醒了。
老天爷是不会知道的,为什么我醒得这么早的原因。
这个原因,只有我一人知道。
要说这个原因的源头,就不得不说昨儿个发生的事情。
昨天,也在下着雨。天,很阴沉。而且又是星期六。
连续上了这么多天的班,终于可以休息一下了,我打算着,用睡觉来度过的,却不曾想到,我得休息的事情被几个损友知道了,因工作需要,我平常是不怎么能休息,所以像周末这种时间都是不会打电话来骚扰我的。于是他们派了个代表打电话来call我。
我按下接听键,电话那头的人开门见山的就道:“咱哥几个好久没有聚聚了,正好你今天有时间,晚上六点钟,老地方,我们等着你。”
我有点不怎么想去,便说:“沈弘文,是哪个小王八羔子把我给卖了的?居然能知道我今天休息的事情?”
因是损友,总该都要互损一下,才是对得起损友这个头衔。电话那头的人顿了顿,贱兮兮的道:“别想着不去啊,你要是六点钟没来,我跟徐秀智他们带着食材去你家,来个狂欢,到时候你家变成什么样子,我可管不着了。”他回味了一番,“说实话,我倒是很怀念你家那个厨房的,欧式风格,……嘿嘿嘿……”
我的这一帮损友,不光能损我之外,损坏我家的本领那可是叫一流,连我家三岁的小侄子都自叹不如。记得上上次来我家玩时,硬是把我家弄得乱七八槽,连个碗都能从厨房给我弄到浴室里,真不晓得这帮龟孙子怎么弄的,硬是花了我两个星期的时间才能把它们恢复原位,想到这里,我恨恨的说:“去,我去。大爷,我去还不行吗……”
确定我去之后,电话那头的人心满意足的挂了电话,末了,还不忘嘱咐我:“穿得好看点,咱哥几个好久没有去夜店玩玩了,出来玩就要玩得高兴点。”
夜晚,华灯初上。
忙了一天的人们,彼此穿梭在人行道中,步履匆匆,深色疲惫。很庆幸难得的这么一个休息,让我把好好好几个月来得睡眠时间给补上了,使得我元气满满,容光焕发。让我以完满的姿态迎接即将到来的吃货们的战争。
我的这一帮损友,除了损我,同时还是一枚不折不扣的吃货。每次跟他们吃饭,从来不能用心平气和来形容,用抢这个字来形容,都不为过。
到了老地点,我拾级而上,不消一会,我来到他们定好的包厢。
推门而入,好几双如狼似虎的眼睛齐刷刷的看着我。
沈弘文一把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到我跟前,眼光上下打量着我,“我靠,叫你穿得好看点,你怎么就穿了这副鸟样出来了?”
因沈弘文是服装设计师,我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弱弱的问,“很难看吗?”
“废话,何止难看,用惨不忍睹来形有过之而无不及。”他说着,“这是多少年前的衣服了?”
难得我的满满的自信心就这么被他打击的一点都不剩。见我不说话,安慰着我,“待会吃完饭,就带你去商场,给你买几身好看的衣服。”他将我拉到桌子旁让我坐了下来。“先吃饭吧。”
一旁的徐秀智看到我这副样子,对着沈弘文说道:“咱们元宝整天都是忙忙忙的,哪像你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他那里来的时间去买衣服,打扮自己的行头呢?”
沈弘文一听他这么说,立刻就炸毛了,“我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喂喂喂,你们给评评理,今天这餐饭,可是我一个人亲力亲为,你坐在这里,自然是腰不疼不喊累,场面话谁不会说?难道就你一个徐秀智会关心元宝,我就不会了吗?”说完,脸立刻扭像一头,像个气冲冲的小牛,独自一人在发脾气。
沈弘文与徐秀智可是一对活宝,他俩可是我在大学到现在为数不多的好友。这两人从第一次见面到今天,没有一次是不吵的,吵是吵,架倒是打不起来。这两人用成语来形容的话,就是南辕北辙,不着调调。
“好了,好了,都多大的人,还跟个小孩子一样。”我赶紧着出来打圆场。
少顷,服务员将冒着热气的饭菜端了上来,生着气的沈弘文才把头转过来,看着香气四溢的菜,眼神恶狠狠的泛着光,口水已流不止三千米了。果然,吃货到底是吃货。
我看着他这副模样,不由得轻笑了一声。
一切又重归于平静,吃到半酣,我禁不住快要决堤的尿意,向他们告了个假,急匆匆的跑向洗手间。三下五除二,把裤子一脱,尿液哗哗哗的直流。待得我走出洗手间,门口倚着一个人。颇有玩味的看着我。
眼前的这个人,就是我为什么醒得那么早的原因。
我愣在原地,嘴巴一颤一抖的,嘴边那将要说的话说不出来了。
那个人走到我的跟前,一把的抱住了我。用着熟悉而陌生的嗓音说着,“好久不见,元宝。”
曾经消失了八年的声音,那如出一辙呼唤我名字的方式,此刻听来,满满的都是孤寂和伤心。
我呆呆的被他抱着,脑海全是一片空白。
没错,最后的我很没有出息的落荒而逃了。
还好,我用着那残存的理智,发了条消息给沈弘文,说突然有急事,先行走了。衣服下次有空再买吧。
沈弘文只当我工作上出了什么急事,再加上来我又经常做这种临时开溜的事,他已见怪不怪的了。不多时,他给我回了条讯息,“嗯。”非常简洁。回到家的我,只管在床上抱着头痛哭流涕,哭到后来,昏昏沉沉的睡过去了。
醒来时,床单已湿了一大片。我冲了个澡,将湿了的床单和换下来的衣服扔到洗衣机里,自己拿着水杯,独自看着窗外。
我想,我是麻木了的。像个木头人,被人放在田埂上。虽有人的样子,却是没有心的。没有思想,经着风吹,顶着日晒,寒来暑往,最后,一寸寸的腐烂,零落成泥,无人问津。
我的心,什么时候不见了的?
想来想去,大概是在八年前,他离开的时候吧。
对于他,我想,他是很重要的。只不过时间一长,心中所想的没有了什么值得与之相成匹配的东西,就像一杆秤,没有了要秤的东西,无人使用,就慢慢的生锈了。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也就遗忘了。
很是重要的人,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我想,如果真的要想他的话,只能说是怀念了。
那是八年前,正月初一。
因是新年,满大街都是很热闹的。张灯结彩的,红红火火,沉浸在这个环境中,整个人都是兴奋的。
正月初一的早上,我刚收完所有长辈的红包,他就将我约了出来,说要不要出来玩?我很高兴的去赴约了。
我们先是看了场电影,影片的气氛很是愉悦,整个场子里的人都一直在哈哈大笑,影片结束之后,他们都还是意犹未尽的,期待着下一部,我也是其中一个。那时的我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觉得他很开心来着,完全不知道,他那只是在敷衍我。看完电影之后,我们去了商场,逛了饰品店,还很开心的买了柯南的勋章。我俩一直玩到晚上,看到天已经黑了下来,我说着我要回家的话,哪知,他提议说要不去他家过夜吧,正好他爸爸妈妈蛮想我的。我打电话回家向我妈请示可不可以,我妈笑着说当然可以,还说要我有礼貌一点。
当天晚上就那么过去了,当我离开的时候,他送了我一盆仙人球。他当时的神态很奇怪,再加上我当时心粗的很,没有细想。于是兴高采烈的抱着它回家了。
其实,那时候让我那么高兴的,不是他送我的盆栽,而是叔叔阿姨给的红包,我的乖乖,他们给的总和,比我家人给的还要多出两倍。
寒假就这么过去了,本想着开学的第一天要两个人一起前去,于是前一天晚上我打电话给他,但是连打了好多个,没有人接,这让我有点不高兴了。想着明天见面的时候再好好的削他。可是到了放学的时候,还是没见到他的人影。
我来到他家门口,用力的敲着门,还喊着,“李拓,开门,你给我开门!”
我敲了好久,可是禁闭着的大门依旧没开,直到有一个散步的爷爷看到我这副样子,提醒我,“这家人早就搬走了,你别敲了。”
这话犹如惊天霹雳,震得我脑袋昏昏的。我不记得我是怎样回的家,唯一的印象就是,我歇斯底里的抓着我妈的手问着,“你是不是早就知道拓拓要走的消息?”
我妈点了点头。
我发了疯的道:“为什么要瞒着我?不告诉我?欺骗我很好玩吗?”
她将我抱在怀中,紧紧的抱着,一言未发。
那天晚上,我哭了很久,那泪水一直流,我感觉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流了这么多的眼泪。
只是为他。
妈妈身上传出来的热度,像一团火,将我燃烧着,那一团火,烧得我灰飞烟灭,神智全失。
那盆仙人球,几个月后的一天,当我发现时,它已然枯死了。
从此,我就再也没见过他。
时间是一条宽广而深的长河。在其宽广的岸边,我看不到他。因在其不断的流动,河床慢慢的加宽,我与他越隔越远。那些所有美好的的记忆,都被它缓慢的步伐,给消弭得一干二净,变成砂石,化为飞灰,沦为尘埃。
无人再想起,也不想想起。
他,只能用来怀念了。
二
在阔别八年的时光里,他终于踏上了这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故土。
这一切,陌生而熟悉。
与所有的海归一样,衣着光鲜,举手投足间散发的皆是满满的英伦风。他长得也很英气。一股干练的气息萦绕周身,很man,很帅气。
可是这故土很是不欢迎他的样子,星期一的中午,他刚下飞机没到三分钟,机场就大雨倾盆,哗哗直下。他原想着雨会停下来,哪知道接连着几天都是阴雨绵绵,全然不见它歇息的样子。直到星期六也没停歇。
因是周末,他那个部门的同事说要组织一次聚餐,为刚来的他接风洗尘,又因刚拿下了一个大客户的订单,顺便着放松一下,所以一大群人在讨论着去哪吃。最后他部门的部长看着这么多一大群快要炸了的消息,一锤定音,把吃饭的地方和时间定了下了。
傍晚,他开着车来到所定好的地方。
胡不归酒楼。
他看着这漆金的牌匾,很是古色古香。
他出神了好久,直到一旁的服务生走上前来,叫了他好几声,他才反应过来。询问了包厢所在的位置,自己走了进去。
吃到一半,他忍受不住那些一个劲劝酒想把他灌晕的同事,说着尿意来了,去个洗手间。
他刚走出包厢门口,一道熟悉的身影从眼前闪过,看他奔跑而去的方向,与自己的目的是一样的。
是他吗?记忆深处的那个影子悄然跃于他的心头。
他既惊异又害怕,他抑制住心中的悸动,快步走到洗手间的门口,倚在门边,等着里面的那个人。
他听到一阵哗啦啦的声音消失之后,有力的脚步声取而代之,那个人,仿佛像是从时光的深处慢慢的走了出来。他目光一紧,果真是他。
真的是他。
他像发现了他的存在,认出了他。然后脚步就停住了,愣在原地。
他瞳孔紧紧的收缩着,像个牢笼一样,想把眼前的这个人给囚禁起来。慑于他这可怖的目光,他发现眼前的他,还是像孩提时期一样,喉咙会不自觉的上下收缩着。
他很想笑,于是他走了过去,将他紧紧的抱在怀中,努力的用着最温柔的嗓音一字一句的说:“好久不见,元宝。”
他感受到怀中的人全身的肌肉忽然的绷紧了。
于是,他就更用力的抱住了他。
这一刻,仿佛时间都静止了,他用力的吸取着他身上的香气,软软的,透过他的鼻腔一直深入到他的心坎里。
过了一会儿,怀中的人才回过神来,用力的推开这温暖而令他窒息的怀抱。对于元宝来说,这相当于就是一种慢性毒药。会死人的。
他就这么匆匆的逃开了,头也不回。
他看着他奔跑离去的背影,自嘲的笑了笑,连一句都没对我说,真的这么讨厌我吗?
元宝,难不成我在你心里什么都不是吗?
他回到了饭桌上。
放开了的与这一帮同事喝起酒来,他要用酒精来麻痹自己,放空自己。
在他倒下之前,他还很豪气的说了这么一句,“今晚,不醉不归!”
完完全全不像他自己,变了个人似的。
最后是还算清醒着的同事把他送回了家里。
他做了一个梦。
梦中的他抱着元宝,在桥上,一刻也不曾松手。可是忽的一下,场景突然改变,元宝一脸伤心的坐在庭院中,空中,在下着瓢泼大雨。他就站在边上,可是元宝却未曾看到他一样,泪水混着雨水,掺杂在他的脸上。叫他分不清。
“我恨你!”他听到他对着虚无的空气绝望的说道。
梦到了这里,他就醒了。他摸着快要炸开的头,朝着卫生间走去。不一会儿,他感觉自己好一点之后,回到房间,将放在一旁的照片拿在手中,仔细的端详着。
照片上的两个人,笑得春光灿烂,天真无邪。
果然,他还是有恨的。
我倒是不惧怕这恨。
他恨我是应该的,
毕竟,曾经的他那么爱我。
他自己摇了摇头。元宝还爱着他吗?他从心底否定了这个念头。
可是,他自己一个人还爱着他。
是真的爱吗?
他自己问自己。
他又摇了摇头,催眠着自己,这只能算得上是个念想吧。
可是这念想像穿肠毒药,他无药可解。
解药在元宝的手里。
他不给,他永远别想好。
国庆小长假,终于更文了。。哈哈哈。撒花。
想说终于做了一件正经事儿。
嚯嚯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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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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