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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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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传唤对已往事物的记忆
出庭于那馨香的默想的公堂,
我不禁为命中许多缺陷叹息,
带着旧恨,重新哭蹉跎的时光;
于是我可以淹没那枯涸的眼,
为了那些长埋在夜台的亲朋,
哀悼着许多音容俱渺的美艳,
痛哭那情爱久已勾消的哀痛:
于是我为过去的惆怅而惆怅,
并且一一细算,从痛苦到痛苦,
那许多呜咽过的呜咽的旧账,
仿佛还未付过,现在又来偿付。
但是只要那刻我想起你,挚友,
损失全收回,悲哀也化为乌有。
——莎士比亚《十四行诗》
他踮起脚尖,拉扯住斗篷,在原地转了个圈。踢踏舞在夜色里有空旷的回音。远处是霓虹灯闪烁的纽约城,他听见有一家音像店在放green的《日出》;橱窗外红绒帽的小女孩拉父亲的手赶外婆家的晚宴;对街一只狗尾随一个乞丐夹着尾巴流口水;警察在暗黑的小巷子里抓小偷;橘红色的公寓里一个窗子上投射出丈夫打骂妻子的黑色影子;金融巨头在酒店和□□交易;神父吻了忏悔者的额头。
接着他偏头想了想,今天是不是该庆祝的日子。
他就那么一路跳着踢踏舞融入霓虹灯的夜色。腥红色的斗篷凝滞不动,金色的鬈发披到肩膀,象牙瓷的肌肤泛着苍白的光。
我是谁?我只比路易晚出生了一个世纪。对此,我却一直耿耿于怀。我出生时,克劳迪娅还没死,路易已经离开他很多年。
莱斯特从不给我说以前的事。在1997年的路易斯安州的拉法叶镇,我从棺材里醒来,看见穿宝石蓝蕾丝花边的衬衫的莱斯特在客厅跳爵士舞。然后他拉我起来,我们一起跳了一支西班牙圆舞曲。
20世纪末的美国腐朽而革新。1986年我从墨西哥搬到美国,父亲去世后我再也没见过母亲。16岁那年我开始逃课,打架,嗑药,上床,去同性恋酒吧。第三次从少管所出来时学校开除了我。天知道之前我是个多么听话羞涩的男孩啊。可事情就这么发生了,你可以说是人的本性埋藏的太深,或是爆发起来太莫名其妙摧枯拉朽。
那之后的五年我什么勾当都干过,只要能活下去,我不在乎麻木还是疼痛。我需要钱和酒精,被学校开除后母亲和我断绝了联系,以前她至少会偶尔寄钱给我,我也知道她又改嫁了两次。父亲活着的时候她很爱我,那时,我在她眼里只是乖巧的儿子,她是美丽而神经质的女人,尖叫起来竭斯底里,她的头发天生是火一样的红色,像她的性格暴戾而果决。我从没见过像她那样坚强的女人,可她是个好母亲。曾经是。
她从不让她和父亲干架时的烟灰缸碎片砸到我,我记得那天父亲情妇找上门来时她把烟蒂按到那女人脸上,然后父亲甩了她两耳光后载着他情妇跑了,这之后母亲踏过满屋狼籍拢了拢头发,还不忘给我做晚餐。第二天接到警局的电话,我和母亲去领了父亲的尸体回来。死因是超速导致的车祸。他情妇捡了半条命,在医院躺着,而我父亲当场死亡。
我想,一定是当时他很心烦意乱。我不相信他从没爱过母亲。
那之后,我们便搬了家。我在母亲和她情人们喝醉的第三天晚上一个人走掉。我只带走了一部手机和一张信用卡,这之后她从没找过我,我去了离她不远的城市,她供了我半年的学费直到我退学。在我向电话里的她坦白我是GAY后,我们再没通过话,其实有时我还是会想她,毕竟那是我唯一的亲人了。可她换了号码,不知道和哪个情人住在一起,我没有她的一点音讯。有时我会握着手机,拨通早已不存在的号码,想着她应该在某一座城市的某一处过的很好。也许她会幸运的遇见一个好男人,他们踏踏实实过日子,再可能他们还会有一个孩子。她又会成为一个温柔的好母亲。
我已经什么都做不了了。我生活在城市的夹缝,金发垂肩遮住了眼睛,我在左耳打了六个耳洞,在锁骨处纹了一朵蓝色的玫瑰花,在鼻翼那里戴了一颗水晶。我嗑药时喜欢跳舞,看整个世界清晰的扭曲,我习惯了偷窃和贩毒,习惯了逃窜在午夜安然无恙,气喘吁吁。我会和情人们□□,有时是男人有时是女人,在我看来,他们并无不同,我叫不出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名字。
□□会死去,灵魂才会永恒。我像个虔诚的异教徒,深信这一条教义。我觉得我是个高尚的堕落者。
21岁那夜我亲眼看见母亲从街对面跑向我,眼底有光。那辆□□的跑车是鲜红色的,它笔直的撞飞了她,她在我面前碎成了千万片。那时,我发誓什么声音都没有,就像一个斥资好几百万美金的好莱坞电影的华丽惊险镜头,我的世界就此失声。
那时我的手机短信亮着光,我站在街对面打开屏幕,那上面是几个字。
——哈伦,我想我这次做对了。我们以后好好……
她没打完,她一向是很懒的人,短信是两分钟前发的,一分钟前□□的车把她变成冰冷的尸体。我相信她在打短信时看见了我,于是立马朝我跑来,她一定是想说完后来的话。
我们以后好好……怎么样呢?哦,我的母亲。
那夜我决定跟自己打个赌。我在附近的一家同性恋酒吧吃下三盎司“安非他命”,那是瘾君子正常剂量的十几倍。我对自己说,如果明天我还活着,就离开这里,以后好好生活,补全那条短信;如果我死了,就去找母亲。
后来,莱斯特说他根本没吸我的血,他说我那时的血能毒死几头牛。他只是割开我的颈放空我的血,再把他的血给我喝。他说,是我的绝望唤醒了死神,他来拯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