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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凯特福德街的少年 ...
Chapter2 凯特福德街的少年
我醒来的时候,窗帘是拉开的,天色早已不像几个小时前那般黑暗浓重,但雨水丝毫没有要减少的样子,这让我的心情大打折扣,心头涌出一股难以言说的失望,就像一个忍饥挨饿的乞丐好不容易得到的面包还未沾口便被抢走了——事实上它从来都不属于你,早在很多天以前我就知道短时间内放晴的可能性差不多跟亚伯杀了该隐[注1]一样大。但抱着一种乐观到荒唐的心态,每天晚上临睡前我都会说服自己说明天定会放晴,然后第二天便陷入一片痛苦迷茫的失落。
梅丽达仗着她年长,读的书多,头头是道地分析说我这是一种过度失望导致的、再度引向失望(更大的失望)的希望,是一种恶性循环,应当介入适当的疏导和治疗。而达科塔则认为她纯粹是胡乱操心,我只是下雨下出了心疾,最好的办法不过是让仆人带着到托斯卡纳明媚的阳光底下疗养个几天。
“小孩子就是耐不住寂寞,但到我这个年龄以后便自己懂得要沉稳了。”她丝毫不知羞耻地说,一副看穿人生百态的样子,哪怕我们之间不过相差两岁,末了还幽幽叹口气,光洁的额上出现两道淡淡的皱纹。
就她那暴脾气,还指望别人去学沉稳。
我趁达科塔看别处时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并发现梅丽达也这么做了。
午饭后我跑去找珂赛特,那会儿大多数仆人都围坐在休息室的长桌子边小憩,我进来时他们纷纷起立,脸上无不显出惊讶的神色,便问是不是饿了。
“不是这件事。”我说,这时一个厨房帮佣率先反映了过来:“珂赛特在里头坐着哩。”
她说的“里头”是指厨房最里的角落,本是堆砌柴火的地方,因为储藏室改建空了出来。珂赛特算不上佣人,也就不能使用佣人的休息室,那边便留给她了。我走进厨房,果然看到金发女孩坐在隐蔽处的一张矮板凳上,手里用绿色的细绳和白花编制着一根长项链。
“Hey.”我说,她闻声抬起头,“想不想出去坐坐?”
那个下午我和珂赛特坐在厨房后门的石阶上,头顶的屋檐挡去了大部分的雨,但还有零星的细丝斜斜飘洒进,打在裸露的皮肤上凉丝丝的。我的米色长裙外包裹着一件洗衣房无人认领的黑外套。我常常这样做,女佣也不知情。
“真是奇了怪了,”她们说,“总不见得衣服会自己跑掉?”
珂赛特穿着她那套一年四季不变的咖啡色连衣裙,正襟危坐在我旁边,活儿还忙碌个不停,手中的长项链渐渐成形,凑近才发现原来那些绿色的细绳是常春藤光滑的茎。我只看了一会儿便厌了,于是蠢蠢欲动准备找件事做。后门处放着几个花盆,都是下雨天挪进来的,其中有几朵开得正艳。
“Ow!”我大叫了一声,惹来了珂赛特的回头。
“你应该避开那些刺。”她说。
两分钟后我依旧坐在她旁边,一条腿伸着,一条腿蜷缩,手里百般蹂躏的就是那朵咬了我一口的花,花瓣被一片片揪下来扔进雨幕。
“我想出去。”我忽然叹了口气说,站起来挥了挥手,那根光秃秃的花梗最终也难逃花瓣们的命运。
“为什么?”珂赛特问,雨声中她的声音显得格外沉静。
“我没自由,我们这种人都没有。”我说,眯起眼睛看向外头雨雾蒙蒙的世界,好像我要的那东西就蛰伏在面前暗暗浮动的气流和空气粒子中。
当卡莉·克劳斯再次遇到今日这般的大雨已是数年后,那时已经没有屋檐为她遮挡了,她失去了一切,浑身湿透地站在室外,深知自己看上去有多狼狈,但这绝不是最糟糕的。她闭上眼睛,想起的却是那个下午,及笄少女[注2]的自命不凡和一无所知。多么可笑!
所谓自由是个难以定义的概念,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种自由,我儿时曾经读过一则故事,题目和作者早已淡忘,其中一句话却记忆犹新:
当耳边传来圣歌的歌唱,当满月之光倾斜在枷锁上,他知道那便是自由降临了。
显然,这则故事(或者只是这句话)弘扬的是精神上的自由,苦思冥想的印度教高僧往往能通过灵魂和思想来感知上帝,但落实起来却不容易,就算是全世界范围里心思澄明之人又能有多少个?放眼伦敦,那些愤怒的青年,怀着满腔怒火和无处发泄的激情,傀儡般日夜游荡在东区贫民窟,他们的任何行为都不受限制,但扪心自问(如果可以的话),谁又解脱了,还是得到更多的痛苦呢?
年少的我们从没真正理解过这个词,我们一直寻觅,寻觅属于自己的一种定义。我也曾在自己的道路上摸索,思绪从清晰到糊涂,而答案就藏匿于那混沌之中。
同样是很多年后,晨光熹微中我跌倒在修道院门口的黎明里,身下石阶如故,让我想到了从前的厨房后院,但我早已回不到过去。昏沉中我不知自己的生命是否在消逝,也不知面对的是深渊还是解脱,于是像母亲对我说的——以及日后我对安娜说的那样闭上眼睛[注3],安静等待命运之神的决策。
而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那答案忽地跳入我的大脑,就像黑暗含混中响起一道无比清晰的声音。
从不是什么高深奥义,一切不在于所做而在于所想,解脱心中的困扰,便是自由了。
[注1]:根据《圣经·该隐和亚伯》一章所述,是该隐杀了亚伯
[注2]:指十五岁的少女,此指卡莉
[注3]:关于这个梗后文将会提及
“这是一个……嗯,很大胆的决定。”珂赛特犹豫了一下说,停下手中的活看着我,翠绿色的眼睛里包含着不少警示的成分,我甚至怀疑她已经把话放轻了,原来要说可能是“愚蠢”、“鲁莽”等等诸类的字眼,“要是夫人和老爷发现不会高兴的。”
“不,他们不会发现的。”我狡狯地说,冲她眨巴了一下眼睛,“只要我在晚饭前回来就行。”
她微微蹙起眉,然后也站了起来,掸了掸裙子上看不见的落灰,默不作声地望向雨幕,双手环抱在胸前,包裹着旧皮鞋的脚后跟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着地面,就好像要溜出去的人不是我是她:“唉,你知道,不是我不站在你这边,但这个计划的确……仓促而草率,就算晚饭前回来,你不在的那段时间里要是有人发现你不见了,行动暴露还不是早晚的事。”
她说的不无道理,越是下雨天越是有人会多管闲事,比如乌鸦般聒噪的女佣和达科塔,而且这种人往往都守不住秘密。
我只转了转眼珠就想到了对策:“——也不会的。今天下午我偏头疼发作需要卧床休息,不希望任何人打扰。你觉得怎么样?”
“呃,不算高明。”她直言不讳道,“但的确没更好的了。”
“很好,很好。”我喜笑颜开,“这样,我回去换身轻便的,你等我。”
“速去速回。”她嘱咐。
我飞快地跑回去,路上遇到管家卡森(Carson)时顺道给自己请了个病假。
“……多么不幸。”我故作遗憾地说,虚弱地扶着额头,“还有,我需要一个下午来休息。”
“我会通知所有人以保证您不被打搅的,卡莉小姐。”
“万分感激,卡森。”我甜甜一笑。
十分钟后我换上一件做工粗糙的亚麻裙子(来处不言而喻),提心吊胆地从北面最偏僻的楼梯回到后厨,所幸一路上都没碰到人。
屋檐下,珂赛特还在等着,她本坐在台阶上不安地咬指甲,一注意到我便站了起来:“哦,你终于回来了。”
我开心地咧了咧嘴,她扬起一边眉毛,丢过来把伞。我没去接,而是打开后门从门后的钩子上取下一件旧雨衣[注1]披在身上:“大门口有人守着,我翻墙出去。”
“这里的墙?”
厨房和洗衣房仅一墙之隔,自然共享一个后院,那里每逢晴天总是阳光充足,在克劳斯府也算块风水宝地,尽管没有多少人赏识到这一点。洗衣房的人在铺着一层浮沙石砾的坑洼地面上支起竹竿,以粗绳相连,把洗好的床单晾在上面,有时风经过这里,那些干净的大块布头就微微鼓起。阳光中晶亮细小的水珠宛如碎钻闪耀着,以至于整块床单都闪耀着,远远看上去就像海面上的点点白帆,在明晃晃的太阳下白得耀眼。
后院是方形的,其中有相邻两面都是石砌围墙,里外种着一排与之等高的树篱,夏天会开出明艳美丽的蔷薇,颜色是胭脂般好看的梅红,梅红之后就是我向往的自由世界。
外头雨还在下,我刚戴上兜帽就被叫住了。
“这个给你。”珂赛特说,从口袋里掏出之前那把绿色的常青藤在我眼前晃了晃。长链做得极精致,编串的时候揉进了好看的小花,颜色纯净得像天气好时院子里晾晒的床单。
“这些是满天星,代表纯净无邪,你可得学着点。”
“真漂亮,谢谢!”我惊喜地说,打算装作没听出对方的弦外之音,转而戴上项链。项链很长,一直垂到我的肋骨。
珂赛特不怀好意地笑笑,回进厨房。我把项链遮严实,重新戴上兜帽,一头扎进雨里,所幸雨势不大,但我刚落脚就踩到了样硬东西。弯腰捡起,发现是那根咬过我的花梗,上面密布的尖刺在大自然强大的力量下最终服了软。
就像野马,再怎么桀骜不驯,迟早也会为缰绳所牵制。
我叹了口气,将它丢回脚边,突然想起那本是朵玫瑰。
[注1]:此指挡雨的斗篷外套,我知道中世纪还没有雨衣
几百年后的泰晤士河以横跨其上的众多桥梁闻名,但在1534年,连接东西两岸唯一的纽带就是几座笨重丑陋的石家伙,既没有日后的塔桥雄浑壮丽,也不如千禧桥意义重大。它是市民茶余饭后的谈资,且往往处于被批判的一方,然而这样并没有影响到每天每时上面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景象出现。
现在我顶着雨穿过了整个西区,雨势渐渐减弱,斜斜密密的细丝扎在脸上怪痒痒的,石桥就站在面前,对岸就是争议颇多,往往被贴上“贫穷”“犯罪”“暴力”“瘟疫”“娼妓”等等标签的东区,我此前从未涉足的禁地。结合了地狱和天堂,既能满足一个年轻的姑娘对于自由的全部想象,同时危险的气息也在每一个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暗暗滋长——甚至不只是危险,劫难也在静候,等待着每一个过路客去亲手转动命运之舵。自然地,在我接受过的所有教育中,永远不要踏上穷人的土地是从小到大长辈们最爱重复的一条。
“我年轻时曾经去过一次河对岸。”当我还小的时候祖母曾经这么说过,“神明在上,千万别让我的孙女们也经历这些,那儿简直是人间地狱!”
然而这些说法对一个在彼岸长大的少女来说就像是纸上的恐吓和画中的鬼怪一样不构成任何实质威胁,我并没有想太多,便兴致勃勃地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上了桥。
1534年的卡莉·克劳斯何曾知道命运的走向?她怀着忐忑与不安的少年心迈上桥,从此走向殊途,但她并不后悔,哪怕是在很久以后,失去一切跌入谷底的日子里。
到达对岸后人流分成了好几波往不同的方向而去,我人生地不熟,天上又下着雨,便择了最近的一家酒馆小跑过去。那酒馆光是从外面看看就充满了浓浓的当地风情,开在最显眼的街道上也名正言顺,就算一个字不识、对伦敦一无所知的人来了也不会不清楚自己身处哪种地方。门上方的招牌因为长年累月的风雨摧残,外加从不维修,木头开始腐朽,油漆开始剥落,金色的店名埋没在了一片斑驳当中,依稀可以辨认出几个哥特体的大字:“……狱天堂”。我猜测第一个字是“地”,因为那间破破烂烂的小酒馆的确在不经意间将我送进了我的地狱天堂。
几颗钉子松动脱落了,于是那块笨重的木板看上去就更加岌岌可危,随时会砸中某个倒霉蛋,但进门的客人却司空见惯,就好像那危险的东西生来便如此。
我胆战心惊地从招牌底下走过,推门的时候连带着门上的一串油腻的铃铛作响,随之一股冲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混合着各种酒味、咖啡味、甜茶味、烟草味和汗臭味等等。
酒馆里人头攒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愈发拥挤。窗门是紧闭的,百多张嘴呼出的气息(各种味道)在狭小的空间里旋转上升、蒸腾着,空气越来越腐朽,而且闷热。
不远处吧台边坐着衣冠不整的几个男人,袖子管卷到了肘部,露出体毛茂盛的粗胳膊,胡子扎拉的脸上沉淀着长年积攒下来的憔悴,面前酒杯已经见了底。一旁更加昏暗的角落里,瘾君子歪歪斜斜倒成了一堆,指尖夹着冒火星的烟卷,满足而陶醉地长吐出一口烟雾,味道不同于父亲书房里淡淡的雪茄味,就算是我也闻得出是廉价货。
酒馆里,每个人忙着做自己的事,没人注意到一个文弱的小姑娘——也就是我——局促地走了进来,在吧台边坐下。
我试图唤起店主注意,但他只顾着跟另一边的莺莺燕燕说话,手里拿着一只酒杯,用脏兮兮的抹布擦个不停。
“抱歉?”我陡然提高音量,但只招来对方淡淡一瞥。
几座之隔的一个黑发少年看了过来,脸上带着玩笑的意味,这让我脸色更加难看了。
“喂,托尼。”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回过头,看见一个高大魁梧的光头男人倚在吧台边,上身赤膊,纹满了复杂的图案,就像穿着一件青色的衣服,“白兰地,赶紧的。”
店主托尼是个见风使舵的小瘦子,看到对方的来头立刻丢下莺燕去拿酒。当十几秒后盈满了的酒杯放在光头男人的面前时,我瞪大了眼睛。如此强烈的对比。
更没想到的是,光头男人很快把酒推向我:
“白兰地,送给一位漂亮的小姐。”
我惊喜道:“万分感谢。”
他随即露出一个下流的笑容,眼睛里透出暧昧的味道:“用不着现在谢我,日后有的是时间……”
我感到异样,脸上惊喜的神情渐渐凝固。他得寸进尺地凑到了我耳边,用细小的声音问:
“新来的,嗯嗯?”
我皱起眉头,只感到自己受了莫大的侮辱,沸腾的血液冲上脑门,伸手就甩了他一巴掌:
“离我远一点!”
以我那少的可怜的力量显然不足以震慑面前的光头大汉,甚至还激起了更大的波浪,他抬眼看着我,目光里是渗人的寒意。
“你以为你在干什么……”嘶嘶的声音,让我想到了某位伯爵家养着的印度眼镜蛇。我只感到脊背微微颤抖,但逃跑的力气还是有的。未等更大的灾难降临,我就跳下椅子,以身材苗条灵活的优势飞快地穿过酒吧中间熙攘的人群,用肩膀撞开那扇沉重的木门,冲进室外的雨里。门在我身后关上。
雨从未停过,而且越下越大,这反倒给避难者提供了帮助。我没有丝毫停顿,就横穿过大街,凯特福德街的黄铜路牌在头顶掠过。我下了一段倾斜潮湿的绿茵躲进来时那座桥的桥洞。那是一个绝佳的掩体,我将身体蜷缩在一个洞门后,悄悄露出一个脑袋。很快那门又打开,男人和他几个喽啰样的跟班走了出来,站在危险的朽木招牌底下。
雨水模糊了视线,雨声干扰了听力,我只知道他们四处张望了一番,交换了几个看不清的眼神,又说了几句听不见的话就回进去了,估计也不乐意为了我再淋大雨。
我蹲在那里观察了很久,最终确凿无疑他们不会再出来,这才转回身坐下,背靠着石壁舒了口气。
要是运气好的话我可以在这里等到雨停,然后打道回府,我想道,一个人呆着也清净。
可是这里已经站着一个人了。
一个阴郁的少年,看上去不比我大多少岁数,湿漉漉的亚麻色中发披在苍白消瘦的脸颊两侧,穿着破旧的二手夹克,指尖夹着一支快点完的劣质香烟吞云吐雾。他警惕地看着我,脸色和天气一样阴沉,并且我敢说这已经持续一会儿了,自打我闯进来开始。
“无意打扰,”我匆忙站起身,向他行了深深一个礼,“抱歉,我并不知道这里有人。”
那人把我上上下下打量了一遍,这种行为可并不礼貌,但我们身处东区,也就能够理解了。他打量完,又用带着浓重口音的英语问道:“……你是谁?为什么要闯进我的桥洞?”
说话时一股烟雾从干枯的唇间喷涌而出,这让我不由得心生反感。我还注意到他一面的脸部肌肉僵硬得很,像是过量烟酒的后遗症。他露出一个古怪的笑容,勾起半边嘴角,另外半边半吊不吊着,还在微微抽搐,那样子不禁让人心里瘆得慌。
“我不知道这里有人。”
他皱皱眉:“不知道?这里人人都晓得九号桥洞住着乔治·威尔德,你却不知道?”
噢,真他妈荣幸,现在我知道他的名字了,乔治,跟我家车夫的儿子一样,但怎就没人告诉我这鬼地方连个桥洞都有个人所有权?
我不易察觉地撇撇嘴,目光看向这里唯一有人类居住痕迹的地方——地上的一张旧草荐,还缺了一角。
东区太诡异了,我如是想道,然后很不客气地回答:“恐怕你说的人人当中不包括我,这位……呃,威尔德先生。”我犹豫了一会才在他名字后面加上先生儿子,尽管他不配。
那男孩猛吸了最后一口烟,把燃尽的烟屁股丢在地上踩了几脚,歪着脑袋又皱皱眉,像是在思考我的话,吐出一股灰色的云雾:“……我想怎么没见过你呢,新来的吧?”
他的话又让我想起了那个光头男人。哦,看在上帝的份上。
“我‘只是’第一次来这里而已。”我还是决定正面回答,并且咬重了其中二字,然而咬文嚼字在这种地方并没有什么用,那人继续歪着脑袋打量我。
“你叫什么名字?”他又问道。
“海伦娜,”我说,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并不觉得他会说出什么友好的话来,“海伦娜·勃朗特。”
他拍了拍手上看不见的灰:“好吧,好吧,海伦娜——或者不管叫什么,我知道这不是你的名字——今天你需要好好上一课。”
“不劳您费心了,威尔德先生。”我冷淡地说,但他没有理会,慢条斯理地讲了下去:“不管你从哪来,带着什么样的看法来,都得知道,海伦娜——或者不管叫什么——就算是在我们这里,也是有规矩的。”
他说着反手踱步到我旁边停下,饶有兴致地看了看我的鞋尖:
“其中最重要一条,有欠必还。”
我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声音一下子降到冰点:“我不觉得我有欠你什么,威尔德先生。”
“欠不欠的问题可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的,”威尔德抬头纠正道,张嘴的时候我闻到一股臭洋葱的味道,“你闯进了我的地儿,就得照价赔偿。”
“你想勒索我吗?”
他突然笑了,眯起亚麻色的眼睛:“是又怎么样?”
我感觉自己斗篷底下的拳头攥紧了,仿佛随时准备着给他一拳。
“当然了,你也别太紧张。”他说,目光在我的脖子和胸部游走,“我从来不欺负新来的的。
我保持沉默,想看他接下来作何举措。
“我看你身上也没多少值钱的,不过这条白链子还不错,要是你给我我就放你走。”威尔德指了指珂赛特给我的项链,“怎么样?很划算的一笔吧?”
别犯傻了,谁知道你要做什么去玷污它,我心道。换几瓶酒还好,但如果是那些肮脏的勾当就万不能忍受了,何况这是珂赛特刚刚给我的。
“想都别想!”我啪地一声打掉他的手,“你这个恶心的小混混,渣滓。”
他浓密的眉毛顿时纠结了起来,眼睛危险地眯着,看样子是怒了,但这还抵不上我情绪的万分之一。
“想不想不是由你决定的,海伦娜。”他细声说,像极了暴风雨前的平静,下一秒便暴跳如雷。转变之迅速,迅速到我猝不及防,“给我,娘们儿!”
一个快影在我脖子上掠过,而后项链就转移到了他的手中,光在强夺这一点上对方便占足优势。这种地方出来的人,偷摸盗窃的谁没有几把刷子?还有一优势就是逃窜。生长在狭隘拥挤的巷子里,身材瘦长的少年们往往像黑暗中的老鼠一样灵巧快速,对当地熟门熟路。乔治·威尔德在得手后撒腿而逃,我尖叫一声追上去,刚出桥洞就被打湿了头发。
我深知自己追不上,扭头看见黄铜路牌底下一个黑色袍子的少年撑着伞,身上干燥清爽,不由得心生怨气,隔着雨幕大声喊道:
“没看见我需要帮助吗?!”
黑袍子的少年没有丝毫犹豫,直接扔掉伞追上去,我跟在他身后飞奔,踩进坑洼的时候激起飞溅的水花,打在裸露的小腿上格外冰凉。
几年以后我们趁着夜偷偷溜到花园里坐在高处的树桠上,整个天穹被深蓝的颜料所浸染,缀着星辰,好如母亲靛色的衣服料子上稀疏零星的碎钻。我突然向他问起这件事,而得到的只是咯咯笑声。
“为什么会帮你?”他重复了一遍我的问题,声音里抑制着难忍的笑意,“哦,梅林在上,我敢发誓,真的只是出于同情而已——你不知道当时你看上去有多狼狈!”
我恼极了,佯装要把他踢下树。他赶紧避开,手脚麻利地躲到更高一层的枝桠上去。
“我不信。”我说,抬头看着他。层层叠叠的树叶枝桠挡住了我的视线和他的大半张脸,只剩下一双黑如暗夜的眼睛快要融进夜幕。
他却忽然沉默了,那双眼眸被垂下的睫毛掩住了大半,过了半晌才开口。声音像是从梦境传来一般缥缈,在夜气中却又尤其清晰。
“我也不信。”
回到一五三四,不管怎么说二比一还是跟占优势的,没过一会儿小混混乔治·威尔德就被那黑袍子的少年从后方扑倒在地了。后者定是长着两条修长的腿,不然跑起步来怎会如此飞快?
我赶紧追过去,跪到地上帮他一起按着威尔德。
“放开我,勃朗特!婊/子!”威尔德趴在地上又挣扎又叫嚣,半张脸浸在肮脏的泥水里,他不知道这其实是两个人合作的成果,“别以为我不敢打女人,只要我勾勾手指你就甭想四肢健全地离开这里!”
我模糊地听见黑袍子的少年嘀咕了一句“如果你还动得了”,还有一个奇怪的词语,“统统石化”。
是我的错觉吗?他话音刚落,有一道白光闪过,躺在地上的人便一动不动了。
我挤掉眼睛里的水,更加确信白光是被雨糊住眼睛后的错觉,但躺在地上的人一动不动浑身僵硬倒是真的。
“他怎么了?”我惊恐地推了推地上的躯体,“死了?”
“差不离,他被石——昏过去了。”少年说。我本以为又会听到浓重的东区口音,不料竟是再标准不过的英语,还有非常悦耳的嗓音,让我想起了修道院门口悬挂着的银制风铃,互相碰撞的时候会发出美妙的叮当响。
他轻咳了一声,手伸进口袋,像是把什么东西往深处藏了藏。我随着他一起起身,他低下头用脚尖推了推那具躯体:“真是个杂种,从女人手里抢东西,不觉得羞耻吗?”
“非常感谢您的帮助。”我说。
他直接无视了我的话,兀自蹲下,从威尔德僵硬的手指间取出那根断裂的项链,后者已经被泥水染脏了:“……不过呢,从男人手里抢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重新站起,当着我的面把项链放进了口袋。
一瞬间,我对他所有美好印象全部消失无踪。
“对不起?!”我陡然提高声音说。
“这样清新脱俗的项链,不知道能不能留给我鉴赏几天?”他轻描淡写地问,就好像我们正在干燥的室内谈天气,而不是站在街头的大雨中,顶着一头能挤出水的头发,“我看小姐不像吝啬小气的人,难道不是吗?”
好极了,现在我不得不顺着他的轨迹走下去。狡猾的狐狸。
“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我生硬地说。
“罗斯,叫我罗斯就好了。”他笑吟吟地把一缕湿发捋到脑后,“出晴的第一天,下午六点整,我在刚才那个桥洞等你。你可以来拿回项链。”
“我又该如何相信你?”
“因为我帮你抢回了东西啊。”罗斯非常自然地回答道,愉快地看着我脸上恼怒的神情。
我气愤地盯着他,发现两人体能悬殊完全打不过以后才咬牙切齿地说:
“希望你对的起自己的良心。”
“那是当然。这位……勃朗特小姐?”
“克劳斯(Kloss)。”
“那是当然,我的十字小姐(Miss Cross)。”
克劳斯读起来生生脆脆,与十字的发音有细微的差别。他捕捉到了这一点,并拿来开了个玩笑。
我并没觉得有多幽默,反而加剧了不满。
“那么就这样吧,再见!祝你一天愉快!”面前的人自顾自地冲我摆摆手,笑得一脸灿烂,随后从我身边走过。
我气坏了,站在原地浑身发抖,但是等我再回过头的时候他的身影已经不见了,只剩下雨水和空荡荡的大街。
well我知道这篇文章没人看但还是说一句,同名贴在哈吧也发了,更新什么的肯定那里为先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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