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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我从不相信 ...

  •   我从不相信,自己的人生会有意想不到的传奇。
      从小到大,我一直认为,所有的一切都像四季的更替一般,既清晰明朗,又水到渠成。就如同南半球的蓝花楹,会在十月末如期盛开。那满树的紫花,就像一串串密密麻麻的铃铛,随着微风温柔起舞,美得令人觉得彷如仙境一般。
      这天早上,我就在熟悉的花香中醒来,推开窗,望着满街的紫色,惬意地深吸了一口气。
      这是我最爱的花,而罗斯最爱的花是雏菊。据说十八年前,我出生之时,一个好心的护士,见年轻的罗斯孤身一人前来生产,不会说英文,又人生地不熟。她心中大为不忍,便去医院的小花园中采了一把雏菊,插在玻璃瓶中,放在罗斯的床头。罗斯醒来之后,第一眼就看到这捧温暖美丽的小花,而我则躺在一旁的婴儿车中朝她微笑。那个瞬间,她便果断将我命名为Daisy(雏菊)。事隔这么多年,只要一想起自己名字的来历,我就感到欣慰。幸好那个护士当时不是采了一捧狗尾巴草送给罗斯,否则我可能就要顶着狗尾巴草这个可怕的名字,过漫长的一生了。
      “黛西,你起来了吗?”
      罗斯轻轻敲了敲房门,我忙应了一声,从如梦如幻的紫色烟雾中回过神,转身看着她推门进来,怀里抱着一捧刚从后院剪下来的雏菊。我走到书架旁,拿了一个花瓶,罗斯将花放进瓶中,精心将枯叶掐去,一边去洗手间里盛水,一边笑着说道:
      “春天真的来了。”
      我特别喜欢看罗斯的一举一动和一颦一笑。无论是在古董店里经营生意,还是在院中打理花园,就算在厨房做饭,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优雅沉静的气息。人如其名,她真的就像花园中盛开的玫瑰,娇美动人,馨香四溢。
      我走过去,靠在她的肩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静静地站着,闻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她笑着揉了揉我腰间的长发,低声说道:
      “快点换好衣服,下楼吃完早餐,我送你去车站,你还要坐两个小时的火车呢。”
      我瞄了一眼墙上的钟,慌忙冲进卫生间,拿起牙刷一边挤牙膏一边说道:
      “请你帮我把那条绣花白麻裙拿出来吧。”
      罗斯打开衣柜,拿出一条裙子,回头说道:
      “茜茜,今天你过生日,可是大日子,别穿白色,穿红裙子吧。”
      我刷完牙,走出洗手间,倚门梳头,看见罗斯手上拿着的红色蕾丝长裙,忙笑着摇头道:
      “我是去上学,又不是去参加华人社区的春节联欢,怎么能穿这么红的长裙呢?同学们会笑话我的!”
      罗斯只好又拿出一条浅粉色的裙子,我只好点头应了。她把裙子铺在床上,走到我身边,拿过梳子轻轻梳着我的长发。室内静寂无声,我的狗弟弟路易坐在一旁,凝神望着我们母女,过了一会儿,罗斯突然环抱住我,轻轻吻了吻我的肩膀:
      “我的宝贝,生日快乐,我爱你。”
      我微笑着侧头,脸颊贴着她温暖的手背,低声道:
      “谢谢你把我生下来,谢谢你把我养大。”
      罗斯又抱着我,过了好一会儿,才松开我,走到门边,回头冲我笑道:
      “亲爱的,估计又来不及在家吃早餐了,我去把三文治装进餐盒,你可以在车上吃。”
      我点头应着,看着她下楼去了,忙脱掉白色棉布睡裙,换上那条粉色裙子,弯腰从鞋柜里找出一双灰色帆布球鞋,又从衣柜里拿出一条灰粉色碎花棉纱围巾,随意搭在脖子上,在镜前照了片刻,才把缝纫机旁凌乱堆着的一团未完成的衣服和作业叠好,装进COUNTRY ROAD(澳洲著名品牌)的大帆布包中,快速往楼下跑去。泰迪狗路易像个跟屁虫似的,摇着尾巴围着我转。我一边和路易说再见,一边走出大门,罗斯已将车开出车库,我快速跳上车,她把早餐盒递过来,边发动车子车边笑道:
      “别着急,能赶上六点半的快车。”
      “其实你可以不用送我,我提前半小时出门,就可以赶上公车。”
      罗斯笑道:
      “傻丫头,送你是我每天非常享受的一件事情,等你再大一些,恋爱了,结婚了,生孩子了,我们母女俩能够在一起的时间就越来越少了。”
      我很怕罗斯和我谈起这些人生大事,红着脸低声嗔道:
      “那还早着呢!”
      罗斯扭头看了看我,含蓄地问道:
      “学校里有喜欢的男孩子么?”
      我摇摇头,又啃了一大口牛油果,嘟囔道:
      “我们班只有一个男生,而且他一进学校,就到处宣布,他的梦中情人是TOM FORD(著名时装设计师)!”
      罗斯呵呵笑了笑,又低声说道:
      “那汤姆呢?我知道他喜欢你很久了。”
      我吃完三文治,擦了擦嘴巴,扭头望着她:
      “妈妈,我好像很早以前就和你说过,我是不会和外国人恋爱结婚的,毕竟文化背景和生活习惯都不同。”
      “黛西同学,请你不要弄错了,在这片袋鼠的国度,我们才算外国人呢!”
      罗斯笑着纠正我,然后又问道:
      “那戴维呢?他可是黑头发黑眼睛,和你我完全一样。”
      我心中明白,罗斯说了大半天的废话,其实就是为了引出这句话来。我愣了一下,脑海里突然蹦出一个词,调皮地说道:
      “你这叫抛砖引玉。”
      我昨天晚上才在词典上看到这个成语,没想到今天早上就现学现用了。罗斯乐不可支,笑着拍了拍我的腿,还想说些什么,我忙拿出一小块蛋糕,塞进她嘴里。
      “请别和我说这些了,你知道我目前对恋爱没有任何兴趣。我的第一个愿望,就是永远和你在一起,第二个愿望,就是成为一个优秀的服装设计师。”
      罗斯微笑着,望着前方,眼里浮上一层美丽的薄雾,过了好一会儿,她柔声说道:
      “茜茜,妈妈希望你能拥有美丽的爱情。”
      “那你呢?这么多年,你就像一块美丽优雅的冰,拒绝了那么多的仰慕者,又是为了什么呢?如果纯粹只是为了我,妈妈,我想告诉你,我最大的希望,就是你能够幸福。因为我一直觉得,完美的你值得最完整的幸福。”
      罗斯轻叹了一口气,眼睛里的雾气消散了,过了片刻,她才轻声说道:
      “这个话题我们以后再谈。”
      我“哦”了一声,车子到了火车站楼下,罗斯停住车,我拿起包走下车,又回头望着她:
      “李叔叔对你好了这么多年,你......”
      她忙笑着朝我摆摆手:
      “快去吧,赶不上这趟快车,你铁定就要迟到了。我要是没有记错,今天星期二,是制版课,你不是说打版老师非常严厉吗?”
      我一听这话,迅速关上车门,一路飞奔到一号站台,人还没站稳,火车就徐徐进站了。我随着人流挤上车,在角落里找到一个位置,安静地坐着,望着窗外。这条路,已经走了半年多了。自从三月进入著名的白宫时装设计学院,每个周一到周五的清晨,我都从卡图巴车站上车,去悉尼城中上学。我喜欢望着窗外,看那些无论如何也看不厌的的风景。此时正是春天,繁花盛开,姹紫嫣红,这个时节的火车窗外,就像一幅流动的画卷,更加美丽多姿,而大片大片的蓝花楹,仿若有了魔力,将我带入另一个世界。我的灵魂仿若长了一对神奇的翅膀,在满树的花丛中,轻盈穿梭,如同一只美丽的蝴蝶,翩然舞蹈。
      白宫这所私立大学,号称时装设计师的魔鬼训练营。这天的制版课,如同往常一样,紧张而又忙碌,我只在午间休息时,才从桌上直起身,和安娜一起去乔治街吃午餐。刚走出学校大门,就看见安娜的哥哥汤姆走上前来:
      “黛西,生日快乐。”
      他满脸笑意,眼睛里闪烁着蓝色的小火花,我笑着说了一声“谢谢”,他从包里拿出两个包装精美的小盒子,递过来说道:
      “这是我和安娜为你准备的礼物,请问今晚你有生日晚会吗?”
      我道了谢,摇头笑道:
      “没有晚会。罗斯最近店里很忙,我的学习又紧张,都没有时间筹备。再说了,即使有晚会,你们现在不住在蓝山,实在太远了。”
      汤姆蹙眉叹道:
      “是啊,真不知道,我爷爷为什么决定搬家,蓝山那么好,而且,离你那么近。”
      他无奈地耸了耸肩膀,很快又咧嘴笑道:
      “快拆开你的礼物,看看喜不喜欢。”
      安娜在一旁应声道:
      “就是,黛西,这是我和汤姆精心挑选的,你快打开看看。”
      我只好接过汤姆手中的盒子,先拆开粉色包装纸的那一个,是一条晶莹剔透的粉色水晶手链,我“哇哦”一声,转身搂住安娜的脖子,轻声说道:
      “好美,谢谢安娜。”
      安娜笑着拍拍我的背,拿过手链,替我戴上了,又拉着我的手说道:
      “手链很美,但是戴在你美丽的手上显得更美。”
      我知道这条天鹅牌手链的价钱对她和我这样的穷学生来说不算便宜,也知道她每个周末在古奇专卖店打工非常辛苦,我紧紧握住她的手,心里充满温暖的感动。汤姆在一旁站着,轻声笑道:
      “你难道不想看一下我的礼物么?”
      我抬起头,不好意思地冲他笑了笑,拆开蓝色盒子,一颗镶钻的心形吊坠映入眼帘,我忙将盒子递到汤姆面前,对他说道:
      “这条钻石项链太贵重,我不能收。”
      汤姆笑着将盒子轻轻推回来,不以为然地说道:
      “黛西,你还不知道,我的电子商务平台已经开始赚钱了,而且利润非常不错,马上会有投资公司注资进来。所以,这条项链对我来说,真的不算什么。”
      我依旧不愿意收下这份礼物,价值是一方面,心意是一方面。我知道汤姆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我很明白,这两份喜欢,意义完全不同。我固执地将盒子放在汤姆面前,他笑着向安娜求助道:
      “安娜,请帮帮我。”
      安娜挽住我的胳膊,从我手中拿过盒子,用她银铃般的嗓音柔声说道:
      “黛西,这条项链对你和我来说,肯定很贵,但是对于汤姆来说,算不得什么,他现在已经开始赚大钱了。我忘了告诉你,我上周已经辞掉了古奇店的工作。从这周开始,我就要为他打工了,他承诺给我百分之五的股份呢。走吧,时间不多了,赶紧去吃中餐,下午还要辛苦好几个小时。”
      安娜一番和风细雨的话,让我不知该如何继续拒绝,只好跟着她朝前走着,汤姆见我不再将项链推给他,高兴地跟在我身旁,我扭头对他说道:
      “礼物我先收下了,但是今天的中餐必须是我请客,请你别再和我争了。”
      汤姆忙笑着点头表示同意。三个人的午餐轻松惬意,大家聊着小时候的一些趣事,一个小时的时间迅速滑过去了。汤姆送我和安娜到学校门口,我们和他道了再见,便进学校去了。
      下午的课程,比上午更加紧张,彼得潘领子看上去简单,可是对于我们学生来说,要做好非常不容易,我聚精会神听翠西老师讲课,生怕错过一丝细节,直到自己动手制版,才觉得思路渐渐清晰。安娜悄然来到我身边,用她那双好看的蓝眼睛,楚楚可怜地望着我,低声恳求道:
      “黛西,我完全没有弄明白,你能给我讲解一遍么?”
      我笑着应了,拿出听课笔记,向她详细解说了一遍,她似懂非懂地走了。不一会儿,韩国同学杜娜也过来询问,我又耐心和她说了一遍,等到我缝好一个领子样本,还来不及整烫平整,下课时间就到了。我忙将听课本和学习工具以及面料装进帆布包中,与安娜一起走到地铁站,两个人道了再见,朝各自不同的站台走去。不到两分钟,火车就来了,我挤上车,在地下停了两站,不一会儿,火车就钻出地面,转上海港大桥,举世闻名的悉尼歌剧院就在右边,像一扇扇洁白的巨型贝壳,风姿优雅地站在蔚蓝的海边。我望着眼前这百看不厌的美景,满心欢喜。这时身后传来我熟悉的母语,一个娇柔地女声说道:
      “歌剧院真的好漂亮。”
      另一个女声说道:
      “澳洲的天真蓝啊!”
      “是呢,是呢。我刚到的时候,在朋友圈里发了几张照片,国内的同学都问我是不是P过图了。”
      她们边说话边笑着,我也笑了。虽然出生在澳洲,从未回过自己的家乡,然而对于中文,我始终认定,这是世界上最美最亲切的语言。我回过头,望着和我有着同样黑头发黑眼睛的同胞,冲她们友好地笑了笑。两个女孩慌忙扭过头望着窗外去了。
      到了赫斯威尔站,车厢里的人逐渐少了。我找到一个靠窗的座位,将包放在地上,继续欣赏窗外美丽的春景。我人虽然坐在火车里,车厢里的一切却仿佛全然不存在,神思早已飞出窗外,我只觉得自己又变成一只蝴蝶,在蓝花楹上翩翩起舞。
      谁想正在我惬意飞舞之时,一只小拳头突然砸在我的头上。我还没回过神,一只小又手揪住了我的头发。我不得不从梦境回到现实,扭头一看,一个中年印度女人,带了四个孩子坐在旁边,她肩上还趴着一个肤色略深的小男孩,正是这个男孩在用力揪扯我的长发。她冲我歉意地笑着,连连说了几声对不起,掰开小男孩的手,我笑着起身,对她说道:
      “你把孩子放在座位上吧,这样会轻松一些。”
      她道过谢,将孩子放在我的座椅上,几个小孩立刻疯成一团。我笑着从他们身边走过,站在走道上。隔壁座位上,两个银发老太太正在低声交谈,她们的对面,坐了一个年轻男士,原本在低头看书,见我望向他们,将头转向窗外。我虽然没看清他的长相,但知道也是一位亚裔。他穿着一件洁白的衬衫,露出修长的脖颈。我原本想在他身边的空位子坐下来,但是那边基本看不到蓝花楹,于是走到车门旁,继续欣赏沿途的美景。一团团浅紫色的云雾,此起彼伏,美不胜收。我沉醉其中,恍惚中感觉到车门一次次次打开,又一次次合上,直到有人喊“卡图巴”车站,我才从梦境中真正清醒过来,忙走下车,随着人流朝出站口快步走去。
      罗斯的古董店就在蓝山主镇上,离车站不远。我穿过两条街,在街角的咖啡店门前停住脚步,逗一只拴在路灯杆上的杜宾玩了片刻,才快步过了马路,往前又走了几步,便看见“罗斯古董店”的漂亮招牌了。罗斯中文名字叫林晓玫,取玫瑰之意,英文名便叫“rose”。我快步走到店门前,推开店门,轻盈地跑了进去,辛迪老太太一看见我,忙迎上来,笑着将我搂入怀中,用她那涂着俄罗斯红的嘴唇在我脸颊上印了两个热烈的吻,又往后退了一步,细细打量着我,然后惊叹道:
      “我可爱的小仙女又长高了,又长漂亮了。”
      其实她只有两天没有看见我。我笑着轻轻吻了一下她的右颊,低声问道:
      “我妈妈呢?”
      她指了指楼上,用她的英国腔高声喊道:
      “罗斯,黛西回来了。她真的越来越漂亮了,像个甜蜜的天使,我实在太爱她了。”
      罗斯边接电话边从楼上走下来,我听见她对着手机轻声说了一句再见,走上前和我拥抱了一下,又将辛迪留在我脸颊上的口红印擦掉,低声说道:
      “李叔叔回来了,他刚才特意去车站接你,可是却没有看见你,打你的手机又不接。”
      我听到“手机”两个字,低头看了看,这才猛然意识到我的帆布包落在火车上了,慌乱之中顾不上回答罗斯,转身就往门外跑,知女莫若母,罗斯跟在身后焦急问道:
      “你又忘了拿包么?”
      我回头冲她窘迫地点了点头,她无奈地摇摇头,面带不悦地说道:
      “我开车送你去车站。”
      我连连道谢,等罗斯拿了背包,两个人走出店门,听见不远处有人喊道:
      “茜茜,你们要去哪里?”
      我扭头一看,只见风度翩翩的李叔叔正从车上走下来,我只得红着脸说道:
      “李叔叔,很不好意思,我又把书包忘在火车上了。”
      他笑了起来:
      “怪不得打你手机不接。罗斯,你留在店里,把这个机会让给我,我开车送茜茜去车站。”
      罗斯礼貌而又客气地道了谢,站在店门口,看着我和李叔叔上了车,朝我万般无奈地挥了挥手,我低叹了一声,对李叔叔说道:
      “李叔叔,不好意思,又麻烦您了。”
      他用香港普通话回道:
      “我的茜茜,这有什么,你知道,我很愿意为你效劳。”
      他发动车子,加速朝车站奔驰而去。十分钟之后,我就站在车站失物招领中心的柜台外了。李叔叔停好车,进来找我,看见我失望得快要落泪的神情,轻轻搂住我的肩,低声安慰道:
      “没关系,茜茜,正好可以换新苹果。”
      我哽咽道:
      “手机其实还好,只是我的听课本实在太重要,里面记录了这个学期老师教的所有版型,重新再画一本需要很长时间。”
      我难过地叹了一口气,又低声自言自语道:
      “看来也只能这样了。”
      招领处的工作人员打完电话,走来对我们说道:
      “我已经和公司联系过了,他们会通知沿途所有车站,要是有人捡到一个米色乡村路的帆布包,就与我们这里联系,我们会立即联系你。”
      他又和我确认了刚才填的联络信息,李叔叔拿起记录本看了看,耸耸肩笑道:
      “你的手机丢了如何还能接电话呢?”
      我忙向那位和蔼的女士道了歉,将罗斯的手机号码填上,李叔叔又将他的手机号码写在一旁。他拿着登记册看了又看,嘴角露出一丝甜笑,见我望着他,才勉强收住笑容,略微尴尬地说道:
      “茜茜,你知道,我看着自己的号码和罗斯的号码放在你的名字后面,这种感觉真好,好像我们就是一家人。”
      我知道他用心爱罗斯很多年,我也知道罗斯一直都没有接受他的爱,心中对他充满同情,此时听他说这样的话,不免觉得酸涩,上前挽着他的胳膊:
      “李叔叔,咱们回去吧。”
      李叔叔轻轻拍了拍我的手:
      “我亲爱的茜茜,你要做好挨一顿批评的准备了。”
      我无可奈何地点点头。罗斯批评我倒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我的听课本和制版缝纫的工具都掉了,这些天学习本来就紧张,还要去补齐这一切,想想就头疼。不过我历来就是个容易将烦恼抛在九霄云外的人,心内明白,事已至此,也只有这样了。我们回到镇上,在路边找到一个车位,刚停好车,我便下车朝罗斯古董店走去,刚走了两步,只见一个身着白衬衫的人影在店门口晃了一下,我还没眨眼,这个人影突然就不见了。我想他可能进店去了,也没有多想,回头见李叔叔正小跑着跟过来,便放慢脚步等他。两个人刚到店门口,我蓦地停住脚步,目瞪口呆地站着,说不出一句话。李叔叔顺着我的视线望过去,只见我的帆布包正安静地躺在店门口的角落里,等待它的主人。李叔叔李叔叔如释重负地笑道:
      “我的茜茜,你原来并没有把包掉在火车上,而是放在这里了。”
      我慌忙走上前,拿起包翻了翻,只见听课笔记和尺子剪刀等一切重要之物都安然无恙,这才彻底松了一口气。虽然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但我心中依旧觉得奇怪不已。我清楚记得,当我把座位让给那个母亲和几个孩子时,并没有将包从地上拿起来,而是空着手走到车门旁站着。当火车到了卡图巴之后之后,直接下了车。
      但是包为什么自己会出现在店门口呢?
      我狐疑不已,百思不得其解,胡乱想到:难道它与我相伴时间长了,已经通了灵,见我遗忘它,便自己长了翅膀,尾随我飞到这里吗?我虽然平时喜欢读玄幻小说,但只是读读而已,从不相信书中所写的那些奇妙之事,无论是指环王、哈利波特,孙悟空,甚至加来道雄的宇宙系列,对我来说,他们都只是作家的凭空想象而已。而我心中真正相信的世界,和我平素眼中看到的世界一样,美好而平凡。我满怀疑惑,然而来不及多想,罗斯已经打开门走出来,见我提着包,拍了拍额头,欣慰地笑道:
      “我是要感叹你的好运气呢?还是要感叹这里的人们拾金不昧呢?”
      我望着罗斯,轻轻侧了侧头,来不及说话,李叔叔在一旁笑道:
      “罗斯,我在想,最近茜茜是不是学习太忙太累,导致神思有些恍惚。我们去火车站找了一大圈,都没有看到包,谁想转身回来,它正好好地躺在店门口。”
      罗斯“哦”了一声,我刚要说出自己心中的满腹疑云,辛迪走出来对罗斯说道:
      “亲爱的,我已经整理好今天的账目,所有的柜门也都锁好了。我想到了这个时间,应该不会再有顾客来了,我先走一下,回家给黛西烤一个派,然后去你们家吃晚餐。”
      罗斯笑着点点头,对她说道:
      “你先走吧,我进去拿包,也要回去准备晚餐了。辛迪,一会儿见。”
      我想起刚才看见的那个瞬间闪过的人影,走到门边,隔着玻璃朝里张望,诧异地问道:
      “店里没有客人了吗?”
      辛迪边走边说道:
      “午餐之后,就没有一位客人了了,谁让今天是星期二呢?大家手里的钱都花光了,正眼巴巴地等着明天发工资,后天大采购呢!”
      我狐疑地问道:
      “我刚才下车时明明看见有一个人进了店里,怎么会没有呢?”
      罗斯扭头对李叔叔笑道:
      “你说得对,她最近可能学习太紧张了,也可能是太累,每天来回要坐几个小时的火车,我晚上给她炖点鸡汤好好补一下。”
      “我才不要喝什么鸡汤呢!我又没有生孩子!”
      罗斯温柔地白了我一眼,笑着拍了拍我的胳膊:
      “你这个孩子,说的什么胡话呢?”
      “我没有说胡话啊,你平常看的那些中国电视剧,刚生孩子的女人,不都是坐在床上喝鸡汤吗?”
      罗斯和李叔叔同时笑了起来,我顾不上再和他们说笑,推门走进店里,趁罗斯收拾东西的时候,迅速楼上楼下查看一番,真的不见一个人影。我还不死心,又走到电脑前,打开监控,往前调了几分钟,也确实如他们所说,根本就没有任何人进店。我锲而不舍又查看了店门口的摄像头监控记录,谁想放包的角落正好是个盲区,什么都看不到。无奈之下只好叹了一口气,对罗斯苦笑道:
      “妈妈,我想,我真的需要补补脑了。”
      罗斯笑着捏了捏我的脸,拉着我走出门,李叔叔忙丢掉手里的烟,望着罗斯,温柔地说道:
      “罗斯,你今天忙了一天,回家不要再做饭了,太辛苦。我已经在千里香定了餐,现在过去拿菜,你们回家等我。”
      罗斯刚摆了摆手,李叔叔不等她拒绝,早迅速跑到自己车旁,上车去了。我听见罗斯低叹了一声。我是她的女儿,明白那一声叹息里潜藏的意思。十年来,我看着她用各种方法拒绝李叔叔,然而他却始终不愿离开。在我们母女二人的世界里,他非常聪明地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而每年的圣诞节、春节以及我和罗斯的生日,无论他在世界的哪一个角落,都会提前回到南半球,回到悉尼,回到蓝山这个美丽的地方,与我们一同度过。
      上车之后,我又问罗斯一个已经问过一百遍的问题:
      “妈妈,李叔叔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不接受他呢?”
      罗斯看着前方,似乎没有听见我的问话,我便如往常一般不再多问,视线转向街边的小店。巧克力店的玛丽阿姨刚锁好店门,看见我们的车,招了招手,我放下车窗,冲她笑着挥手再见,花店的安吉拉姐姐站在路边,一看见我们,就忙示意停车,不一会儿,她从店里拿出几大捧花,欢快地跑了过来,递给我道:
      “这是安东尼早上来定的花。他说还是和过去一样,烟紫色的雏菊送给罗斯,白色的雏菊送给黛西,而这捧粉色的玫瑰,是我送给你们母女二人的。黛西,生日快乐。”
      我笑着道了谢,罗斯也向她表示了感谢,三人简单寒暄了几句,才道了再见,车子沿着路灯的光影,朝家驶去。路过千里香餐馆的时候,我看见李叔叔站在门边,耐心等待服务员打包。那个瞬间,我的心中又涌上一阵熟悉的柔情。这个不是父亲的男人,给了我这个自小就没有父亲的孩子太多的温暖和关爱。
      “李叔叔真是个好人。”
      我低叹了一声。我确信,刚才罗斯随着我的目光,也看到了李叔叔的背影,但她仍像个温柔的木偶一般,沉默地开着车。
      回家之后,我先跑进自己房间,偷偷将背包仔细查看了一遍,并没有找到神奇的翅膀或者隐藏起来的小短腿。而泰迪狗路易从我和罗斯一进门开始,就围着我绕圈,用它那灵巧的鼻头,在我身上嗅来嗅去,这时见我把包扔在工作台下,它迅速扑过去,对着包又闻又挠,我将它抱在怀中,用下巴轻轻蹭了蹭它的头:
      “路易,你这个小馋狗,我和你说,包里全都是我的学习用品,没有任何吃的东西。”
      但路易仍警觉地低头望着我的包,鼻子里发出急促地“嘶嘶”声,我怕它一时糊涂又在我的包上撒尿。这种异常可怕的事情在高三的时候曾发生过一次,一包书和作业本都毁了,害得我去上课时,同学都不愿意坐在我旁边,而老师在改我的作业时,听说戴上了口罩和手套。这样的惨剧绝对不能再次上演。我起身关上房门,将路易抱下楼,谁想刚把它放在地上,它又转身一溜烟跑上楼去了,蹲在我的房门口不时低头嗅着,仿佛门缝里藏着很多它喜欢的美食似的,随我怎么召唤它都不下来。我只好随它去了,罗斯在餐桌前插花,我走过去,拿起剪刀帮她一起修剪。罗斯问道:
      “路易呢?”
      我朝楼上指了指,笑着喊道:
      “路易,吃饼干了哦。”
      平素这句话对路易来说是灵丹妙药,无论它在房子的哪个角落,只要听到“饼干”二字,都会迅速冲到我们脚边,此刻它却像没有听到似的,仍不见踪影,罗斯狐疑笑道:
      “难道你在房间里藏了松饼么?”
      我将手中的雏菊插进瓶中:
      “才没有呢。今天它对我的包特别感兴趣,一进门就又闻又抓,我在想,可能是回来的路上,我把包放在座椅下面,后来把座位让给了那个带了几个孩子的妈妈,我想,也许小朋友们吃东西时,掉了一些在我的包上。总之,我的包今天非常神奇。”
      罗斯和我一样,也是个绝对不相信奇迹的人,她笑了笑,刚要说话,门铃响了,我还没走到门边,路易就从楼上跑下来,两只毛茸茸的长耳朵飞舞着。我用脚尖轻轻蹭了蹭它,笑着打开门,李叔叔提着一大堆东西,站在门口,路易看见他,亲热地迎上去。李叔叔先和路易打了招呼,我忙从他手中接过打包盒,拿到餐厅。罗斯站在餐桌前,看着李叔叔和路易玩耍,眼里闪现出一丝亮光,很快又黯淡下去了。她边收拾桌子边让我去煮一壶红茶。这是我拿手的活儿,忙应声进厨房去了,路易和李叔叔亲热了一下,又跟着我进了厨房。聪明的小家伙知道,只要我在厨房,一定会偷偷喂饼干给它吃。
      这绝对是一个见吃忘义的调皮狗。
      我一边煮着茶,一边和它玩,同时还一边偷听外面罗斯和李叔叔的动静。根据我对声音的判断,李叔叔此时已经走到餐桌前,拉开一把椅子坐下了,然后,我听见罗斯问道:
      “你不是在伦敦有事吗?怎么赶回来了?”
      李叔叔笑道:
      “茜茜十八岁的生日,这么重要的日子,我就算是在月球,也要如期赶回来。”
      罗斯沉默了片刻,又问道:
      “戴维在剑桥如何,习惯了没有?”
      “他还不错。你知道,戴维一直是个适应力很强的男孩。学习非常优秀,又拿到了一个大奖学金,只是......”
      李叔叔停顿了片刻,欲言又止,罗斯也不追问,她是个极有分寸的人,无论是对人还是对己。过了好一会儿,我又听见李叔叔低声说道:
      “只是,他好像长大了。我离开的那天晚上,他突然对我说,世界上他最牵挂的地方,就是这个小镇。我想,他应该是牵挂这里的人......这个孩子,外表继承了他母亲的漂亮,而内在,完全就是我的翻版,用情都太深......”
      罗斯咳嗽了一声,走到厨房门边,探头问道:
      “茜茜,茶好了么?”
      我告诉她“快了”,她又说道:
      “我去给辛迪打个电话,问问她大概多长时间到,就开始布置餐桌。”
      李叔叔笑着说道:
      “我点了你和茜茜最爱吃的酸豆角炒肉末。”
      我听了这句话,忙从厨房走出来,对李叔叔笑道:
      “这道菜真是我的最爱,百吃不厌。”
      罗斯回头看着我,嗔怪地笑道:
      “真是什么样的人儿养什么样的狗狗啊。你还一天到晚说路易是只馋狗狗,你不知道,你也是一个馋人儿吗?”
      李叔叔在一旁站着,开心地看着我们母女俩斗嘴,我和罗斯一起铺上漂亮的桌布,又拿出烛台点燃,李叔叔忙把插满花的花瓶放在桌子中间,怡然笑道:
      “我最喜欢你们母女俩身上这股热爱生活的劲儿,只要看见你们,我就会真的觉得,这个世界非常美好。”
      我将煮好的红茶倒在自己最喜欢的那套威基伍德的蓝色古堡茶壶中,又拿出四套同款杯碟,放在托盘中,小心翼翼端出来,放在那瓶鲜花下面,深深浅浅的雏菊,藕粉色的小玫瑰,再加上米色绣花桌布,原本就美丽的茶具更显精致优雅。我心中不禁升腾起一丝得意的幸福,对罗斯道:
      “我去把蓝堡餐碟拿出来,把菜都用碟子盛着。”
      罗斯笑着凑过来,轻吻了一下我的额头,欢快地说道:
      “英雄所见略同,我正有此意呢。”
      她调皮的笑容,轻盈的声音,就像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很多时候,我都有一种错觉,她不是我的母亲,而是我的姐姐。李叔叔在一旁,轻啜着红茶,继续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娘儿俩。待到所有的碟子都摆好,罗斯从烤箱里拿出蛋糕,辛迪奶奶就到了。她是英国移民,优雅笃定,是罗斯最得力的助手,也是我们家的常客。她为罗斯古董店工作的那一年,我还只有十岁,从那一年的生日开始,每年的今天,她都会为我做一个美味的苹果派。而这个晚餐所有的程序,也如往年一般,吃过罗斯烤的芒果蛋糕之后,大家便转移至起居室,坐在沙发上,边吃苹果派喝红酒边继续闲谈,辛迪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对罗斯说道:
      “我刚才看见有车进安家老宅,看来新主人已经入住了。”
      罗斯笑道:
      “我们家茜茜非常喜欢那座房子,念叨了好多次呢。”
      李叔叔听了这话,喝了一大口酒,摇头叹道:
      “很可惜,当时他们家出手卖房子的时候,我正好不在,回来才知道已经卖掉了。我还到处打听买家是谁,想从新房主手中买过来。谁想中介告诉我,新主人也是亚洲人,是自己居住,不会再转卖。我每次经过他们那条街,远远望见那所房子,都忍不住心疼。”
      辛迪耸了耸肩膀,轻声说道:
      “房子和人一样,都需要缘分。不过说句心里话,安家老头搬走,我觉得真是件好事。你们想,要是他儿子真的当选了下一届总理,圣诞节来看父母,这里就得增加大量安保人员,那样实在是太讨厌了。”
      我确实非常喜欢汤姆爷爷的老宅,尤其是那座花园,曾经做过一本非常有名的园艺书的封面。汤姆和安娜还在那里住的时候,我去过多次,每次都会在花园里停留好久。他们家的起居室也格外吸引我,尤其是那个超级大的石头壁炉,我曾无数次幻想,冬天的夜晚,窗外微雪,倚在炉边老虎椅上看书,是一种绝美的享受。想到这里,我不免有些妒忌那位新主人了。我见大家都吃完了,忙大口吞下最后一块苹果派,就到了每年今夜的最后一个环节,拆礼物。我依照惯例先打开辛迪的盒子,是她亲手编织的一个带花朵的茶壶套,杏色的壶身,缀满一串串粉色的小花,既精致又实用,我非常喜欢,走过去重重亲了辛迪好几下。老太太开心极了,眼睛里闪烁着泪花。据我们所知,她的老伴早已去世,唯一的女儿住在黄金海岸,只有圣诞节才会来看她。罗斯在老太太心中,早已成了家人,而我更是她疼爱的孙女儿。李叔叔的礼物基本没有悬念,我刚拆开包装纸,罗斯一看到香奈尔的标志,就摇头叹道:
      “安东尼,你让我说什么好呢?从茜茜八岁开始,每年她过生日,你都送她一个限量款的包。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孩子,你太惯她了。”
      李叔叔走到我身边,和我一起打开盒子,一个桃粉色丝绒2.55迷你小背包出现在眼前,实在是惊艳至极,我屏住呼吸,看了好一会儿,起身搂住安东尼,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低声说道:
      “李叔叔,谢谢你。”
      罗斯又轻叹了一声:
      “安东尼,明年你不要再送包给她了,她的柜子里,已经塞满了这些包,从来没有机会用。”
      李叔叔喝了一口酒,搂住我的肩膀,冲罗斯笑道:
      “你知道我是这些品牌的总代,送个包对我来说易如反掌。我从小就知道,女孩子都喜欢包。茜茜现在还小,对这些没有概念,等到她出嫁的时候,这些限量版的包就会是一笔丰厚的嫁妆。辛迪,你说是不是?”
      辛迪连连点头,对罗斯说道:
      “罗斯,这是安东尼的心意,你别怪他了。只能说我的黛西福气太好了。”
      李叔叔深情地说道:
      “你和茜茜,都值得拥有这世间最好的一切。”
      罗斯忙避开他热烈的眼神,走到我身边,低声道:
      “宝贝女儿,你该拆我的礼物了吧?”
      我忙放下包,拿起一个长方形的小盒子,小心取下银粉色的花,撕开银白色的包装纸,刚要打开,李叔叔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了过来:
      “茜茜,差点忘了,这是戴维托我转交给你的生日礼物。我看这个盒子,担心是个戒指,所以一直犹豫要不要给你。不过我既然答应了我的儿子,就要遵守承诺,假如真的是个戒指,你不想收的话,我再帮你还给他。”
      我听了李叔叔这番话,手里握着那个小小的盒子,像握着几千斤重似的。我无法不拆开,又怕真如李叔叔所说,假若真是个戒指,又该如何面对呢?我的心里瞬间长出一万团乱麻,思绪无法平静,手指轻颤着拆开包装,房间里的空气似乎都凝固了,几双眼睛都落在这个小盒子上,我轻轻打开盒盖,原来只是一对精巧的粉色珍珠耳环,我忍不住偷偷长吁了一口气。李叔叔自嘲地笑道:
      “我刚才在想,假如真是一个戒指,我还真佩服我的儿子,他比我勇敢。”
      我笑着拿起手机,给戴维发了一条感谢微信,不到一秒钟,他就回复过来:
      “黛西,生日快乐,永远快乐。”
      我忙着拆罗斯的礼物,顾不上回话,而辛迪又已年迈,不胜酒力,早有些醉了,走到我们身后,伸长脖子看着我手中的盒子,罗斯见我就要打开,又轻声笑道:
      “只是一个老物件而已。”
      我笑着打开盒盖,两只旧金色的蝴蝶轻轻颤动了一下,我以为只是朵古旧的胸花,刚要戴在胸前,罗斯笑道:
      “这不是胸花,是古时候的头饰。”
      辛迪和我一样,从未曾见过这种金头饰,她好奇地从我手中拿过去,细细端详着,罗斯帮我盘起长发,然后拿过金簪,轻轻插在我的发髻上。辛迪在一旁叹道:
      “这个金头饰,设计实在巧妙,做工也非常精致,罗斯,这是中国什么时候的东西?”
      罗斯用手轻轻抚了抚金簪,摇头道:
      “我也无法确定具体的朝代,只是离开中国的时候,有人和我说它有一千一百多年了。”
      辛迪睁大了眼镜,高声惊叹道:
      “天啊,一千多年!我们这个国家才两百多年的历史呢。我亲爱的黛西,这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贝,你一定要好好保管它。”
      我点点头,用手轻抚着头上的金簪。说实话,我不是很喜欢罗斯今年送我的这份礼物。对我来说,这样的饰品,只适合罗斯追过的那些古装剧中的女子,她们身着华丽繁复的古装,才配得上这精美的饰品。我拔下金簪,轻轻握在手中,李叔叔见罗斯似乎有话要和我说,而辛迪又醉得厉害,就起身说道:
      “辛迪醉了,我开她的车送她回去,免得她明天早上不能开车去店里,耽误你开门。”
      罗斯点头道:
      “那我开车一起去吧,等下你坐我的车回来拿车。”
      李叔叔愣了片刻,脸上浮起一丝甜蜜的笑意,摇头笑道:
      “你今天也累了,早些休息,我慢慢走过来开车。这样美丽的月夜,这样美丽的心情,太适合散步了。”
      罗斯便不再坚持。李叔叔扶着辛迪走出院门,我看着他高大魁梧的身躯,挤上辛迪那辆小小的老式甲壳虫车中,靠在门边笑着打趣道:
      “李叔叔,我真担心你那长长的脖子啊。”
      他笑着摆了摆手,开动了车子,我和罗斯关上院门,她转身抬头望着天上的月亮,低声道:
      “你出生的那天晚上,月亮也如今夜一般,皎洁美丽。”
      说完,也不等我回话,她轻叹了一口气,在院中的长椅上坐下,低头采下脚边的一朵玫瑰,放在鼻前轻轻闻着,眼神迷离,神思仿佛游走到另外一个空间去了。每次我的生日之夜,送走客人之后,她都是这样的神情。我无法猜透她在想什么,但我相信一定与我的身世有关,或者,与我那个神秘不知踪影的父亲有关。我从未问过父亲的话题,虽然对此我充满疑问,但我和罗斯一样,对人对己都有分寸。从小到大,罗斯就告诉我:
      “别人不想说的事情,不要多问。”
      她什么事情都和我说,唯独父亲,却从未曾提起。
      我走过去,靠在她的肩上,她打了个寒战,仿佛从另一个空间被我召回,她又闻了闻花,犹疑了片刻,低声说道:
      “茜茜,那个金簪,是我离开中国时,你父亲送给我的,我一直想在你十八岁生日这天转送给你,今天终于等到了。”
      这是她第一次提起父亲二字,我心中一阵狂喜,以为她会继续告诉我更多关于这个神秘男人的秘密,谁想她说完话,起身就往屋里走去,我知道这个话题到此为止了,不免觉得失望,跟在她身后,轻声应道:
      “我会一直保管好它,等将来我有了女儿,在她十八岁的时候,我再转送给她,然后告诉她,这是外公当年送给外婆,外婆又送给妈妈,妈妈等你十八岁的时候再送给你......”
      罗斯笑着回过头,看了看我,指着厨房说道:
      “亲爱的,今天虽然是你的生日,但是该你做的家务还得做哦。”
      我连忙乖巧地点头,让她先去睡觉,然后开始专心做事。把所有的碗碟都洗刷干净,换好桌布,又将沙发上的靠垫摆整齐,再次检查了一遍门窗,才抱着所有的生日礼物上楼去了。我以为罗斯已经睡了,悄悄经过她的卧室门前,只见门缝里露出一丝光,忙停住脚步,刚要喊她,隐约听见里面有轻微的哭泣声,故作欢快地喊道:
      “妈妈,再次谢谢你,十八年前把我生下来,给我这么幸福的生活,我爱你!晚安。”
      说完话,我进了自己房间,将礼物分门别类放好,只剩下那只金簪,实在不知该放在哪里,扭头看见窗边的角柜里塞满了玩偶和娃娃,便走过去,拿起一个日本娃娃,将金簪插在她的大发髻上,又将她塞进娃娃堆中,才打开工作台上的灯,从帆布包中拿出工具,开始制版。从我懂事开始,我就深深知道,作为独在异乡的单亲母亲,罗斯非常不容易,她一个人辛苦工作将我养大,为了帮我实现当服装设计师的梦想,又送我读澳洲最好的私立大学。我唯有更勤奋,才能对得起她对我的爱与支持。路易趴在我的脚边,依旧对我的包嗅个不停,只要他不拉尿,我也就随他去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正聚精会神画图时,它突然从我脚边惊起,充满警觉地跑出门,往楼下冲去,不一会儿,就在大门口发出慌乱而又急促的叫声。我怕惊醒了罗斯,忙踮着脚跟下去,竖着手指,做了一个“嘘”的动作,低声命令道:
      “路易,不准叫,妈妈已经睡觉了。”
      路易平时非常听我和罗斯的指令,此时却像着了魔似的叫个不停,还在门边窜来窜去。见它如此紧张,我心里不免也紧张起来,忙打开大门前的灯,走到门边,从猫眼往外望去,门外空无一人,院中那株樱花,正满树繁花,浅浅的粉色花朵,迎风舞动,在月光下更显娇美,我刚要关灯,突然看见一只巨大无比的蝴蝶,泛着暗蓝的光,扑闪着翅膀,飞进樱花丛中。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蝴蝶,忍不住惊叹了一声,蝴蝶停留在樱花枝上,仿佛回头看了我一眼,迅速飞到院外,消失在夜色之中。
      路易这才渐渐安静下来,我又低声训斥了它两声,它委屈地白了我两眼,在大门旁的地垫上趴下了。我上楼回到房间,又画了一会儿图,睡意渐浓,便起身去洗漱。从卫生间出来,还没看到路易,只好又走下楼,它依旧趴在大门口,无论我如何向它招手,都像没有看到似的,一动也不动。我以为它生我的气,便走过去,将它抱上楼,放在床边它的毯子上,谁想刚松开手,它又转身跑下楼去了。我又累又困,便不再管它,爬上床钻进被中。
      漫长的一天。
      我闭上眼睛,眼前浮现出这一天美丽的历程,早晨的蓝花楹,黄昏的蓝花楹,夜晚的相聚,樱花丛中的大蝴蝶。我突然觉得自己也变成了一只蝴蝶,从柔软的被中飞出,掠出窗外,顺着街边的蓝花楹,舞动着,旋转着,不知飞了几条街,恍惚来到安家老宅前,我飞到那棵巨大的蓝花楹上,停靠在最边缘的一朵花上,望着灯火通明的屋内,茶几上有一团金光,我忍不住飞到窗前,贴在玻璃上朝里看着,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团金光下面,原来是今夜罗斯送给我的金簪,我忍不住扑扇着翅膀,想要穿过冰冷的玻璃,谁想那只巨大的深蓝色蝴蝶,突然飞到玻璃的另一面,它的触角似乎透过玻璃,轻触着我的触角,而它的眼睛,也紧紧盯着我的眼睛,坚硬冷漠。我打了个寒颤,沉入更深的黑梦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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