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走钢索的人 ...
-
三月的扬州,到处是温柔到炫目的粉红,是游玩的好季节。
清欢已经大三了,这里是她长大的地方。这22年来,每年的这个时候,清欢都不愿出校门,因为此时的扬州实在是,太拥挤。她很烦喧闹,却不恼。她沉醉在安静里,却乐得看别人热闹。
这世界热热闹闹的看起来才有生气。
抬眼看去,小道两旁满树的桃花,有淡淡的香味在发梢流动。清欢尽力放轻脚步,还是带起了些些微风,那香味便搅得人有些暖意了。
安静的校园,小道上同样安静的女孩。
清欢,全名沈清欢,父母离异,随母亲生活。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的世界里便再没有了这个名词。那个人,是许多人眼中成功的银行家,是风度翩翩成熟迷人的完美男人,但于清欢而言,他只是个不负责任的丈夫和一无是处的父亲。自从四岁时那个男人在雨夜丢下她们母女决然而去时,她便将一切的血脉生生从自己生命中劈去,决绝而果断。
沈峥,他们有着相同的姓,相似的眉眼。
清欢和母亲相依为命。在清欢的记忆里,母亲是个美人,五官清晰细腻,但那道冽然的眉,却为她刻上一丝坚毅和不容亵渎。她不知道当年沈峥一无所有时,母亲为何宁可和家里断绝来往,抛下大好前程也要和这个穷小子在一起,又为何在沈峥实业有起色时,又不说一句的放他走。
清欢不知道父母分开的原因,她只依稀记得他们偶有争吵,母亲会暗自流泪,再后来沈峥会喝醉甚至夜不归宿,直到那个雨夜,沈峥满是醉意的回家,对着安静端庄的母亲扬起巴掌,一道惊雷响起,原本完整的家应声而碎。四岁的她,小小的,蜷在墙角,泪一滴滴打在手心,听着房间里不是传来的破碎声,紧紧抱住膝,一直在发抖。
直到房间的门被拉开,一地的狼狈。沈峥左手拖着行李箱,右手伸来想要拉起哭的全身无力的她。母亲也从房里走出来,站在沈峥身后。那个记忆中一直是端庄的女人,甚至是早餐时都不允许头发有一丝凌乱的女人,此刻眼睛红肿,嘴角有血,发丝狼狈的贴在满是泪水的脸上,脸颊肿着,眼里无光,没有一丝挣扎。直到看见沈峥伸手去拉女儿,她眼底才浮现出恐慌,就是这一闪而过的惊慌,让小小的清欢意识到什么。她躲过沈峥的手臂,一溜烟跑到母亲身边,拉起母亲冰凉却依旧柔软的小指,靠着她的腿,定定的看着对面那个一脸愤怒的男人,毫不畏惧的直视她,仿佛是站彼岸。
就这么对立了许久,久到清欢感到母亲的手由冰凉变为满是汗水,直到开始颤抖,连带着她都有些战栗。最后巨大的关门声作为这场战争的休止符,清欢很欣慰自己做了一次母亲的支柱。魏紫赢回了女儿,却失去了一切。
亲情和爱情都无法挽回,那一夜,她紧紧拉着清欢的手,像是流光了余生的泪。
魏紫拒绝了父母的帮助,五年前她因一个男人和家里闹翻,现在时间证明了她可笑的爱情,她实在是无脸,她的骄傲也不许她弯腰接受任何的施舍和带刺的宽容。
清欢很佩服她的母亲。那个雨夜看起来如此绝望,没有一点出路。但当清欢第二天早晨醒来时,天高云淡,窗明几净,屋子里有栀子花的清香,视线所到之处都是一片整洁。她从母亲的大床上起来,循着声音走到客厅。原本沾满泪痕的枕巾已被晒在阳台,而她的母亲,衣着整齐,头发挽在脑后,一丝不苟,正背对着她在厨房煎蛋。桌上摆着烤的焦黄的面包片,还有清欢最爱的蓝莓酱,牛奶结了一层乳白色的奶皮,清欢站在桌旁,踮起脚舔舔杯沿,上唇附上一层白白的胡子。
“小欢。”听见母亲轻轻唤她,声音里透着她特有的无奈和喜欢,清欢抬起头,看见母亲端着金黄的煎蛋,眼里盛着温柔的笑,歪头望着她稚嫩的脸庞。
那个时候,眼光从窗子洒进来,铺了满桌。桌子上插着修剪整齐的栀子花,清欢仰着头,桌子到她的脖子,桌对面的母亲笑的温暖夺目,手端着盘子,桌上摆着两份早餐,没有煮往日必备的黑咖啡,家很干净,客厅的全家福被拿下,不见踪影。仿佛昨夜是一场梦,所有昭示她家庭破碎的东西都不复存在。
昨夜的雨下的那样大,闭塞的屋子密不透风,母亲在那个男人的暴力下承接着他的愤怒,却是从始至终没有说过一句有失身份的话,没有一声屈辱软弱的哭喊。
这样的魏然,让清欢升起敬畏。
这个画面,定格在清欢的脑海,虽然十几年来,时间在她母亲的眼角刻下细纹,家务让她的手掌不再细软,但清欢仍敬畏她,仍亲近她,仍想成为她。
“清欢。”一声呼唤打破此刻的宁静,清欢拉回放空的思绪,停下脚步等着来人。一个鹅黄色的身影像风一样冲过来,带起一地的花瓣。
“清欢,你怎么想的,你要去墨尔本怎么不告诉我,我可以陪你一起啊。”少女的语气带着轻恼。“我只是去参加个比赛,隔天就回来,你跟去干嘛。”沈清欢微笑的点点鹅黄色少女的额头。
这个人叫夏林尘,是小她一届的学妹,也是她从小到大的邻居,家庭的原因让清欢的性子有些寡淡还很早熟,但这个家伙就像跟屁虫一样盲目的迷恋着清欢的若即若离,这一跟就是十五年。清欢不想离开母亲所以选择留在扬州念大学,而林尘不想离开清欢所以同样留在扬州,她跟随着眼前人的脚步,仿佛这早已成为一种习惯,明明伸手就能抓住这个瘦弱的女孩,却又好像永远都留不住她。
一瞬间的失神,夏林尘很快换上一脸笑意,比这三月桃花更为灿烂。“怎么,你还敢去,不怕魏阿姨教训你啊。”语气里透着一丝坏笑。清欢拿这样的林尘毫无办法,她总是一肚子坏水,精力旺盛的好像永远也用不完,年轻的朝气让人不能对她气恼。
“你不说我不说,她怎么会知道。”清欢说的很快,边说便转身,继续往图书馆走,林尘几步跟上,揽过她的手臂,笑的一脸无害:“那你告诉徐谓了吗?”“没有。”清欢面无表情的任她拉着。
徐谓是清欢的男朋友,家里条件适中,性格不刚不柔,积极向上,长相一般穿衣服板板正正,属于扔在人群中就找不出来的那种。魏紫是一家杂志社的主编,而徐谓是魏紫的部下,清欢有次去杂志社接母亲下班,徐谓对她一见钟情,便开始了猛烈的追求。清欢对一见钟情这种事向来是呲之以鼻的,只是她那段时间确实是低迷的很,秦越的离开让她很迷茫,可能是自暴自弃,也可能出于别的,她答应了,魏紫也没有出言阻拦,总之他们就这么出乎预料的在一起了。
但清欢和徐谓着实算不上情侣,清欢甚至不让他亲吻自己的脸颊,每次约会也是百般推脱,然而徐谓并没有要放弃的意思。
不只是林尘,是所有知道他们交往的人都奇怪清欢为什么会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清欢优秀,高挑,有气质,拉得一手好琴,举止大方得体,明明笑起来温暖无害,却总是让人无法触碰,甚至有些狂热的追求者将她定义为:清欢不是用来追的,而是只能用来欣赏。就是这样一个人,委身于一个白领,这着实让人费解又气愤。
林尘看着身侧的人,三月的风缠住她的发,林尘突然有些心酸。
她早已不想成为清欢的谁,她只是想这样陪着她,给她温暖和依靠。可这十五年的相处,也没让自己看透她。现在自己是唯一有幸能倾听她心事的人,可以感受她的喜怒哀乐,却只限于倾听,无法涉足。林尘看不懂清欢,清欢好像从来不发怒也从不掉泪,她知道清欢有情绪,只是为什么有人可以控制的从不表露,从不软弱也从不尖锐。
这样的清欢,让人着迷。
“不许告诉徐谓,还有我妈。”清欢的声音,夏林尘迅速从失神中抽离,闻言一笑:“恩,可以,不过你要给我带礼物!唉,你说你干嘛不早说,那天的机票都卖完了,你好烦..”说着说着,原本的威胁却变成了埋怨,她是真想和清欢一起去,想到清欢一身白裙在舞台中央优雅拉大提琴的模样她的心就痒痒的,从没看过清欢正儿八经拉琴的样子呢。
这也不能怪清欢,清欢的第一把大提琴是徐峥买的,让清欢接触到大提琴的也是他,沈峥希望借此培养她的气质,而她也不负所望的爱上了这门乐器。她梦想着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大提琴家,而她的母亲在任何事上都进退有度,唯独涉及沈峥,哪怕只有一点点,她也绝不退让一步。于是,清欢的大提琴便变为了魏紫眼中的一道禁令,不许碰!可清欢实在是爱,表面上遂了母亲的一丝没有报考音乐学院,私下却没有放松练习,甚至满世界的参加各种选拔,但终归是顾忌母亲,人前她绝不显露自己的琴技,也几乎没人见过她演奏的样子,只是像她这样的女孩子啊。
温暖的三月,空气中都充斥这甜蜜的气息。
空旷的小道,并肩的两个女孩,一个清冷,一个热烈。没人知道她们的未来是怎样,就连她们自己也无从探知,只是她们勇敢的向前走,决不怯懦也决不退缩。
只是秦越是谁,这又是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