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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ART I 情人知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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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A { 情人知己 }
1.
“你很喜欢这里,把这里买下吧。”
“任由这里就这么被卖掉,实在是太可惜了。如果你不出手,或许下个月这里的展品就要全部搬走了。你舍得吗?”
“二十年了,你每个月都会来这里一次,你难道真的能忍受这里物是人非?”
“……还是说……你终于决定放下她了?”
而墨镜遮住了那个人的脸,看不清楚对方的表情。
“……我不知道。”
她没有再说话,只是坐在那里,一只手扶着咖啡杯,安静的搅拌出一个深棕色的漩涡。然后抬起头,环视四周的装潢。
深灰色的墙壁,隐藏在暗格里的灯,高高的窗户有些脏了,也许窗台上也已经落满了灰尘。
……谁能想到二十年前这里曾经一尘不染呢?
这么多年来,这里好像没有过什么变化。
还是挂着那些画,还是有那些雕塑,还是能找到过往的痕迹。
有咖啡的芬芳,下午三点钟灿烂的阳光……
二十年了吗?
是啊。
一转眼自己也六十岁了。
岁月毫不留情的折磨每一个人的眉梢眼角,却唯独舍不得去刻画她。
但就算美丽的容颜被温柔搁浅,也不妨碍时光把所有回忆统统剥夺殆尽。
那些旧日的画面和故事,慢慢染上昏黄,渐渐淡忘。
那时候一起打麻将的牌友们,今天也各自散落天涯海角,有的人甚至早已阴阳两隔。
生命中注定不会完美的部分开始风化升华,变成模糊的枝桠。
六十岁啊……
整整六十年。
为了争得那些终必要丢弃的
我付出了
整整的一日啊
整整的一生
事到如今,她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也不得不承认有些东西看来真的是得不到了。
就算被誉为天之骄子,就算被誉为绝代芳华,就算被誉为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她也不得不去面对一些平凡人都要面对的事。
——关于苦求而不得的事。
2.
“这家画廊很安静,几乎没什么人会来。每个星期二是会员日,不会有外人。我平时经常会来这里静一静,你要是喜欢,我可以介绍这里的老板给你认识,很安全。没有记者,没有摄像机。”
“……嗯。”
二十多年前她还不算老,二十多年前她也还很年轻。
那时候是黄金时代,大家都各自有一张嬉笑怒骂的脸。可以放胆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也可以摔倒了再从原地站起来。有朋友,有爱人,大家都没结婚,都没孩子,没明天。
除了演戏和唱歌之外就是旅游,娱乐,拍照片,游泳,健身。
可以躲在其中一个人的家里没日没夜的打麻将,打到外卖盒散发出酸味,打到烟灰缸和茶杯里都是抽完的烟蒂,蓬头垢面的讲些粗话,愤世嫉俗的诉诉苦。
而谁能想得到灾难就那样接踵而来呢?
不知道。
那时候不知道分别,不知道舍不得,不知道有事情不能做,也不知道有的人离不开。
二十多年前她还没有接《重庆森林》,没有离开电影圈,她和她还是朋友,她们出双入对,恍若隔世。
但今天呢?
此时此刻呢?
二十多年了。
她又能有什么权力去怪罪这世界太过残酷,时间太匆匆呢?
对呀,毕竟也二十多年了。
3.
以前她总是说自己是她的精神支柱,总是说她小时候最喜欢看自己演的电影。
最开始时,她看见自己的眼神都是带着闪躲的。
怯生生的叫自己一声姐姐,然后便小心的等着自己点头回答她。
啊……
那是哪一年?
1986还是1989?
记不清了。
就当是1989吧。自己三十五岁,她才二十三岁。
她那时候是那么的年轻,倔强,坚强,漂亮。好像全世界好听的词汇都可以用来夸奖她。她和那个浪子郎才女貌,追求她的人不计其数,她仿若冉冉升起的太阳,前途无量,光芒四射。
而自己呢?
二十多岁时与两位比自己大十来岁的有妇之夫纠缠不清,其中一个为自己抛弃妻子,另一个为自己改掉了花花公子的脾气;一个已经儿女双全,另一个离过一次婚,而且是自己好朋友的男朋友。毁了自己的婚约,坏了别人的家庭,世人皆知的脚踏几船,不但名誉尽毁,还空留下一个薄情寡幸,水性杨花的恶名。
三十几岁后美貌渐渐远去,事业也慢慢凋零,除了有一群能够肝胆相照的朋友以外,几乎孑然一身。说事业说家庭还是说名誉,全都黯淡无光。
典型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熟悉她的人都知道她那阵子正是绝望的时候。
一个是早晨八点钟的康庄道,一个是夕阳西下时的独木桥。
可偏就遇上了。
她带着小鹿一样纯洁而闪亮的眼睛,怯生生的问自己:“我能叫你一声姐姐吗?”
——能啊,怎么不能。
4.
这称呼一叫,就又是十来年。
先是1989年的《惊魂记》,然后是1992的《东邪西毒》,再后来是《东成西就》,最后是《风云再起》。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七年。
她眼睁睁看着她从小美人变成大美人,从小姑娘变成大明星,最后又从大明星变成小女人。
起初她对她的那点关怀与照顾逐渐幻化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她对她的那点崇拜和尊敬似乎也变了味道,变得带点憧憬,带点涩,带点依赖。
如果说这算是密友,可那个人她不会打牌。
如果说这个人不过是个普通朋友,但似乎是欲盖弥彰。
如果说是情人,她和她未曾共度过良辰美景;如果说是知己,多少次午夜梦回,总是想起她那张脸。
情人?
知己?
不知道。
明明也曾在秋风叶落时候有过拥抱,也曾用同一个杯子喝水,用同一双筷子吃过饭,天寒地冻牵手,风急雨骤合宿。
可那就能够证明是爱情吗?
不能。
5.
不同于另几位好友,她和她很少提起感情上的事情。两个人好像有一股默契,都约定俗成的不谈自己的另一半,不谈生活中关于爱情的那个部分。
哪怕她们都与各自的另一半爱情长跑了十年。
与那班友人熟稔,有些事自然也就看得淡了。不知道有多少人调侃过她与她的关系,有多少人翘首期待她能和她在一起。
毕竟两人都被誉为是不世出的美人,在银屏上各自反串过男装,演过感情戏,连亲热戏都拍过。那尺度任凭谁看来,都是引人遐想。
但台上卿卿我我,台下不过是聚少离多。离开了镜头,如何浓情蜜意,终究是要做回朋友。
可她从来没承认过自己的心曾经跳得那么快过,也没和别人说起过那次她真的觉得戏假情真。
毕竟说了又能怎样,情人是情人,知己是知己,还不就是那样。
若混淆了二者的界限,那最终是要做情人,还是要做知己?
而情人不是一辈子的,知己却是。
6.
二十多年前她和她总是在这里碰面,聊聊天,喝喝咖啡,随随便便的看看这里的艺术品。
其实艺术品有什么好看的呢?大家都不懂,都不明白那些抽象的东西在表达什么含义。只是时间久了,总是觉得这些东西好像就是约定俗成的,就应该一直摆在那,挂在那的。
看了十年,看着看着也就习惯了。
这十年里她和白马王子分了手,她跟浪子也没有修成正果。后来她稀里糊涂的结了婚,她忙忙碌碌的继续在圈子里打转。
这层窗户纸,始终还是没有揭破。
唐先生与张先生是愈发肆无忌惮,而她和她却好像是愈来愈远。
心中的空洞越来越大,原先无话不说的她和她,慢慢也显得生分。
那时候天天盯着她的脸看的如痴如醉也不觉得有何不妥,而后来就连偶尔碰一下她的手都好像是被针扎了一下。
因为心虚,所以失去了那份自在。
这是不是爱?是不是单相思?是她想的多了,还是对方做的多了?
不知道,谁都不知道。
总之最后两个人也还是没有走到那一步,没有走到那一天。
慢慢的见面少了,以前是每个星期二都来这家画廊碰面,后来变成每隔一个星期见一次面,再后来变成每个月一次……
最终再也不来了。
她走了,离开了中国,去加拿大定居。
她临走前没有和她说过,也没有告诉她她离开的理由。
总之还是就这么走了。
然后这家画廊的星期二少了一位顾客。
自从她走了以后,她明知道这里已经不再有等着自己的那个人,可她还是每个月都要再来这里一次。不为了别的,就只是想着,万一哪天她那位旧知己也心血来潮,忽然间又回到这里了呢?
谁知道这么一想,就又过去十年。
她到今天也没有想明白,究竟是自己没有勇气,还是两个人根本没有走到『爱』的那一步。
日落之后
我才开始
不断地回想
回想在所有溪流旁的
淡淡的阳光
和
淡淡的
花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