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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

  •   曼珠沙华,地狱之花。千年开花,千年花败。花不见叶,叶不见花。一根所生,世世相离。
      ——曼珠

      “阿秋,你到底是什么做的,就一点儿也不热么?”娇滴滴的声音带上了不解,还有些不服气的幽怨。
      窗户已经开到最大,却依旧抵不过烈日带来的闷热。
      外面的蝉儿知了知了叫个不停,越发惹得人心烦气闷。
      床榻边上靠着的红衣美人儿,轻纱半开,流露着隐隐约约的诱人身段。猫儿一样的眼睛,妩媚而多情。锦缎般的长发,半束半散着,举手投足间,风情万种。
      这景象,让见过许多美人儿的韶秋也微微一愣。扇着扇子的手,停了一下。
      那美人儿半响听不见回答,正捻了兰花指,抬起猫儿眼,想好好同韶秋说道说道,却看见了她一脸的呆木样子。忍不住,掩唇低低笑了。
      转瞬间,又是猫儿眼一挑,一个勾人心魄的媚眼抛了过去。
      韶秋当下一个激灵,立马回神。咳咳……
      继续在旁边挥扇子。
      见媚眼无效,美人儿伤心了。一咬唇,一撇嘴,盈盈泪光,欲落还休。
      白玉般的纤纤十指,颤巍巍指过去。“阿秋~~~你……你这是不喜欢我了么?”软软绵绵的声音传来,带着让人骨头发酥的味道。
      再看看那美人儿,盈盈泪光落下一颗,仿佛落在了别人的心尖儿上一般。怕是天下男子都恨不能将其护在怀里,一辈子。
      然,韶秋又是一个激灵。挥扇子的手抖了一抖,然后继续。
      这祸害!

      此时已是夏末秋初,天气转冷又回热的几天。俗称,秋老虎。
      回想在盘玉楼的三个多月,韶秋长叹一声,望向屋顶。竟是,无语凝噎。
      想来,她当初在众青楼中选择了盘玉楼这件事儿实属偶然。并不知道,这盘玉楼居然是祁国皇城中数一数二的“名楼”。
      百姓皆知,在祁国皇城内有这样一首诗:
      文墨琉璃斋,
      武功御林台。
      天下红袖香,
      盘玉并朱砂。
      这算是人们茶余饭后最好的话题。皇城最出名的地方。
      琉璃斋是文人墨客最喜爱的地方,御林台则是习武之人比赛的场地。至于这盘玉朱砂,便是指盘玉楼和朱砂楼两个有名的青楼。
      每至年关,便是人们最活跃,话题最多的时候。那时会有三场全城瞩目的活动。
      腊月初一:琉璃斋文墨会友。
      腊月初十:御林台武艺切磋。
      腊月二十:盘玉朱砂二楼,花魁之争。
      说的都是婉转,实则皆是真才实学的比试。胜出者,必然是真真有非凡本领的人。故,下至百姓,上至朝廷,对前两场比试都是十分看重。
      现在韶秋都知道了,貌似有些晚。
      说起这盘玉楼,确实不得不提它一提。
      盘玉楼的姑娘大部分都不是贫寒人家的女子。追本溯源,都有些不大不小的来头。这些大户人家或者商家之女,从小学习琴棋书画,通晓诗书礼仪。单是举手投足间的气派,便可看的清楚。
      这些人大都是家道中落,或最后举目无亲,才流落至此。
      偶尔有贫苦人家的孩子,要做这里的姑娘,让人拱手伺候的,定然是容貌极其出众,或气质别具一格的女子。
      这里的老板娘十分精明,且主意颇多。
      姑娘们分为很多种培养。白衣飘飘,一尘不染的仙子型;粉嫩可爱,夜间出没人世的精灵古怪型;邪妄魅惑,嗜人骨肉的妖精型……
      几乎将天下红尘景色,尽数囊括。
      比如眼前这轻纱半褪的美人儿,便是那嗜人血肉的妖精。别人都叫她曼珠。

      初见时,韶秋正和拿着轻纱丝绢美人扇的老板娘交涉。
      韶秋极力说服老板娘,想找个打杂跑腿的活计。“您别看我长得瘦,端茶倒水的活儿可是极为擅长的。老板娘,您就让我干这个吧!”
      可柳叶眉的风韵老板娘红唇开开合合,拉着韶秋的手,硬是要教给她人往高处走的道理。
      “你瞧你,这样的姿容颜色,怎么会让你做那些个下人的事儿呢!”轻纱丝绢的美人扇抵着唇微微一笑“姑娘若进来,人家自然是安排你高床软枕,胭脂茗香伺候着。这美人儿啊,可不就是乘着大好时光,可劲儿的爱惜自己么!若真的去做伺候人的事儿,这花儿一样脸啊……”
      老板娘作势就笑着要去摸韶秋的脸。韶秋不喜,微微侧开。
      老板娘也不恼,顺势将手折回来,又将鬓角的碎发别在耳后。吐出了下半句“可经不住岁月蹉跎。”
      做人上人,韶秋晓得。她更晓得,人上人,要付出许多。
      那时韶秋正打算离开,却突然从楼上传来嘈杂的吵闹声。。
      “嘭……”应该是桌子被掀翻的声音。
      “不就是一个青楼的女人,装什么贞节烈妇,老子今天就坏了这里的规矩,还治不了你这女人……”一男子骂骂咧咧的声音陆续传来。
      接着,便是摔杯子的,衣服撕裂的声音。
      韶秋更是想要离开。这种事儿,实在不愿意碰到。
      老板娘也听见了,脸色大变。放开韶秋的手,提裙就要上楼。愤愤道“又是那惹事儿的混蛋。”
      便是老板娘这突然有些豪放的举动,让韶秋一怔。看样子,倒有几分江湖女子的味道。
      也就是这一怔是时间,楼上的房门猛然被冲开。只见一片红纱,从期间冲出,翻身跃下围栏。
      那时情景,大约像极了暗夜里美丽灿烂的流星。生命之歌,稍纵即逝。
      众人一片惊慌,尖叫声不绝于耳。
      唯有韶秋,远山青黛的眉微微一皱,脚下使力,一个腾空,便将那落下的一片红纱护在怀里。
      待那红纱落下,才看清了红纱里的美人儿。细长的眉毛,魅惑众生的猫儿眼,眼角微微上挑着。高挺的细窄鼻梁下艳红饱满的唇,惹的人心猿意马。
      然而,此时的美人儿却是有些惨。双颊高肿,鲜红的五指印触目惊心。满头的青丝已然散乱的不成样子,身上的红色纱衣也破碎不堪,堪堪遮住身体。
      韶秋看着怀里的美人儿,扇子一般的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儿。不禁心中暗叹一声“唉……话本里英雄救美的桥段,为什么我总是躲不过呢!”
      此时,她怀里颤颤巍巍的传来一个极细小的声音,似乎并不是说给她听“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救我呢?”
      呃……
      貌似,多事儿了。
      为什么要救红衣美人儿呢?后来想起,韶秋也有些诧异。她有一段让人厌恶的关于红色的记忆,却救下了素未平生的红衣美人儿。
      她解释,或许是因为那时听见了各种声音,唯独没有听见一声女子发出的声音。她只是好奇,该是什么样的女子,会坚强如斯。又或者,她只是看见了那女子跃下围栏时的眼睛。那猫儿一般的眼睛里,通着让人心惊的决绝。那样的眼神她见过,那是,向死之心。
      她这样解释的时候,一旁的男子捧着书卷,微微侧头。温暖和煦的微笑轻轻荡开,伴着他特有的沙哑声音传来。他说“韶秋啊,是你的心,你的心总藏着善意的。”

      路过贵地,救下贵人,这本算的上一段佳话,韶秋自然也不会在意。坏就坏在,师父的规矩——但凡所救,皆有所收。
      所以,呃……
      就有了韶秋变成曼珠贴身丫鬟的场景。
      她当时只是想着受一点黄白之物,然后去别处谋生。谁知,老板娘竟是一反常态,笑颜如花的千留万留。哪怕是留在盘玉楼做个护院也行的。还额外给了韶秋五十两银子。
      韶秋掂量着手里的银子,弯了一双桃花眼。登时觉得老板娘亲切许多。便留下来,做了曼珠的丫鬟。说是,算的上和曼珠有缘。
      门前的肉丸子听到这消息时,仰天长啸三声。
      “嘶……嘶……嘶……”
      切,没出息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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