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7、荆棘中的鲜花,不可泄玩 ...
-
放学,回城堡,饭前。简佑天说了一个对我来说是一个可以让好心情全都变坏的消息,明晚有个小型的聚会,每个人都得去,不容缺席。
“我不去。”沉默片刻,我终是说出来了。我不想去,不愿去。
本拿起筷子的简佑天听过后却又放下。在这个怪异的家中每个人都是他编好程序的机器,不容他人的反驳和质疑的。
“不行。”果然不出我所料当即就被他一口否决。
“我不要去。”我再次反驳。
“不行,必须去。不要再多说了,就这么决定吧。”反驳再次失败,“明天上午要珺玥陪你去买套礼服吧。”其实他看着简瑾琳说这话时,我好怕他会从他嘴中蹦出简瑾琳这三个字的。
正当我暗暗庆幸时,其他三人却悄然无息的开始吃饭了,只留我下像斗败的公鸡一样坐着,既然不能改变什么,那只好接受它,风来将挡,水来土淹。在简家人面前我不曾软弱。
一整晚,我都在冥思苦想明晚的对策,未雨绸缪总是比临渴挖井的好。至少明晚我不会遇到一点点状况就变得方寸大乱,或者来个措手不及然后给沈姓丢脸。
可想了一晚仍旧没个头绪,有钱人的聚会,我从未身临过,有的只是电视剧里,或童话故事里对它或梦幻或美丽或华丽掩饰丑陋的传闻,不过那也都只是道听途说而来的而已。
不过我知道明天晚上将又会成为我在简家的另一传奇,简家的继女,这一个头衔我想会让不少人我对感到好奇与新奇的。那种钱多吃饱了的单细胞动物不就是最喜欢打探议论这些个尴尬中带点敏感的话题。
第二天上午,简珺玥开车带我来到了一家很大的百货公司,我以前和易蓝或其他玩得好的逛街时常来这里,不过我们都是属于那种只饱眼福不买东西的那一类‘可恶’顾客,总是东挑挑西看看,偶尔看到特别称心的会试穿下,却坚决不会买的人。
逛了好一会,却没试过一件衣服,不是这些华丽多变款式的衣服不入眼,正是它们太过美丽,我怕难以衬托出它们的美,总觉得它们不是我要的风格。
我一直认为应该是人穿衣,而不是衣让人来穿的。所以我仍寻找着我的千里马,简珺玥也在后随着我看完一个又一个的服饰店,没有任何抱怨只是静静的跟在后面。
我站在一个玻璃橱窗前,里面有一件鹅黄色的绣花旗袍,我的目光被它深深的琐住。很早以前我就特喜欢看民国时期穿着旗袍梳个发髻的女人,不管是上了年纪雍容的妇人,还是年轻的少妇,或是妙龄的少女,我都喜欢看。一袭旗袍在不同的人的身上总能穿出百样风情,女人在它的衬托下婉若一朵盛开的白牡丹,高贵典雅,袅袅婷婷,韵味十足。
我没理会身后的简珺玥独径走进去,叫服务员取出来,我将它托在手中,自言自语:“就是你了。”
车中,位子还没坐热我就迫不及待把装着那件旗袍的盒子打开,欣赏着,对比着,越看越喜欢。
凤仙领再配上一列白色蝴蝶扣,外加七分袖恰到好处,样式是没话说的了。黄色的印花织锦,更现少女的自然俏丽。再加一双和衣服相称的黄底白色手工绣的绣花鞋,更显民族风情。
开着车的简珺玥不时瞟向后视镜,“你很喜欢这旗袍啊?”
我看着前面这个经过上次的事后对他全无恶意,反而对这个人有些许好感,有种想与他交朋友的冲动。我说:“恩,好喜欢的。”然后又用手比画着“有这么喜欢。”不过随即我又完全张开双手补充到“比这还要多一点点。”
后视镜中的他居然笑了,这是我来简家这么久第二次或第三次见他笑,冰山融化,露出洁白的牙齿和左脸上一只浅浅却足以让人看清的酒窝,很好看,很迷人,直到今天我才发现原来一个男人也可以笑得这么好看。婉若清风拂过花田,掀起一片花浪;又婉若一曲山涧小调直入心弦。让人觉得很舒心,不住的想多看几眼。贪婪的看了好一会儿,我才想起,他这是在笑我刚才充满孩子气的幼稚行为,于是我带着淡淡的生气转过脸继续欣赏躺在盒子中静静沉睡着温柔的典雅。
有点点担心,我从未穿过旗袍,不知道它在我身上会不会埋没了它的才华。
在房间里,我已经忙呼了两个多小时,来催的佣人前后都来了三个。管他的,为了最好一切都可以慢慢来,谁叫简佑天说不可以不去的。待一切弄完后,我从储衣房中的全视镜中打量着自己,满意的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