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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柳暗花明又一村 ...

  •   听到这声音,孟尝瞪大了双眼,看着来人。这人不知道是从哪里出现的,脚上一双用金线绣着鸽子的绣花鞋,露出一小节形如碧藕般要命的腿来,最要命的是,这人的脚踝处绑着一小颗金铃铛。
      这人一迈起步子,这铃铛便玲玲作响,铃声清脆悦耳,长久不绝,这样的铃铛,只有最精艺的匠人才能打造出来,和铃铛一样不凡的,是这来者:轻柔慢碎小步摇,点绛朱唇碧波眼,真当能算是风姿绰约。可听这人的声音,却分明是个男人!
      这来者不但是个男人,还是个面容古怪的男人,一道狰狞的伤疤从他一边嘴角一直盘绕到另一边眉梢,毁了一张原本应是极好看的脸。他的人奇怪,他的武功也很奇怪,“一听竹箫入梦来,百花飘落金铃开。”这人便是那百花飘落金铃开,所使武功极其花哨,连百花宫的女子们都自叹不如,但用来杀人,听闻从来没有失手过。
      在程老六倒地的那一刻,那大汉便生生将孟尝的剑拔出了左腹,将全身的力气集中在五指上抓向那“金铃”的脖子,这一击若长虹贯日一般,势不可当!
      但离那莲步生姿的男人还有十步远,大汉就径直飞了出去,胸口迸出了血,撒了一地。
      金铃铛!
      孟尝眼快,他看到在大汉朝那金铃扑过去时,从金铃的手里,飞出了小小的一颗金铃铛,快成了一条金色的细线,没入了大汉的肉里,甚至将这样一名汉子打飞了出去,内力之深厚,可见一斑。
      铃还是金铃,花却是血花!大汉此时浑身是血,仍挣扎的想要爬起来。“百花飘落”,孟尝知道这人一旦打算出手,便不会留活口,掌柜夫妇,店伙,后厨......这酒楼此时除了他们三个,怕是没有其他活人了,一股寒意从孟尝的尾椎骨一直窜到头皮,脚底都渗出了冷汗,窗外蝉叫的欢畅,孟尝此刻却如同置身于极寒之地。
      “想必你就是那孟尝。”
      孟尝点点头,这个问题他今天已回答了三遍,不知道这人是不是也来杀他的。
      “真是好看的紧,呵,没有这道疤,我可比你好看多了。”
      这男人几乎将脸贴在了孟尝的脸上,放大的脸看起来愈发狰狞。他的手指抚上他的脸,摩挲着疤痕的纹路,突地,冒出一句话。
      “如果你的脸上也有这样一道疤,一定不如我好看。”
      孟尝闻言,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一股恶心的感觉从喉头往外直冒。他硬生生的忍住了想要后退的冲动,虽然他的轻功施展起来快,但绝快不过这要命的金铃铛。
      半死的大汉突然狂吼一声,朝那金铃攻去,男人皱了皱眉,从他手中又飞出两颗金铃铛来,打断了这大汉的膝头,多少带着一点恶意,其中一颗金铃铛几乎是蹭着孟尝的鼻尖飞出去的,孟尝甚至能感受到铃铛划破空气给鼻尖带来的凉意。
      这男人又细细打量起孟尝来,以他的武功,轻松就可以要了孟尝的命,不过猫捉住了耗子后,也不会急着吃的,孟尝感觉此刻他就是一只耗子,眼前的男人就是猫。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走,这样想着,反而到轻松了很多。
      金铃见孟尝从突然从容了起来,从一只炸了毛的小兽变成了一个捉摸不透的铁葫芦,他皱起好看的眉,涂了凤仙汁蔻丹的指甲在另一只手的腕骨上敲打着,遇到不怕猫的耗子,猫会怎么做?
      一般的猫会直接吃了耗子,但是金铃不是一般的猫,好奇心害死猫,这话于人来说也不例外。
      孟尝的手握紧了剑,以防这男人突然暴起,短短两个时辰内,发生了这么多事,几乎令他喘不过气来,可他必须强迫自己打起精神,全神贯注的盯着这女人模样的男人,否则,他只有死。他自以为不错的武功在这时根本派不上用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他曾经生活的地方还是太小。抿紧唇,他心有不甘。他所差的只是时间。
      红颜弹指老,刹那芳华。
      时间呵,一个多么可恨的词。
      这男人看孟尝的反应如此有趣,他甚至笑出了声,但随即又皱起眉头,不悦的朝一旁看去。孟尝也扭过头,这一看,则惊了他的眼。那大汉还活着!他不仅没有死,他将手指深深插入地板,一寸一寸的往前挪动,很慢,但很坚定,他所爬经的地方,留下一道血痕,他的双腿已经废了,腹部挨了孟尝一剑又被金铃的内力所伤,连眼角都渗出了血,是内脏,牵一发动全身,孟尝不难想象他是怎样坚持下来的,他现在是有多么痛苦,那死去的掌柜一定是他很重要的人。
      孟尝念及此,心中不免也一片悲凉,他终究是没有完成任务,负了九哥对他的信任,他只觉情感如一把利剑刺入他的心并反复搅动。听说蛇在遇到危险时会把肚子里的食物吐出来以便逃跑,他杀过的很多人在死前都会吐的一塌糊涂,不管是多么有身份或多么美丽的人,死后的样子总归是差不多的。孟尝并不想让九哥看见他死后的样子。
      金铃十分嫌弃的退了一步,这大汉如今只能算是回光返照,伤不了他分毫,他还心疼他的金铃铛呢。不过即使如此,他还是震惊于这大汉生命之顽强。这样还不死,也难怪练得是这样不要命的武功。
      大汉的眼睛早就因为充血什么也看不见了,但他爬的方向意外的准。短短的数分钟里,他经历了相逢和别离,人生的大喜大悲,令他失去了基本的理智,也让他爆发出了惊人的意志力。他脑中现在交织着几十年的记忆,走马灯似的飞掠而过,身为江湖人,死的觉悟早就做好了,但当那一刻真正降临时,没有人能说自己能百分百毫无恐惧的面对死亡。
      只有一种情感能够蒙蔽恐惧。
      仇恨。
      整个江湖的历史就是一部复仇的历史,仇恨甚至能在一个家族延续百年。孟尝对此再有感触不过------他生在王府,看似钟鸣鼎食,实则暗流涌动,兄弟与兄弟之间都会为了利益斗的头破血流,封爵之后老死不相往来。
      直到他遇见了九哥。
      那大汉终是不动弹了,这样顽强的生命也会消逝,他的故事也随着他而去,江湖人,谁能没有点故事。
      “你想什么呢?”
      金铃突然开口,吓了孟尝一跳,他急忙抬起剑戒备起来,真是大意,居然在这么危险的人面前放空心思。
      金铃见状,大笑起来,他觉得这小孩儿真是有趣的紧,同时也好奇他这样的大意,是怎么在江湖上活下来的。
      孟尝能猜到这男人在想什么,不禁有些气愤,这男人分明是把他当成小孩子一般看待!
      人真的是一种很奇特的动物,少年时最受不了被人当孩子看待,满心满眼的打扮成大人,盼望着长大,而老了却又听不得问起年岁的话了,倘若有人夸赞其年轻,便喜笑颜开,内心好不快活。每个人所处的年龄都是他现在不满意的,至少此时孟尝是这样。
      见孟尝有些生气,金铃正色道。
      “我不逗你罢,你也不必紧张,我是宫主派来教你武功的。”金铃卷起一绺头发,把玩起来,十分期待孟尝的反应。孟尝反而放下心来,眉眼间的沟壑舒缓了不少,宫主只有一个,便是他的九哥。
      金铃停下把玩头发的手,颇有些失望,但见孟尝不再开口,忙追问道。
      “你几岁?”
      “十六。”
      “我足长你三十岁。”
      孟尝一惊,这人看起来至多三十五岁,虽然金铃成名已有二十年之久,但江湖上十几岁成名的少年天才也不是没有。对于年龄这样的坦诚,倒是让孟尝对这作女人打扮的男人的看法有些许改观。
      “瞪我作甚,三十不死自然活到四十,难不成这数字还会越变越小么!”金铃被看的有些别扭,假装怒喝道,但还是忍不住去摸自己的面皮。孟尝觉得这人心肠也没有那么坏。
      “我本名孟长青,倒是与你同姓,论起辈分来,你还得称我一声大哥。”
      孟尝吊起脸来,不说话,孟长青反而急了。
      “不叫就不叫,我教你武功,你总得叫我一声师父吧!”
      孟尝脸色稍霁。他突然跪下身去,毕恭毕敬认认真真的叫了一声。
      “师父。”
      孟长青大笑起来,连说三声好,随即收敛起神色,认真的说。
      “你使得是剑,而我以内力见长,我只能教你方法,至于运用,只有你自己摸索。”
      孟尝觉得他这师父情绪也太过丰富了些,一时间他还有些不适应,但还是郑重的点了个头。孟长青见状,只觉得他可爱,伸出手来想去揉孟尝脑袋,孟尝下意识的一避,孟长青的手悬在空中,摸了个空,露出委屈的神色来。孟尝有些无奈,也不知道他和师父谁更像个孩子。
      牵着白马走出店门,现在已经不早了,但街上只见得一只猫儿懒洋洋的躺在地上晒太阳。听到如意楼的打斗声,没有人敢走出来,孟尝叹了口气,回头望着满店横尸,怕是不会有人来给他们收尸了。不顾孟长青不满的神色,孟尝又反身回去,将尸体一具具摆好,走到后院,将他们一具具埋下。他们是人,孟尝不希望他们像败叶一般腐烂在空气里,阖上最后一具尸体的眼睛,已经接近黄昏,这飞来横祸的酒楼,也不知道将何去何从。
      “你竟如此多愁善感。”
      孟长青走在前面,突然开口。
      “你可是怨我滥杀无辜?”
      孟尝不说话,他自己也不知道怎样回答。白马依然似雪一般的白,但他的白衣已然变色,白马打了个响鼻,它全然不知道这一天发生了什么,有什么意义。孟尝停下来,摩挲它的马颈,白马亲昵的蹭着它的主人,孟尝倏然上马,白马与主人心灵相通,迈开四蹄朝远方奔去。孟长青施展起一身轻功,十分容易的跟在孟尝身边。
      仅仅一天,他孟尝的江湖路就有如此大的变化。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柳暗花明又一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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