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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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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玄澹提着一个一尺长的酒葫芦,在夜市上走得歪歪扭扭没个正形,他此刻换了一身普通却有不普通的衣服。黑色的窄袖劲衣极好地衬出少年矫健的身姿,只及肩膀的黑发也只是用一根黑布绑着,端的是英俊不凡的少年郎。
这衣服在土城是极为普通,可这是三江,江南鱼米之乡,是大靖最繁华的地方。人们无一不穿着广袖长袍,束发戴冠,衣冠楚楚。而且颜色都是淡雅之色,纯色只会被认为艳俗。穿紧衣短服的人不是平民就是奴籍。骄傲的大靖人认为只有名士贵族才可以穿此类长袍,以表现自己飘飘洒洒的仙人潇洒之态
而平民和奴隶就不会穿,一是此类衣物价值不菲,二是做事也不甚方便。所以,从北容那边传来的短衣窄裤就极受平民的欢迎,久而久之,短衣窄裤也成了平民奴隶的代表。不过,也有例外,大户人家的家奴也是穿长袍的。
今日恰好是三江当地的桃花节,说穿了,也只是给青年男女相互相亲的节日,夜市比往常更热闹了几分。既是要相亲的,公子小姐就算家底不行,也会收拾地妥妥当当出来,断不会穿短衣出来的。
所以,偌大个夜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只有楚玄澹一个人穿得极为随便,好在他长得俊秀,走了不多会,就收到了一枝桃花。
隔着人群,楚玄澹眯着凤眼望去,灯光下的小姐一袭黄色长裙,身段玲珑。素手执着一柄美人扇,只露出一双欲说还休的水汪汪大眼,含情脉脉地看着他。
小姐有邀,哪有不应。楚玄澹心中乐翻了,正要过去,只是他无意看见一个人,登时让他没了兴致。
“贺兰!”他惊喜冲人群喊道。没想到找了这么多天的贺兰竟然在此时巧遇,他早该想到,那小子一副好色模样,若真在三江,桃花节怎会不出来?
楚玄澹也不顾刚到手的一枝桃花,立即朝贺兰跑去,贺兰那小子,烧成灰他都认识。只不过,对面的少年广袖长袍,一派富家子弟之像。若真是贺兰,那可和他自己说他家只是平民大不相符。
不过此刻楚玄澹惊喜于再次见到贺兰,这些地方自然没有细想,立即循着少年踪迹就追了过去。可惜,桃花节人太多,只不过短短几丈距离,竟让人不见了。
“妈的!”楚玄澹咬着馅饼泄愤,想他阿舒武功盖世,轻功绝顶,竟然让只会三脚猫功夫的贺兰给溜了!真是越想越气!不由高声道:“老板,再来一碗馄饨!”
“哎,来了!”老板忙道,今日桃花节,连带着他生意也好了不少。只不过这几桌吃馄炖的都是成双成对的,只有这半大的孩子一个人坐那吃,也不知道遇上什么事了,这都第三碗了!
楚玄澹抱着碗吃得头也不抬,依稀间觉得自己面前坐下一个人,自认为是生意太火,来拼桌的,直到一柄寒气逼人的长刀摆在桌上他才撩了眼皮看了一眼。
就这一眼,惊地他冷汗直流,连馄饨也顾不上吃了,直直地盯着长刀。
刀细而长,长三尺八寸,宽一寸八分。刀鞘全身漆黑,上有无数细碎菊花纹重叠,刀柄用上好的白色棉布缠了好几圈。
楚玄澹哆哆嗦嗦地指着刀,“影刃。”
“小孩子,眼睛还不坏嘛!”头顶上传来男子低沉笑声。
楚玄澹顿时觉得三魂七魄已散,“唰”地蹿了起来,“你你你……”他看着对面面色冷峻,高大威猛的男子几乎要哭出来,“元素!”
“你竟然认识我?”元素大为吃惊,他虽是三江人,但是离乡多年,就是名气大,也不至于在街上被这么个小孩子认出来啊!
就算不认识你,也认识影刃好吧!楚玄澹吓得不敢动弹,生怕给元素教训一顿,脸上挤出一道比哭还难看的笑,“将军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
真是鬼扯,元素今日心情不错,看得出这小子极怕他,不免起了逗弄之心,“胡扯可是要吃苦头的!”原本就是征战沙场的将军,这么一板脸,就更加可怖了。
“我……”原本的尖牙利嘴在自小恐怖到大的人面前,发挥不了半点作用,楚玄澹一双漆黑的眼睛转了转,准备开溜。
“老板,来碗馄饨,不要葱花也不要辣椒!”元素见这小子畏缩着好像一只小狗,笑了笑,对老板喊道。
“哎,你不放葱花就算了,还不放辣椒,这是吃馄饨吗?”楚玄澹盯着元素碗里清水一样的馄饨,又看了自己碗里红红绿绿的颜色,自己这样才是吃馄饨的正确方法。
元素听着有趣,这会子这孩子又不怕了。看着少年碗里红红绿绿的颜色,认真道:“那些佐料只会破坏馄饨本身的味道,平平淡淡才是真。”
楚玄澹刚要分辩,意识到对方是元素,又噤了声。元素见他不答,便吃起了馄饨。他虽然出身军伍,吃相却极好。
元素的手很长,骨节分明,拿起白玉般的瓷勺衬得他手上有一层黄色的光晕,很是耐看。楚玄澹看着看着,想起自己有一次偷跑下山,去土城玩。
正好看见这双修长有力的手握着漆黑冰冷的影刃去砍杀人,利落简单,他还未看清他出刀的动作,人已经倒下了。
就在他心如擂鼓之际,一双冰冷嗜血的眼睛看向了他,危险暴虐,冷漠麻木。
楚玄澹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眼神,第一次觉得,一个人要杀你,眼神也可以做到。
那得杀了多少人,才能露出这种麻木的眼神,看待人命就如蝼蚁一般。
大抵,阴影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可,现在这个人,正慢条斯理地坐在他面前吃馄饨,原本刚毅冷酷的脸也如同那双冰冷绝情的手一般,因为灯火的柔光之下,奇异地染上一层令人温暖的颜色。
不过,害怕岂是轻易打消的,趁着元素不注意,楚玄澹“呲溜”一下就跑了。
元素惊讶地抬起头,他又不会吃人,这小子跑这么快干嘛。
“哎呀!那小孩还没给钱呢。”老板从灶台后面钻了出来,想追上楚玄澹,可惜楚小爷别的不行,轻功却是顶好的,老板哪里赶得上他。
元素不由摸了摸鼻头,貌似是他把人吓走的,于是对老板说道:“他的钱我来付。”
老板一见有人付钱,也就不说什么了。
元素又开始吃馄饨了,吃着吃着感觉不对劲了。那小破孩怎么有点像一个人呢?他把勺子一放,那小子不就是小了一号的皇帝嘛!一模一样!
想起自己回乡前,皇帝语重心长地拍着自己肩膀道:“玄澹那孩子自幼在民间长大,潇洒肆意惯了,他有可能在江南一带,你若见到了,就把他带到沐清明那。”
想到这,元素连馄饨也顾不上吃了,自己岂不是让皇储在自己眼皮底下溜走。难怪那小子一见自己就溜了。
他一下子站起,举目四望,全都是人,哪里还有楚玄澹的影子。
他站起来来不要紧,把老板吓坏了,以为这个也要跑。这位大爷可带着刀,他可不敢拦着。看来今天这霸王餐是被人吃定了。
好在元素并无吃霸王餐的心思,又重新坐了下来。让老板的心又放了下来。
元素快速吃完了馄饨,又盯着楚玄澹没有吃完的馄饨半晌,他出身军营,最见不得浪费食物。
加了辣椒和葱花,真的那么好吃?
他不由自主地把勺子伸向红红绿绿的汤水……
“咳咳!”堂堂戍边大将元素竟被一个小小的馄饨呛住了喉咙,传出去他还怎么见人!辣椒和葱花果然很难吃,元素吐着舌头想着。
“吓死我了。”楚玄澹一气跑出二三里,才停了下来,回头确定元素没有追上来,才放下心来,悠哉悠哉的地边逛边喝酒。
突然前面传来嘈杂声音,接着一个书生模样的男子狼狈不堪地剥开人群,朝他奔来。楚小爷利落地让开,没看人家急着逃命嘛,还不让开。
书生毕竟是书生,哪里抵得过家丁身强力壮,就在楚小爷眼前被抓住了。楚小爷虽然年纪小,但已经没了路见不平的心思了。转身就要离开。
谁知道那家丁一双贼眼似乎盯上了他,见他要走,立刻拦住了他,“你别走,你刚刚帮了这书生一把,必是他的同伙。”
楚玄澹只觉得莫名其妙,他哪里帮书生了,只不过让了一下路,这人脑子有病?
“这书生偷了我家主人的钱袋,你帮他逃走,必是同伙,要和我去见我家主人,否则就官府了见!”家丁一双绿豆芝麻眼紧紧盯着楚玄澹,我的乖乖!这孩子长得比这书生还好看,要是弄回去,主子一定会奖赏他的。
就是这脾气硬了些,不过在他们家主人的手段之下,再轴的小刺猬也变成绕指柔,嘿嘿!
原来,这家丁的主人家有那龙阳之好,家中势力甚大,经常做出此类强抢民男之事。今日,正值桃花节,年轻的公子一抓一大把。这不,看上了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书生,一路就追了过来。
书生被家丁压制地动弹不得,涨红了白净面皮。“你胡说,我没偷东西,这位公子没有帮助我!”
“都自身难保了,还想救别人。”绿豆眼家丁嗤笑一声,那书生无话可说,只好低了头。
楚玄澹撇撇嘴,百无一用是书生。他眯着眼睛看着绿豆眼家丁,嘲讽道:“你是不是有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