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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 64 章 ...

  •   我和叶家谦在一起的消息很快就被身边的朋友所知晓。小东子和林晨恭喜我得尝夙愿,特别是林晨,简直比当初她和杜墨森在一起时还要激动。她哽咽着在电话里祝福我,害我也忍不住在电话这头抽泣起来。想想数十年辛苦的暗恋,林晨几乎见证了我对叶家谦所有的迷恋和付出。

      张明的口气淡淡的,没有惊讶也没有欣喜。我想他或许还在怪我把林晨和杜墨森拉到一起,所以也没有把他的冷漠放在心上。

      宿舍里的三个女生可是激动得不行了,直喊着要我请客。韩曼曼在一旁笑歪了嘴,不停地说:“我早就猜到你们俩最后一定会在一起的。”她现在和黄丹恢复了往日的亲密,所以也不再像大一的某段时间那样总是冷冰冰的了。

      我开始可以理解刘洋那个时候的感受了,此刻就是要我请她们去五星级酒店吃饭,我怕是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的。因为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的幸福感实在太强烈了,以至于流失大量金钱的心疼完全就可以被忽视。

      高文博知道的时候很平静,其实他甚至比我自己更早明白我对叶家谦的感情,更早确定我们会在一起。刚好他现在要忙着论文答辩,因而我们之间也就自然而然地疏远了。

      只要平时一没有课,或者叶家谦来找我,或者我去找他。由于经常乘坐同一路车,我对那路车所要经过的地方已经了如指掌了,甚至有时候都能比广播更早地报出下一站的站名。当我和叶家谦一起坐那路车的时候,我们总是乐此不疲地比较谁对这条路更熟悉,就像是在比谁更喜欢对方一样。

      结果,每一次都是我获胜。可是在爱情里,并不是谁付出的多就一定会是赢家的。

      节假日的时候,我和叶家谦会一起到X市一些著名的景点游玩。有一点我们很相似,都只喜欢拍些风景状物的照片,自己倒不是很喜欢合影留念。其实,有时候我都想让旁边的观众为我和叶家谦照张合影,但是每每总被叶家谦嘴角边知晓一切的微笑弄得手足无措,最终作罢。

      X市有许多著名的小吃,这也是我和叶家谦在一起时经常做的事情。手拉着手逛遍整条小吃街,没什么人的时候我也会接受他喂我吃东西的要求。但是,当周围人潮涌动的时候,我就没有办法像叶家谦一样旁若无人地做些亲密的动作了。

      我不知道其他情侣是怎么相处的,不过叶家谦确实很绅士,很会照顾人。如果公交车上人特别挤的话,他总是会默默地用手臂把我圈在他的怀里。这种事很多人都会做,比方说高文博。但是,大概是关系的不同,后者做的时候只会让我觉得很尴尬,不知道应该把自己的手和脚放在哪里。如果是叶家谦的话,就完全不会有这种顾虑了。我可以埋着头靠到他的胸膛上,闻着属于他身上特有的沐浴露的香味。他的味道给我一种很安全的温暖,我不只一次的希望公车每天都那么挤,希望公车不要那么快到达终点站,这样我就可以多感受一下叶家谦的气息,多感受一下幸福的滋味。

      有科学家说,人的五官中,嗅觉的记忆是最为长久的。这无疑是正确的,因为直到我对叶家谦的爱消失了,我对那种香味沐浴露的特殊爱好依旧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

      交往后不久,叶家谦就把他家的钥匙给了我一把。当时我被他不怀好意的笑羞得满面通红,坚决不肯接受。后来他一个劲地撒娇,说我有空的时候可以来给他收拾收拾家,洗洗衣服之类的。

      敢情把我当免费保姆了?

      虽然嘴巴上说不愿意,但是我的手依旧伸出去把钥匙小心翼翼地收到了包里。叶家谦高兴地一脸灿烂,抱着我一直转圈圈。

      在一起后,我才发现其实叶家谦没有看起来那么冷酷,相反,他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对我撒娇耍赖皮。偏偏我就吃他这一套,有时候明知道要拒绝,却还是耐不住他的磨人的功夫而应承下来。

      第一次没有通知叶家谦到他家里的时候,我心里忐忑不安了好久,生怕一推门就见到连续剧里最常出现的桥段。结果无疑是我想太多了,他的家里除了垃圾基本就不能再装下第二个人了。从那之后,我自动升级为叶家的“田螺姑娘”,时不时地就潜进叶家谦的家中收拾家务什么的。

      看着被自己打扫得亮堂堂的屋子,虽然知道不出几天它就会变得面目全非,但是我的心里还是不由自主地觉得异常的充实和满足。每一次洗完衣服,望着它们随风轻舞飞扬的样子,我突然觉得如果真能为叶家谦洗一辈子衣服应该也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吧。

      由于叶家谦刚到X市还不久,总是不太习惯这儿偏辣偏咸的饭菜。再加上外面卖的东西终归没什么营养,所以我们经常在周末一起去超市买点生鲜蔬菜回来改善伙食。

      每一次我认真挑选要买的果肉蔬菜的时候,叶家谦都是在一边满是宠溺地看着我。有时候,被他看的实在不好意思了,我也会适当表达一下我的愤怒。叶家谦似乎很喜欢看我发窘的样子,我反应越大他越是很享受的样子。直到发现我的眼珠子有瞪掉下来的危险,他才会稍稍收敛一点。叶家谦最常做的事就是站在我的身后环着我的腰,把头靠在我的肩膀上对我要买的东西指指点点。但真要是问他的意见,他就笑着让我全权做主。

      “小李子,这个冷冻的猪肉看起来很不新鲜诶。”

      好吧,我换成牛肉。

      “不行不行,牛肉不知道有没有经过疯牛病的检测。”

      好吧,我换成羊肉。

      “咦,一股羊膻味,难闻死了。

      我忍,换成鸡肉。

      “小李子,你还没吃够麦当劳的汉堡啊?”

      我再忍,换成鸭肉。

      “你怎么可以吃自己的同类呢?”

      实在忍不了了,我转过头对他吼道:“叶家谦,你到底要怎么样?”

      叶家谦无辜地对我露出一个甜美无比的笑容,凑近我耳朵说:“老婆大人不要发火嘛,为夫随便吃吃就可以了。”

      他的呼吸全部喷洒再我的脖子上,像有只猫在心里,痒痒的。虽然他黑色的眼睛很漂亮,但是我还是明智地选择移开眼,因为看久了会出大事的。

      以前几次我由于缺乏战斗经验,傻傻地跟他对视着。然后叶家谦的吻铺天盖地地就下来了,丝毫不顾忌我们还在公众场合。结果,事后我总得忍受周围人群异样的眼神和他调侃的笑容。

      多试了几次,我就学聪明了。搞得叶家谦总是故作委屈地问我:“老婆,你怎么越来越不可爱了呢,我还是喜欢以前那个喜欢痴痴看我的小李子。你把她还给我好不好?”接着就是被我暴打一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叶家谦总是有意无意地称呼我为老婆。大概是他察觉到只要冠上这个名字,我几乎是有求必应的,哪怕再多的火气也会消失了一大半。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每一次听到他这样叫我,我的心就会特别软,一种别样的情怀荡漾在我的五脏六腑之间。虽然叶家谦曾经要求过,但是我始终还是没办法叫他老公,倒是他自个儿“为夫为夫”喊得挺顺口的。或许等我们以后真的成了夫妻,我就可以大大方方地称呼他为老公了。

      在超市买完东西回去,叶家谦都会很自觉地拎过所有的购物袋。通常情况下,他还要空出一只手来牵我。每每和他以这种姿势沐浴着夕阳回家,我总有一种我们已经生活了好久好久的感觉,仿佛我们就和傍晚时分手拉着手散步的老公公老婆婆一样。

      为了让叶家谦有宾至如归的感觉,原本有一点下厨基础的我更是好好研究了一下食谱。并不是像那句老话说的想要借拴住叶家谦的胃,从而拴住他这个人。我只是喜欢为我爱的人披上围裙,喜欢看到他一脸满足地吃我做的饭菜。那种氛围才会让我觉得这是一个家,一个属于我和叶家谦的家。

      当我在厨房里准备晚饭的时候,叶家谦会在房间里安静地处理他学习和工作上的事情。可是一旦他提早完成了,就一定会过来骚扰我。美其名曰来做我的下手,其实根本就是帮倒忙。要他拿葱给递蒜,要他拿盐给拿糖。或者就干脆像只八爪鱼一样粘在我身上,往我脖子里吹气,结果两个人饭也不用做了,直接打闹玩耍起来了。所以,在第n次把厨房弄得乱糟糟之后,我以“君子远庖厨”的古训杜绝叶家谦再进入我的领地一步。这才使得大家都有一顿比较丰富的晚饭可以吃,而我也不用累死累活地再收拾厨房了。

      叶家谦有时候见我做饭做得累了,也会主动要求由他来洗碗筷。但是在把我们所有吃饭的家伙都摔碎之前,我果断地中止了叶家谦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体贴行为。其实,我在心里也曾经怀疑过他是不是故意用这种方式既表达了他的细心呵护,又逃脱了做家务的责任。可是看着叶家谦温柔怜爱的眼神,我宁愿相信眼前这个男人是真的在乎我,是真的想要帮我分担一部分家务活。

      大概,我也中了所谓“恋爱中女人智商为零”的魔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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