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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归 ...

  •   《海内十洲记·带洲》云:“多生林木,叶如桑。又有椹,树长者二千丈,大二千余围。树两两同根偶生,更相依倚,是以名为扶桑也。”

      【当归】
      当归当归,子定当归,可是归来之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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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瑾娘?”
      “咳,世人好像对我的年龄有些误会,唤我朱瑾便好。”
      “他们说,你可以替人达成心愿?”
      “自然,这是我的营生。”
      “人死了可能回生?”
      “麻烦是麻烦了些,但你可知要付出什么代价。”
      “左右,是些记忆罢了,给你便是......”

      扶桑满园,开的妖娆,红的滴血。扶桑花前立着位红衣女子,若不仔细瞧,必会将她与花混作一体,衣着如血,是的,如扶桑花一般的血红,身姿曼妙,墨黑的长发如瀑布般滑落,似绸缎般轻柔,无过多装饰,额前却有着浅红色花屏印记,似是花瓣雏形。再者,眸如空灵,唇若樱瓣,清丽纯稚。
      红衣女子移动了步子,瞧了瞧身后树上的一坨,转了转眼珠勾勾嘴角,轻转手腕捏出块石头,冲树叶最密集的地方砸去“中!”,朱瑾慢悠悠的靠在树旁等待。惨叫过后,一青衣男子揉着脑袋飞下,立在红衣女子身前,扭曲着一张俊脸,星目横对“朱瑾,你谋杀亲夫啊”。
      朱瑾啐他一脸口水:“我夫君要是一只死黄雀,本姑娘就立马绞了头发去当姑子。少耍贫嘴,没有生意,你倒是一点都不着急。”
      闻言,纪希君皱了眉头:“那白清落的事儿就算完啦?”
      朱瑾无奈的撇撇嘴:“我依照诺言去地府牵了她爹回来,还折了我十年寿命,难不成再去取她爹的记忆?这入过一次地府的人的记忆与我是毫无用处的。”
      “那阎王爷太不给面子了,好歹也是旧相识,非得让你以命换命,这笔买卖是咱亏了”。
      朱瑾认真地点点头:“嗯,是亏了”,抬头笑弯了凤眼:“不然,你匀我十年,要不九年零十二个月?哎,我果然是个极其善良的好妖。”
      纪希君无语的看某只妖继续不知廉耻:“得了吧你,亏是亏了,可这十年还凑不够你修炼的零头儿。说正事,找下一个人还不如找白清落记忆中那小子,或许他能成咱们下一个主顾,”话未说完,朱瑾已没了踪影,只飘着一句“我知道他在哪儿”,徒留一妙龄男子原地抓狂。

      朱瑾隐了身形躲在窗外,透过缝隙看着茅草屋内的喜色,屋外宾客满堂,屋内盖着鸳鸯盖头的白清落静坐着,等着她的夫君,新郎缓步走近,听说他的妻子很贤惠只是是个盲女,自古娶妻娶贤他到不是很在意。拿着喜秤挑开新娘的盖头,惊住了,灯火下他的妻子容色倾城,那么一瞬间心被触动。
      清落不知夫君长得什么样子,但又觉得什么样子都不重要,这是爹为他千挑万选的夫婿自是不错的,只是心里为什么丝毫没有为人妇的喜悦呢,好像有什么被漏掉了。
      朱瑾背过身去,轻叹了口气,她知道白清落缺了什么,她嫁给了这个村子最贤德的秀才,只是到底不是她心底的那个人。她救了爹却丢了与自己缘定三生的人,再也找不回。
      人世间上有种东西很宝贵,那就是记忆,人若没了记忆拿什么证明自己存活过呢?可是有些人偏不这么认为,因着这个空子朱瑾做起了这个营生,只要将最美好的记忆交给她,将其封印在一朵朵扶桑花中,她可以达成那个人的愿望,代价是,这段记忆再也无法找回,除非死去的那一刻。
      不光人,万物只要有记忆都可以与她交换。曾经她还做过一只猪的生意,那只猪最美的记忆居然是每天吃它主人剩下的饭菜。它的愿望是变成人,当时朱瑾跟黄雀偷偷潜进了太上老君的练丹房,偷了颗丹药给它。但谁知这只猪很是不同,记忆封印了却还认得朱瑾,搞得朱瑾很是挫败,吃个丹药还出现了副作用,弄得这猪有时是人有时是猪,遇见姑娘关键时候还半人半猪。为此,它追了朱瑾好久,扬言要将朱瑾变成人妖。吓得朱瑾好久不敢出来溜达。不过,后来这只猪有了个新的癖好,拜起了佛,好像要跟什么和尚去取经,朱瑾这才敢出来大摇大摆。
      这个行业听起来很玩儿命,事实上确实很玩儿命,但朱瑾却乐在其中,在她漫长的生命里,这是唯一有意义的事,她也是有愿望的,只要凑齐一百个记忆,她的愿望就可以达成了,为了这一天,她等了很久。
      朱瑾虽是只妖怪,但也是只知廉耻的妖怪,看人家洞房这种事她还是做不出来的,朱瑾微微站远了些等着那个人到来。等宾客散去都不见那人,无聊的蹲在一侧隐了身,偷听地上蚂蚁的八卦,什么白老爹喝醉了跟隔壁王寡妇表了白呀,厨子偷工减料私吞了多少菜钱呀,陈家喝喜酒漏送了礼钱啊,谁跟谁撕了起来啊,一不认识的老头儿给了一块当归当彩礼还红了眼眶啊......等等,老头儿?彩礼?朱瑾立马来了精神,飞身追去。
      今天是元宵佳节,村里很热闹,可是,与他无关,当看到路上那个孤身行走的老人时,朱瑾印证了自己的猜想。“郑子萸,”这一声不是试探而是肯定,那个人转过了身,虽已鹤发鸡皮,却与白清落记忆中的那个人重合。郑子萸有些发愣的看着眼前的红衣女子,耳边传来清脆的女声“她,一直在等你。”

      朱瑾坐在郑子萸的身边,眯眼嗅了嗅茶香,抿了一口,细细品着杯子里的茶,模样认真,余光打量着屋内的陈设,看这模样他归来已不是一日两日之事,心中虽有疑问神色上未有松动,静静等着郑子萸开口询问。“姑娘......”“我叫朱瑾”。“朱姑娘品茶的姿态竟有些像我一位故人。”郑子萸倒是不急不忙的开了口,但问的话跟事情八竿子打不着。
      朱瑾放下茶杯不以为然:“我并非爱茶之人,只是我心上那人爱茶我便也常喝些,倒比不得公子口中的故人。”
      “朱姑娘快人快语,我便不兜圈子了,清落的事我都知道。”
      朱瑾有些懵,许久回过神来:“竟是我糊涂了,你出现在成亲现场是见过白老爹了吧,那你又为何成如此模样?”朱瑾无意挖人隐私只是需要一个买卖的契机。
      郑子萸没有马上回答,许久才开口,话语平静的不起一丝波澜:“朱姑娘听过扶桑谷吗?”
      朱瑾又懵了:“你去找了裴医?”
      “谷中一日世上一年,为寻得裴医在谷中呆了近两月......”
      朱瑾讪讪的笑了笑:“原是这样,这样......”她怎会不知,这结界就是她亲自设下的,那么说人如今的样子还是拜她朱瑾所赐,这郑子萸知道了会不会砍死她?有些心虚的端起茶杯还没凑到嘴边,便听见门口传来阵脚步声,不急不缓。
      郑子萸脸上露出了然的神情,嘴角微翘:“有贵客到。”
      朱瑾反射性的抬眸,瞬间,茶杯坠落,碎了一地。
      那个人就这样走了进来,一袭黑衣,领袖口滚着暗红的云纹,姿态娴雅,他就那样穿过月色笼罩的朦胧夜色走到她的面前。眉眼如画,几分漫不经心的笑容,口中的话也沾染了分笑意:“佳人何故摔杯,倒是可惜了这杯茶,难道是裴某丑的惊到姑娘了?”
      有些人本以为无缘相见,曾倾尽全力才得以擦身的机会,却在不经意给了一个转身,啊,原来你在这里啊。
      “我叫朱瑾,朱瑾的朱,朱瑾的瑾。”谁轻笑“扶桑花?好名字,果真跟姑娘很配,裴少司,怎样称呼姑娘请便。”
      “阿司?”
      “咳,还是少司吧”
      记住了吗,我叫朱瑾,这一世你终于走到了我的面前。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当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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