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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四章 ...

  •   【俏丽娜智驱佐加鸟,苦蜜儿受禅露露耶】

      卡蜜拉造反的过程十分简介粗暴,她甚至连一个黄道吉日都没有选。

      首先,他让希特拉和达拉姆去救大古,要活的,不要死的。

      尽管赫鲁斯将大古里三层外三层的保护起来,重兵把守,围得如铁桶一般,但希特拉和达拉姆还是轻而易举的就得手了,他们所要做的只是隐身,潜入大古身边,除掉试图阻拦的人,完事。

      赫鲁斯千算万算,他对于光之巨人的能力还是低估了,这也不能全怪他,毕竟在他有限的人生中,从未设身处地的经历过基里艾洛德人降罚,其实若是多一点自知之明,他也不会想到要绑架大古要女儿安分守己。

      可裹挟在历史中的人物,也并不是每人每次都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就好比当年叱咤风云的圣母皇太后向八国联军宣战一样,精神虽然值得肯定,但毕竟差距摆在那里。

      希特拉和达拉姆去营救人质的时候,正是月黑风高的光景,这也正是齐杰拉花粉失效的时候,恐怕这就是卡蜜拉没有亲自去营救小丈夫的原因,她怕见到清醒的大古,她无法面对他。

      希特拉和达拉姆将大古背出来的时候,他已经被下了安神药昏睡过去了,这倒省去了两人的麻烦,要知道这可是公主心尖上的人,万一大古神志清醒,以死相逼,那可就麻烦了。

      希特拉考虑的很周全,他随身带了蒙汗药,但好在赫鲁斯比他还周全,这药就没用上。

      在今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大约有三年的时光,大古都是这般醉生梦死过来的——白天吸花粉,开心快乐,晚上喝安神药,睡个好觉,三年下来不仅身体恢复了健康,还多长了好几斤肉,一点儿也不油腻,看着还特水灵儿。

      就是不知道长期吸花粉有没有什么副作用,会不会脑子不太灵光。不过从大古离开卡蜜拉之后的事情来看,问题不大。

      营救完大古之后,三人小组就开始正式造反了,他们一路冲进王宫,把挡道的通通杀掉,其实也用不着杀太多,他们三一露本相,就已经震慑一大片了,再把带头往前冲的弄死几个,其他的卫兵早已就一哄而散。这一路倒也顺利。

      到了国王的寝殿,赫鲁斯已经听到了风声,他衣冠还算整齐,正襟危坐在专属于国王的宝座之上,眼神阴戾地盯着女儿。

      卡蜜拉和她的两个随从走到赫鲁斯的面前,卡蜜拉跪在父亲的脚边,低头吻了吻他的脚面。

      然后她站起身,对赫鲁斯说道,“父王,您退位吧,您不用操心任何事,一切都交给我,我会给你最好的生活。”

      大殿里的侍从和卫兵早已四散奔逃,赫鲁斯勉强挺直了身板,倒驴不倒架的硬撑着,他看着他的好女儿,轻蔑的笑了笑,问她道,“你这是在和朕商量吗?”

      “......”卡蜜拉沉默着,没有回答父亲的质问。

      “哼哼,”赫鲁斯用鼻子笑了笑,“好!好!真是我养出来的好女儿!不过是为了一个男人,竟然连你亲爹的反都敢造!”

      卡蜜拉沉默了须臾,才说道,“不管怎么说,您都不应该绑架他。当然,如果您认为我是为了他才造反,也无所谓。”

      赫鲁斯道,“我只后悔当初没把你从娘胎里打下来。”他伸手指着卡蜜拉,又指了指希特拉和达拉姆,“你们别指望我主动让出位子,就是我死了,你也休想从我手中得到王座!你若强占,就只管去,看天下人如何骂你!要想名正言顺的继承,却是万万不能!”

      “父王,我......”

      “别叫我父王,你不配!你投靠基里艾洛德人,藐视君父,如此大逆不道,一定会被万民唾弃!你不会有好下场!”

      卡蜜拉见父亲在气头上,也就没打算和他争辩,只想着先将他软禁起来,日后再做打算。

      气氛正僵持不下之际,从大殿柱子的阴影里走出一个人,此人一身灰袍,艳丽的红唇掩盖在宽大的帽兜之下,如同一个悄无声息的幽灵,飘然来到几人面前。

      正是幽怜。

      卡蜜拉对于幽怜的出现丝毫不感到意外,她看了一眼幽怜。

      幽怜也只对卡蜜拉鞠了一躬,说道,“各个哨卡已经都替换成了我们的人,有试图反抗的一律关了起来,等候您的发落。”

      “嗯。”卡蜜拉点了点头,对幽怜吩咐道,“别杀他们,好好养着,留着算作明年的人祭。”

      “是。”

      幽怜领命之后,她又看向赫鲁斯,用十分平静的声音对他说道,“陛下既然不肯禅位,公主也无法勉强,我知道您或许是个真正的勇士,您不怕死,可您怕不怕不死不活呢?”

      无视赫鲁斯惊恐的神情,幽怜继续说道,“刚好我这里养了几只小蛊虫,还从未找人试过,有的能让人全身发痒,将皮肤抓的千疮百孔,有的能让人疯狂大笑,一直笑到断气,还有的能让人突然间学起驴叫......若是陛下执意不肯禅位,我不敢保证您是否会在某一天的议事会上,当着众多大贵族的面,突然发疯学驴叫。”

      希特拉和达拉姆强忍着笑。

      赫鲁斯大骂幽怜叛徒,句句恶毒,不堪入耳。他恨得咬牙切齿,恨不能生吞活剥了她,却丝毫没有办法。

      他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卡蜜拉和幽怜,咒骂希特拉和达拉姆,然后扬言,他们每个人都会遭到最残酷的惩罚。

      但他最终还是同意了禅位。

      得到了赫鲁斯的妥协,在幽怜的指挥下,王宫上下开始筹备受禅与登基大典。

      而在大典正式举办之前,还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要敲定,那就是卡蜜拉要以哪位神祇的名义继承王位。

      历代君主大多数以伊西斯作为王座的庇护之神,王在伊西斯的祝福之下才有资格继位。但也有例外,根据时任君主的生辰和名字,国师会为他们选择更符合他们命格的守护之神。

      比如说,太阳神拉和沙漠之神赛特都是不错的选择。

      要说明的是,此赛特非比赛特,他们只是发音相近,碰巧重名了而已。在露露耶古老的神话中,赛特是一位骁勇善战又足智多谋的神祇。远非基里艾洛德人麾下的亡国之奴可比。

      而卡蜜拉要继承王位,也必须要选择一位露露耶本土的守护神,作为巩固王权的象征。

      也许是因为幽怜所施毒计的缘故,卡蜜拉拒绝了女神伊西斯的祝福。

      她向幽怜询问,而幽怜似乎早有准备,她从容不迫的说出了萘芙蒂斯的名字,并且对卡蜜拉说,萘芙蒂斯就是她最好的守护者。

      女神萘芙蒂斯——房屋与死亡之神。

      卡蜜拉想了想即将拔地而起的一座座生祠,和她准备给这片大陆带来的毁灭性灾难,真的没有比萘芙蒂斯更加适合的神祇了。

      卡蜜拉对此非常满意,于是就以萘芙蒂斯之名加冕为王。

      受禅当日,赫鲁斯当着所有大臣和贵族的面,自愿将王位禅让给长女卡蜜拉,禅位大典由幽怜亲自主持,场面宏大繁琐不输于卡蜜拉的结婚典礼。

      当然,这样热闹非凡的加冕仪式,新女王毫无疑问是独自出场的,她的丈夫并没有出席。当卡蜜拉站在城堡的高台之上,向人们挥手致意时,下面如蝼蚁般的民众也都或多或少的,都浮现出惊惧和担忧的神色。

      人们对这位新女王似乎并不看好,对于她丈夫没有出席的原因,也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不管人们怎么质疑,卡蜜拉的王位是由上一任国王亲自禅位,来的也算是名正言顺。

      成为女王的卡蜜拉很快施展了她的才华,仅一个月后,她将加图索收复,从此,露露耶结束了长达八百年的分裂状态,托勒幂与加图索重新合二为一,恢复成为一个完整的国度。而加图索与托勒幂,虽然保留了名字,但也只是露露耶这个国度的两个地名而已。

      在这片四面临海的国家里,卡蜜拉是唯一的王,也是最后的王。

      她戴着丽丽丝为她加冕的银色王冠,开始了对露露耶最后的统治。

      三年后。

      在地狱之门通往北露露耶,也就是托勒幂的必经之路上,坐落着一个小村庄,村子里的人口还算密集,每个人相互之间都认识,就算叫不出名字,也能混个脸熟。

      在这座村子里,住着兄妹两人,靠行医为生,哥哥名叫坤方,妹妹名叫丽娜,哥哥今年二十过半,妹妹只有十五岁。

      兄妹俩父母早亡,但哥哥继承了父亲的医籍,不用去献祭,两人一直相依为命,日子过得虽然艰苦,但也算平静。

      清晨,鸡叫到第二遍的时候,此时天已经亮了大半,丽娜和往常一样起床梳洗。她顶着清晨的凉意,来到院子里,打了半盆水,洗了脸,又用树枝刷了牙,她用木梳将她那一头乌黑油亮的长发梳顺,再编成一个又黑又粗的大长辫子,垂在脑后,一直垂到腰间,干活的时候这条大辫子会随着她的身体摆来摆去,衬得她本就娇小的身材更加玲珑别致。

      丽娜先是去鸡棚里,摸出几个昨天刚下的新鲜鸡蛋,顺便去检查她在鸡棚外安装的“暗器”,这暗器是拿爆竹改良而成,每当有外来侵略者的想要偷鸡时,一旦触发开关,挂在鸡棚外土墙上的鞭炮就会自动点燃,噼噼啪啪一通乱响,以驱赶偷鸡贼。

      丽娜管这东西叫驱鸟器,专门用来驱赶怪鸟佐加。

      自从加图索的王城沦陷之后,这种将近一人高的怪鸟就开始频繁出现,它们身体呈暗紫色,上面长着黑斑,一双翅膀如同蝙蝠一样骨角分明,倒三角的脑袋和尖尖的喙让它们看上去更加狡诈凶恶。

      这些怪鸟绝大多数昼伏夜出,它们会飞到人群密集的地方,袭击家畜,不仅仅是鸡鸭,就连猪牛羊这种大型牲口也不能幸免于难。它们在饿极了的时候甚至会吃人,被这种鸟咬出的伤口很难愈合,因此村子里找坤方看病的人就更多了。

      怪鸟的名字叫佐加,据说这个名字是化用了女王卡蜜拉的宠物——“卓依卡”的名字。

      佐加鸟的出现,让原本就生活在献祭痛苦之下的露露耶子民更加苦不堪言。

      丽娜检查了驱鸟器,一切照旧,机关没有被触发,昨晚也没听到响动,看来这些臭鸟是被自己的机关吓怕了。

      她又下意识紧了紧别在腰间的小布口袋,这里装的是改良后的摔炮,也是用来驱赶怪鸟的。它们要是敢袭击她,她就把摔炮扔到它们身上,在这些臭鸟身上炸开花,她还真的成功过一次,成功赶跑了佐加,为此她得意了好久。

      当初为了设计这些“独门暗器”,她可是下了好大功夫,彼时,丽娜滔滔不绝的对哥哥讲他的设计原理,坤方一边配药,一边微皱着眉头,忍受着来自妹妹的聒噪。

      “我和你说哦,”丽娜一边比划一边说道,“这上面是一个触发器,怪鸟来了之后,只要它敢袭击鸡棚,上面的水和生石灰就会混合,发出的热量点燃下面的白鳞,鞭炮就会响了。还有这个摔炮,”丽娜举起一个龙眼大的红色丸子,“我可是研究了好久,对臭鸟来说屡试不爽!”

      坤方听了之后,将装草药的匣子关上,拿着干草药开始切割,他似乎是心不在焉的说道,“一定要注意安全。”

      “放心吧!我这配比都是严格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的,只为吓跑臭鸟,干草我都挪得远远的......唉,其实就是想伤了它们也办不到啊,它们恢复的实在太快了。这都怪新女王,据说佐加鸟就是她宠物鸟的变种呢,这些鸟都听她那只使唤。这新女王真是讨厌,一上台就到处盖房子,弄得劳民伤财,我听说是为了巴结地狱门里的那三位呢。真是为了巩固王位,脸都不要了。还有啊,据说她身边还有个神通广大的国师,和她狼狈为奸,连老国王都被他们算计了。你以为国王是自愿退位的吗?我看不见得,人都说是她和国师两个逼宫篡位呢!”丽娜自顾自的说着她从坊间听来的八卦,发现坤方
      不理会她,她就又问,“哥,你说那些臭鸟靠吃岩浆都能活命了,为啥还要吃人和牲口啊?”

      传说这些怪鸟大都聚集在火山口附近,和巨兽哥尔赞争相吸食地底的岩浆。

      “那蚁后都能靠吸收等离子光繁衍后代了,为啥还要吃人呢。”坤方只淡淡的回了这一句,手中的活儿都没有停下。

      坤方毕竟是医生世家出身,对这些古籍上记载的轶闻也略有了解。

      丽娜轻哼了一下,表达着她的不满。

      坤方提醒她,“你弄着些东西我也不反对,我就怕你把房子烧了。回头再把鸡吓着,不生蛋了。”

      “不会的,我使用的计量都在安全范围内,触发装置也只有一点点。”丽娜伸出拇指和食指比划着。

      坤方道,“还不如用我配置的药水驱赶。”

      正所谓汝之饴糖,彼之砒`霜。不同种类的药通过组合配比可以调制成治病救人的良药,也可以做成驱除邪祟的毒药。

      丽娜却不以为意,她反驳道,“你那些药还是留着治病救人吧,那么贵的东西,给臭鸟用白瞎了。对付这些坏东西就要用暴力的手段才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它恶,你要比他还恶才行。”

      到最后,坤方默认了她驱逐怪鸟的方法,但前提是别把房子炸了,当然她自己也要注意安全。

      ......

      此时,丽娜检查完鸡棚外挂着的鞭炮,又将鸡棚打扫干净,拿了鸡蛋,回灶台边生火做饭去了。

      过了一会儿,等坤方也起来之后,丽娜已经做好了早饭,是小米粥,麦饼和煮鸡蛋。这样的早餐对于在他们村里已经很奢侈了。

      两兄妹很快吃完了早餐,坤方收拾餐具,丽娜将医馆的桌椅擦干净,敞开大门,挂上营业的木牌,开始了一天的生活。

      其实说是医馆,也不过是一间略宽敞的大瓦房而已。

      丽娜也曾经不止一次问哥哥坤方,为什么不找一个嫂子回来,要知道以他的条件,虽然不能说十里八村随便挑,但选一个模样和性格都可心的姑娘却是一点儿也不难。

      坤方不同于妹妹的娇美可爱,他生的身材魁梧,相貌堂堂,眉眼粗犷,言语行动之间很有一种大丈夫豪气干云的粗线条。不过他却是个粗中有细的,做事极为认真。

      被妹妹吵得紧了,坤方就会不耐烦,他总会拿一样的话来搪塞,比如行医看病已经很忙了,自己哪有时间谈情说爱,比如担心丽娜会受到嫂子非人的待遇,比如不想让自己的后代去喂基里艾洛德人,等等。

      忙确实是一方面,只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让坤方心动的人。他也曾在心中默默的考虑过这个问题,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性,首先像丽娜那样的肯定不行,太闹了,每天像有几十只鸭子围着自己转,他会疯掉。他更喜欢那种知性的,沉稳的,内敛的。他渴望在工作中有一个贤内助,但他也不止一次的幻想着,如果这个女人有比他还要丰富的知识和渊博的学问,甚至可以让他仰望,那么无论是他的工作和生活中,都将充满了挑战,他也必须时时进取,以免被落得太远,与所爱的人并驾齐驱,那将是一种怎样奇妙的感觉。可是,他的这种幻想也仅仅是一种幻想而已,这样的女人,在他们这个小村子里,并不是不好找,而是根本没有。

      丽娜在开门挂牌的时候,正好看见老邻居阿基雷斯走过来。

      丽娜看了一眼阿基雷斯,他正兴致勃勃的往家的方向走去。

      这是一个留着寸头的小青年,初生的阳光照在他结实的身体上,照在他小麦色的脸颊上,让他整个人看上去充满了朝气,仿佛这个人从来都是快乐的,这种快乐与生俱来,连基里艾洛德人都无法将它夺去。

      丽娜看了一眼阿基雷斯,他常在身后背着的那个包袱又变得鼓鼓囊囊了,不用说丽娜也知道,他这几天定是又去了某个大户人家狠狠的捞了一笔。

      虽然阿基雷斯一直强调自己这是劫富济贫,是侠盗,是盗亦有道,但在丽娜眼中,他就是个贼。

      丽娜没有说话,转身就要回到屋内,可是看到丽娜的阿基雷斯却冲着她吹了声口哨。

      一下可惹恼了丽娜,她狠狠的剜了阿基雷斯一眼,骂道,“臭不要脸!小心我告诉你媳妇!让她撕烂了你的嘴!”

      “嘿嘿嘿嘿...”阿基雷斯满不在乎的笑了起来,他三步两步走了过去,问丽娜,“你哥在不?”

      “干什么?有病啊?先挂号!”

      阿基雷斯把身后的袋子拿到前面来,拍了拍,摇头晃脑的说道,“不差钱儿~”然后迈开步子大摇大摆的进到了屋里。

      这时候,坤方也换上了工作时的长袍,准备营业了。其实丽娜也懂医术,她主要负责给村子里的女人们看病,还有接生。别看丽娜今年只有十五岁,她可是一个已经有三年的经验的接生婆了。

      丽娜听到屋内断断续续的对话,不一会儿就羞得她面红耳赤。

      她听见阿基雷斯说道,“就是那种药,能让夫妻之间在晚上相处和谐的那种......”

      “你以为我是什么赤脚医生,没有!”坤方声音里带着怒气。

      “哎呀~~~大医生,哥们不差钱,再说我也不是总要。”

      “......”

      “大医生你看,我今年也老大不小了,再过两年也该到了献祭的年龄,我总得留个一儿半女吧,这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你忍心看我绝后?”

      “你倒是留个一儿半女,还不是给基里艾洛德人糟蹋。”

      “嘿,看你说的,几百年都这么过来了,人不是还活着呢嘛。这有总比没有强,多生几个不就出来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把根留住。我听说女王正在建造生祠,生祠你知道吧,就是供奉巫女的地方,这给死人建的供奉叫祠堂,给活人建的就叫生祠了。嘿嘿,我也是刚学到的这个词儿。生祠已经建了好多了,你到镇上去,就能看找,马上就要建到我们村里了......你别急,听我说啊,我听人说这生祠全国各地都要建,要建好多好多间呢,我还听说这回不是强征奴隶,还给报酬呢!过几天我也到镇上去,寻个差事,哪怕搬个砖也行啊。你说万一我活干的好,女王就不让我献祭了,那我不就赚了?再说了,这指不定哪天就出现个救世主,把咱们大家都救了,到时候我更要多生几个啦!”

      ......

      “哎呀,您就给我开点吧~”

      “那种药对身体伤害很大,想要孩子的话,还是要以温补调养为主。”

      “行行,就听大医生的。快点开药吧。”

      ......

      过了一会儿,阿基雷斯从里面出来,手里多了两个纸包,乐呵呵的去了。

      一天的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到了日暮十分,丽娜结束了一天的工作,正准备收拾关门,忽见一个青年从远处向这边走来。

      这人生的眉目英俊,器宇轩昂,一看就不是村子里的人,丽娜注意到在他的身后还背着一个长长的东西,那好像是一把剑。

      来人走到丽娜跟前,礼貌的对她打了招呼,丽娜本以为他要借宿,不想那人只是打听路的。

      “我想请问一下,去托勒幂王城是这王这个方向吗?”青年好像只是要确认一下。

      “嗯,对,一直走,走到头就能出村子了,不过要到王城还要多走几天。”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

      青年彬彬有礼地道谢,让后迎着夕阳走远了。

      丽娜好奇地望着青年的背影,猜测他一定是个有故事的人。

      不知何时,坤方已然走到了她身边。

      “怎么,看上了?”

      “啊,吓我一跳。胡说什么呢!”丽娜不屑,“一个外乡的流浪剑客也想让我青睐?做梦吧!”

      “呦呦呦......”结束了一天的工作,坤方也会和妹妹开一些不痛不痒的玩笑,“那你要找什么样的?大富豪?”

      “对啦!就找大富豪!”丽娜顺杆爬,“我进门就做掌家奶奶,天天一百个人伺候着的那种。”

      “行,我妹妹有志气!到时候少奶奶别忘了提携提携大舅哥。”

      “那也要看我心情~”丽娜说着,把抹布搭在肩上,回屋里准备晚饭去了。

      她必须要抓紧时间劳动,夜里不知道会不会有急诊的病人,在这个小村子里,她每天都过得很充实。

      凯恩从山寨里出来,穿过荒原,穿过村庄,向托勒幂的王城走去。

      第一年,卡蜜拉登基,大古没有露面,第二年,下山打听消息的同伴也没有带回关于大古的任何消息,大古仿佛从人间蒸发了一般,作为女王的丈夫,却从不在任何公开场合露面。

      凯恩早就想去托勒幂王城找大古,到了第三年,无论同伴怎么劝他避避风头,他还是忍不住,一定要亲自去一探究竟。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6章 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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