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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场 槐树街是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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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树街是这个城市所有灯红酒绿的代名词。
地殿酒吧之所以能在这条纸醉金迷的街道享有盛誉,据说是因为一位叫人难以忘怀的歌手,他的歌声温和委婉却撩人情思,听过他唱歌的人总是忍不住心痒,不出三天必然再次光顾地殿。
西宁——槐树街一个新鲜而炙手可热的名字,任何新鲜迷人的东西都是这里的宠儿,于是西宁便如同这里一名堕落了的王子,在风尘中受尽宠爱。
西宁一个人背着吉他走在槐树街的路上,一只手突然碰到了他的肩膀,他奇怪的回过头来!一个身材娇小的女生站在他的面前:“真巧,在这里都能遇到你!你还记得我吗?”西宁原本以为这女生是他以前的同学,可是翻开脑子里面的记忆,却怎么也不记得有这么一个人。再看看眼前的女生,一身名牌,穿着打扮也不像个普通人,一身粉红色的小洋装,一件兔毛背心起码也要上千元吧!
看着西宁仍然一语不发洋装女生急了:“你不会这么快就忘了我吧?今天你还把我写给你的情书撕碎了扔在我头上呢!西京王子。”
“什么?你刚才说什么?再说一遍。”听到西京这个名字,西宁一下子紧张起来,按住了洋装女生的肩膀,关切的询问。自从他的孪生哥哥被别人领养以后,他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他居然在这个城市?
女生一下子变得有些莫名其妙,但是看到西宁如此紧张的神情,她还是不由自主的回答:“今天你还把我写的情书撕碎了。”
“不是这句,是前面那句。”西宁有些语无伦次连自己要说什么都搞不清楚了。
“你该不会是不认识我了吧?”女生再次作答。
“不对不对,后面那句。你说什么王子?”西宁总算理清了思路想把自己想听的那句话说的更明白一些。
“西京王子啊!学校里面大家不都这么叫你吗?”女生觉得有点奇怪,但是被向往已久的西京王子捏着肩膀,就算肩膀被捏穿了还是觉得很开心。
“什么学校?”西宁把女生的肩膀捏的更紧了。
“当然是我们海南学院啊!”女生更加疑惑的看着西宁:“西京王子,你把我捏疼了。”她可不忘此时正是装乖巧羞涩的好机会。
西宁放开手说了一句:“谢谢”就离开了,洋装女生还沉醉在和西京王子有肌肤之亲的甜蜜中久久才清醒过来,可发现西宁已经走了好远了。虽然有点失望,但是女生还是很庆幸有这样一段偶遇,明天可以在同学间炫耀一番了。
‘西京’这个久别的名字引起了西宁的注意,他记得他,他是他唯一的哥哥。曾经有一天突然有个男人开着车把哥哥带走了,从此以后他再也没有看到过西京。不知道过了多久,他都快忘记有这么一个亲人了。可是突然从一个陌生人那里他听到了他的名字,这怎么能不让他又惊又喜呢?‘海南学院’,哥哥就在那里吗?还记得童年里,哥哥总是很早熟的样子,照顾着自己,安慰生病的妈妈。事隔多年,哥哥变成什么样了呢?应该是和自己长的很像吧,不然刚才那个女生也不会认错。哥哥已经上大学了吗?无数的猜想在西宁脑海里略过,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地殿的大门口。
刚送走客人的程夜在门口和西宁碰了个正着,西宁连忙跟程夜打招呼:“程哥,我来晚了不好意思,韵姐没生气吧?”
刚才还是一脸温柔微笑的程夜突然间变了一副嘴脸,对着西宁瞥了一眼,然后斜着眼看西宁:“才来几天就迟到,你的眼里到底有没有前辈啊?”程夜一边说话一边把西宁拉到墙边,一手撑着墙,一只手指点着西宁的胸口:“告诉你,不要以为有几个客人喜欢听你唱歌就给我拽起来,你自己有几斤几两重你自己应该知道。唱的再怎么好你也是个卖艺的,成不了什么大角色,更何况这里只是个牛郎店。谁是这里的No.1,谁才有资格说话,懂不懂?”说着程夜推了西宁一把,正准备向店里走,却听见韵姐的声音:“怎么?牛郎店的No.1就应该没礼貌的欺负一个小弟弟?这样的No.1也不够高档吧?”韵姐一边欣赏自己刚涂好O.P.I的指甲,一边冷嘲热讽的说着。程夜又摆出一副低声下气的嘴脸:“韵姐,您这是哪儿的话?西宁才没来几天就迟到,我这是替您教育他呢!”韵姐洋装替程夜整理衬衫衣领:“他是我找来的歌手,想怎么教育,还轮不到你吧?自己该做什么,就去做,这个月的业绩好像还没到上个月的一半吧?这个月也没剩下几天了,看来这个月的No.1要换人了啊!”程夜一下子变了脸色:“是,是,我马上去招呼客人。”
看到韵姐教育程夜,西宁实在是有点不好意思,还以为韵姐这是杀鸡儆猴也要教育教育自己呢:“韵姐,今天迟到了,您扣我工资吧!我这就去工作。”看着这小子那么单纯韵姐在心里实在是觉得有些好笑,又有一些欣慰:“我不是说你,迟到就迟到吧,让客人们等一会儿也好吊吊他们胃口,你先去准备吧,有事下班再说。”
也许是因为太过单纯,表演刚结束,西宁来不及换衣服,就立刻冲进韵姐办公室准备做迟到解释报告。
可凌琪韵在自己的办公室,将门紧紧地锁了起来。看着办公桌上的照片独自发着呆。虽然西宁和他岁数有差距,不过自己的弟弟也是那么单纯可爱的。
孤儿院的大火已经过去了十多年,独处的哀伤似乎让回忆变得格外的清晰。
从记事起,她就已经在孤儿院生活,带着幼小的弟弟,再往前的记忆变得很模糊,只依稀能想起来她和弟弟一起被遗弃在孤儿院门口。只不过,那里边的孩子大概宁愿在街上流浪也不愿意在孤儿院里生活吧。
她永远不会忘记火焰是怎样一点一点吞没那个对孩子们来说无疑是人间地狱的建筑物。凄厉的惨叫回荡在狭小的空间里,她站在大门口看着人群拥挤着冲出来。更高的地方,有人不顾一切地从窗口跳下,象个破布袋,嘭地一声砸在水泥地上,红的白的。还有一些更小的孩子,因为挤不过,摔在地上,很快被人踏过,渐渐没有了声音……
那是她的罪。
是她把汽油倒在醉酒的痴肥院长身上,点燃了火。
起初只是出于孩子的义愤,她无法忍受那地狱般的生活:皮鞭、棍棒的虐待,女孩子们凄楚的眼神,绝望的尖叫,被活活打死的伙伴,还有更多的,悄悄地消失的朋友……最重要的是,她和小翼快长大了,自己如何她并不在乎,可是只要看到院长一帮人落在小翼身上赤裸裸的眼神,她就按捺不住自己恐惧的心情。
火烧起来了。烧得远远超乎她想象的大。不过几分钟,烈焰便吞噬了一间大屋。她知道不妙了,她拖着小翼逃跑,拥挤的人群拼命撕扯着两人紧紧牵在一起的手,她用尽所有的力气弟弟的手还是渐渐从她手中滑出去,滑出去……她尖利的指甲在弟弟手心抓出一道深深的血痕。然而她还是丢失了他,任凭她嗓子喊到嘶哑,也没能再见到弟弟的踪影。火焰踩着死神的鼓点在她身后舞蹈,她东奔西走,最后从二楼楼梯的窗户跳出去,落到花坛里。当她跑到孤儿院的大门口时,大火已经吞没了所有的楼层。
深深的绝望中,她流落到街头,十二三岁的孩子,眼神却因伤痛而如同凶狠的野兽。
她在孤儿院的废墟周围一遍又一遍地徘徊,喝着肮脏的水,吃着人们丢弃的食物,她不相信弟弟会死,她要找到他。直到有一天,一个穿着考究的老头来到了她面前,用欣赏的目光看着她戒备的眼神。
“孩子,我观察你好几天了。你的眼睛是属于黑暗世界的,我很中意你……你愿意做我儿子的头彩杀手吗?我会倾力栽培你,等到你成长起来的一天,你将轻易达到任何你想要的目的。”
任何目的……如果她强大起来,就可以找到弟弟,并且保护他了吧?
在这个孤儿院成长起来的孩子,道德对于他们已经没有任何约束力。杀手,是一个多么诱人的职业,强大又美丽,可以主宰自己的命运。
“好,我跟你走。”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凌琪韵。”
是的,是的!她在黑暗世界中挣扎这么多年,希望自己能够再强大一点,人脉再广一点,眼睛再看得远一点,就是为了有一天能找到他,她骨肉相连的亲兄弟!因为这样执着纯粹的信念,她才会成为最顶尖的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