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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恋像一场大病 ...

  •   这是作者本人真实经历改编的,就发生在北京,就发生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小女孩身上。也许昨天我们还在地铁上互相挤着,也许明天我们就会在超市里擦肩而过。
      我曾三度写起,又三度封笔,因为始终有一种无力感,无法将那些感觉完美地还原。但是我仍然执着地想要把那一段往事传达给你们。若干年过去,我死了,故事还在流传,这便是我的野心所在。
      太多的话语,不知从何提起;太多的情绪,不知从何下笔。过去没有死去,而是沉睡在自己的身体里。当这个故事开了头,18岁的我又醒来了,她拉着箱子,背着沉沉的行李走来。X学院藏在南城的一处小巷子里,她一路打听才找到。大门前挂着红色横幅:热烈欢迎2010级新同学!她停下来,抹了把汗。
      初恋像一场大病
      那时候X学院的新生宿舍还在修,学校租了一街之隔的一个小旅馆做学生宿舍,男女混住。下面两层住男生,三至六层住女生。我走上三楼,楼道里贴着“男生止步”四个字,“止”字被人扯掉了一竖,变成了“男生上步”。推开宿舍的门,6人间的宿舍已经到了5个人,只等我了。
      宿舍是按地域分的,6个人全是河北人。睡在我下铺的是邯郸人小满。小满的日常生活就是瘫在床上吃着零食看搞笑视频,电脑一开一关一天也就过去了。
      对面上铺的是个唐山人,我们叫她杨老板。这是个典型的金牛座,她人生的动力就是钱!钱!钱!杨老板是听说做编剧能挣大钱而报了这个专业的,一开学便费尽心思想要转去据说更能赚钱的导演系,未遂。后来她在学校对面开了家无照经营的小酒吧,不久后,酒吧开不下去了,学也上不下去了,于是退了学匆匆嫁了人,对象是新发地搞水果批发的,很有钱,杨老板也总算是圆了一桩发财梦。
      杨老板下铺是石家庄来的小君,典型射手座傻白甜,没心没肺没脑子,看书10分钟打呼噜,我们至今都很疑惑这家伙是怎么考进文学系的。
      剩下两个人,一个是买了北京户口的三河人大伟(幸亏买了北京户口,否则考进来还不知道要考几年)。大伟是社交高手。有一种人在现实生活中毫不起眼,但在网络世界里则可以呼风唤雨,称王称霸,大伟就是这种人。她有一个群的情人,每晚随意勾一个聊天,但是绝不可以见面!大伟长得高高壮壮,完全不是男生们喜欢的那种小女生,网恋总是“见光死”。她还是科比的僵尸粉。起初是她初恋喜欢科比,她爱屋及乌才开始关注。而后她对科比的爱恋逐渐超过了她初恋,终于,两人干净利落脆地分了手,而大伟的终极目标是嫁给科比给他生儿子!
      大伟下铺的,是我的老乡,保定人小安。双子座的小安可是不简单,后来毕业前大家帮她数了下,四年间她睡过的男人有20多,各种明的暗的算数的不算数的男朋友更是不计其数,恐怕连她自己也记不清了。
      18岁的我内向腼腆,从未经历过集体生活。别别扭扭地打过招呼后,开始闷着头收拾东西。对于女生这个群体来说,宿舍的划分决定了以后的朋友圈子。三两个人组成一个小圈子,这圈子里的人就像是结婚了,基本上永恒固定,完全没有男生们那种“四海之内皆兄弟”般的豁达。第一个看我不爽的是大伟,日后她亲口承认了这一点。她是那种咋咋呼呼像小火苗一样的女生,说话如同机关枪一样咄咄逼人,我简直是她的对立面。于是不久她便拉拢宿舍其他人,我被孤立了。
      其实她不孤立我,我也会自动脱离组织的。我永远像风一样自由,像月光一样寂寞,像落叶一样哀愁。我极端热衷于独处,在幼儿园里我最好哄,给我纸和笔,我就能安安静静画一下午画,不挪地。即使和小伙伴们玩着,我也会突然厌倦,然后偷偷跑回去画画,后来才听说小伙伴们哭着跟大人讲我丢了。上了学识了字,我开始读书,读经典名著,读《十万个为什么》。我在相当长的岁月里没有朋友,我不屑于与同龄人交谈,因为我觉得他们幼稚,我更喜欢隐藏在书本文字背后的那些深邃的灵魂。大伟她们说我“和人沟通有障碍”,我觉得这个论断不完全正确,因为我的确是不善于和人语言沟通的,但是我很擅长用文字传达我的思想。我有记日记的习惯,一直有。大学四年我写了四五本,可惜后来都扔掉了。它们会在垃圾处理厂被搅碎回收再利用,大概会成为纸巾什么的重回人世吧。当你们哭泣时,用纸巾擦拭眼泪,说不定正是我那些被搅碎的少女心事,正轻轻地抚慰着你们呢。
      啰啰嗦嗦地介绍了下我的性格,只是想告诉你们一个重要的前提:我在X学院几乎是没有朋友的。这为日后我罹受不幸埋下了重要的伏笔。
      大学这个东西,也就刚开始有个新鲜劲。过了开头那几天,此后便是日复一日的单调重复。我们这个班——据年轻帅气的班主任讲——是唯一一届从第一节课就睡倒一大片的。于是英语课老师想了个法子,每次一上课就放一首英文歌曲,然后把英文歌词发下来要我们翻译。
      第一节课,我们听到了理查德·山德曼的《REALITY》。没有人睡觉,音乐结束,大家强烈要求再放一遍。如果说之前的我是不谙世事的,那么我想正是这首歌,触动了我的情窦。一直是一个人的我,平生第一次感到了强烈的孤独,我想有一场轰轰烈烈、肆意爽快的恋爱,哪怕结局是失败的,我不在乎,重点是,我想有。
      事实证明,人群中总会有一个人,他能一眼看穿你的渴望,并且穿越人海,向你走来。
      一个寻常的下午,我们下了课回宿舍。宿舍楼在街对面,要过一个十字路口,于是我跟在一群同学后面等绿灯。这档口我突然注意到前面的一个男生,正回过头来呆呆地望着我。我也用询问似的眼神望着他。他知道自己被发现了,忙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环顾了一下四周,不再看我。绿灯亮了,我跟在后面走起来。我走到他后面,细细地打量着他,一头黄色卷发,烫得和肉松似的,右耳上还有一个粗大的金属耳环——他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不良少年!
      过了那个十字路口,我便把他忘了。其实,他也一样。后来的后来,我才知道那时他正注意着我们班的霏。霏身材娇小,长相甜美,文静柔和,自然是会引起他注意的。只是霏高考后便计划着在大学里找一个更好的,索性与前男友分了手。而当她来到X学院这所号称帅哥美女云集的艺术院校,发现还是前男友最好。想回头,已经回不去了,所以刚开学时候的霏,整日像是被太阳晒蔫了的花,一脸落寞,完全顾及不到其他男生的好意。
      有缘之人总是狭路相逢。再次见到他,是2010年10月27日(之所以能记这么清楚,还是多亏了我记日记的好习惯)。2010年是X学院建校60周年,学校大搞活动。文学系请来了知名校友与同学见面,在小剧场,我远远地见到了那丛肉松头发。文学系一共只有两个专业,于是我知道了他是文化交流专业的,并且是班长。
      那天我坐在了李敬同学旁边(记住她!往后这个人物会有极其重要的戏份)。李敬同学是文化交流专业的团支书,她有一点很强大,就是人脉非常广,几乎半个学校的同学都跟她关系很好,甚至包括管后勤的大妈。那天我注意到她也烫了一头肉松似的头发,我看看她,又看看他,心想难道这就是文化交流专业的班级特色吗?这种出人意料的相似,似乎暗示着什么。可惜那时我并没有看透这其中的暗示,如果我懂了,便不会有这篇故事,我们三个人的人生走向,会大不一样。
      那天的校友恳谈会,我一直在走神,我远远地望着他的侧脸,我只能看到他的侧脸。他的皮肤白白的,应该是南方人,五官很立体,如同古希腊雕塑一样。起码在我的审美里,这就算是帅哥了。那天我默默地想:你总有一天会再次注意我,一定!那时我有着不知从何而来的自信,百分之百地相信着。
      仅仅2天后——10月29日,我的这个小心愿便达成了。
      那天是周五,下午上完不知所云的古代汉语课,整个人都浑浑噩噩的。我照例走进食堂打饭。清真食堂总是最受欢迎,排起长长的队,我走到最后面排着。他进来了,我看着他,他趴在窗口前,指着南瓜饼问价钱。
      我一直望着他,仿佛18岁第一次获准浮上水面的小人鱼遥望着甲板上的王子一样,以至于他转身走来,发现我之时,我竟来不及躲闪。
      他走到我面前,停下了,眼睛弯成半月一弯,里面是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波光。两人就这样对望了十几秒,没有说话,也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他走开了。后来读书读到“两目相许”这个词,我想我们就是这样吧!
      日后每每回想起那十几秒,我总会禁不住在脑海里自动为其配上背景音乐。
      “爱恋没经验,今天初发现,遥遥共他见一面,那份快乐太新鲜。我一夜失眠,影子心里现,问为何同他见一面,美丽印象似初恋。默默望着是,默默望着那目光似电,那刹那接触已令我倒颠。分分钟都盼望跟他见面,默默地守候也从来没怨,分分钟都盼望着跟他相见,在路上碰着也乐上几天,轻快的感觉飘上面……”(林志美《初恋》)
      那之后的我们,虽然互相连名字都不知道,但也算是认识了。彼此之间有了一种默契,在学校里碰见,总会多看对方几眼。但也仅仅是多看几眼而已,两人都笨笨的,不知道如何上前说一声“嗨”。
      初恋对于我说,就像一场大病来袭。我开始变得敏感脆弱起来,有时候一整个晚上,我都紧紧抱着被子温暖着自己,在脑海里预演一遍和他相恋又最终被抛弃的狗血电视剧,听着《REALITY》,时悲时喜,自笑自泣。我的确是病倒了,我整天消沉地躺在床上,思维在一望无际的荒原上驰骋着,肢体却全然瘫痪了。我什么都不想做,连喜欢的书也落了尘土,我被这场重病彻底击垮了。
      每天在学校里的我都是高度紧张的,因为也许下一秒,在下一个转角,就会撞见他啊!我开始追寻他的踪迹,在置身的每一处人群里。有一天,我在学校里走着,突发奇想现在回头的话会不会碰见他呢?于是我回过头去,他果然在后面,正和一群哥们儿走在一起!我回头的刹那,那群男生一齐把他推上前,他则笑着向后仰。我深吸了一口气,急忙转回身来,却发现自己不会走路了!好像怎样都是不对,我气急败坏地停住,不停地深呼吸,面皮发烫,等待着身后的爆笑声响起。而身后却一直是安安静静的,我鼓起勇气回头看,却发现不知何时,那一群人早已消失了!
      我们的这个小小默契,我没有跟任何人说,事实上我也没有朋友可以分享。而在他那边,我们的事早已成了文化交流班公开的秘密。一个傍晚,我走进图书馆,桌边的三个文化交流班女生一齐转过头来看我,目送我走过、坐下。其中一个女生惊讶地说:她就是贝尔金看上的那个女的啊?!
      很失望吧?我苦涩地笑。从那时起,我知道了大家都叫他贝尔金,BEAR KING的译音,于是我也自我加冕了贝尔葵(BEAR QUEEN)这个名字。
      平静的日子之下暗流涌动,在死寂之中积蓄着力量,等待最后的爆发。一个月后,11月29日,贝尔金开始行动了。
      那天是周一,晚上我都会在图书馆看书写字,别人眼中的我可能很用功,其实我不过是在享受独处的乐趣。我在写日记,我在把白天匆匆看过一遍的《恋爱的犀牛》剧本中的词句抄下,我在写他。
      他不知从何处冒出来,围着我绕了几圈。没错,他一次次想要上前又最终退却,只是笨拙地转圈圈。已经9点了,图书馆里没什么人了,会不会……发生什么?正想着,他已经来到我面前,隔着桌子站定了。
      我手中的笔停住了,事实上我整个人都僵住了,就像一尊塑像,如果你敲一下,定会听到“梆梆”的声响。天啊我该怎么办?他要干什么?不会是要表白吧?我心里暗叫不好,心率完全乱了,全乱了。
      救命啊!我在心里呼喊着。
      有没有人啊?救救我啊!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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