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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买定离手,生民为刍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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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买定离手,生民为刍狗
巴蜀多毒虫,大副也知道,所以决定不与他有拳脚的接触。但是他猜错了,那个巴蜀国度虽然承认巫咸国的文明,但是却并不被巫咸人瞧得起,算是一种小偷小贼,不以为意,因此不曾教过这样绝顶的毒术。
那就用家伙!大副怕鞭子一甩,差点打到旁边看热闹的主子们,两下一折,将鞭子杆儿作为短棍,握在手中。
巫断云不想跟他打,事实上也没有能力打,巫咸国的武学本来就有限,他有并非爱好这些,学的些皮毛,聪明的他当然不会到处显摆与卖弄。
“我是巫咸一族的少主,你是何人,为何为难于我们?”巫断云奢望与他交流,看他懂些巴蜀的话,以为同样明白自己的语言,一字一顿,十分清晰的说道。
清朗的少年声音响彻在房间中,身着奇怪服装的威尔逊惊呆了,这是什么语言,听上去好生复杂,说出来又像唱歌一样抑扬顿挫,感人肺腑!
“嗯?”大副也惊讶了,这分明不是蜀地的语言,甚至于完全不一样,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怪只怪巫咸一族的人实在太少了!
“哼!”大副已经失去了耐心,两步上前,拿着鞭子杆儿劈头就打上去,巫断云做足了最坏的打算,赶紧拉着弟弟后退。云轩虽然小,却也是有些武学的底子,虽然帮不上忙,却也不至于拖后腿。两个人飞快的移动着,每一步都让怪服的威尔逊惊叹一句:
“好漂亮!”
没看出哪儿漂亮……要是巫断云听得懂,一定会这么说的。
但是毕竟他们还太弱,不久便被大副逮住了,知道了牵星术的套路,自然巫断云的压箱底绝技也成了废物一个,很快,两个被困住了手脚的孩子就被扔进了屋子里。
一共有二十个孩子,都是与他差不多大,只有三四个被捆着手脚,想来也定是不安分的。二十个人被排成一排,怪服的威尔逊一步一停,身边多了一个像炭一样黑,嘴唇超厚的高大男人,低着头跟着他。
到了每一个孩子面前,他只是看上一眼,最多用一只手指挑剔的挑起孩子的下巴,又很快的放下,用一块丝帕不住的擦着手指。身后的黑人紧随其后,竟然挨个上下摸遍那些孩子的身子,像看马一样检查他们的牙齿,手指脚趾有没有缺少,脱干净衣服看身上有没有明显的疤痕与伤口。
有个孩子在被检查下半身的时候表示了不满,“哇”的一声哭了出来,想要去打他的手。那黑人却是一句话不说,一脚踢到腰上,“啪”的一声,在场的人都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那孩子不过十几岁,在地上疼的打滚儿,黑人面无表情的一脚踩上去,一只胳膊顿时脱了臼。那孩子依旧不断的哭嚎着,甚至于急了去咬他的脚趾。
“哼!”黑人冷哼,一脚踩上去,那样沉重的体重,一脚踩在孩子的后脑勺上,朝着硬地面的脸,顿时变了形。脸皮被牙齿戳的穿了,白生生的露在外面,还有血红的牙床,另一只脚上去,踩在了后颈上——
“咔嚓——”
巫断云的眼睛眨了一下,那孩子活不成了。
他不知道现在自己的感觉是怎样的,恐惧,愤恨,软弱,或是有些——物伤其类?
他还想,轩轩是会将脸别过去,还是会呆呆的看着?他会不会害怕?他不在乎别人,但是轩轩,是他在这里唯一的亲人了。
也是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徒手处决了那孩子,黑人面无表情的看了一眼剩下的十九个人,果然一个下马威,下面安静了许多,他此后的工作也顺畅了不少。
巫断云和云轩站在中间,那威尔逊在走到他面前的脚步停了一下,也没去用手指挑他的下巴,似乎在看着他,嘟囔了一句:
“你好啊?”
巫断云听不懂,就没理他。
但是最难过的是黑人这一关,巫咸的高傲决不允许他做出这样妥协的事情,但是在人屋檐下,哪有不低头,想要死的话他有一千个法子,犯不上在这个丑混蛋脚下憋屈的死去。
“轩轩,——把眼睛闭上。”最后的一点时间,他小声的对弟弟说。
至少,不能让咸云轩看到自己这个样子——
自己——委屈和落魄的样子——
“哗啦”一声,他学着前面孩子的样子一把脱下了衣服,赤裸的站在那里,就连那黑人都被他的毅然与坚定吓了一跳,盯着愣了一下才上手检查。
巫断云的脸有点发烧,但是他的肤色并非白皙如玉,所以不细看还真的看不出来。黑人也没为难他,一路检查下去,办着公事,但是等他转过身来的时候,却是“咦”了一声。
“怎么了?”威尔逊将后面的孩子都看过了,折回来问道。
很快,他也呆住了。
巫咸国虽然精神上不属于巴蜀,但是也有着西南民族的影响,所以身上偏爱刺青,巫咸更是如此。他的刺青,有着特殊的含义,日月同生,代表着与天地的沟通,神龟白鹿,象征着占卜与幸运,可能还有些其他的东西,但是刺在背后,他也看不见,对方也认不全。
“我的上帝!这是什么?这是恶魔的笔墨!这是上帝的杰作!”威尔逊覆辙胸口,几乎上气不接下气。
咸云轩听到了,知道那是什么,所以没敢睁眼。
巫断云背着身,冷漠的哼了一声。
一只手指顺着背上的痕迹滑动了起来,指尖灼烫的温度使巫断云身子一颤,立即又绷了起来,静静的忍受着耻辱。还好这有一小段时间,手指离开了他的身体,等他穿完衣服,转身才发现威尔逊正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他。
“呦!”威尔逊微微笑着对他说。
“哦。”他一抬眼睛,仿效着发出一个差不多的音节。
威尔逊笑着走开了。
巫断云觉得这一天过后,自己的自尊已经从云端降到了沟渠中。
三百多个人挤在一个房间里,到了晚上就是猪圈一样的臭气逼人,巫断云和云轩尽量坐在有空气流通的地方,默默的互相对视着。
“哥……”那孩子终究熬不住了,眨巴的大眼睛想哭。
“别哭。”巫断云伸手摸着他的头,从前轩轩的头发是柔柔的,想小狗一样舒服,现在却像掉进了水沟里没有洗过,脏兮兮的。
他挪了挪身子,一只手抱住弟弟,将他的头埋在自己胸前。他想无论自己受到多大的委屈,但是这个唯一的亲人不可以受到半点伤害。
“哥哥。”
“嗯?”
“我们……为什么会被这样对待?”孩子埋在他怀里,默默的问道。
巫断云不做声,他知道云轩开始多想了,这孩子虽然年轻,但却是早慧,听说刚出生的时候也不哭,“咿咿呀呀”的叫了两声,便对着父亲笑了起来。
等到一岁半的时候,已经能比较流畅的说话了。又一次晚餐的时候,长方形的桌子,家中主系的人围着吃饭,奶娘是第一次抱他来,不懂规矩,抱他坐到了只有一个位置的地方——就是父亲的正对面。那个地方本来该是巫断云——自从初生便定的下一任巫咸的位置,当时他刚一只脚迈进来,云轩还什么都不懂,父亲也只是默默的看着,不置一言,这时,大眼睛环顾了一圈儿的云轩顿时挣扎着从椅子上蹦下来,笨笨拙拙朝他跑过去。
“哥,你来的正是时候,我替你占好位子了。”
当然这几乎已经超越“早慧”的限制了,父亲曾经怀疑云轩是不是哪位巫咸转世,但是碍于巫断云的身份,不便这样说罢了。
但是巫断云倒是不在乎的,云轩说他若是为王,自己与城池间为他守护一程,他若是为民,自己于邻里间与他相伴一生。
这句话让当年只有七岁的巫断云感动了好久。
“哥,我们……是不是回不去了?”
“这样也罢,轩轩不想回去,做巫咸公子不如当一介平民,省的被身份所累,活的也悠闲……”他瞥了一眼周围,苦笑了一声。“但是哥,我们这是要卖身为奴的节奏吗?”
“若是为奴,轩轩要怎么办?”巫断云思考了一下,问道。
云轩笑了,一张团团的脸在昏黄摇曳的灯下如同会发光。“哥哥,我们来这儿,不就是为了活下去吗?”
巫断云微笑,自己的弟弟,当然不凡。
“我们一起活下去,而且要活的……让那些要我们死的人嫉妒万分……”
“哥哥你的眼睛又发光了,简直是凶残。”云轩抬头盯着他的眼睛傻傻的笑道。“哥,你可记得要拉住轩轩啊,不然……我可是会迷路的。”
这是云轩最独特的特征,路痴。花了近五年才将巴掌大小的巫咸国中心走明白,还沾沾自喜的说要带他去寻找巫咸的宝藏,真是侮辱他的智商。
“夜深了,睡一会儿吧,我抱着你。”巫断云让他枕在自己的肩上,自己则靠在墙角,仰头从狭小的窗户看夜空。在船上的时候云轩患上了热病,一直烧着,没睡过几个好觉。巫断云不是不想去问药,但是看到黧黑的水手将一个刚有些病状的人倒丢进海中喂鱼的时候,他决定用自己的自尊去换取——偷。
后来我们的巫咸才发现,原来自己的偷功还是不错的,手脚轻,而且有些功夫在身,一切都得心应手,直到云轩的病好起来,他才发现,船上的人几乎在一夜之间减少了五分之一。
周围并非安静,也不算吵闹,有些闹哄哄的,巫断云靠在墙上,想着今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情,不由得苦笑了一下,低头看,怀中的弟弟已经轻声打起了鼾。周围还有人在抽泣,人们神情木然。角落里还有一堆不知道什么时候混进来的黑人们,同病相怜,他们在庄严而又可笑的祈祷,唱着声调奇怪的赞美诗:
“¥¥¥##@@@!@##¥%…………&&……%%¥#@@@#¥¥%%……%%¥@!!@#¥%%…………&&&……%%¥¥#@####@@@@@#”
在巫断云耳中便是这个样子的。
他的心中宁静了起来,不知道是不是那些人的上帝也混在难民们中,默默的注视着他们。他想起了巫咸一族中流传的歌,像是偈子,又像是民谣。
那歌儿是这样唱的:
“商帝有太戊,寻师拜巫咸。
巫咸居相位,治国百姓安。
观天知人事,人心自顺天。
<咸乂>治国术,一经启圣贤。
此术不可求,俱在阴阳间。
日月有反复,天地有死生。
家国有兴亡,人事有变更。
一物生一物,一物降一物。
我遵此一师,我立此一志。
我取此一方,我据此一地。
我树此一敌,我出此一力。
我建此一功,我造此一业。
由一而生二,由二而生三。
三三生万物,无往不复还。
两教相制衡,三力求平权。
治国兼治家,立业且立身。
悟透巫咸经,紫气照乾坤。
记取一字诀,便登造化门。”
巫断云轻声的哼着,调子很轻,像是深夜中幽幽的蝉鸣,他的嗓音清越,也很有质感。他轻轻地哼着,哼道了月亮,月亮就亮了起来;哼道了云彩,便下起了小雨;哼道了生物,便听见真的有虎啸猿啼相伴;最后,他哼道了太阳,天亮了起来。
在这一晚上,云轩睡得很安闲,甚至还在哥哥的肩窝间轻声的打起了鼾,巫断云看着天,听着无聊的赞美诗,默默的不言不语。但是在另一个房间中,两个人却在偷偷计划着一场决定他们一生的交易。
“老兄,三十块,一共四个孩子,一百二十,加上两个男人,两个女人,一共三百块,不多不少。”威尔逊先生坐在椅子上抽着烟卷。
“这个我倒是不在意。”大副摸摸长出了胡茬的下巴说道。“今早的那个孩子我查过了,除了这个不能卖,其余的都可以。”
“先生,这简直是荒唐。”威尔逊一听这话,立即板起了脸。“您不知道,这孩子多值钱!”
“那当然,不止是三十喽?”大副一脸憨笑的说。
“贪心!先生,简直是贪得无厌!”威尔逊叫了一声,回头看那个早上拿着枪的随从和黑人,却发现他们都没有在自己的身边。俗话说猛虎难敌地头蛇,即便威尔逊在内地算是呼风唤雨的人物,但是在这个第一手奴隶贩卖场上,还是不敢造次。
“不好,一个男孩子值不了那么多的钱,便宜些,我便要了,不然的话,便算了。”但他也不是天生的冤大头,挥金如土,眼珠一转,神情随意的讨价还价道。
“当然,男孩子耕地摘棉花又不强势……但是,先生还不知道男孩子的好处呢!……”李大副神秘的笑笑,一指门外。“先生请。”
“什么?莫不是要胁迫我?”威尔逊耸肩笑笑,说实话他倒也是不怕,反正这一回的行动虽然不合法,但是他毕竟是政府的人,满清的生意人到这儿来都是夹着尾巴的,还能真的危害他不成?
“不敢,当然不敢,怎么敢这样?”大副谄笑道,两个人轻轻悄悄的走出了大门,没走半里,就到了海岸,墨色的水面上,漂浮着几艘巨大的怪兽,安静的沉睡着,时而被风惊起,抖得甲板“咯咯”作响。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船,大胡子的船长冷漠的接待了他们。等到听说了原由,大胡子下面才露出了一点满意的神色,湿漉漉的,带着昨晚的浊酒与金枪鱼,跳动着,朝门外努了努。
大副带着威尔逊走去了那个船舱,刚一推开门,鼻子灵敏的外国人便闻到了一种类似于海盐与花香的味道,正纳罕着,门便完全推开了——
“哦!李先生!你们!简直是——奢侈!在船上——”外国的的蓝眼睛睁得圆圆的,很难相信看到的一切,这是一套完全崭新的装扮——
鲜红的美国长沙发,旁边立着粘在地上的景泰蓝大花瓶,欧洲的贵族床垫,足可以容得下三个壮汉。棚顶上悬着金丝银线的小秋千,奇怪的是竟然没有完整的座儿,只有一条不明质地的小皮带,不知是何意。
还有的——威尔逊先生左顾右盼,毫无意识的坐在了沙发上,李大副神秘的笑了笑,说了句什么,转身退出去了。
当威尔逊先生意识到的时候,门已经再次被打开了。对危险敏感的他这是才警惕了起来——自己怎么这么糊涂!
(额……这是耽美啊……咳咳,而且要是耽美的话就需要一些东东……咳咳,例如肉肉之类的东西……咳咳,不是清水呀……咳咳,我什么都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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