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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02】 ...

  •   【00 】

      原来这些年,他一直在自己心里,不曾远去。

      【01】

      (116°E,39°N)

      我是个很迷信的人。
      玛雅人说2012年12月21日的黑夜降临以后,12月22日的黎明将永远不会到来。起初我也以为这只是虚张声势,可是久而久之这预言就如同一张巨大的网扼住了我的喉咙,无法喘息。我像个鸵鸟一样风尘仆仆地回到了北京,我想,就是死也要死在故土。
      2012年的北京,冬未至。深秋的风席卷过一地的落叶发出窸窸窣窣的声响,整座城市都陷入了这灰蒙蒙的雾霭之中,只有熹微的光亮在城市的一角若隐若现,一切仿佛是世界末日来临的征兆。
      车缓缓驶过柏油马路,这是北京少有的清净时刻。此时的这座城市就像是刚刚从睡梦中苏醒过来的婴儿,所有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显得那么的陌生和未知。这么多年过去了,21世纪的新科技早把人类引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世界以光速在运转,就连我们生活的这个城市,也早已经不是记忆中最初的样子。
      曾记得街道两旁还是那参差不齐的矮楼,老街还是一副热腾腾的景象,小巷小弄里还有那叫卖糖葫芦的商贩……时过境迁,取而代之的是那一座座拔地而起地高楼大厦,而那些旧的人旧的回忆也早已随着老街的轰塌永远停驻在那里了。凝望着这个城市越来越陌生的轮廓,我的内心忽然感到了害怕。
      不得不说时光真的是个很磨人的东西,它总能把那些你认为亘古不变的人和事都消磨殆尽。就比如说我与鹿晗,我始终明白一个道理:永远不要怀念你不曾拥有过的。可是这些年来,我总是重复做着同一个梦。梦中,他的身影不断穿梭,我曾无数次想要伸手去握住,可结果却是徒劳无功,如指尖的流沙般转瞬即逝。
      白驹过隙。即使我对鹿晗的记忆越来越浅,浅到只能依稀的记住一个轮廓,浅到只能记起他那双仿佛藏了星星的眸子,我也始终不会忘记,我爱的人用他那清澈的声音,语调微微上扬,呼唤着我的名字。
      “余深。”

      【02】

      我姓余,单字深。
      我的母亲出生于书香门第,大概是受到古今中外的名著和古典美学的熏陶,小时候的我就被往贤良淑德这方面塑造。自打我有意识以来,我的大脑中就被灌输了许许多多的思想。譬如举止谈吐要温文尔雅,处事待人要懂大体;不能随意地讲粗话;不能和有不良嗜好的学生来往;高中毕业以前不准谈恋爱等等。正如她所愿,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但也因为这样,我成了所有人口中的怪人。
      余深是个怪人。
      这几乎是每个人眼中对我一致的看法。自打小以来我的性格就比较内向,在所有同龄的孩子中我往往是躲在角落里最安静的那一个,用别人的话来说我就是在心里竖起了一道屏障,将自己与这个世界隔绝,不闻也不问。所以在大多数人的眼中余深永远是独来独往的一个人,除了苏青这个过于热情的朋友外。
      苏青也曾带着疑虑询问过我:“永远一个人的日子,不孤单吗?”其实他们不知道的是,一个人的日子久了,再怎么孤单再怎么寂寞也就都习惯了。就像那时的我天真的以为,接下来的日子仍旧是这一尘不变的单调乏味没有色彩,但在我十七岁的生命中,却有一个人用他的光芒将我拉出了黑暗,那是我最后的一根救命稻草,就是死也不能松开。
      说起我与鹿晗的初识,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那是一个燥热的夏天,在苏青的盛情邀请下我人生第一次去了一个名叫“Moonlight”的酒吧。酒吧的布局颇显格调,里里外外都是以幽蓝色的灯光为主题。当所有人都在举杯狂欢时却唯独我一人静静坐在沙发的角落里畅饮着凉白开,躁动的音乐和舞池中热辣的身影似乎丝毫没有煽动我的情绪,反而显得有些多余。
      “嘿余深,要不要过来一起玩。”苏青举着高脚杯满脸红晕的朝我招招手。我摇了摇头,她也只是撇撇嘴,没有多说什么。
      男生之间聊着当下最火热的游戏,女生则抱团围坐在一起议论着别桌的男生。顺着她们的目光看过去,那的确是个面容精致到无可挑剔的男人,在酒吧幽蓝色灯光的映照下他那双眼睛显得更加灵动和闪亮。或许是注意到这边有人正看着他,目光也循着这边看了过来,但令我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他竟站起身朝这边走来。
      “嘿。”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我有些惊慌地抬起头,两只眼睛睁得圆圆的,小心地询问道:“你是在和我说话吗?”
      他点点头,随即俯下身几乎将整张脸贴在了我的耳边,一团热乎乎的气息拍打着耳朵,感觉痒痒的。“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他的话说的很轻浮,眼里流露出一抹笑意。但是我无暇顾及这些,我只感觉我的脸火辣辣的,像是被熊熊烈火灼烧过一样。而他的这一亲昵的举动也引得周围的人一阵哗然。
      他看着我渐渐变得绯红的脸颊和手足无措的反应,突然放声大笑了起来:“你不会真的以为我喜欢你吧?”而后,他得意地转过身朝他对面的兄弟比了一个“OK”的手势,似乎是在告诉他们他的任务完成了。
      后来我才知道那只是他输了拼酒游戏的一个惩罚,就是在现场随便找个女生告白。我也曾带着疑惑问过他,这个酒吧里女生多的是,长得好看的比我性感的应有尽有,为什么他却偏偏选中了坐在角落头里最不起眼的我。我记得那时他回答的特别认真,他说:
      “因为你,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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