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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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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以泽之于我陆然声,是最扎眼的存在。一见钟情,说的是我对许以泽;怦然心动,说的是我对许以泽;思之如狂,说的还是我对许以泽。
我中了一种名为“许以泽”的毒。但我还畏缩地什么都不敢说。
真他妈怂。
你说啊,许以泽怎么这么好看,连骂人的时候背后都带着圣光似的……
目光不自觉的被他牵过去。
“咚咚。”面前的人敲了敲桌子,我的视线像是烧红的烟头飘出的雾,缓缓向上游弋,仔仔细细舔过他衬衫上的每一颗发亮的贝母四眼扣,来到他修长漂亮的脖颈,最后辗转到他的面前。
“看够了吗?”他轻轻说,“陆然声。”
我点点头。
“看够了就快写,你还有2000字。”他又敲了两下桌子,“检讨写完以后交给我。”
只说这些?我还听不够啊。把笔一扔,我像只刚被捞出来的落水狗趴在桌上,“我要吃甜的,不吃甜的我没力气写字。”
“少来这套。成年人硬装嫩?”
“……”我不吭声。
“……”
许以泽突然站起来,转身就出了门。
我嗜甜之心一片赤诚日月可鉴,今天如果不是被突然抓出来写检讨,我的兜里应该是有满满的糖果的。
甜啊,就是幸福感的来源啊。所有人都说恋爱是酸甜滋味,我却把那几分酸弃之敝履。
……看在他是许以泽的份上,饶了他。
正值初春,学校办公室窗外的阳光正正好,照到米黄色的方格纸上。
我没有心思动笔,我的思维只能跟着许以泽走。他去哪儿,我的脑子就去哪儿,他在这,我就算写检讨也能写出花儿来。
暗恋就是这样的,你喜欢他的时候,那人就是你的世界。
过了一会,许以泽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条巧克力。他递给我。
“黑巧?”我蹙眉,“这个又不甜,苦的。”
“只有这个,爱吃不吃。总之你这2000字是要写完的。”
我把长条的巧克力掰一块丢嘴里,思绪跟着他一起回来,继续跟检讨奋战,嘴巴含含糊糊:“哎呀,许以泽,你知道什么东西叫甜吗?”
他没理我,我继续说:“甜啊,就是吃苹果的时候咬下去第一口的脆生生,是吃西瓜的时候拿勺子挖出来中间的那个球,是芒果对半然后切成花,一口下去香甜软糯。我一看你就没有认认真真享受过这些。”
他翻翻面前的书本,漫不经心地开口:“吃只是摄取营养的方式之一,只有猪会认认真真地去吃每一样东西,我不会。”
“你这脑袋瓜就不懂了,民以食为天,食文化也是中国文化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你这人怎么这么讨厌呢?”可我居然还是这么喜欢你。
“我是人,不是猪,所以我会被猪讨厌,这很正常。”
“……”我一时气结,半晌没了言语,只得低头慢慢一个字一个字憋出这又长又臭的检讨。
心情还是雀跃的。因为有许以泽啊。
黑巧的苦味在嘴巴里漾开,吃惯了甜食的我却不觉得讨厌。许以泽的东西和他本身都有一种魔力,一种我永远不会有负面情绪的魔力。
思及此,我下笔都快了几分。“沙沙”的声音合着轻微的呼吸一起律动,如夏雨连绵,似心潮不歇。
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说,和你喜欢的人待在一起,时间便过的飞快。
我想着的确是这样的。
一个上午的时间在我的笔下像是转瞬即逝,许以泽坐我对面,我写写检讨再看看他。检讨或许是也沾了他两分光彩,一撇一捺看起来甜腻腻地讨人喜欢,我哼着小曲画下了最后一个空心的句号。
豪气地把笔一扔,昭告着全天下朕批完奏折实在是可喜可贺。
许以泽没搭理我,依旧看着手里的书。
突然有那么几息的安静。
办公室外篮球的声音嘭嘭作响,带着特有的节奏,一下一下敲在我想张牙舞爪却无力得很的胸膛。
“想看?”他问我。
我有点惊讶。许以泽一向端着高冷的性格,不关己的事他是不怎么管的,所以从我想方设法接近他开始,都极尽撒娇之能事。不过撒娇的确是一项苦功夫,暗恋这回事吧,不能让他看出我的意图,这就给我撒娇下了个范围,我在他面前的始终都大胆得小心翼翼。他这一问,我倒是觉得奇怪。我想看篮球赛的情绪……应该也没有这么外露才是。
“……想。”
他撑下办公桌,站起身,贝母扣子旁的门襟微微泛起皱褶,“走吧。”
操场上一片无端的阳光明媚,看起来连带着云都无忧无虑起来。许以泽走在我前面两步的地方,我只要轻轻摇晃我的脖子,便把他整个人毫无掩饰地收入眼中,一心一念地像是要把他偷偷藏起来,一口一口吃干抹净,用舌头一抹一抹舔上我陆然声的名字。
“陆然声。”他突然停下脚步,回过头来,“还没看够?”
我仰着头看着他,无辜似的摇了摇头:“没有。”
他干脆整个人转过来,双手插着裤子口袋:“那就好好看个够,看够了再走。”
“这可是你说的?”我瞪大了眼睛与看他脸颊,死了都不敢和他对视,仿佛他眼睛里藏着什么深水巨兽。
但我知道,其实并没有。
只有两道耀眼的光芒可以从他眼里闪烁出来炫了我不干净的心思。
我不敢和他对视。
这时之间,我正想着许以泽的五官触感如何,旁边一个篮球不由分说地砸了我的脑袋。我第一时间想的不是会不会撞傻、疼不疼这样的问题,而是头发乱了没。
女为悦己者容啊,还真是这个道理。
但许以泽没什么反应。
我觉得我应该习惯。
他不喜欢我,那么我打扮得再漂亮再光鲜又有什么用呢?
许以泽转头,看着篮球飞过来的那个地方。
我顺着他视线看去,球场上的人像是认识他,朝着他挥了挥手,示意他把球给扔回去。
许以泽往球场的地方走,我也连忙跟在他后面,他也没停,头也没回,说:“把球捡回来。”
跟我说?
等我把球捡回来,小跑着到球场的时候,许以泽已经在和他们聊上了。
“很久没看过你打球了。”那人说。他身材高高壮壮,跟许以泽是完全两个不同的画风。
不过我关注的重点不在他身上——许以泽会打篮球这件事,我从来没有听说过。
我抱着那个脏兮兮的篮球,突然觉得有点惶恐。
自从我入学,喜欢许以泽开始,就用了我所有的小关系去打听关于他的事情——他的衣服尺码、鞋子尺码、课表、生日、星座、课余爱好……我全都了解得一清二楚,比我自己的还记得牢。我甚至忘了生理期却可以记得今天许以泽有几节课,在哪个教室,在什么时候。
我喜欢他的资本莫过于我知道他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
我自己没几分特长,相貌一般成绩一般家世一般,暗恋许以泽的时候就做好了无功而返的准备,毕竟剧本里平民姑娘和王子的戏码哪有说成就成。
然而他会打篮球,我却听都没有听过。
这不是什么特别私人的事情,更不是什么大家都要噤声不提的秘密。
但是我不知道。
霎时间我觉得自己手中的筹码凭空消失了一部分。我身在这赌局不想退出,对面的筹码巨大,奖品诱人——是一整个许以泽。我只想继续狠狠地赌下去,一年不行就赌两年,两年不行就赌三年。但是现在手中的筹码少了,我连打持久战的机会都没有。
曾几何时我还想着可以豪气万丈肆意妄为地show hand一次,连拖带抱地把许以泽整个带回我自个儿的老窝,外人一眼都不许看,只能给我一个人狠狠地欣赏。
这世间的赌徒,大多都是亡命之徒。“赌”之一字令人上瘾,像是吸了毒。给你一点甜头,你便一头扎进去奋身不顾。但我赌的不是钱也不是物,是我的一颗心,是我的整个人,是我放眼整个人生当中的好几载,这就令我感到恐慌了。我一面野心勃勃想着拿回对面的头奖,一面小心翼翼想灰溜溜地丢下亏了的筹码就走。
我脑海里几个来回之间不过短短几瞬,许以泽看我抱着球发呆,把我从排山倒海的思绪中唤起来:“陆然声,球。”
我突然被拽出来,一时惊醒,怀抱一松,球便落了地。我急忙忙向那个打篮球的人道歉:“同学,对不起啊。”
他弯腰捡球,熟练地运了两下,笑得很灿烂:“没关系。”
我这才有功夫去打量他。小麦色的皮肤,两排牙整整齐齐,被他的肤色衬的白净白净的,阳光开朗,活脱脱一副运动男孩的样子。
我在脑海里把许以泽代入——他穿着球服打球的样子会是什么样?
应该头发飘扬,被汗水打湿半边,贴在脸颊?
应该少有的肆意张扬,充满着年少轻狂?
应该带着他一贯的严谨认真,精确地计算好每个角度?
我都没见过。
我把小麦兄拉出来和他比,比他的眉梢,比他的鼻梁,比他的唇线,比他的脸庞。依旧是许以泽优胜。
我想他在我心中可能代表着我所有审美,我的眼界以许以泽为优先,表面上的裁判是我,可实际上所有的裁判都是他。
小麦兄突然笑起来,问许以泽:“你女朋友?”
我知道小麦兄这句“女朋友”指的是谁,觉得所有的血液往我心脏和大脑奔来,但面上不带表情,一脸淡定。
把耳朵竖起来听得专注无比。
但空气突然沉默,没有声音。
我觉得有什么将要发生,一颗心七上八下,连忙用我最聒噪的声音出口打断这诡异的局面:“没有没有!哪能啊……哈哈哈,许以泽可是我大哥,我一个小弟跟着他混而已……哈哈…哈哈…哈……”
自我否定,是一种扭曲的自我肯定。
然而我否定的理由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