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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第 9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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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十个时区外的G国,此时长夜已经过去,天光微亮,山风轻轻敲打着窗。一夜无眠的我站在窗边,观察着楼下的动静。
我所在的房间位于三楼,不临街,窗外只有稀疏的小树林和远处的山景,楼下偶尔走过一两个高大的男人,休闲着装,耳朵里塞着耳麦,眼神警惕——他们是巡逻的保镖,隔一段时间轮换,以我有限的视野范围内所见,无法判断这所房子周围到底有多少个人。
他们手里有麻醉枪,而我手无寸铁,突围是不太可能,只能等。
天色终于大白,早餐时间,施瓦茨敲响了我的房门,带来了早餐、书柜和我的书。
我觉得这人傻,哪有人在大清早别人吃早餐的时候往人房间里“噼里啪啦”地安家具的?施瓦茨听见我这轻飘飘的嘲讽,又尴尬地指挥人把书架重新抬出房间,红着脸向我解释他之前是做贴身保护的,侍候人是第一回。
我才知道明先生把我扔到国外关起来这决定准备得有多匆忙。
“明少爷,很抱歉,您需要的书并没有购全。”施瓦茨递给我一张清单,“有些书已经绝版,我们已经联系出版方加印或者收购版权重印。另外,您推荐的那家小书店,它已经好几日没开门,我们无法联系上经营者,不过我们已经派人在书店门口蹲候,并加紧调查经营者的信息,我们会尽快……”
“呵。”我嗤笑着打断了他的话,“下去吧,等我用完早餐再把我要的东西搬过来。”
施瓦茨不明我的态度,站在原地有些手足无措。
“还站着做什么?等着我罚你?”我冷笑。他便又手忙脚乱地鞠了个躬,退出房间,走出好几步才想起来要给我带上房门。
我知道他也是奉命行事,我没理由把气撒在他身上,但无奈,只有他站在风头浪尖。
接下来的一天,施瓦茨没有再出现在我面前,来给我送日常餐饮的换成了另一个人,这人似乎从施瓦茨那听说了我的“恶名”,半点没想跟我打好关系,都是来去匆匆,东西放下就走,话都不多半句。
我突然又有些后悔了,后悔自己顾着撒气,反倒少了一个从这些人嘴里套话的机会。
到了又一天的傍晚,昏黄的暮色之中,我先前要求的《自然通史和天体论》终于到了。这是一本手工制的线装书,深棕色的皮质书封上按压出繁复的凹凸纹路,再描以精细的漆金花纹,翻开书封,入目的象牙道林纸光滑素雅,字迹清晰。
我摸着这厚实赘手的书,在书脊底部摸到熟悉的凹凸纹路时,露出了满意的笑。
没错,就是我想要的东西。
我像抚摸爱人脸庞般轻柔地抚摸着书封,下一秒,我便用力把皮质书封用力扯了下来,把里头沉甸甸的内容扔到了一旁。
书封很美,美得实在让人不忍破坏,但精致的书封同时隐藏着制作者的秘密——复杂的凹凸纹路下头,藏着微如米粒的窃听器,阅读者即使摸到,多半也会误以为是漆金的触感。
我十五岁到G国游学那年,在莱茵河边发现了这家小书店,店主是个退役的特工,爱好是跟自己的女儿一起制作昂贵的藏有窃听器的线装书,然后把书卖给形形色色的客人,借以窃听翻阅或搁置这些深奥晦涩书籍的人的生活,乃至他们的秘密。
真是恶趣味。
我发现了店主的秘密,但我没有揭穿他。那是他的爱好,然而这一爱好会给他带来乐趣还是劫难,都是他该承担的。
店主也没想把我灭口,他甚至送给我了一份小小的礼物:一个许诺——假如在将来的某一天,我需要他的帮助,就从他的书店买下一本《自然通史和天体论》,通过这本书,告诉他我的请求,他会在能力范围内为我实现。前提是,那时候他还活着。
他当然还活着,这本书还是他新做好的。
我沿着书封的纹路一点点地摸索,终于挑出那颗碎沙大小的窃听器。我把它置放在桌子中央,用指腹摁住它,慢慢施加力度。这个窃听器的材料硬度大,但集中力量按压时,窃听方的设备会发出刺耳的噪音——我是在恶作剧。
我眯着眼睛轻轻地笑,挪开指腹,凑近那颗“小沙子”,小声道:“喂喂,听到吗?这里是灰鹞二号,请求支援。”
“嗨,老板,好久不见。我是明以澈。”
窃听器是单向传递信息的,这意味着我对着一颗小碎石“嘀哩咕噜”说一大通,对方还不一定听到。对方一时错过信息还不算太要命,就怕已经快过去四年,当年那个一本正经许诺能帮我做成一件事的退役特工,或许已经忘了他曾经信誓旦旦的话,又或许他当初只是一时兴起,过后觉得对付一个小孩这么郑重自己有点亏,不如让那个许诺随风去吧。
我需要他把我带出这个房子,帮我回国。这个要求十分高难度,突破这座房子内外保镖的重重包围,还得毫发无伤地离开,简直是要拿命来拼。那位退休多年,现在悠哉游哉经营着自己的小书店的老板要是轻易答应我的请求,我反倒怀疑他脑子有坑。
我是在赌,还是赌自己能赌赢。毕竟按照言情文的尿性,只要不妨碍男女主角谈恋爱,主要角色的运气并不会差到哪里去。
好像有点不对——我并不是妨碍男女主角谈恋爱,我是直接把男主角拐走了。
所以我的运气还能好吗?
算了,还是见步行步吧。
我还没想好之后的打算。且不说能不能顺利回国,仅是离开这个房子就足以引起明先生的警觉,若是回国,恐怕一下飞机就会被明家的保镖绑走,等待我的将是更严密的看管。到那时,别说见尹沉澜一面,恐怕提一下尹沉澜的名字,我都会被送去电疗。哦,这是开玩笑的。再者,我回国并不能改变什么,父母还是不会同意我跟一个男人在一起,尹沉澜那边,来自他自己家族的阻力还是要他自己扛,我爱莫能助。为了爱对抗一切这种看起来浪漫做起来傻逼的事,我是绝对不会做,不过开车冲进尹沉澜跟那位安德鲁小姐的订婚现场抢亲这种事,或许还能考虑一下。
在脑子里把所有麻烦事想了一圈,发现什么都改变不了。事情的发展卡在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点,这个点大概是个凹槽,卡得十分牢固,轻易撼动不了。按照小说的发展逻辑,这时候大概就需要一个变数了,比如陷害女主创造误会的恶毒女配,比如处心积虑毁天灭地的反派。
啊,反派,对哦,反派。谁呢?对于原著小说而言,我是其中之一,而对于我而言——
原祈。
这货还活着。
既然目前的其他障碍都无法铲除,那只能先从他入手了。至少解决了他,我的顾虑可以减少一些。
总觉得我这想法越发朝着反派靠近。
当前结论是,我要突破重重障碍回国的首要目的,是弄死原祈——也不知道尹沉澜知道我这想法后会是个什么反应。
像地下党交接情报一样对着窃听器嘀咕了半天后,我停了下来,拆开一支自动圆珠笔——这些人连钢笔都不敢给我用,把那颗小黑细石扔进了塑料材质的笔壳里,晃了晃,听清里面发出的细碎碰撞声后,放下笔,随手翻开了一本书。
直到三天后的深夜,在床上浅眠的我,突然听见,有什么东西在敲我的窗户。我翻身下床,只见玻璃窗外,站着一只灰色的鸽子,正歪头看着我,黑色的眼珠反射出明晃的月光。我靠近它,它并没有被惊走,反而又敲了敲窗户,头歪到另一边,定定地注视着我。
我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片刻后,房门被敲响,“咚咚咚”,不紧不慢的三声,在寂静的深夜能惊出人一身鸡皮疙瘩。
我还没来得及发问来者是谁,门外便响起了幽幽的女声,声音里还带着几分雀跃。
“呼叫灰鹞二号,呼叫灰鹞二号,这里是灰鹞三号,前来支援。”
我:“……”
救援来了,来的竟然还是那个疯丫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