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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番:酒断愁肠不如携众乐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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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月森林近两年的时光,是五叔和霍琛陪我一同走过。五叔说:霍琛这个人话不多,人却狠。心思缜密、足够义气。同他如若不能陌路一世,那么定要为友,切莫为敌!
五叔话说的一点错都没有。
银月雾霭沉沉静,秋凉寂鸦袭袭风。一转眼银月森林金灿漫野。就在那个秋天,我决定回家。
我们三人的别离宴是在银月森林外的居酒镇中,五叔豪情万丈的饮酒寻醉,然后又一言不发的转头离去。那晚,五叔的背影消失在灯火通明熙熙攘攘的街道中,显得好生落寞。他就这么走了,留下我和霍琛生裸的面对着苍茫人间。再见他已是多年以后。浮沉于世间的浪子啊,说的就是五叔吧。
霍琛也离开了,他留给我一块竹牌。有些破旧,可我把它当作宝贝,我在竹牌上钻了个口子,穿了根皮绳戴在脖子上。我送给他一个护腕,这么多年,从来没见他带过。两年的时间我依旧没有战胜他,我也不再想战胜他了,我只求他平安就好。
他什么也没说,跟五叔一样,不过五叔是真潇洒。而他不一样......在他面前,我总有一种他早已看清我后半生路的感觉,他在等着我,这种感觉让我很不舒服。
霍琛好像在对我说:来吧之行,欢迎来到地狱。
我真的来到了地狱。
我的家变成了地狱。
陶岭的天再也不是晴蓝通透的了,它被我家人一条条命染成鲜红。那些日子,天空哭出的雨滴都是血红色。
我连眼泪都流不出了。
年幼的我还没有搞清楚发生了何事,还以为长伯还是那个慈爱的长伯。还以为陶岭是遭外人袭击。现在想来,只愿自己愚蠢,连贼人的真面目都不曾看清!还被当了两月的傀儡。被长伯玩弄于股掌之间。
当长伯彻底手握陶岭大全,我就连最后的价值都没有了,他一心只想让我死,就像霍三爷想让霍琛死一样。
直到我在岭下马圈发现了我那可怜的奶娘,她早被折磨的不成样子,眼中只留下触目惊心的空洞,头发凌乱,破旧不堪的衣物沾满泥泞。“少爷!少爷!快跑!别回来!跑!”我的奶娘从马圈地底下刨出一小箱存银,她的眼泪贴在面上,头发都被粘着在一起,我不知道她曾多努力过,多努力的刨开黄土地,我看得见她的指头早已血肉模糊。她的行为有些不正常,疯疯癫癫的,就一直重复着:少爷快跑!少爷快跑!奶娘声音中的惊恐不自觉地传染给我,让我也害怕万分。
“少爷,你快跑!这是老爷的遗愿。”这是奶娘难得清醒时传递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她疯了也未曾忘记这句话。
爹爹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之行,跑。”
我那时才意识到自己入了陷阱。
奶娘就是疯癫了也不耽误她曾是个聪慧的女子,她逃过了长伯的魔爪,至少存了一口气,她拼尽性命等我回来,她藏了金库供我跑路,她作好了随时为我赴死的准备。
我连爹娘最后一面都未曾见到,就在这混沌的追杀中一路遁潜。
谁能想到两年前我同爹娘的辞别,从此竟是天人一方永不相见。
送我离家的,是奶娘脖子抹刀的惨叫。她终于解脱了。
可那声惨叫,令我至今毛骨悚然。
长伯派来的杀手无穷无尽,我躲藏的甚至艰辛。直到逃跑第二十天,我再次见到霍琛。经银月一别已有三个多月。
当他出现时,我就要跟天堂的家人相见了。蒙面杀手紧紧的掐住我的脖子,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正在飞升,我能感觉到自己的意识正在消亡。
猛然之间,爆头声响,汩汩鲜血喷血而出,飞溅我一脸。一刹那,我的神思归位。随即而来的就是脖间剧痛,和无法张口言语。
是了,我被抓了。是了,我又被救了。救我的是霍琛。他一剑穿爆了杀手的脑袋。
他来的很是时候,在我快死还没死的时候来了,像个大英雄一样捡了我一条命。我那时很感激他,可今天再说起这件事,我倒有些埋怨,他为什么不早来一步,这样我就不会声带受损,折腾半年养伤了。当然,这些话我只敢在心里想想,我这么想也是因为这么多年的相处,我在不自觉之间太信任他了。
“之行!”霍琛皱着眉头,把我从血滩里抗出来。
眼前的霍琛是模糊的,我什么都看不清,轻轻转动一下就是撕心裂肺的痛。惨痛折磨着我,然后我就不省人事了。
再次醒来,我身在霍家。
这是霍家!我下意识惊慌失措,像疯了一样满世界寻找霍琛。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他不会出什么事吧!
没过半刻,霍琛便衣冠楚楚的出现在我的面前。
“之行,好好在此处养伤。于现今局势而言,没有哪个地方比霍家更适合藏身。”
那份语气一如两年前他说:“银月森林中,没有哪个地方比陶家少爷的帐子更安全。”
他说的不错,沧澜和长伯勾结,王朝势力必会向陶岭倾斜,这样一来便会动摇霍家在江湖的地位。看来现在霍家和沧澜生了间隙。若是这样,霍家的确是最好的藏身之地。
可是!我心中充满疑惑,霍家可是下了绞杀令!要绞杀霍琛啊!
像是看出了我的疑虑,霍琛露出了一个不符合他年纪的笑容,一个嗜血的笑容。
“放心。想杀我的人,无一人还有呼吸。我跟霍家家主谈了一笔交易。现在你我都可安心留在此处。”
霍琛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我那时还看不透。只知道他有超过本身年纪的本事和思想,能力和行为。
可他究竟跟霍家家主谈了什么交易?
终于在半年之后,我可以言语了,他才同我道起。
“之行。可曾记得半年前我同你讲的交易?”
“当然记得。”我手握毛笔,还在思索新作的诗中用“萱茵”好还是“绢茵”好。
“倾覆陶岭。”他说。
这四个字一出口,我手中沾满墨汁的毛笔瞬间掉落在宣纸上,阴花了新做的诗词。
“之行。你懂甚么意思。”他说。
我懂。我当然懂。陶岭同沧澜越走越近,俨然威胁到霍家地位。霍家为了巩固江湖地位,没本事朝沧澜下手,但却可以除掉陶岭。
霍琛同我讲,是在顾及我的感受。那一刻我真的很谢谢他。
可这个陶岭,早已不是我的家。那里的人全都与我有着不共戴天之处仇!
“霍琛,算我一个!”第一次,我升起杀心。第一次,我想亲手砍下那帮畜生的头!我要为我家人报仇!
霍琛来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沉声道:“倾覆意为:陶岭无存。你可懂?”
“我懂。现在的陶岭根本不是陶岭,而是被一群豺虎之辈控制的陶岭,那群人早已丧心病狂,我又何需讲求血缘?与其连血性都没有的绵延,倒不如倾覆无存!霍琛,我要去!我要亲手砍下这些狗贼的头颅,以祭我父母在天之灵!”
就是这一番话,让我未来的人生跟霍琛交织在一起。我失去了父母家人,却看到了新的光明——霍琛。
后来许多年,我们一起打下整个天下,若不是真真切切的走过这一路,我都不敢想象当年一个小小陶岭的少爷,竟然能站在世界巅峰。当年一个被自家家族绞杀的小男孩,一朝竟能雄霸天下。许多年后,我重新拥有了视若珍宝的家人,还有万金难求的手足兄弟!这一切都要感谢霍琛。
霍琛跟我不一样,他天生便有神格。他这一生注定不会平庸无奇。
陶岭之战,我才真正触摸到霍琛的法则。
他那时候才多大?还不到舞勺之年,凭武力自然不是大人们的对手。可他总能凭着超凡的智商把这些成了精的大人物们耍的团团转。
他悄悄的在沧澜王室和陶岭之间埋下了一枚炸.弹。那枚炸.弹名叫安世景。也就是我前面所提到的那位“安王爷”。
王上一直怀疑安王心存异心。安王也确实心存异心。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在霍琛巧妙的安排下,安王与霍家不可思议的结盟了。
如若我没记错,安王曾将霍琛当过寿礼送予王上,我那时还诧异霍琛不计较这事了?后来我才明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安王照霍家指令,秘密接触陶岭三脉,也就是我的三伯。长伯造反,三伯暗地里没少帮腔。他也是害死我父母的凶手之一!谁都别想逃。这个人贪得无厌,生性又懦弱不堪,二者一结合,注定他会成为一场悲剧。安王利用他的贪婪,成功的收买下他。
说是秘密接触,也只是瞒过了长伯耳目,长伯狠则狠,就是不大会看人,错信了三伯。这番接触在王室动静可就大得很了。夏英(沧澜王上)很快就知道陶岭勾结反贼安王,可怜我那长伯还被蒙在鼓里,还以为自己是夏英身边的大红人呢,却不知夏英早已将其视为眼中钉、肉中刺。长伯的无知和三伯的愚蠢渐渐消耗掉夏英的耐心。终于在沧澜十二年,夏英动手了。
夏英冠陶岭“土匪”之名,堵住悠悠众口后,光明正大的派兵围剿。打得长伯措手不及,陶岭内部他又与三伯心生间隙,一时之间双面夹击。可是为难了长伯。
陶岭毕竟不是土匪窝子,还是有自己的底牌存在,夏英这一仗打得真称不上轻松。为何这样说?瞧瞧夏英动用得选手,沧澜第一名将—周飒!堂堂一国战神不在沙场点兵,反而被派来围剿“土匪”。足以证明陶岭多么不好攻克。
陶岭是片天然屏障,祖宗定居于此也是瞧中了这的地形地势。一旦战火缤飞,敌不得入。
这一仗也是难为了周飒,不过以他的能力,获胜只是时间问题。可夏英等不了,安王已有起兵之意。倘若安王前来营救陶岭,那被围剿的可就是他沧澜军了,到时候陶岭安王里外夹击,沧澜军插翅难逃。
周飒心里也明白。可他又能怎么办?这时候,有人助了他一臂之力。
霍家。
准确的说,是霍琛。他了无痕迹的叩开了陶岭大门,以便沧澜军直击而入。关键时刻,霍琛建议霍家家主主动卖给夏英一个面子,夏英承得人情,一边悔恨自己当初疏远霍家的所作所为,当然那只是些场面话,另一边更加偏爱霍家了。
陶岭攻陷,横尸遍野。想知道我看到曾经的亲人如此下场有什么感想?呵,没有感想,他们活该。
我的心中涌现出不可言喻的快感。
霍琛很仗义,他把了却长伯性命的肥差交予了我。长伯那双惊恐的眼睛我至今还历历在目。当我亲手斩下他的头颅,我仿若感觉到我死去的爹娘终于咽下了那口未能咽得气。
霍家与安王结盟,条件自然是霍家助安王打下沧澜江山。不过霍琛可不是任人拿捏的主,主动权从来都是掌握在他手里。
安王还在那方听霍家坑骗,傻傻的按兵不动,欲等霍家来信。这方,霍家早已联合五十万沧澜军直直挺尽安王腹地,那一战杀得安军片甲不留,溃败已是板上钉钉。
安世景这个可怜人,比我长伯还要愚蠢。他临死都不晓得,霍家究竟为什么这样对他。他临死都不知道,组织这一切的少年郎,就是那个被他当作寿礼,被他当作商品送往王室的霍琛。
若是比可怜,那最可怜的非霍家家主和夏英莫属。
一个被一点点吞噬了实权。另一个则彻底亡国。
这一切都拜霍琛所赐。就这样,霍家少年郎正式登上浮州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