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上海天空的烟花 一群为谋生 ...
-
第一章 一个古怪的人
独自一个人来到上海,面对繁华的大都市,心中充满了自信,充满了希望。一定要闯出一翻天下,才能荣归故里!我带着无限的希望踏上艰难的道路。
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我安顿了下来,在一家餐厅上班,由于住房紧张,一时找不到房子,就暂时与小姨挤在一间9平方米的小屋里,生活一点也不方便。六月里的天气,我也铺着厚厚的棉被,蚊虫叮咬的我用被子蒙着头,闷了一头臭汉也不敢出头来透气,只要听到蚊子“嗡嗡”的声音,我就吓得狠狠的往被窝里钻,声怕蚊子把我吃掉。直到我闷得实在憋不住了,才来个“出其不意”地把被子撕开,任勇敢冲上来的蚊子狠狠叮咬几口,我抓紧张时间大口大口出几口气,再快速地蒙上被子。我像得了疟疾病,六月的天气里,睡觉还盖着棉被,而且出了一身冷汗。每天晚上,我都热得难受,被蚊子叮得难受,蒙着被子又出不来气,活活地成了蚊子的食物,脸上、手上、胳膊上、腿上都一个一个的大红胞,肿起多高来。整个人都变成了一个“皮卡丘”。实在忍受不了了,就翻身下床,穿上鞋子跑出去,一个坐到公路旁的草地上睡觉,我必须得睡,养养精神,第二天还要上班呢。可是偏偏天不随人意,草丛中隐伏着更多的蚊子。我刚刚迷了一下眼,正准备进入休眠状态,就被耳边“嗡嗡”的声音给吓醒了。我连续换了好几个地方都是如此。直到深夜一二点钟才慢慢起回去睡觉。
天天是如此,今晚不同,明天我不用上班,我走到路边的小公园里的凉亭里去睡,这里的蚊子少一些,又不吵,真是个好地方。我迷起了眼睛但又敢睡,走廊里偶尔有人路过,发出各种各样的声音,我的心惊得很。有时是自行车经过、有时是公路上的汽车忽地掠过,听到有人的脚步声、自行车声、汽车声都会被吓醒,心中陈陈惊慌。晚风吹拂着周围的花草树木,飒飒作响。微微有点凉意,仿佛催眠风,我却感到一陈陈的恐惧。望着昏暗的路灯下稀疏的几个人影走过或者偶尔一对情侣挽手漫步在路旁的草地上和大楼里放出的几点点灯火,我突然感到别人是幸福的、快乐的,触景生情,我不仅流下了伤心的眼泪。现在,或许人家都进入了甜甜的睡梦中,而我却连一个休息的地方都没有,劳累了一天,又没有一个安静的家可以休息。出门在外,过得什么日子呀,想起这几年来的漂泊流浪的日子,又突然觉得好笑,这难道就是我苦苦追寻的幸福吗?望着远处昏暗的灯光,我苦笑了一下,这或许就叫自作自受吧,自己酿的苦酒自己端,又有谁人替你品尝呢?
也许是我性格古怪的原因,无法与人相处,在别人看来。
我想另租一间房子。我说。
我只想有一个私人的空间,下班后能够安静地躺着看书,吃东西,已经足够,而不是在最劳累的时候,听到什么孩子的哭声,吵闹声和电视里传出的叽叽喳喳的声音。我只想有一个安静的环境。
什么,你想一个人搬出去住吗?小姨显然很惊讶,我怎么突然会有这个想法。
是呀,我想一个人住。
你一个人住,我们都不放心。
没关系的,就在附近租一间房子,又不是很远。
目前还没听说,这里有什么空房子,那我帮你留意一下了。
小姨跟姨夫商量了一下,姨夫有点不高兴。
有什么问题,你就说出来,我们替你解决。与我们住在一起,有什么不好的,非要搬出去住?是你自己心理的作用。
他说得没错,也许是吧,我很难相处,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但我还是想一个人住。
我想单独住。我没有作过多解释,这几个月来,他对我有些了解了,比我自己还了解我自己,这就是别人所说的“旁观者清,临事者迷”吧。我并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性格,出于什么样的心理,只知道按照我自己的想法去做。或许别人看来,我有点固执,我并不以为,我只是想按照我自己的意思活着。
现在房子很贵,你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几百块钱,去了房租,车费,恐怕也剩不了多少了吧?还是先跟我们一起住吧。
我想和别人共租一间房子。
现在有人要租房子吗?
还没呢,我摇摇头,不过,我会找一个人跟我合租的。
等你找到了再说吧,现在这一带还没有出租房子的,有合适的,我和你姨会帮你留意的。
就这样,我开始寻找房子和合租人。
我上班的店里生意一点都不好,人更不用说。本以为在餐厅里工作的都是一些小美女,相反的是都是一些豆腐渣,而且还是老豆腐。一张张丑陋的笑面背后深藏着更丑陋的阴谋,个个聪明灵俐,这是我怎么也学不会的,都相处了两个月;竟不知所谓的上海话“捣浆糊”是什么意思,哎,我常叹自惭不如人呢 !
上班同下班一样无聊,生意不好,站在那里,闲得无聊,三三两两,这儿一堆,那儿一团,打情骂俏,高谈阔论,不是某某和某某粘在一起了,就是偷偷地四处侦察一丁新帅哥的出现,借此探望一下老情人,除此之外别无他事。
我压根不谈这些话题,也与别人谈不到一块儿,只知道默默无闻地工作,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替别人收拾残局,在整个工作单位谁也看不到咱这一号人,直到来本店两个多月了,也没有一个男孩子发现这只金凤凰,至今仍是孤家寡人。看到别人成双成对地进进出出,我一点也不羡慕,我还自傲清高地说:和一个某某谈朋友,有什么出息!再说那男的又不帅,长得像一摊臭狗屎,还想做我男朋友,去死吧”当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忘了这个世界绝大多数是平凡人,平凡人也只能找平凡人,无所谓高低之分,只是我心太高罢了。
一个同事听了我说的话,说我白痴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你以为别人真得去泡他呀,人家早已有男朋友了,只不过和他玩玩而已,天天晚上有夜宵吃,又不用掏钱,有请客上网聊天,哪来的美事呀,玩几天不欢而散,散了再找。她好得意地笑道。
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这样做,难道真是闲着没事干,找个人来聊天?我管那么多干什么,“是不是”又与我有关吗?
我像墙角的梅孤芳自赏,用自己的方式过得自己的日子,除了上班,我还想学一技之长,看一些书,来打发无聊的日子,其他的事全不过问,“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当我寂寞的时候,也希望一个有内函、有才华又有钱的年青人发现我这只还没有丰满羽毛的金凤凰,自我感觉——现在的我,连鸡都不如。我相信那句真理“缘是可遇不可求的”,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我白马王子开着南瓜车来接我。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人发现了我这颗草窝中的“夜明珠”,有一个叫什么周还是钟欢乐的男孩对我有意思,想追求我,盯了我许久,我都不知道,听一个同事说的,还问我喜不喜欢他,明罢着这是他找人传口信的,我还以为开玩笑呢,我也不推辞,也开玩笑地说:“我连谁都不知道,怎么会喜欢他呢?”
好,下了班,我介绍你们认识一下,你别走呀,说好了!传菜员胜高兴地说。
既然是开玩笑,那我就将玩笑开到底。我天生反应迟钝,又比较天真,所以辨不出真假。不知他是开玩笑还是当真,反正给真的一样,我点点头,暗自好笑他的幼稚,哪有这样给人牵红线的。其实我也不认识几个人,各个部门都有许多新来的。在说,我又不善于交际,直到我离开公司也不认识几个人,何况我又没来几个月,他又是其他部门的员工,更别说认识他,连他的名字也没听说过,也许见过面,但不认识。
他们传菜部的人都很够意思,故意给他制作机会,让我俩见面,在工作中我们说过几次话,都是少之又少的,而且很平淡。我从来就没在意过他,他也实在太平常了。这次从他看我的眼神中放出异样的光茫,看出他对我真的有意思,断定他就是那个什么欢乐,我怎么也对他提不起兴趣,依旧在平凡的岗位上平淡地工作着,正常的交往。
胜多次捎信让我下班后等那个叫什么欢乐的男孩,让他送我回家,我总是口头上答应,一下班飞也似的跑了,我从来没有认真过。过了许多天,我俩仍没有任何进展,他好像也很内向,敢想不敢做,连当面的一句话也不敢说,总让别人替他说,这能表明他是真心的吗?我依旧当作一个玩笑,他不是我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何必在乎他呢。
不知什么时候,他却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同事的口头中,再也没有见过他,传达室菜部的人说我不会办事,说话不算话,把欢乐给气跑了,对于他的离去,我不能说一点感觉也没有,心中多少有那么一点点的留恋了,他毕竟是我的追求者,他肯定发现了我的什么优点,不然不会喜欢我的,他走了,把我的一份自信也带走了,我反有的一点信心也随他去了,生活又恢复了平淡,平淡的一点涟漪也没有。
第二章 木与欧宾
刚来不久,就听说木与传菜部的欧宾谈恋爱,两人的感情时好时坏,如夏季的天气,说变就变,更像女人的脸,一会儿阴,一会儿睛,让人琢磨不透。两个人生起气来,几天不说一句话。欧宾骑车送木回家,木坐在车后,一言不发,好像两人都哑巴了一样。
一次,该下班时,大家都在忙着收拾残局,我提着一箱垃圾在走廊里碰到欧宾,欧宾叫到我:小小,等会儿,你见了木,告诉她,下了班,我在一楼等她。
好。我嘴上答应了,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转身就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看到木时,忽然想起来了:木,那个叫什么宾的人让我告诉你,他在五楼等你,我也搞不清楚什么宾?我傻傻地笑了,连别人什么名字都不知道,还替人家捎话,而且内容也搞错了,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慕陈看我呆头呆脑的样子,给气乐了,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笑着补充道:欧宾呀,他到五楼干吗?
我一想,哎,也对呀,五楼是KTV,他到五楼干什么,要上网也得到六楼去呀,六楼才是网吧;难道是我听错了,应该在一楼吧,他好像没说六楼。
我不好意思地说:应该在一楼吧,我也没听清楚。
她见我这样难为情的样子,忍不住地笑了起来了。
有一次,也许是他们吵架太厉害了,慕陈气得闹着要辞工,理由是:两个人在同一个店里做事,见面太多,容易拌嘴,不如相隔两地,彼此多留一些空间与时间。
木还常躲在包房里偷偷地哭泣,我笨嘴拙舌地,又不会说什么安慰的话,只是敞开胸怀说一些实际的话,让她看开一点,并且少得可怜,而且很多时候是在听她说,随着说一些普通不过的话,她逐渐对我不再疏远,也敞开了她的心胸,给说人生到谈婚论嫁这一节段的感受。
我俩常常躺在包房中的沙发上探讨人生的奥妙。
一次,我们仰面躺在沙发上休息,望着雪白的天花板,她幽幽地问事我:小,你交过朋友吗?
没有。真觉得可惜,长这么大了,竟然连一个朋友也没有谈过,自叹命运不好,20多年来,上天连一个朋友也没有送到我身边。
哎,交朋友块烦,她望着台布,心事重重。
我太单纯了,直接说了自己的想法:我不想在本店找朋友,如果他和别人说句话,玩在一起怎么的,自己看到会生气,如果离得远,随他怎么样,也不会顾虑这些……我一针见血地说出了要害,说到她心中去了。
她忽地一下子坐起来了,傻笑着一拍大腿,毛塞顿开:哎,对对对,就是这样,我们俩在一起,看见他和别的女孩子打闹,我心中就难过,又管不住他,也不能管得太宽;不在一起就无所谓了,眼不见心不烦!
有时也是这样,见面不如想念!
是呀,再也不想找男朋友了,你要找朋友,千万别在本店找……没成想,我俩越谈越投机。
经过时间的磨擦,气也磨平了。过了好久,这场风波才算平熄,两人才合好如初。
第三章 我与一个叫徐的女孩和大炮
店里又陆续来了几个新员工,也走了不少人,餐厅就是这样的,不管是顾客还是员工,进进出出的,热闹的像进戏院看戏一样。难怪有些场合的人喜欢说:“你以为这是饭店呀,想进就进,想出就出!”说明饭店有一定的自由空间,我有一大部分是为这个原来才来的。
在店里和我谈得来的要数一个叫徐的女孩了,来自安徽省农村,她的家人,我一概不知道有多少人,也不知道有没有结婚,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女孩,从来不谈这些东西,问她什么都不说。不过她刚来到这里,我们两个人倒很快就熟悉了,后来竟发展到最要好的哪一种程度呢,吃饭、上厕所、上下班,全在一起,形影不离。我们俩长得同样是瘦瘦的,只是一高一低,走在一起,不知招来多少人的羡慕眼光。
我一个老乡说:你们都瘦得皮包骨头,肯定在四楼没捞到油水!
四楼的女孩子个个长得像小肥猪一样,除我俩之外。
徐楠接过去说:我俩打不过人家,也抢不着油吃,所以就这么瘦了!
笑得大家捂着肚子直喊疼。
我和徐楠同住在一个小区里,她住在小区前,我住在小区后。晚上,下班回家同路。在路上,我俩东拉车扯;无话不谈,只有一件事她无可奉告,隐瞒了家庭情况,不愿提起是否结过婚。每当提起此事,她总是吊儿郎当地笑笑,稀里糊涂地说:你说结婚就结过婚,你说没有就没有,随你怎么猜?
哎呀,你这人怎么这样,我怎么知道你有没有结过婚,要我怎么猜呀?既然人家不愿说,我又何必强求呢?我断定她已经结过婚了,在没有得到她的肯定之前,我不能确定。对于别人的私事,我向来不感兴趣,又与我无关,何必非去问个水落石出?我还没无聊到那种程度。
我发现我俩都是有通病:怕回家。我怕回家是因为寂寞,虽然与老乡同租了一间房子,搬离了亲戚,但我却感到无限的空虚,少了那些柴米油盐的锁事,生活突然变得空洞了,一个人好落寞、无趣,只想晚一点回家。我不知道她是什么原因,她说她也是一个人住,也许是同感吧。每晚,我俩都在路上晃晃幽幽的,任凭别人一下班就飞也似的往家奔,家对我来说是遥不可及的,或许我压根不认为那是家,我没有家,所以也不用一下班就拼命地往家赶。我俩都害怕回到那间乏味的小屋里面,一回到那里,简直是与世隔绝,让人透不过气。能在外面磨蹭多久就磨蹭多久,反正有的是时间。
大家在一起工作久了,男女同事难免产生爱慕之心。近来,我发现三楼大厅有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叫耿,盯上了我家。,初始,徐对他爱理不理。下了班碰到他,徐拉着我就跑,耿在后面大叫,哎,等等我,等等我!
徐装作没听见,笑嘻嘻地只管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喊吧。看得出来,其实徐的心里也是挺喜欢耿的,只是不愿承认吧了。当提起此事,她总是笑而不答,脸笑的像一朵盛开的嗽叭花,我都看在眼里,只是暗暗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
经过一段时间的撮合,我、徐、耿竟成了好朋友。耿有一丝时间也去四楼找我们,只要有一丁点的空闲也要和我们打招呼;吃饭时,也和我们坐在一起;回家时,我们同路,住在一个小区里。每次他都先开口和我说话,故意讲些笑话,逗我开心,其实“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在与我讲话的同时,不忘偷看旁边徐的表情,看到徐总是乐哈哈的,他就越发得意,讲得越起劲。
不久,徐就摆脱了陌生,战胜了距离,对耿开始亲近。渐渐地能和耿谈笑自如了,我们买的东西,只要耿开口,徐会毫不犹豫地拿出来给他吃。他们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徐对耿的感情与日俱增。两人时时需要见面,如有一个下午见不到面,徐就坐卧不宁,无论找什么借口都要见一次面,心中才算踏实。两个人好到可以互相交易的地步了,两个人从不放弃任何一次交往的机会。
听说耿要出去买东西吃,徐就说:啊,我饿了,帮我带个包子吧。
好啊,好啊,要肉包还是菜包?耿正求之不得呢,这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机会呀,不好把握,更待何时呀!
徐故作轻松地说:随便你了,有什么包子买什么包子!
好,等着我呀,马上就回来!
耿知道徐要出去玩,特意让徐代一盒冰红茶,声称自己渴了,买东西的钱,徐从来不要的,对自己所爱的人施舍是种幸福、是一种渴望,高兴还来不及呢,怎么能让还钱呢,故意装作很大方的样子。对别人可是另外一副尊荣,总是叫苦连天,说自己穷得酸溜溜的。我在一旁掩嘴而笑,从不喜欢拆别人的后台。看来,组长那句话说错了,在一次会议上,她说:我们做人应该公正,做事都是对事不对人。那全是骗人的。
我看大多数人都是“对人不对事”,否则,为什么会有“打狗还得看主人”这句名言呢?有时,连最好的朋友都不例外。
耿的胆子越来越大,经常吹嘘自己和朋友相会,在什么馆子喝酒,花了多少花,如今工资刚发几天,早已没了影,不知又像人家借了多少钱。他老爱这样吹牛,吹得厉害,嘴像大炮一样不闲着,同事送他一个美外号“大炮”,所有楼层的人都知道“大炮”何许人也,二楼的“顶梁柱”,“扛把子”,大家都这么说他。有前,我们和他又不熟悉,见面也只过招呼一美名“大炮好啊”而已,而且还在不被领导发现的情况下,否则又被罚成“不懂礼貌”,还要受批评。仅此而已。
没想到,大炮得寸进尺。
一次,我约徐去买衣服,她说没钱了,我奇怪:这才发工资几天呀,你怎么用这么快?
她笑了,耿说,十几号,他朋友要过来看他,这个月他又没发多少钱,想让我为他留着。叹了口气又说:上个月借我100多块钱还没还呢。
怪不得,原来徐都把钱借给耿了,我一点都不知道。最好的朋友也保密到这种程度,不得不说情人在她心目中的地位。
真是重色轻友!我哼了一声。
看你说到哪里去了?她羞涩地在我胳膊上拍了一下。
难道我说错了吗,你就是重色轻友。我故意逗她。
死人,老是误解我的意思!她难为情地笑了,真是,上帝给了她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却用白眼珠看我。
这是事实吗?
要我怎么解释,你才相信?
不用解释,我知道了。
这耿也真是的,开始时,无论买什么东西,包子、冰红茶、面包,都没让他拿过钱,每次让他请客时,他都说自己现在穷得身揭不开锅,都让徐一个人承包。现在倒好,得寸进尺,借一百很顺利,又要借几百,真他妈的欺人太甚!可徐都心甘情愿,我能说些什么。
一次在员工楼梯间,碰到耿,他说他要出去买吃的。
帮我带两块钱的包子,好不好?徐说。
去哪一家买呀?耿说。
我们店大门口对面那家北方包子店,每一样买两个,再买两块钱的肉包。
嗯,好。耿点头答应。
好了,就这些,去吧。徐楠一挥手,回来再给你钱。
我们转身欲上楼。
哎——,徐楠,这几天,我比较紧张,昨天晚上,我朋友来看我,我在东上海请他们吃饭,花了几百块钱,都是跟朋友借的,现在我身上连一分钱也没有,谁要骗你,是小狗!他伸一个小母指比划着,说得像真的一样,谁信呀!
我用鄙夷的眼神打扫了他一眼,把头扭向窗外。我最讨厌这种男人,只会花女人钱的男人,在女人面前装可怜的像一只死赖皮狗一样,让人作呕,想吐!
明明知道这是一个圈套,徐楠还要往里面钻。看来,她已经中了爱情的毒,还不浅呢。
徐二话不说,把手伸进口袋里捞了半天,只捞出一支笔来。
小小,你带钱了吗,我没装钱。徐收敛了笑容,木着脸问我。
我知道,徐楠心里一定不舒服,作为一个女孩子,哪里会没有虚荣心呀,谁不愿意让自己的爱人或情人为自己付出一点银子呀,只有那半斤八两的爱情,没有一丝银子的付出,能证明一个完美的爱情吗?再能干再聪明再富有的女孩子也会偶尔做一下花男朋友银子的美梦吧。
只有这个耿对徐楠,连一个包子的银子都没有付出过。
我摸摸口袋,硬硬的,有纸张细碎的声音,从里面掏出十块钱,递给徐楠。
给。徐把钱递到耿手里,拉着我,转身就往楼上大踏步走去。
不过,他们两个进行的还算顺利,偶尔有点小波浪,都被我抹得风平浪静,只耿一请我出面,没有解决不了的事。他们也习惯了我这个中介人,无论大小家务事都让我来处理,我自然成了他们之间的爱情顾问兼邮差,我们三人一直保持着电话、电话线和另一边的电话,这种关系,非常融洽。
说实话,我非常羡慕他们浪漫的生活,也希望有一位我爱的人发现我这只隐藏在鸡群里的白鹤,幻想我们一起幸福地翱翔蓝天,那该有多好呀!
第四章 我与大白菜和大眼妹
上海的夏天特别热,跟广东的天气没什么两样。风大,但沙特别多。来上海已有两个月,这个月我和闪闪合租了一间房子,与闪闪同住一间房子,又宽敞空气又好。我们过得一直很安静。后来,一个新来的迎宾搬来与我们同住,她不爱说话,回家洗洗就睡,我俩也一样。
谁知那个迎宾引狼入室,她把迎迎宾部的王退了自己的房间,接来和我们一起住,等她找到房子再搬出去。我心里一直不痛快,因为我们去过她住的地方,搞得像猪窝一样,怕她把家也搞成这样,我们一家人碍于情面,终于谁也没有表态。
那天晚上,我正躲在床上看书,突然王来了,什么也没带,是白菜送她来的。
白菜站在门口不肯进屋来做。
王说:我还有一个熊猫在白菜家里,小雨,你去帮我拿回来,好吗?待会儿让白菜骑车送你回来。
你自己去拿吧,我不出去的,我会在这里等你。
你去帮我拿吧,让白菜载我去,我刚好要冲凉。
我这个人就是耳根子软,经不起王的再三要求,我便去了。
我家与白菜家离的不远,他骑车载我去的。一路上,谁都无言。在公司里,我跟白菜实在不熟,且很少说话,现在确实有点尴尬。为了打破这个沉静的气氛,我还傻乎乎的跟他讲话。从没有想过这竟是一个圈套,是王所精心安排的一出戏。
我很怕应酬,拿到小猫,没敢在他家做一下,谢绝他的邀请,匆匆离去。
晚上,闪闪没回家睡,估计,今晚她姐夫外出没回来,她在她姐家睡了。
我们三人睡得安然无恙。
我一个人睡一张床,睡得还好,如果闪闪在回来睡,两个人睡一张床,肯定不行的。
我旁敲侧隐,提醒她明天闪闪回来睡,叫她明晚不要来了。
不知她是否听明白了我的意思。
她一连消失了三四天。
几天以后的一个晚上,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不在有压力,不在徒劳地应酬,不在费心,离开人情世故,只想好好放松一下。
一路上,我飞快地蹬着车子,只想快一点回到家中,躲要床上,好好休息一下。
当我在自家门口刹住车时,一下子傻眼了,满地都是泡沫水,桌角下面放着一袋垃圾,床头边一堆苹果皮,你想大热天的,屋子里会是什么味道。我一眼就看到王正坐在床上整理衣物,许多衣服乱七八糟地堆在床上。不用说,这些肯定都是她的“杰作”。
我心中的气就不大一出来,满以为回到家中会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在等待着我,可眼前的景象让我差一点认不出这是我的家。
这是什么破烂地方呀,我扶着自行车站在门口愣了好几秒钟不肯进去。屋里的人都热情的喊我:小小,快进来呀,快进来!
我这才放好自行车,迟疑了片刻走进屋。第一句话就是:你怎么又来啦?
她的脸皮还真厚,不但对我的冷淡毫无反应,还笑着对我说:哦,我还没找到房子,在这里住一晚。我会很快找到房子的。
这几天跑到别人家去睡,都不知道找房子。我鄙视她。
晚上,睡在床上,王不闲着,不是议东家就论西家,还说到我头上来了:小小,刚才我从白菜家来时,他还问我,你回来没有,白菜是不是喜欢你呀?
心在他身上长着,我怎么知道?我冷冷地说。
她还不明白我的意思,继续说:白菜是喜欢你,他一直问起你的事,让你到他家去玩,他说你很老实……
我没好气的说:你怎么知道,听谁说的?
真的,我一到他家,他就问你回来没有,一个人在家里干吗,有时间让你他家去玩……
谁也不接他的话,她一个人说个不停,我听得不耐烦了,大声叫:困死了,我想睡觉!
她又叉开话题,自言自语了一会儿,没声了。
闪闪和那个女孩睡在一起,我和王睡在一个床上,很挤,连翻身的空都没有,一个风扇又不到我们,热得我半夜也没睡着。
只听到闪闪时不时地嘟囔一句:热死了,睡不着!
半夜里,闪闪起床到门外转了一圈。我也没睡着,趁闪闪出去的片刻,鄱了一下身子,背上出了许多汗,都粘在床上了。半睡半醒中,我还在生气呢,气愤地叫一声:烦死了,睡眠不着!
她们两上倒好,风扇吹得太厉害了,都吹冷了,还拉了条毛被盖在身上。气得我要死,我们在这里活受罪,她们却舒服的要死,睡得像死猪一样。
第二天早上一起床,我直感到头晕脑涨,肯定是感冒了。跑到附近的药房去买药。上海的药就是贵,一个小感冒也开几十块钱的药,吃了几天都不见好转。我真是又气又恼火,把我家搞成那样都不说,还把我搞病了,真是“陪了夫人又折兵”,真倒霉。
这白菜也许是真的喜欢我,别看平时嘻嘻哈哈的,只要一见到我,立刻就焉了,害羞的像个大姑娘初次见公婆,头也不敢抬。
我和闪闪认识不久,第一次,到她姐家去玩,没想到白菜就住在她姐家隔壁。闪闪带我去白菜家玩,他正光着背躺在床上,边吹风扇边听音乐。
白菜,我们来了。闪闪在门口喊他。
看到我们来了,他猛然从床上跳下来,弄得措手不及。把我们让进了屋,自己却站在门外,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
我坐了一下,感觉到氛实在不好,让人窒息。
就对闪闪说:闪闪,我们回去吧,你看把人家吓得都不敢进来了。
闪嘴快心直:白菜,你什么意思,不欢迎我们是吧?我们走了?
不是,不是,再玩一会儿再走吧?他忙说。
不玩了,走,走,走。说着,闪闪拉着我就往外面走,他忙拦我们。
也许那时他就已经注意到我的存在了,但我却无法明白他的心意。
因为我是一个比较单纯迟钝的人,对事物的反应不灵活。
现在,我却无法接受他,我对他实在在陌生之又陌生,我刚来本店不到三个月,连他的名字都叫不出来,只知道他姓菜,人家都叫他大白菜,我很少跟他说话。如果不是闪闪的姐姐跟他是邻居,恐怕连跟他说话的机会都没有。他长提实在是太对不起观众了,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他呢。
过了好几天,王都没到我家去。
那天我们三个人刚洗完澡,准备休息,王突然来了,一进屋就说:是白菜载我来的,他还在外面呢?
她用手往门外指了指,回过头对白菜说:进来呀?
闪闪跟菜比较熟,也喊他:白菜——,进来坐,怕什么,都是自家人。
从门外传来温柔羞色的声音:嗯,不进去了,我回去了。
这一点也不像他平时的风格。
我正躺在床上看书,听说他来了,连忙坐起身。
白菜,到屋里坐吧。
他就站在门口不肯进来,抵不住大家的再三邀请,终于甩开面子,抬起半个头,走到床边坐下。
能够走进女生的房间,不知他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下定决心的。
真是千金难买一坐,实在是荣幸。
能到寒舍一坐,真是三生有幸。我说。
他笑而不语。
白菜走之后,王开始洗澡,地上摆满了大盆小盆,又搞了一地的肥皂水,难闻死了。
洗完澡又在屋里洗衣服,弄到半夜还没洗完,还说她在那边住时,都是一二点钟才开始洗澡。
我们又不是你们。在我们这里住,还搞得我们都不得安定。
她的习惯还真不少,睡觉时,躺在床上还吃苹果,吃了一大堆苹果皮,都塞到床底下,说是明天再扫出来。第二天就生出一大片蚂蚁。又搞了袋垃圾,真让人恶心。
衣柜上,桌子上,床上全都是她的衣服,把原本一个好端端的家搞得乱七八糟。
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不知什么时候,她还把她的夜壶带来了,塞到床底下,风一吹,一股肥皂味夹杂着尿臊气,还有果皮腐烂的味道,混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味,随风迎面扑来,不知有多难闻。
哎呀 ,我的老天啊,这个女人真让人受不了!
明天说什么也不能让她在睡在家里了,无论想什么办法,非把她轰走不可。
第二天晚上,我下班非常早,急急忙忙回到家中,连跟她说一声也没有,趁她还没回来之前,赶紧把她的东西给扔出去,她就不好意思再来了。我帮她收拾好行李,按照她“临走时的遗嘱”送到菜家去。菜不好意思送我回家,便让我同室代替,我推辞不掉,只好勉强答应。他故意躲着我,好像有点的我,便借口让别人代劳。
果然,王再也回来住,我们的生活又恢复了宁静,一如往常。
菜没有做出任何代价,就想天上掉下来陷饼来,有可能吗?从那以后,他是他,我是我,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当菜感到和我没有希望的时候,便去专注另一份爱情。他不像我那样傻,得不到自己喜欢的人,连喜欢自己的人也不要。到头来,丢了西瓜跑了芝麻,两后空空如也。现有人只想抓到一粒芝麻,永不和手,也许是他的生活太乏味了,只要有那么一点点的味道就可以了。
不久,菜和另一个别叫刘的女孩相爱了。那女孩并不亮丽,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眼睛大的出奇,但没有水份,像干燥的牛粪,像干涸的池塘,只有当她流泪时,她的眼睛才能与牛眼相媲美。
她和菜挺般配的,菜的牙齿像八宝山,嘴巴像鸡屁骨,再配上那双牛眼,简直是绝配,让人佩服的无体投地。
我并不忌妒他们,为菜能找到自己的伴侣,感到十分的欣慰。每次见了面,菜那羞色的眼神中,感到一丝甜美。这我就放心了。这是否是他真心的选择,我隐约觉得,他是为了寻找一点刺激而已。久居城市的烟火中,孤身一人,难免有些寂寞与孤单,只有自己为自己寻找快乐了。
那天晚上,工作很忙,客人很早就来了,安排我一个人看两个台面,又是加椅子,又是加位子,我忙的不可开交。刘倒好,往椅子上一坐,在那里瞎指挥:那里少了一双筷子,那里再加一个位子……她干诈乎就是坐着不动。
我看在眼里,气在心里,冷笑一声,对她说:该怎么做,我心里明白!还用得着你操心吗?再说,我也是老员工呀,何况你是新来的……
她无趣地走开了,后来,她告诉别人:我是出于忌妒才给她脸色看,是她抢走了菜,我很生气。
慕阵问我:你心里是不是还喜欢菜?菜站在一边眼巴巴地望着我,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他带来一丝光亮,但是我却让他失望了。看样子,如果当时我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还会不顾一切的回到我身边。
我笑,看刘做事的态度就不顺眼,她值得让我费心吗?随她怎么想,我还是我!
我总是这么洒脱。
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还得走我自己的路。
风平浪静的时候,生活也没那么精彩。我依旧上班,下班,吃饭,睡觉,除此之外,别无他事。
有一段时候,我竟然睡成猪了。生活的空洞乏味,让我无法振作起来,也为无聊的日子所逼迫,是我想的太多了吧。
第五章 服务员与大学生
在店里所有的女孩子中,我虽然长得并不是很出众,但还出得了厅堂,在人前人后不至于被淘汰。由于我的温尔柔雅,善良,稳重成熟(给人的感觉),博得许多人的赞同,但我还是很自卑,看上去傻里傻气的,又笨又钝,好男孩,一辈子也不会让我碰到一个,也不会有人喜欢我。我有些自命清高,看不上我是他的错,像我这样好的女孩,打着灯笼到哪里去找呀?总有一天会有一个白马王子悄悄地来到我身边,识别我这只千里马。
没过多久,店里又来了许多新员工,领班分给我们带徒弟,我带的那个叫吴于桂,我叫他吴三桂,长得悍厚墩实,肥头大耳,不过,人挺老实的,又能干,就是有点难看。
一同来也有几个分到传菜部去了,过了半个月竟然有人看上我了。终于,上天降生了一个伯乐,识别我这匹千里马,让我激动不已。后来,我才发现他并不是我想像中的伯乐,识别的也不是我一日千里之巨,而是我温柔的外表,令我有点失望了。
有时我会后悔这么早就被识别。
他是一个既不高也不帅气的普通男孩,刚来本店没多久,每次见面都跟我打招呼,我从来没注意过他,连正眼目的瞧过他都没有。人言可谓呀,没几天就已经传得满楼风语了,特别是传菜部,都是一些男孩子,比女人的嘴还要碎,见了面就用一另一个眼光瞧着你,还取笑别人。
上班的时候,我们站成一排,西施就悄悄地跟我说:小小,传菜部那个叫什么来者的人喜欢你?说完站到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打量我,看我有何反应。
西施是我们店里的“花痴”,花心大萝卜,传菜间和厨房的帅哥都被他玩过又甩了,她最爱搬弄是非,制造桃色事件。
我才不信呢,就算是真有这回事,也是别人才看上我的,难道我会去追求一个传菜员?
我笑,不以为然地说:听说了,别开这种玩了。
哎,这不是开玩笑,这是真的。西施瞪大眼睛,认真地说。
哼,不可能的事,以后别再说了。
你不相信,我找人再去问一下。就依靠着传菜部有人,动不动就去传菜部。
好呀,你去呀。我激她。
她当真去证实了这件事。
今天下午,我顶着列日来到店里,更衣室的门还没开,非要等到三点半才开。
近来,更衣室的门经常被撬,店里的东西也经常丢失,又抓不到那个长第三只手的人,没办法只好发扬伟大的精神,“既然改变不了别人,只有改变自己”,锁上更衣室的门,到一定时间才开,这么热的天,让我在外白等,我骂了一句,就在大厅里保安室门口捡了一个靠路边的位子坐下,把东西放在桌子上,静静地等候。
我刚一坐下,恰好江勇从四楼楼梯走下来,一眼就看到坐在楼梯口斜对面的我。
他微笑着走过来跟我打招呼,指着我对面的椅子问我: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我白了他一眼,把头扭向一边,没等得到我的同意,他就坐下了。
你好不客气呀!
他笑了,没说话。
我俩都无言,沉默了一会儿,他腼腆地笑了笑,神秘地说:我有一句话想告诉你。
看到他预言又止,本以为他拐弯抹角地向我道歉。我装作没事似的说:想说就说,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喜欢你。不知他说这句话时鼓起多大的勇气,徘徊了多久才说出口。
对于他突如其来的表白,我又惊又喜,不知该如何是好,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句:我,我——有男朋友了,不好意思。
那你男朋友又多了一个情敌。
啊,我又重复了一次,推辞说:我想没有必要吧,大街上那么多漂亮又时髦的女孩,你干吗不去找,况且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偷偷愁他一眼,他竟然笑了,一定觉得我可气又好笑。
我只是喜欢你,只要你没结婚,我就决不放弃!没想到,他是如此的坚决。
我无言以对,拼命地搜索着脑海中的词,连半个字也找不到,我低着头沉默不语,很难为情。我好想找个话题,打破尴尬的气氛。
正在这时,“救星”来了,徐从保安室门口冒出来,看到我俩坐的架式,生气地说:我坐在那儿呀?
我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忙拉了一下自己旁边的椅子,说:来,这里,这里。
那不好意思,打扰你们了。徐开玩笑。
好,我坐到那里。江勇毫不客气地说,并且作了一个要站起来的姿势。
我连忙用手拦着椅子,瞪了他一眼,狠狠地对他喊说:你不要坐在这里!
不坐就不坐,干吗那么激动吗?江勇和徐楠看到我当时幼稚的样子,“哈哈”地笑起来。
我恍然大悟,知道自己上当了,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笑了。
徐坐下,三人还是无话可话,非常尴尬,江勇起身走了。
我俩看着他离去的背影,相视一笑,不用我说,徐楠已经明白了这一切,“只可会意不可言传”,不用介绍,不用请,不用出任何费用,她就做了我的爱情私人“爱情顾问”兼绿色邮差。
现在都市的每个女孩子都是天生的冰雪聪明。
对于江勇的示意,我毫无准备,不知是否接受他。现在的通讯方便快捷,大家的消息灵能的很,本人不知的情况下,他们总是先知的,不用通知,他们早已知晓。纷纷前来打探并且争着为我出主意。姐妹们都劝我接受了江勇,不会吃亏的,他人好心善,忠诚老实可靠,有智有才;明明人家长得像牛粪,也非被她们说成一朵水灵灵的雪莲花不可;明明是一头只剩下一口气的老牛,也被说的那只牛一蹦三跳不可;公说公的好,婆说婆的好,可我一连一句也没听进去,向来对这些小妇人这见不感兴趣。
可恨的是有位嘴快口直的人竟在一旁泼冷水:真是俗话说的一点都不错,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我真是又气又恼。恨最毒的妇人之心,她若羡慕你恨不能把你吃掉!有几个羡慕的口水直流,在一边叫个不停。
我冷冷地笑道:你说什么说,你要是喜欢,我帮你介绍一下。
我会看上他?山山指着自己的鼻子,惊奇而又气忿地瞪着我。
是呀,连你都看不上他,我就更不用说了。我苦笑一声,冷冷地说,故意把“更”字说得过且过特别重,有意气她:连你这个“矮冬瓜”都看不上他,还用说我这个大众公认的“魔鬼般的身材,天使般的面孔”的美女吗?哼,看她惊讶的张了张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气得直摔头。我心中才平衡,在语言上占了上风,终于出了一口恶气。
我如沐春风,得意洋洋。
自从江对我表白之后,开始无休止地纠缠我,我特别厌恶。
从那以后,他开始对我的所作所为,“肆无忌惮”地进行评价,努力让我变得“聪明”可爱。
有一段时间,店里的生意特别忙,我看的包房里的工作完的早了,就去帮别人。
那时,我看不惯别人做事托泥带水、慢腾腾的样子,总是喜欢独立做事:洗杯子,打扫卫生,摆台,全是一个人搞掂的。
江勇经常看到我端着满满一大筐又一大筐的杯子去洗,他也经常看到别人做事慢条斯理或者到处闲逛,看不惯我满头大汗的样子,觉得我太傻了。他不赞成我做那么多的事,那代表老实巴交,傻了巴几,那不是他心目中的女朋友的形象,他不想那些词与我联系在一起,他希望我能像别人那样“活泼可爱”,“聪明伶俐”,能偷工减料,绝不趁热打铁,一股作气,把事情做完。
可是,我没有办法做到,他不知道那是我唯一排除寂寞的办法。
有一次,江勇实在看不惯每次都是我洗杯子,就质问我:难道老板把这个活分给你了?
这些水杯,谁洗都一样,反正总得有人洗。
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一拳打在墙壁上,摔着头,说:哎,你太老实了,不行呀,容易被人欺负!
我怎么会不知道呢?只是我太烦了,多做一点事情就不会想太多不开心的事,只有累了,才能睡得香。我不像别人女孩子,整天下了班,泡酒吧,喝得醉熏熏的,躲在床上睡得像死猪一样。我一不喝酒,二不抽烟,怎么才能排谴烦恼呢?
我瞧了他一眼,看样子,如果我不改变的话,他对我也只有太惋惜了,无能为力,只祝我幸福了,让我的命运如风飘荡吧!
我依然没有改变,也不会改变,不会为任何人、任何事改变我自己。
以后,直到他离去,都没有再说过我,我倒并不感到快乐,也不忧伤,依然过得自己的生活。
有时,我觉得是他提醒了我,我会做一些适当的改变,来适应这个社会。
每次传菜到我负责的包房里,就特别客气地向我问好,我总是笑笑不语。
一次,我和徐同时看一个包房,他把菜传到门口时,徐发现了,急忙出去接菜,他轻轻地把托盘打开了,对徐楠说:你不要接,让她来接。
徐跑到里面,怏怏地对我说:菜来了,你去接吧。
我正在忙,看了江勇一眼,以为菜出了什么问题?不像呀,一个青菜能出什么毛病?莫非是我得罪了他,他要报复我……我顾虑重重。
徐楠被晾了起来,颜面扫地,心中大为不快,但又不知所措,目瞪口呆地立在门口。
莫非出了什么事不成?没办法,无论是福是祸,问题总是解决的,我切生生地走过去,双手把菜从托盘上端下来,没想到他却深深地向向鞠了一躬,微笑着对我说了一声:谢谢。然后,转身离去。
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后脑勺,站在原地愣了好半天没回过神来。
徐在一旁“呵呵”笑个不停,小小,你的面子真大呀!
我一头雾水,不知向东还是向西。
难道这就是男孩向女孩表达爱的方法吗?他这样做我会感动吗?越是这样越让我反感。
事后,我向徐楠求救,徐楠,我该怎么办呀?
什么怎么办?
那个叫江勇的家伙一直缠着我,真让人讨厌!
其实,他也不错呀,干吗老躲着人家。
哎呀,你不知道,我对他一点感觉也没有。我急了。
那就对他明说了。
想起那个家伙的话,我就欲哭无泪,我又不是没说过,我甚至还骗他说我已经有男朋友了,他还这样子。
他不相信吗?
没有呀,他说,只要我没结婚,他就决不放弃。
啊,她大叫一声,我惊恐地看着她。
那你就惨了,莫非他——
不通人情!我俩异口同声。
咳,你这个人真够朋友,不但不帮我还取笑我。我像泄了气的皮球,一下子倒在沙发上。
厢房里的打闹声传出多远去,谁也没在意闻讯而来的楼面经理。
你俩在干吗?
梅经理!我们一跃从沙发上跳起来,经理就站在面前,已经看我们很久了。
我们俩整理好衣服,规规矩矩地并排站好,等着挨训。
下班了还不离开,在这里干什么,别的房间还有客人,你们俩在这里打闹,被客人发现像什么样子。
我俩低着头一言不发。
等他说累了,才肯放过我们。
去吧,去客厅休息吧。
谢谢。我俩扭头就跑,一口气跑到看不见梅经理的人影才停下来,哎,真惨!
江勇仍然对我纠缠不休,不放半点与我单独见面的机会。我有点怀疑他是不是什么事都不做,是不是专门跟踪我的。
有一次,我在洗碗间洗水杯,等到别人都走了,他才从旁边走过来帮洗杯子。
故意找话说:我们相处那么久了,你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
我奇怪他是否真的在调查我,连我不爱打听别人私事的习惯都知道。
我只得应酬,不知道,你是不是叫吴什么?
我想到和他同时来的几个员工都姓吴,大概他也姓吴吧。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姓江,叫江勇,知道了吗?他希望他的名字能印在他喜欢的女孩的心里,像烙印一样永不磨灭。他万万没想到自己的名字能像微风一样吹过情人的耳旁,无影无踪。
人要是遇上不顺心的事,喝口凉水都塞牙!真是“人有祸福旦夕,天有不测风云。”
有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看书看累了,眼皮也想合上了,便下床把灯关掉,摸索着上床睡觉时,不小心,一脸碰到床头的柱子上,这是一根长长的断裂的圆柱,年久腐锈,烂的掉渣,高低不平。恰好,我的脸撞到了铁筒边缘最锋利的尖上,顿时一股钻心般的疼痛涌遍全身,我像触了电似的,猛然一抬头,锋利的便顺着脸往下划,就听到“嘶啦”一声尖刀划过的声音。
完蛋了,完蛋了!我心里想,这下,肯定是弄成花脸了。
我只觉得脸上被划了一道长长的伤疤,一股巨大的疼痛传到全身的各个神经,随之,眼泪也涌满了眼眶,我来咬着牙久久地站在床边,一动不动。等到疼痛的潮流慢慢地退了,我才悄悄地爬上床。
躺在床上,痛的无法入睡。忍不住用手摸了一下脸,觉得到粘乎乎的,肯定是出血了,又没有备用的药,连牙膏也没有了,深更半夜的到哪里去找医生呀,算了吧,等天亮再说。这一夜,刺心的痛折磨的我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白天的疲劳催促着我,不知过了多久才睡着。
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就去小姨家找牙膏,用镜一照,自己都吓了一跳,哇,我的天啊,怎么会成这样!
远比我想象的要厉害,一条“S”形的伤疤由眼角下方直到下巴上方,真真切切地贴在脸上,占去了半张左脸,上面还流着红艳艳的血。
原以为只是划破了一点皮,怎么会这样严重,好好的一张脸竟这样给毁了,我该怎么去上班呀!怎么去面对同事和客人呢?同事们一定会嘲笑我的。
我不让自己难过:没什么,没什么,过几天就会好。
我小心翼翼地有伤口处涂了一点牙膏,□□到:就会好的,不用买药,一点皮外伤!
涂上牙膏,我在镜中仔细愁着那条伤痕,一条“S”的红色标签端正地贴在左脸的正中方,不偏不斜。
哎,这是谁的杰作呀,我又不是唱戏的,干吗贴那么好看。我生气地嘟囔。
还好,划痕不是很深,否则我死定了。
吃早饭的时候,小姨发现了我脸上的伤疤,惊讶地问我:“你,的脸怎么了?”
刮在床头上了。我不好意思地把昨晚的事情告诉她。
啊,怎么会这样,有时间,我把床拆了,重新帮你修理一下了。
不用了,我觉得那样蛮好的。我不想老是麻烦她。
那你要不要去看一下医生?
没什么,过几天就会好的。
买点药涂吧,这样多难看……
我只想着自己的难过,怎么面对别人呀,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我终于想开了,有什么难以面对的,同事之间用不着严饰,大家应该坦诚想见吗,再说,她们也不会嘲笑我的;至于江勇吗,更不用严饰,我又不喜欢他,还怕他看到不成;路上的行人,也不用怕,你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你,大家谁也不认识谁,在人群中只是擦肩而过而已,又不是长期生活在一起,怕他干吗!就算怕,躲起来也不是办法呀。这伤疤要好久才会好,难道我就不上班了吗?只要心里平衡,一切都无所谓,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去面对它。
果然事实如我所料。
一出门,就碰到邻居大婶端着碗在外面吃饭,看到我的脸弄成这样子,新鲜的不得了:哎呀,小姑娘,你的脸怎么啦,和谁打架了?
我早想好了,被猫抓的!
哎呀!大婶皱着眉头直咂嘴。
我赶紧缩进了屋里。
吃过饭,我回自己的房间,走到小院门口,楼上的小大婶正在阳台上梳头,看到我的脸,同样大惊小怪:她姨,你外甥女的脸,怎么回事呀?
我姨站在门口,笑笑说:谁知道她怎么回事呀,不小心碰到床头上了,你看,把好端端的一个人弄成这个样子。
咦,这么年轻,把容都毁了?她无不遗憾。
难道说,我想呀!
我昂首阔步,头也回地向前走,为了给自己树立信心。我像中奖挂彩一样,其实我还没真的“挂彩”呢,光荣要走在大街上,见人就问候,频频招手。
我在房间休息了一个上午,伤口还是不见任何好转,还留着渍渍的血迹。
在上班的路上,个个向投来好奇好的目光,盯着我的脸看了许久,还不肯放过我,看我这张“美丽英俊”的脸有多傲气。
我骑着自行车,作出轻松的姿势,抬头挺胸,一路哼着小调,脚下像生了风似的,快速地飞奔在骄阳之下。俗话说:中午的太阳如妇人的指头,照在人身上生疼,比妇人的指头打的还疼,差点“打”掉一层皮。
我的眼睛本来就肿得快睁不开了,只剩下绿豆这么大了,经太阳的高温毒晒,连芝麻大小都没有了,擦了点药膏,勉强看得见路面,为什么我还那么开心呢?
人,如果抛开心里的障碍,撕开虚荣的面具,那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照例三点钟赶到保安室,打卡后,更衣室依旧没开门,我习惯地坐在那个老位子,刚定了定神,眼睛稍好了些,能看清室内的东西,就看到江勇从楼梯上下来。
怎么那么巧,每次都是这样!
他来到我身边,跟我打招呼:今天这么早?
我善于敷衍别人,说话比较生硬了点:早吗,和以前一样。
他也贯例坐在我对面,问我一些家庭情况,对于这个老套的话题,我想不回答都没办法。出于礼貌,我想也不想,一股脑全端了出来,看你还有什么话可说的?我说话像泼水一样,干脆利索;他好像也怎么爱讲话,说了上一句就找不下一句可说。
他问我家有几口人,几个姐妹,都在做什么,问完就陷入了穷困,努力挖掘那珍藏了许多年的丰富“宝藏”,却怎么也挖不出来,干挖就是不见泉水,急得挖时人头上都冒出了汗。
正当我们处于僵局状态,互不溶化时,徐楠赶到了,真是一场及时雨,解了我俩围。
徐楠边往桌上放东西边说:天气这么热,你还来这么早干吗,我快到三点钟才来。
说着又把一副眼睛卸下来放在桌上,我顺手拿起来,看了看说:哇,你还戴眼镜呀,这是什么镜?
骑车来的时候,风沙太大,走到路上,风刮的眼睛都睁不开,眼睛里全是沙子,不戴眼睛看不到路。
是呀,上海的风特别大,沙特别多。
哦,原来是一只塑料的太阳镜,是我最不喜欢的红色,可能是在路摊上买的,2元钱一个的。
你还以为是金的呀?她笑我。
是呀。
切,你想得美!
肯定了,哪里知道大款也买这种镜子。
死人,老是挖苦我!
徐楠打我,我闪开。
江勇笑了。
我从来不戴眼镜的,骑车总觉得反光,看不清东西。我试一下怎么样?我边说边往耳朵上挂。
江为了不使别人把自己当作透明的,也附和着说:试一下吧,也买一个。
“你”说得特别重,加上他说话的语气,像看到自己心爱的孩子见了别人的东西爱不释手,可是自己又没有,为了孩子的欲望,安慰孩子一样。他也许没有注意到他说话的语气。
我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笑了笑,又无所谓的把头转向徐楠,怎么样,酷吧?
江勇连忙抢着说:好看,好看,真好看!
我没理他。
嗯,酷,酷死了!徐笑弯了腰,用手扶着桌子坐下来。
屁股刚一碰着椅子,突然惊叫起来,像西里布发现新大陆一样激动,发现了我脸上的伤疤,惟一的区别是,前者是兴奋,后者是惊讶。
看到江勇时,我一直怕他看到我脸上的秘密。坐了这么久,他竟然只字未提,应该是没有发现。也许是我灯光太暗了,也许是离得远(其实只有一桌之隔),也许是他近视的太厉害,无法将我看仔细,也许是他根本就没敢正面看过我一眼,所以至今,他还没有发现我脸上的伤疤。
徐楠惊讶地叫了起来:你的脸怎么啦,伤得这么深,还有血迹呢?
江勇也仔细地瞧了瞧我的脸,惊讶地咧起了嘴,关切地问:你的脸怎么会有伤,谁给你抓的?
不管他看到我的脸会有怎样的想法,反正我是做好了准备。
我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笑道:没什么,被猫抓了一下。
猫怎么会抓到你呢?徐楠同情地说。
我挑逗它玩,它往前一扑,我没躺开,被它的鹰勾爪刮到了。
|抓到那只猫,非打死它不可。徐楠气愤地说,哼,敢抓我们大小姐的脸。
对,把那只猫抓到,狠狠地打它一顿!江勇附和徐楠。
没打它,它跑了。我说。
你还好肠,把它给放了,这下可好,都毁容了。徐还开我的玩笑。
晚上一上班,整个店里的员工都知道我的脸被猫抓破了。
“好事找不到人问,坏事传来千里”,这件事像一阵龙卷风,瞬间席卷了整个店,搞得沸沸扬扬。就连保洁阿姨也在议论我。
我在洗手间门口见了保洁阿姨,她们都问我:小姑娘,你跟谁打架了,脸被抓成这个样子?
哎呀,我要晕倒了!这些人的想像力真丰富。
不是的,猫抓的。
你别胡说了,肯定是和谁打架了,猫抓的印子和人抓的不一样。钟阿姨说。
小姑娘太老实了,被人家打了也不敢说,才说是猫抓的。另一个说。
还有一个阿姨悄悄地跟我说:小姑娘,是不是你男朋友把你的脸抓成这样,你跟我说没关系,我不会跟别人说的。
我笑笑,不再解释,我知道对于这些老实的人再怎么解释也没有用,毕竟生活中的人太现实了,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常言道:人分三六九等,什么样的人都有有,有同情者,就有专门看笑话者,有人哭就有人笑,真是事实难料。
朱叶就是其中之一,她很会做人,带着既同情又关切地语调问:你的脸被猫抓伤,你打它了吗?
让它逃走了,当时哪有心思抓它呀,都快疼死了。
竟然让那个小东东跑掉了!她把手指捏成一撮比作猫,她笑得脸上的松皮都有皱成老树皮了,你脸上涂了什么药?
什么也没涂,上床就睡了。
什么,上床就睡了?她惊奇在瞪大眼睛望着我。
当时又没有别的药,三更半夜的,也懒的去买,我说,睡吧,等天亮再说。
脸被刮成这样,你还能睡得着呀?
我也没想到伤口会这么大,疼了半夜才睡着。
你真坚强,要是我才不呢,非找到药不可,不把那只死猫揍扁才怪呢……她一直笑个不停,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原以为送走了狼,又引来了虎。
同事们个个爱凑热闹,纷纷来询头号当时精彩的表演。我是来者不拒,越讲越起劲。
我们都聚在四楼的黄金地段,AB区分界线上,像开记者招待会一样,纷纷发问。
哎呀——,王山看着我的脸长叹一声,咧着嘴,摇头晃脑地大发感慨,要是我,非等到脸好了才来上班,我真的会觉得无法见人哪!
那要等多久呀,伤得又不是手脚,不耽误做事的。我说。
被猫抓伤的,会有猫疯病的,你要去打两针疫苗,以防后患。丽边说边捂着鼻子从我们身边红绕过去,看到她的样子,就想呕吐,这是一只毒辣的老狐狸精,大家个个都讨厌她,恨不能吐她几口,当众砍头示众。
这几天,我都没有正式看台,总是帮着别人打杂,偶尔见到江时,他仍然笑笑,很少出现了,我也不想再见到他,我的脸不足以再见他。他当时喜欢的是我的个性,还是我的这张脸呢?我要借此弄个明白。
那天在楼梯间里碰到鲁信海,老喜欢和我开玩笑,他笑嘻嘻地说:小小,你的脸被猫抓成这样,让江勇给你抓猫,出出气,狠狠揍他一顿!
我白了他一眼,失笑道:我想让你去抓猫,替我出气。
就算转八百圈也轮不到我呀?
因为我们是邻居吗,比较方便,远亲不如近邻。
我得意地对他笑笑,跑下一步楼去,留下他一个人在我身后笑。
真是奇怪,为什么,他们都认为我和江勇在谈恋爱呢,难道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就另一个人也一定会喜欢一个人吗?一个人的爱情算什么爱情,我觉得爱情不是一个人的事情,一个人的爱情是不完美的,不会长久。
第二天,轮到我值班,我很早就来到店里,一间一间把包房的门打开,我拿了一串锁匙,走到拐角处,借着昏暗的灯光,寻找着23号房间的锁匙。
我抬头,看到江勇站在传菜间门口——走廊的尽头,远远地看着我,不停地徘徊。他朝我点点头,笑了一下,见四处没有别人,便向我这边跑过来,跟在我身上,问长问短。
你的脸好些了吗?
嗯,好多了。
还疼吗?
昨天疼,现在不疼了。
怎么会抓成这么长的伤口?
不知为什么,我心中油然产生一种厌恶的感觉,对于他的问候,我无心敷衍,和他单独在一起,让我紧张、恐慌。他离我很近,他的鼻子、嘴巴都快贴到我的头发了,我听到他急促的呼吸声,生怕他会碰到我。我匆匆打开了门,大步流星地跑开了,留下孤单的他,站在那里,渐渐模糊。当时,我想起某个人的面容,就在我的脑海中,某种思念突然产生,才会把了贬到极点。独自留下他一个人,又觉得对不起他,深感内疚,想找个机会好好补尝一下,以减轻我的心里负担。
从那以后,我好几天都没见过江勇,不知他是蒸发还是钻进地窑里去了,反正是见不到他的人影。大家都在议论我与他的事,如飘飞的雪花,飞飞扬扬,迷离人的眼睛。
一天晚上,我告诉西施,有一个男孩说喜欢我,这几天,他怕见到我脸上的伤,不敢来见我,去休理他一顿,让他不要再纠缠我。西施是个诈乎乎的人,听说我这个要求,很爽快地答应了:好,他妈的,看到我们小小长的漂亮就想追,看到人这有的脸受伤了,就想躲,我非好好整他一顿不可……说完,就立刻动身去传菜间了。
不知西施是怎么把江勇休理了,后来,我们见到面,他都很尴尬,能躲就躲,能藏就藏。我已不值得他爱了,他果然看中的只是我的面孔;说明分手,当然没有必要,只有采取这种办法了。
听西施说:那天,我直截了当地问他了,他不承认,他说那几天我很忙,没空来看我。现在他看到我都不好意思了,不是躲就是藏!
我也忍不住笑,他对我也是一样的。
也许是仔怕了流言蜚语,经不起风吹雨打;只要躲在屋里,就不会经历任何风浪,他选择了后者,我有什么话说呢。
我和江勇很少见面了,我根本就不在乎他,我心中只有我虚拟的一个“白马王子”,每天都在为他争取脸上的伤早点好。
晚上下班回到家中,我就对着镜子擦牙膏,大约过了十来天,伤疤已退掉,留下一条“S”形的伤痕,露出血红的毛细血管,很吓人的,如地球上的东非裂谷带,成了地球永远的伤痕,让地球永远面临分裂的危机,让地球永远不完美。
好难看哟。我自顾自怜,对着镜子敝敝嘴。
一次客人还拿我开玩笑地说:绝世佳人脸上一条永远的伤疤。
它是我心中的伤痕,让我的脸不再完美。
看到这条伤疤,我的脸上就掠过一丝哀愁,我是一个灰姑娘,还没有找到我的白马王子,怕再也找不到他了。
当时,同事们不让我吃醋、酱油,以免留下伤痕。我记不住嘴,谁知道菜里有没有放酱油呀,我也品尝不也来,吃了就吃了,有什么大不了的,一个人过也一样。
现在我好后悔吃了酱油,脸上留下一个长长的伤疤像什么样子,现在终于好转了,还是件高兴的事。
人生总是这样叫人难以捉摸,相遇是缘,离别在也在所难免。
有一次又在走廊走遇见了鲁,他半开玩笑地说:小小,江勇快要走了,你会想他吗?
会,我会想你的。我不假思索地说,才不相信他要走呢。
后来,许多人在在议论他真的要走的消息,他是个学生,趁暑假来勤工俭学,快开学了,他要回校读书……
哦,原来是这样呀,我半信半疑。
他是个学生,而且是个大学生,一点也看不出来呀。我边走边嘀咕。
没过多久,这件事得到了证明。
我的脸一天天的好转,心情也一天天的好起来,对他的态度也温和起来。一天晚上,我在洗碗间先杯子,发一传菜间里有许多在四处走动或闲聊,或许是快下班的缘故吧,这时候,他们也不怎么忙了,活动开始自由。
我不大喜欢讲话,也不与他们搭讪,总是默默地做着自己该做的事情。不知什么时候,江勇已站在我面前,默默地注视着我的一切。他不想让我多干活,怕我会累着。他知道我是改变不了的。
良久,他才对我说:又在洗杯子呀?
我抬头对他一笑,点点头,“嗯”了一声,又继续洗杯子。
你知道吗,我就要走了,回去上学。
哦,什么时候?我早有心里准备,并不惊讶。
明天就过来退押金。
哦,这么快。
嗯他笑笑。
对于他即将离去,我没有太多留恋,我一直把他当作同事或者朋友,但愿他会忘记我这个令他曾经觉得无可救药的人,希望他别永远记住我的不好,多记我的好,也给我自卑的心理一些安慰,我知道我没什么优点使你难忘,希望多年以后,他会说:在我的生命里从来没有过这么一个人,这才是我最大的安慰,最大的满足,最大的快乐。
第二天,终会来临,分别在既。上午上班时,我都没心情,坐立不安。事实上,我不可能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一股莫名的伤感在我心中盘旋,他的影子一次次在我脑海中浮现,想象着他退物离去的样子,提着那简单的行李再一次走在那段经常路过的楼梯,已不可能再回首……想到,又一个喜欢我的人离开,真正喜欢我的人并不多,朋友虽然多,知已难求,又失去了一个好朋友,我怎么会不难过呢。
好不容易挨到到下班,我全身没有一点力气,瘫痪在沙发里面,像一只生病垂死的猫无精打采地卷成一团,一动也不动。徐楠拉我出去玩,我怎么都不肯去,怕在外面遇见他,我最怕离别,相处这么久,就算是一般的朋友也会产生感情的,我不忍看到朋友离去的一幕,还是不见的好,最起码少了一份惆怅。
徐楠从外面回来,看见我还在那里坐着,就坐在我面前,笑呵呵地对我说,江勇走了。
要走的人终究还是会走的。我不淡地说。她不会理解我的心情。
刚才,在楼下看到江勇,他在店门口拦住我,徐楠,徐楠!,我说:你干吗?,他说,小小呢,小小呢?我凶他,小小,没来!她讲得眉飞色舞。
我笑了,他没说什么吗?
他让我告诉你,他走了。
哦。
哦,对了,我说,你临走时也不送人家一份礼物呀,留作纪念。他说,我过几天来看她,再送她礼物。他还拦着我问时,我就跑回来了。徐楠绘声绘色地向我讲述当时的情景,生动逼人,那种精彩的表演,我实在找不出什么词来形容合适,由于本人水平有限。
我苦笑了一下,无心敷衍,我的心早已飞走了。
他走了,也许难舍,必定要分开;我没有送他,只是不想让他难分。虽说他的爱微不足道,但我仍然感谢他这些天来对我关心,毕竟在我空虚的时候,陪我度过了一段时间,人生中能有人陪我走过一程已足矣。
我生活渐渐恢复了原形,只剩下一堆残骸,留下无数笑柄,带来无数的笑料,招引来无数只带着面具的“苍蝇”来吸食。
每次单独碰到吴三桂,总是那张笑嘻嘻的脸。
小小,江勇走了,你会想他吗?
跟他女朋友一个调,都喜欢用同样的口气问同一个问题,不愧是一家人。
我完全抛开那一点点微薄而可怜的自尊,放声大笑,想他干吗,我该想的人是你。
他最怕他女朋友,怕他女朋友听到又闹别扭,他吓得连忙快步走开了。
吧台的王旭也时不时地和我开几句玩笑,有一次他偷偷地笑着问我:小小,江勇走了,你睡不睡得着呀?
旁边的一位接过去说:这还用问吗,肯定睡不着了!
我满不在乎地说:他走了,管我什么事,我为什么会睡不着,睡得还香呢!说实话,我真的没有失过眠呢。
啊,不会吧——,你这个没良心的!
你才没良心呢!我“哈哈”大笑,谁敢跟我开玩笑,我是来者不拒,谁就是肉包子打狗——回不去了。
渐渐地,这股烟熄灭了,初开始还冒些烟,后来连一点烟也没了。只有一个小火星,寿命最长,永不熄灭,那就是吴西桂,老是会问我:师傅,你想江勇!
别来烦我。我凶他。我俩是师徒关系,开句玩笑,都无所谓的。
那年那月,蹿升到上海的天空里的一朵烟花,在没来得及绽放,就熄灭了。无影无踪。
我的生活仍旧平淡,如水一般。寂寞的时候,就拼命地吃,无论一次买多少东西,就一次搞定,就算把肚皮涨破也要吃完。有好几次都是吃得连路都走不动了。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也时常抽从酒店带回来的烟,收台的时候,看到客人留下的烟盒,有的会剩余一两根,他们就不要了,那些都是很名贵的烟,所以我们都留了下来,送给男同事,或者朋友,或者留给自己。抽烟是一种子享受,会分散人的记忆力,不在去多想一些乱七八糟的事。
上班的时候压力很大,人际关系复杂,我又不善于交际,常常搞得头晕脑涨,感到生活不容乐观。每当这时,我就会想起几个月前,一个经理说过的一句话:如果你觉得生活的很快乐,那你就生活在天堂里;如果你觉得生活的很压抑,那你就生活在地狱里。我想我正是生活在地狱里,必须爬出来,跑到天堂去。我不断地调节生活,使生活变得有滋有味,人要以正常的心态面对生活,才能生的丰富多彩。只有适应环境才能生存下去。
我尝试着去做一些我认为很难做的事,试着去结交一些朋友,试着与人交往。
最近,店里来了一个新的员工,分到我部门。他一位高中毕业生,今年因考试不理解,被迫离家出走,出来打工,说不想在考学了。他不知道我对大学生活有多向往,上大家是我梦寐以求的愿望。被生活所困,不得不出来打工,我不想让世界再多一个有梦想而不能实现的伤心的流浪人。
晚上,我们站岗时,我劝他,人生能有几个青春年华,好不容易上了十几年学,等的就是这一天,错过了这一村就没有那个店,以后你会后悔的,打工是无止境的,永远没有停下来的时候,上大学才是最简捷的途径。每晚我们在立岗时,都会聊天,聊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没想到,我们竟然有共同的语言,对生活的看法也差不多。我们成了好朋友,在工作中成了一对黄搭档。
也许他真的听了我的劝告,在这个8月份中旬,他就挥手辞别了公司,回到学校,圆他的梦去了。
他要走了,我有点舍不得。深夜在灯下,我泪如雨下,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离别?每一次离别都让我难过。
为什么人会有生死离别,月有阴睛圆缺?短短两年来,我不知尝试过多少次人世间的欢离合。
往事不堪回首。
一句熟悉的歌词在我耳边响起,“幽幽往事向谁说,悲欢离合都曾有过。”我的心事向谁说呢,突然一个尘封在盒底的老同学的照片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唯一的一个朋友,和她的分开,是我所经历的第一次离别,这也是我日夜思念的好朋友,好久没有联系了,提起笑来,把这几年来,我浪迹天涯所经历的事,尝试的感受统统写出来,我想告诉他我的想法。
信中有段是这样写的:
天使是不快乐的,她内心有太多的想法,无人聆听,无人了解,只有最深的爱和最深的恨,在心中交织,她决定离开这个她早已厌倦了的地方,想回到天上去,可是,她回不去了。当她回首时,她才发现自己已走得太远,太远,爱和恨履盖了来时的路,找不到了,也回不去了,再也回不去了。
她想了又想,这里还是没有任何值得她留下来的理由。
我好像回去。那一天,她哭着对上帝说。
但是上帝也帮不了她。要完全看她自己的命运了。
在这里已呆得太久,虽然她看透这个城市,人情冷漠,世态炎凉,必竟这里的人是熟悉的,这里的环境,她很清楚,比她自己的家还熟悉。对这里的环境,有种恋恋不舍的感觉。她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了。
再美好的事物总会随风而逝的,有些东西注定要舍去的,生命举足轻重。抛开了这种依恋,还有什么值得我留下来的呢?除此之外,我的心里只有无尽的无奈,离开里已毫无眷恋,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我的工作不尽人意,生活虽然还没有着落,但也不会在这里苟延残活的,酒店都是一样的管理模式,大同小异,还怕找不到工作吗?这里已经没有值得我在学习的地方,既然再留在这里,也不会再有进步了,那就是浪费时间,不如早点放弃这个情结,去别处寻找自己的梦想吧,做大事者不拘小结,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我总是能为自己找到最好的离开的理由。
但这一封信,始终没有寄出去,那唯一的一个朋友也不知现在在何处。
我的生活向来是这样飘飘荡荡,没有安全感。我也想过安定的生活,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不再飘泊,不再流浪。可是,我的心是不安宁的,我也只有随心而活。只有这样才能快乐。
第六章 别人的快乐,自己的落寞
上海的房产特别特别贵,我们只有在郊外几个人合租一间便宜的房子,我们的住处离上班的酒店很远,每天都要挤两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去上班,车上人又多,每次都是到站也坐不下;在阴雨的天气里,车上连下脚的空都没有,有好几次,在公交车上,差点没把头挤掉,还有几次没投币,以金鸡独立的姿势,被堵在后车门的缝隙里,动弹不得,只有嘴巴可以动摇,在每一次刹车时,忍不住尖叫。在路上堵车是很常见的事,就像家常便饭。早上去上班,常常么提前去,要么晚点去,赶上上班高峰期,连车都上不去,上班时间是固定的,没办法让它等我们,只有我们等它了,所以我们也只有赶在上班前到店里,常常要提前一个小时或者半个小时去等车,这辆挤上不去,再等下一辆,直到上到车上,心里才算踏实。
我们乘车上班,一个来回,每天都要用掉4块钱的车费,一个月下来,光车费都要一百多块,再加上房租,水电费,那一点微薄而又可怜的工资也所剩无几。
为了方便简捷,也为了省一点车费车费,店里的大多数人,每天都是开着“私家车”去上班的。不但是我们店里,别人也一样,就连外国人也有骑车的,在陆家嘴中心过马路时,也能看到一个个外国人,一手提着皮包,一手扶着山地车,在等着绿灯呢。所以在上海的大街小巷,人行道上,到处是自行车,电动车,像游鱼一样自由自在的穿梭。那是一道最最亮丽的风景。
有一段日子,车子经常被盗,丢车成风,不断地传来某某的车子丢了,我心慌慌的,赶紧到市场买两把大锁,把车锁的紧紧的。
有一天晚上还没下班,耿就跑到四楼找我,告诉我他的车丢了,晚上下班让我叫徐等他。
我不仅讪笑:你的车也不会丢呀,今天上午不是你休息吗,你是怎么来的?
乘车来的,把我热死了,晚上不想乘车了。
哎,别忘了,叫徐千万要等我。哎,你是谁呀,还让徐千万要等你?想得美!你自己去跟她说吧!
哎,拜拖了,你跟她说吧。
我才不去哩!
你跟徐是好朋友,所以我才来找你。嗯,别忘了,千万千万千千万不能忘记!他躬手向我作揖,并一再的叮嘱我。
嘿,这家伙,真是的!望着他离去的背景,我心中一阵快意,车丢了也是好事吗,今晚可以又多一个人回家,不用害怕了。
晚上回去时,耿不知搭谁的便车。
当然是徐了。我说。
徐不好意思,提议让我载耿,我推托车坏了,后座不能坐人,经过再三斟酌,我的理由充分,条件成立,所以胜了这局。由耿骑车载她。
耿发挥男孩本色,骑车像赛车,把车骑得像飞一样,敏捷地穿梭在车流中,像一只活灵活现的精灵,超过许多的车辆,把我远远地落在大后面。不一会儿就不见踪影了。
第一次坐在情人车后的感觉就不用说了,徐眉飞色舞地向我描述当时的情景:那个死人把车骑的飞快,我坐在车后感到很害怕,有一次,还差一点没跟一辆大卡车相撞……看到她开心的样子,我也很高兴,他早就盼望着有一天耿骑车载他回家,终于实现了。
在耿没车的日子,一直都是搭徐的顺风车。
过了许多天,耿买了一辆新车,说是新车,其实也是别人的二手车,二手车的二车,不知转过多少人的手了,对自己来说,是新买的,所以才叫新车。
这天他高兴地向别人夸耀,我买新车了,你看,多洒呀!
没过两天,这辆新车就不知被哪个没车用的骑去了,又要乘徐的便车。
哎,真倒霉,车又被别人借去了。
也不能老是乘别的人顺风车呀,不几天又要买车,刚骑两天又被哪个伸出的第三只手给勾去了,这样反反复复地买车丢车,不矢买了多少次,也不知被偷了多少次,每天都要乘别人的便车,我知道这是他求知不得的事情。
我总是夹在他们两人之间,充当一千瓦的电灯泡,连我自己都感到不好意思了,没有办法,徐每晚都拉我一起等耿,对好朋友的要求,我是万次不辞呀。
在车辆如流的马路上,我骑车最慢,我很注重安全。好几次,都把车骑得很慢,不想去追赶他们,也给他们创造大好时机。
有时,他们会在某个路口等我,我不好意思地说:你们不用等我,我骑车很慢,你们先走吧?
咱们一起回家吧,人多了热闹。徐会有意地说。
有时,他们会真的不等我,两个人潇洒去了。
有一次,徐看到我落到后面很远,硬是让耿停下来等我,耿极不情愿。
等我到了他们跟前,耿闷闷不乐地说:小小,早知道你那么怕骑车,就该让你打的士回家!
哎呀,太好,求之不得耶。我高兴坏了。
我也要。徐说。
我们都乐了。其实,我们三人在一起,蛮开心的。
每天晚上,我们三人都同路回家,一直保持着这种关系。有时,我看到他们有说有笑的,也很高兴,只是笑容背后有几分落寞的感觉。
公司处于风雨飘摇中,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几次都想逃都没逃掉,不得不乖乖地立在门前,等待着贵宾的到来。
一次,我早晨,我正在打扫巴台的卫生,拿着白色的湿毛巾没劲地擦来擦去。
朱爱爱领班从包间的走廊里走出来,高跟鞋“咔嚓、咔嚓”地撞击着地板,发出清晨第一首优美的独奏曲。
她走到我面前,环顾了一下四周,没有别人,便悄悄地跟我说,小小,听说,你想辞职?
我笑了,这消息也太灵通了吧,我的想法还在肚子里酝酿着呢,就有人知道了?对于朱爱爱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她不是也想辞职吗?
是有这个想法,还没决定下来。
有什么困难吗,说出来,看一下,我能不能帮你。
每个刚上任的新官都是一样的,总是想设法留住自己的员工,给经理留个好象,以便证实自己的管理能力。她一上任,我们就辞职,上级还以为是她管理不好,害得大家不断地辞职呢。
其实也没什么,只是觉得不适应这里的环境生活,想换个环境。
你这样不行的,老是换工作,不但存不到钱,也浪费自己的时间。出来打工就是挣钱的吗,不是为了挣钱,那出来干吗?你每到一个地方,觉得不适应就换,不适应就换,永远也不会适应,永远也存不到钱。你要自己学着去适应身边的环境,才能生存。既然周围的环境无法改变,那就要试着改变自己。领班笑着说。
改变自己?没法改变了,都已经这把年纪了,个性是已经定形的,改变不了。我实在想不出来,我这一米七的个头,哪一点长得对不起周围的环境了,要如此逼我。
呵呵,想不出来,你还真会开玩笑。年纪轻轻的,干吗说这种话,如果连你都老了,那我们不是成老太婆了。她拍拍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改变看法,让自己适应。
她轻松一句话,害得我捉磨好久,也没捉磨出个所以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