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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婚礼、隐身、旧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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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婚礼、隐身、旧新闻
榆次城里彩旗飘飘,榆次卖合堆旅店要嫁闺女啊,男方就是帅气、贵气、有才、有财的大西国哈姆雷特王子。据说他们双方已经商量好了下一代的名字,就叫哈雷彗星。
新娘慧慧坐在梳妆台前,不住地流鼻涕,因为她穿的婚纱太薄,而时值腊月隆冬,晋中又是极严寒的地方,所以大多数人都流着鼻涕在冷风里看娶媳妇。
不一会儿,王子哈姆雷特骑着高头大白马过来了,王子笑逐颜开,一点都不像欠谁十亩地的样子。王子的随从有二十多人,个个都骑着枣红宝马,场面是五十年不遇,百年一遇!
“王子,新娘在等你!”媒婆简单爱笑吟吟地迎上来说。
“我好紧张哦!”王子一口太原郊区口音,听着让人觉着亲切。
“出门左拐再左拐有茅房——”简单爱体贴地指示着。
王子上过茅房,刚来到新娘门口,说:“不行,我还得上趟茅房。”说完又左拐左拐上茅房了。
初出茅庐,王子甩干两手上的尿滴,推开了新娘的房门。
屋子里居然空无一人。种种逃婚、骗婚、抢婚的念头涌上王子心头……
简单爱扭捏着说:“新娘也好紧张,也上茅房了!”
“要不我上茅房接她去?”王子总算松了口气,不讲究地说。
“啊呀,亘古未有啊,哪有上茅房娶亲的,使不得,使不得。”简单爱惊呼,“你就再耐心等会儿吧!”
等不及,王子又上了趟茅房。
等他回来,新娘还没回来。
“王子放心,一会儿抱着新娘,一定轻省不少呢!”简单爱安慰着焦急不安的王子。
终于,新娘慧慧出现了。她显得很虚弱,应了那句俗语:好汉经不住三泡屎!何况她连好汉也不是。
“你拉肚子了?”王子关切地问。
“嗯!”慧慧无精打采地回了句,又强作欢笑:“呵呵!”
王子跪下,向她行礼,执子之手,吻子之唇,抱子之腰,与子偕骑,白马翻着白眼,心下甚不情愿。
慧慧在王子怀中,坐在白马背上,向群众招手。
她的脑海里,出现了荆轲的模样:荆轲焦急地对她说:“没人要?我要!”荆轲又抬头望天对她说:“我出生那天簸箕星在天,所以我是簸箕星座的!”荆轲又说:“怎么样?我娶你的事,考虑的怎么样了?”
一幕一幕,从脑海里闪现。
她真想此刻怀抱着她的,不是王子,而是那个流里流气的荆轲!荆轲!荆轲!你为什么要和那个狗娘养的盖聂决斗?明知不是他的对手,你还要去?!
人群欢腾,王子向众人招手,慧慧只是低头想荆轲。
忽然,人群中有幅画,画上那人好熟悉,只见画上人手中端了一碗刀削面,旁边一行字:乔家刀削面,吃了还想吃。
那幅画不是画的荆轲吗?他什么时候接了刀削面的广告了呢?慧慧这样想着,对王子说:“我要那幅画!”
王子说:“那是广告,要它何用!”
“我就是要——”慧慧不依。
于是王子对举广告牌的两个小伙子说:“多少钱,我要了!”
此时人群中有一个半蒙着脸、戴个大棉帽的家伙,目光直直地盯着王子与慧慧,由于天冷,戴口罩的人很多,没有人发现他的特殊,他捂得很严,没有人认出来他是荆轲,他由于天气原因,不得不滞留此地。上次坐个短途马车,只坐到了郊外的一个小村庄,小村庄连家客栈都没有,差点把他冻死在户外,幸亏有人家收留了他,住一晚上,天一亮就又回到榆次了。
他看着美丽的慧慧,嫁给了帅气的王子,心中有一丝嫉妒,但有万缕欣慰,他知道自己给不了慧慧安稳的一生。何况,往后走下去,一定还会遇到喜欢自己的人,男子汉大丈夫,何患无妻?自由是最重要的。再何况,万一自家祖上真的欠慧慧家十万块,择机逃了还是比较明智的。手里拿着孟楠资助的一千铜板的支票,到钱庄支了五百铜板,先花着,一待冰消雪融路好走,就赶紧离开此地。
这一阵,荆轲基本是昼伏夜出,过着隐身的生活,榆次客栈多,随便找个远处的客栈,住下,没有人认得。今天,听说王子要娶慧慧,专程来看。他正在人群中看慧慧,肩膀被人拍了一下,惊回首——是小王。
“你怎么还在这里?”小王问荆轲。
“没有出城的长途马车,山路现在全封闭了,不让走!”荆轲边说边将小王带到自己住的地方的一家小酒馆。
两人要了一盘平遥牛肉,要了一盘红焖狗肉,又各要了一碗红烧肉刀削面,温了一壶汾酒(温馨提示:此处宜插广告)。
“你不要到处嚷嚷,千万不能让慧慧知道了!”荆轲交待小王。
“你以为慧慧知道了会抛下王子来找你,你以为自己那么有魅力吗?”
“难道不是?”荆轲不敢相信。
“慧慧爹说了,现在就是十个荆轲出现,也换不了一个王子!”
“真的!”荆轲的表情很复杂,既有欣慰,又有失落,仿佛吃了张既有甜味又有苦味的馅饼,“这么说我可以明目张胆地抛头露面了?”
“你真是多虑了,你现在就算主动去向慧慧表白,也无济于事。”小王毫不思索地说。
“不过她家会向我要十万块的账的,说不定王子也会帮着他们要账,我的处境岂不更惨?”荆轲还是想的周到。
“是啊,还有这一层啊——”小王这才觉得自己说的不太妥当。
“最近天下有什么新闻吗?”荆轲夹了片牛肉放入口中。
“听说秦国新死了国君!”小王也忙夹了片牛肉。
“新即位的是个什么样的角色?”荆轲飞快地夹了数片牛肉放入口中。
“叫什么,哦——嬴政——对,是他,听说武功十分了得,且读了不少书。”小王也飞快地夹了数片牛肉放入口中。
“他多大年纪?”荆轲又要下箸夹牛肉,却发现盘中已无,只得夹了块狗肉。
“即位时才十三岁!”小王直接夹了狗肉放入口中。
“少年英才啊!真想会上一会!”荆轲连夹几口狗肉。
“莫非荆大侠有去秦国之意?”小王不知夹了几块狗肉。
“说说而已,说说而已,方今秦如虎狼,人人避而远之,我为什么要去呢?”荆轲又去夹狗肉,发现盘中已无,只得吃面条。
“来,干了这最后一杯!”小王提议。
怎么就最后一杯了呢,这酒荆轲觉得自己还没喝两口呢。
只得干了,一仰脖,没了。
战国时代就是这样,秦王即位已七年,消息才传来,小王和荆轲他们还当新闻在谈论。此时秦王嬴政已二十岁,长大成人,能干有为,已将各国攻下百座城池。南方各处,也多有收获。荆轲还不晓得卫国已被秦国攻下了。此刻还想着回卫国看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