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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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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九,王九——”
无人应答。
总是这样,仆到用时方恨少,到吃饭时就出现。
我在穿一件新制的休闲长衫,想让王九帮我抻抻袖,他却不在。
“王七,王七——”
无人应答。
连王七都不在,我此时已将长衫穿到了身上,但手没有从袖子里伸出来。脚,还踩着长衫下摆——很明显——长衫做的太长了。今天说啥也得找谢裁缝理论一番。当时(一年前)我做长衫,让他量身高时,对他说了,我今年二十二岁,明年估计要再长高点(二十三猛一蹿嘛),衣服可以适当做长些。谁知我二十三没有猛一蹿,连轻轻蹿也没有,个子还是原来的个子,衣服他却按蹿的很猛的样子做成了。
我因为工作原因,客居金陵,只随身带了这王七王九两个仆人,另雇了范大娘负责做饭。我的工作性质特殊,需保密,打死也不能对人说我在太子身边负责烧香,烧香时替太子许各种各样的愿——比如希望今年仙女下凡;希望今年太子能再长高半尺;希望太子射箭时有头野猪能追上那枝箭,让太子将它射死;希望太子做的臭豆腐在全国比臭大赛上一举夺魁,成为天下第一奇臭!
当我在长衫里无计可施,缩头缩脑,畅想大丈夫当能屈能伸之时,范大娘喊了一声:“开饭了——”便听到由远而近的脚步声……
王七、王□□风火火地赶来了。
由于我深受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危害,致使主不像主,仆不像仆,直接造成我的生活诸多不便。此刻我见二人来到,忙喊两人帮我抻抻袖,撩撩下摆。两人见我只露个头在长衫中,大惊,王九问:“你是何人?”
“我是你们的公子——”我平等地说。
“我家公子决不会穿成这个样子,这么保守的服装,决不是一个追求自由的青年该穿的。”王九道。
王七此时已端了碗海参鱿鱼炖牛肉在吃了,我说:“王九,快将我这身长衫拽下。”
王九说:“公子在家无事,闹此小儿模样,我岂能纵之?”说完也去端了碗海参鱿鱼炖牛肉吃。
我既不能衣来伸手,又不能饭来张口,才发现所谓平等,不过是一种睡觉时才能做的梦,在日常生活中的确不大现实。我左挣右扎,在长衫中忽隐忽现,可此长衫用布繁多,如布制迷宫,竟将我越缠越紧,几有性命之虞。
我大呼:“救命——”
王九说:“公子若是掉入水缸,我还可学司马光砸缸;公子若是落入冰窖,我还可学罗盛教舍身救人;公子若是行将饿死,我还可送碗嗟来之食。可公子现在披绫罗衣锦绣,太平盛世,无事生非,为布所缠,我前无古人好学,后无来者可借鉴,真不知该如何搭救。”
我最烦他读书,还净读些奇文轶事,一点儿都不实用。司马光,我听都没听说过,提他干嘛?
我只好求道:“王九,你若救下本公子,这件衣裳就送给你了。”
他一听,二话不说,拿起桌上“大费气”牌剪刀,将长衫剪开一个巨洞,我好歹从那儿钻了出来……
好饿。到厨房,揭开锅一看,只剩海参鱿鱼炖牛肉的汤。
好在还有汤,我舀了碗喝了,范大娘说:“如果没吃饱,趁黄狗不在家,吃它些地瓜吧。”
我于是去狗窝偷一地瓜食之,方止住饥感。
王九将那长衫据为己有,便自己修短了些,穿在身上,出门泡妞去了。
我只好穿旧衣服,我弄个披肩发,前额刘海颇长,问王七:“像不像流氓?”
王七认真回答:“不像——”
我很沮丧,又将衣服捯饬一下,弄得一只裤腿长一只裤腿短,又在胸前口袋别了支毛笔,再问:“像不像流氓?”
王七还是说:“不像——”
于是我再弄弄,反复弄,最后王七还是说:“还是个文人样子,一点都不流氓!”
在我们那个年代,公元五世纪,南北朝,流行文化为主。流氓行为简称流行,流氓形象称为流形,为最佳。上等流氓社团协会被称为上流社会,所以大家都以流氓形象为酷为美。若不幸长得文里文气,像个文人,这人是娶不上媳妇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二十三岁了却还是剩男,要知道南北朝时候,三十二岁做爷爷的大有人在。
王七、王九也都是爱读书,太文气,二十多了仍单身。
我们希望以奇装异服来达到流氓形象,可范大娘在一边冷眼看了,冷冷地说道:“流氓是一种气质,不是你想学就学得来的,更不是穿个流氓穿过的衣服就能成为流氓的。”
我听了很不开心,一顿没吃饭。
快到中秋节了,夜里月亮很美,冷清的风吹着清溪桥上的我。我趁王七王九不在身边,引吭高歌:“日从东方出,团团鸡子黄。夫妇恩情重,怜欢故在旁。”唱过这几句,四下瞅瞅,无人出现,就又来了一段:“阳春二三月,诸花尽芳盛。持底唤欢来?花笑莺歌咏。”
唱完又四下瞅瞅,觉得没人抗议,再来一首:“西边一只乌鸦,东边一只乌鸦,西边的乌鸦往东飞,东边的乌鸦往西飞……”唱完又四下瞅瞅,觉得没人抗议,再来一遍罢,正待张嘴,从桥头走过来一位穿天青色衣服的丫环模样的女孩子,只见她窸窸窣窣地移步到我面前,低头说道:“公子大晚上的如此劣声扰民,怕是不大妥当吧,且所唱之歌词不达意,现在是晚上,你却唱‘日从东方出’,现在是秋天,你却唱‘阳春二三月’,莫非公子脑袋有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