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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识 人生最悲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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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悲凉的是我站在你面前陪在你身边,而你却认不出我。甚至当着我的面满世界找我……
站在命运的转折点,一转身有时就是相隔千山万水了。
当我决定以另一个人的身份继续生活下去时,我早已背弃了过去,斩断了过去。而今天我却在怪他为何那么痴情,装着那么无辜的样子。明明那年是他抛弃我的不是吗?现在凭什么装着一往情深的样子呢?误会?难道简简单单的一句误会就可以完全抹杀我曾经受过的苦了吗?
时间让一切都变得物是人非,就算我再怎么否认,都无法掩饰他不再是当初那个眼里心里只有我的毛头小子了。现在再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人,他成熟幽默有魅力。而我过了那么多年还只是一个平凡普通的女人。就在刚才坐在他的车上,我们根本就没有共同话题,两人之间只有沉默。我看得出他则为刚才的失言深深懊悔。
当我抱着粉红色的猪布娃娃和一大束勿忘我下车。他很绅士的在我额头落下一吻说:“早点休息。”典型的洋派作风。这却是我不喜欢的举动,我不喜欢跟陌生人有肢体的接触。可笑吗?曾经的爱人,我却拒绝他的触碰。
我点点头,挣扎了半天决定还是告诉他:“顾凯,我喜欢的布偶是泰迪熊,喜欢的花是红玫瑰。下次别搞错了。我是陆丽华不是李美岑。”
他面露尴尬,许久之后只回了一个字“好!”一个简单的“好”字竟道出了那么多的苦涩与无奈。他或许希望眼前的人是他所珍爱的女子,可惜我不再是那个眼里心里只有他的纯良女子。他回到车上向我挥手道别随即逃命般开车离去。他认不出在眼前的人究竟是故人还是仅仅是陌生人。我又何尝分得清呢?他之于我是“过去”,我今生不愿再想再回首的过去。人与人的相遇、相知、相恋讲的是“缘份”二字,只是这是善缘或是孽缘,我自己都分不出来了。
回到家躺在床上,头很痛,脑子里回荡的是他那句:“她去世了!”
“她去世了?”我失声痛哭,泪水滑过脸颊。我是谁?我到底是谁?
一切的一切明明想忘却又越发清晰起来。
不是每个人的生活都是开心愉悦的。遇见他仅仅是宿命的开始。那是十二岁的秋天,初一刚开学,新的同学新的环境。一切是那么陌生与新鲜。一天下午自习课,老师开会去了。班上的其他同学开始笑闹起来。我则是在乖乖地复习功课。正当我入迷地在预习课文时,却有一个人抢走了我放在桌子右上角的草稿本。那个草稿本是新款的像一本字典那么厚很特别。我第一反映是去追。他跑得很快,而我跑得更快。眼看着我快追上时,他一急就把草稿本丢在地上。我瞪了他一眼,捡起草稿本怏怏地回到位置上。
第二天一个男同学腼腆地站在我位置前。我疑惑地看着他,他挠挠头说:“同学你好!我叫孙杰,这是别人托我给你的。”
说完他递给我一张叠好的纸。纸上画着一支箭一颗心。我打开字条,里面只有简短工整的几个字:“一见倾心,一见钟情,顾凯,”
孙杰摆摆手紧张地说:“不是我写的,不要误会。”他眼晴示意我看另一边。那是昨天抢我草稿本的男生。我细细地打量他。矮个的小胖子,眼神里满是焦急无措。
“这是我的答案。”我将纸条撕几块放到桌面上。
“唉!”孙杰惊叫。
那个叫顾凯的男孩子转身离开了教室。
在那个青葱懵懂的年纪,我收到了平生的第一封情书。结果却被我亲手撕毁了。在那个年纪早恋是学校明令禁止的,更别说他给我印象并不好。
没过多久,我们班举行了第一次班会。班主任为了增进我们的友情,想出了一个主意要我们都回去准备一个礼物,在班会上抽奖抽到谁的就能拥有那个人准备的礼物。还要求班会那天,统一着装男同学穿白衬衫,女同学穿白毛衣。
白毛衣倒容易解决,表姨前两天给了一批旧的过时的衣服给我里面就有一件白毛衣。只是这礼物倒让我为难了。正当我闷闷不乐时,爸爸给了我一支半旧的钢笔做礼物。那是他最喜欢的钢笔,他拿出来只是想让自己的独生女儿开心。我仔细地包装拿到班会上,我抽到了顾凯的礼物,打开一看是一只拳头大的粉红色猪布娃娃布偶。那头猪萌萌地懒懒地趴着十分可爱,很显然顾凯是用了心去准备的。我手拿着礼物看着他,眼神与他交汇。我微笑点头向他表示感谢,他低头一言不发。
整个初中阶段的顾凯是很神秘的,只有期中、期末考会见到他人之外,其他时间是不来上学的。也没见学校给任何处分。每次遇到大型的黑板报比赛就能见到他。他也不多话。放学之后拿着书稿一笔一划地抄到黑板上。他的字写得很漂亮,据说还得过奖。看着他写的字就有说不出的愉悦。因为他的特立独行班里也很少有人注意这一号人物。若不是前在有情书那一段估计我也会完全忽略这么个人。而班会之后,他每次回学校,我总会在远处注视他,却很小心地不让他发觉。我总觉得他不常来学校是我造成的,心里很愧疚。
春去秋来,夏走冬归。转眼到了高中,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跟顾凯又分在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初中之后男生长得很快,原本矮胖男生一下子个子窜到一米八,肥肉没有了腱子肉则完美显现。他像换了一个人似的,脸上挂满帅气的笑容,热爱体育学习成绩优秀。不管走到那里都会引来一堆女粉丝的尖叫,但都无一例外的被他的冷酷外表所吓住。成了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人物。
学业加重慢慢地我有些跟不上进度。这时我抽屉总会多一些纸条。上面会写上各种励志的话语,而署名无一例外的是顾凯。
高二的时候,我们分了班。我分在文科,他分在理科。每天都在忙自己的事情交集更少了。直到高考结束,我又意外收到了他的情书。依旧是短短的八个字,信的下方写着他的备注:我一直都在,只要你回头就可以看见我。随信付上的是周杰伦的专辑。那时我买不起,太贵。
这三年他一直在我身后不远的地方,只要我回头总能看见他,餐厅、图书室、球场……
傍晚在球场旁,顾凯拦住了我。“我的信收到了吗?”
我点点头满脸羞涩。
“答案,告诉我!”他轻声说。
“那有人写情书给女朋友才写那么一两句话的,罚你今晚写200字的情书,明天交给我!”说完我红着脸跑走了。
第二天我收获平生第二封情书,还有初恋。
正式确定恋爱关系的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有一个身穿红色连衣裙的女子绝望地站在高楼上很决绝地跳了下去。我看不见那个女人的样子,活活吓醒时脸上全是汗。看看窗外天还没亮我却一点睡意都没有了。我是如此的盼望天明,那样我就可以见到顾凯。
当他真正站在我面前时,我从不知道思念一个人是那么“痛苦”,昨晚上一闭上眼睛想的都是他。听到了他的声音,看到了他的人。似乎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幸福。自卑感也产生了。我不知道,如果我们分开了。我会不会真的生不如死。会不会在梦境中跳楼的那名女子就是我。有些不安了。好想他,虽然他就站在我面前,我不懂自己是怎么了。以前偷偷看着他的时候都没有这种感觉。曾经提醒自己,不要那么快陷进去。可是,真的好难。爱一个人好难。
他带我去一家精品店买了一只书本那么大的粉红色猪布娃娃布偶给我。还买了一个CD机给我。CD机那时很贵,他攒了很久的钱才买到的。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粉红色猪布娃娃布偶?”我有些好奇地问他。
“我就是知道。”他装酷地不去回答。
我心想,没事反正来日方长。总有一天,我会问到答案的。
他摸了一下我的头发说:“走带你去一个地方。”
他会带我去那里,我很好奇。
他骑车带我去上山上。停好车,我惊讶地看着眼前的风景。我从来不知道山上这么漂亮。正当我入迷地时候,他递上了随手摘的一束野花。
手捧着不知名的黄色小花,我感到了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你知道吗?从见到你的第一眼开始,我就喜欢上你了!”他娓娓道来,“你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眼神是那么的闪亮。”
“是吗?我怎么从来不知道。”我笑着说。
“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多着呢!”他取笑我抱着我,在我额头轻轻落下一吻,“以后我再慢慢告诉你听!”
那时的我笑得那么灿烂,命运之门早已开启,而我却傻傻的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