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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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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入学时,那个晚夏难得清爽了一天。
梅重找了重重关系,把我从林市塞进了新市一中的“妖精班”,看着他对别人低声下气送礼的模样,我对他的恨意有过一瞬间的挣扎,但是,当他恶狠狠地蹬着我并且扇了我一巴掌之后,我那些挣扎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深沉的恨意。他对我说,“你个不争气的死东西,你考个全市第一不就好了吗,花了老子那么多钱,送那么多礼,搞那么多周折,就为了你这个不争气的死东西!”说完又不解气地踹了我一脚。我已经习惯了他的谩骂和殴打,也没有委屈地辩解,即使我中考考了全市第二名。
到了新市,我对这个城市,充满着感激,因为它使我不用整日提心吊胆地面对梅重那张凶神恶煞的脸,不用担心考试没有考班上第一名回家就会遭到梅重的毒打,不用再在夏天的时候还穿着长衣长裤只是因为怕暴露那些丑陋的瘀痕……
尤为喜欢综合楼门前的桂花树,那是四颗有着几百年树龄的桂花树,躺在下面看上去,像一片绿色的天空,深邃,而干净。我喜欢在中午那慵懒的时候,倚在树干上,在笔记本上写写东西,或者拿本作业写。我始终觉得桂花树即使在不开花的时节也有桂花的香气,那厚重的香气,只有在与她保持同一呼吸的时候才能闻得出来——那是一种岁月的味道,沉淀了几百年的日晒雨淋……有时候,我就这样小睡了过去。
班主任是个很凶的中年女人,她自称手下无庸才,即使是一块废铁经过这炼狱般的三年也能变成一块璞玉。“另外,女生都把自己的裙子收起来,那些花里胡哨的首饰都扔掉,男生也把游戏瘾给戒掉,从现在开始,手里只准握笔,眼里只准有学习,目标也只有一个,那就是高考!输掉了高考,何谈人生。”说完还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因为班上只有我一个人穿着裙子。
班主任不愧是教语文的,说话抑扬顿挫,像是在朗诵,又像是在洗脑,语气强硬得不容人反驳。
不过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说的就是阿宸吧。
“老师,这话不对吧,穿裙子,戴首饰,打游戏,只要不影响学习就可以了,何必要全盘否定呢。而且,这些事又不是全是坏处。”
男孩坐在我的斜后方,我转过头看去,高高瘦瘦的模样,一样脸已经棱角分明,很是好看。但他又不像所有长得好看的男孩子一样,穿着白衬衫,一丝不苟地扣着精致的袖扣,反而显得花里胡哨,那件白色T恤上被他画上了各种乱七八糟的色彩,远远地看上去像是调色盘,更加值得一说的是他的头发,比一窝杂草好不到哪去,像是从来都没有输过一样,放肆着,张扬着,就像这个男孩子的青春。
“哦?”班主任的眉毛马上竖起来了,显然,她并不欢喜人这样顶撞她,“那你说说有什么好处。”
“第一,穿裙子戴首饰有利于自身审美的提高,也能装点环境,要是每个人都穿得像化学公式一样死板的话,那这个班的氛围就像一滩死水,别说激起千层浪,就连一个最简单的化学反应都发生不起来。第二,打游戏可以锻炼智力,有研究表明,爱打游戏的人,智商比平常人要高出百分之二十。第三,我们的目标如果只有高考的话,那国家还喊着什么避免应试教育的鬼话呢,这不骗人吗。”
顿时,室内鸦雀无声,只有头顶上老旧的电风扇吱呀吱呀地转着,窗外的树上传来知了附和般的叫声,班主任的脸一阵红一阵白,眼角的皱纹都气得增加了好几层。
我很想给这个男孩子鼓掌,但是一想到他说自己只是来装点环境的,心里就有点莫名的恼火。
恼火的同时也顺便着记住了男孩子的名字——解宸。
真是个挺特别的姓氏呢。
晚自习在十点钟的时候就下了,我并不急着回寝室,在校园里慢慢地走着。一中的校园在晚上有种别样的迷人,路灯是那种老式的黄色灯泡,在林子里,或者田径场上,会用一盏大大的黄色照明灯把环境渲饰得暖暖的,昏黄的光线,穿行过一条条高大笔直的数目,最后无声地消散在更远处的黑暗里,又或者它一路畅通无阻地照射在空气里,地面上,拉长每一个经过的影子……
“昏黄的光,卷席起了无数的尘埃,把它们从最卑微的角落里,带到了世间最美丽的风景中,但,这也仅仅只限于黑夜。
只有在黑夜里,灯光才会被人想起,只有在黑夜里,才会渴望光明。
在那一个个被拖得又长又细的影子中,暗藏着暗夜的灵魂,它如鬼魅一样,虎视眈眈地紧盯着人类鲜美而肥腻的魂魄,随时都可将之一口吞噬……”
借着昏黄的路灯,我写下这段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写下这样一段话,仿佛是笔有了自己的灵魂,碰触到纸张,就自由地行走于上,不受人为的控制。
跑道上三三两两跑步散步的人群都回寝室了,灯光拉长寥寥几个孤寂的影子。我还在一个人一圈接一圈地走着,近乎贪婪地迷恋这种一个人的孤独。
“嗨。”迎面而来一人,热情地跟我打招呼。糟乱不羁的头发,随意涂抹颜料的T恤,还有一张帅气却看上去很欠揍的脸,我一眼就认出了这个人,就是说她“装点环境”的那个家伙。他身边好像还有一个比较陌生的男孩子,冲她笑了笑继续往前面跑去。
“你在这散步呢,还不回寝室啊,这么晚了,可不安全啊。”
我白了他一眼,这校园里能有什么危险啊,“现在大晚上的,没有人,白天的时候装点了太多的环境,我现在装点一下我自己的心情不行啊。”
他愣了半天,抓了抓头发,一窝杂草般的头发更加乱了,“恕小生才疏学浅,你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怎么听不懂啊。”
我撇了撇嘴,“那是因为你智商先天不足。”径自走开了,难得有这个心情开个小小的玩笑。
“哎,同学,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梅诗蓝。”
“我叫解宸,记住了啊。不是那个‘谢’是那个‘解’,别搞错了啊。”
我在心里翻着白眼,我怎么知道你哪个xie,我要知道那么多干嘛。往后懒洋洋地扬了扬手,表示已经听到了。
秋天的第一场风就是那样无声无息地刮起来的,它轻轻地拂过人们的脸庞,空气中带着一丝凉爽,让那群奋笔疾书把时间当做生命的孩子毫无察觉。
大概就是那时候开始,树上的知了才一个个落了吧。
已经距离开学快一个月了,我基本上已经能够把全班同学的脸跟名字对上号了,但是就是没有过多的交集,比起跟大家一起活动,我还是喜欢一个人捧着书坐在学校的那颗大桂花树下,静静地阅读,时而拿出笔记本在上面写下一段文字——又或者说是让已经具有了灵魂的笔,找到一抹安身的土地。
学校的桂花在下了一场大雨之后就开了,并不是突然之间就满园飘香,而是慢慢地,由一颗沙子般大小的黄色花苞,长大,然后盛开成星形,一朵一朵几乎一模一样的小花朵结在墨绿色的树上,把这颗树变成了一副异样可人的模样,煞是好看。有时候,我还是会不知不觉地都睡了过去,秋风飘过,桂花树上的小花朵就会掉下一些来,轻飘飘地洒在我的头发上,肩膀上,衣服上。这时候,从球场打球回来经过桂花树的阿宸就会驻足几秒,然后嘴角挂着一抹轻笑,向教学楼走去。
如果让学校的一些女生看到阿宸这个微笑,一定会花痴得往电线杆子上面撞去,还回味无穷地跟朋友一遍又一遍地描述那个笑容,恨不得把所有好听又好看的好词语用到他的身上,最后再抱着这个虚无的笑容,睡觉都流着幸福的哈喇子。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全年级的女孩子都知道妖精班上出了个校草,人长得高,又帅又阳光,有点小痞气,但是又不是大雅,“雅痞”这个词简直就是为他量身订造的。他还会画画,会打球,会学习,完全符合女孩子心中的男神形象——当然,这不排除有人故意渲染的因素。单是那个名字里的宸字,就会被人说成“有帝王之相,且有帝王之命。”
对于在这些说法,我的白眼都翻累了,无数次地在心里嘀咕,“不就是一小痞子吗还帝王呢。”对于解宸,我百般看不惯。在我看来,解宸就是一个小痞子,无论多少光环套在他头上,他依旧是一个小痞子。
那时好像才是入学一个星期的样子,才不过一个星期,就感觉到了高中生活的劳累,各科老师像是比赛一样给他们印卷子,买习题集,各种各样的作业要交,如果不交的话还会被喊去训话。
我本就是慢性子的人,那天的化学作业交晚了,放学后被班主任喊去说了三十分钟,这下我总算是知道了班主任所说的“手下无庸才”是怎么个说法,班主任用她每个月在大会上作总结的口才,从这个小小的化学作业问题讲到期中考,然后关系到期末考,最后再扯到高考上面,还把全国的各个知名大学揪出来分析了一通,最后做的总结就是:“你再这样下去,你就完了。”有理有据,让人无以辩驳……
回到教室的时候,人都已经走光了,留下了一个个空桌子,一中的人大都是走读,回家会参加这样那样的培训班,然后开着台灯学习到十一二点,第二天六点钟就赶到学校早读。而寄宿生只有少部分,到了七点钟还要赶到自习室集体上晚自习。
昏黄的光线穿过一排排座位,最后落在我的脸上。我倚在门框,随笔写道。
“在这样的光线中,尘埃显得格外的迷人,它们细细小小的身体在空气中自由地飞舞,跳出了世界上最柔软最优美的舞蹈,它们的灵魂,跟随着身体,享受着一大片的空旷,享受着无人驱逐的自由,享受着一个人孤独的盛宴。多么轻松啊。
如果我是一颗尘埃,我会随风飘去自己想去的地方。
看这座城市的每一处细小的风景,看这世界上最具有气韵的日出,看最凄美的日落,看最激淌的瀑布,看最壮阔的古树……其实,我真正想要的,只不过是随着自己的心生活,哪怕落在一片最普通的叶子上也好,只要离了这牢笼,去哪都好,都好。”
“你怎么还在这呢。”身后突然冒出的声音吓了我一大跳。
我尖叫着躲开,手上的笔记本和笔掉在了地上,缓过神来一看原来是阿宸,他正拿着拖把准备拖地。“要死啊,这么吓人。”诗蓝生气地说道。
阿宸无辜道,“谁让你呆了似的站在这一动不动,挡着我路了,我不礼貌地喊你难道还粗鲁地把你推开啊。”
我甩着白眼捡起地上掉了的本子和笔,“怎么说都是你占理。”
“那是当然,”阿宸得意洋洋,“话说,你每天都在那本子上写些什么啊,让人很好奇啊。”
“关你什么事。”我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坐下,摊开作业本准备写作业,放了学我一般不会回寝室,一般都是在教室里写作业到食堂快关门了然后去吃饭,吃了饭就直接去自习室。
阿宸凑到我身边说,“你乍一看还是很有作家的气质的,就是凶了点。”
我在耳朵里塞上了耳机。
“昨天在语文课上回答问题有条有理有文采,比班主任强多了。说真的,以后你出书了我第一个跑去买。”
我怕把头偏向窗外。
“你人这么漂亮,字这么漂亮,写出的句子也这么漂亮,连名字也这么好听,一定会比三毛,张爱玲还要出名的。”
他转过头来狠狠瞪了他一眼。
“要不你就做我的女朋友吧,郎才女貌,豺狼虎豹,挺般配的。”
我气得推开椅子走了出去,走之前故意把他刚刚拖好的地踩上了几脚。气冲冲地走了好一段路,才发现自己什么都没带,又折返回来把桌子上的书一股脑收到书包里去,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谁跟你般配!谁豺狼虎豹!”出去的时候撞到了轩昂,但是那时我们不熟。
阿宸一只手杵着拖把站在教室中央,一只手挠着永远都不梳理的头发,想不明白自己说错了什么话。半天才吐出一句,“我并没有拿你寻开心啊。”但是穿着蓝白相间校服的背影消失在了转角的楼梯处。
他问轩昂,“轩昂,我像是那种爱玩弄人的人吗?”
轩昂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赶紧做完值日吧,饿了。”
“我真的是很认真的啊,她怎么就这么生气呢。”
轩昂没有理他。
“哎真是失败,从小到大,哪个女孩子不为我着迷。”说着一副顾影自怜的模样,别提多欠揍了。
“……”轩昂走过去踹了他一脚,“再发疯我就不等你了。”
解宸大惊小跳地说,“好啦,知道了,就你冷漠。”
阳光更加昏黄,把少年惆怅的影子拉得长长的,那些灰尘依旧在飘舞,像是万年都重复着同一只舞蹈一样。
阿宸就是如此张扬而热烈地闯入我的青春,他带着少年独有的清爽气息,悄无声息地在我的心上刻下了这个名字。
“我叫解宸,记住了!不是那个‘谢’是那个‘解’,别搞错了!”他在我身后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