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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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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暂时没有到达这个城市,它所展现给人们的依旧是它美丽的一面,树林是绿色的,花是五彩的,枫叶是金黄的,雪是洁白的……那象征着黑暗的污染暂时没有来亵渎这个城市最后一抹灵魂。它徘徊着,它犹豫着。”
这是我对新市最初的印象,蓝天白云,是那些年新市人民最引以为豪的东西,哪怕其他城市里吸入的气体中含有无数颗能把人的肺撑死的小颗粒,这里的天空依然蓝,云依然白,空气依然清新。就像春天的第一阵风吹起时,卷起了无数颗青草的生机,并且携着这一抹生机,透彻着这个城市每一个角落。
每当我回忆起新市,想到的都是它永远干净的一面,即使现在那些美丽不再,但,它依旧是最值得我怀念的一处风景,正如怀念那时的我们。
其实我在新市的那么多年,从未见过金黄的枫叶,那不是生长在这里的东西,这里长满了大樟树,甚至成活了几颗有几百年树龄的大桂花树,也不见得有一排浪漫的枫树。但我那时固执地认为,新市这么干净,必须要有最美丽的东西来装点它,金黄的枫叶,就应该缓缓飘扬在这座城市的低空的,这个连行道树上的叶子都是干净的城市,有什么理由不能拥有这些美丽的东西?
记得小时候,每次放学回家都要经过一条由长满了枫树的路,明明就只有那么短短的四百米,每次我都要走二十几分钟,有时候就是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繁茂的树木发呆,我一直都相信这些树是有自己的意识的,在秋天白花凋谢的时候为这渐渐苍凉的自然贡献出自己最美丽的风景,我想她们在缓缓飘下的时候,心里一定是得意的,似的,很是得意。
“你知道吗,一中种植了好几十颗大枫树,现在正是秋天叶落的时节,要不要回去看看?”坐在我面前的轩昂,穿着一身熨帖的白衬衫,他优雅地用勺子搅拌着杯子里的咖啡,抬头询问的时候,眸中依旧散发着点点说不清楚的光芒,可以理解为温柔,但是温柔用在他的身上太过落俗。
发现我还在怔怔地看着他发呆,他轻笑了一声,好看的嘴唇弯出一个漂亮的弧度,“怎么还是这么喜欢发呆?”
“啊,对不起。刚刚你说什么?”
“现在是一中枫叶最漂亮的时节,要不要一起回去看看。”他耐心地重复一遍。
“新市什么时候开始有枫树了?”我疑惑地问。
“前几个月刚刚从林市移植过来的,你是林市人,枫树应该不少见吧。”他拿过我面前的笔记本,是那种很老的款式,我在市面上找了好久才买到,这些年,我一直都习惯了在笔记本上写上一些句子或者诗,已经成为习惯了,习惯了它淡蓝色的封面,习惯了翻开它是柔柔的触感,习惯了把它当做另一个自己,在万籁俱静的时候,翻看翻看。至今为止,也有七八本了吧。
我没有阻止他,已经习惯把他当做我的读者了,我也就这么一个读者,唯一一个。
“这些年很少再回去了,那些枫叶飘飞的景色,也很久没有再见过了。今天下班一起回去看看吧,可惜了,乐天和阿宸不……”
阿宸,这两个字我说得多么顺口,仿佛他还在我们身边一般,乐天也走了,阿宸结婚后她心灰意冷地去了另一个城市。而阿宸,却像是人间蒸发了般,曾经,我疯狂地等在他家的门口,想质问他为什么,记得是瓢泼大雨,我死死地站了一夜,他都没有出来见我,轩昂疯狂地把他家砸了个稀巴烂,却还是挡不住他要走的决心,从此,阿宸便是我跟轩昂之间的禁忌,谁也不能提,一提,那些被血痂掩盖的伤口,便会鲜血淋漓地展露出来,无比刺眼,无比讽刺。
轩昂岔开了话题,“那下班后我在你公司楼下等你。”
“好。”
电话响了起来,他轻轻地合上笔记本,跟我说了声抱歉,然后拿起电话往外走去,走的时候,咖啡店里旖旎的灯光洒在他的身上,给他镀了一层暖暖的光。能够看见他讲电话时认真的模样,轻轻蹙起的眉头,锐利的眸子望向远方,大脑一定在飞速地运转着,计算着这个项目的价值。
而身后灰色的天空,像是在压抑着自己的情绪,仿佛下一秒,他就要爆发开来,突然想起梅重的脸来,他要发怒的时候就是这样一幅让人开心不起来的表情。现在想起来的时候心里还是一阵发怵,似乎那些雨点般的拳头此时正当头砸下,身上那些青青紫紫的瘀痕像是天生的胎记一样,不管洗了多少年都还是洗不掉。
差不多每个没有加班的中午,都会相约着一起吃午饭,然后一起喝杯咖啡,或者去附近的书店安静地呆上一个小时。
轩昂总是很忙碌,不知道是怎样的一种力量,让以前那个沉默寡言的男孩子变成今天这个可以在商场上独当一面的商人。那双拿着电话的修长的手,以前可是拿着画笔的啊。
时间也才过去十二年啊,我们从十五岁到了二十七岁,先后庆祝了四个人的成年之后,时间就像是手里怎么也抓不紧的细沙,哗啦啦地流着,不知不觉间,我们就这样长大了。岁月在我们身上刻下了一种微妙的痕迹,它潜移默化地改变着我们的音容,改变着我们的思想,也改变了我们最初的信仰。当我们蓦然回首时,看到的不是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而是现在这个让自己都觉得陌生得可怕的自己。
六点钟的天空突然下起了瓢泼大雨,我和轩昂都没有带伞,两个人狼狈地躲在小卖部的屋檐下看着这看似突如其来实则酝酿良久的大雨,小卖部往前走不远就是枫树路,这是学校这些年扩建出来的地段。从这个角度看过去还可以看到枫树的尾巴,并不是像家乡那样的枫树,有着大大的树伞,金黄的叶子永远都是圣洁而美丽,这种移植过来的枫树显得小巧得多,小小的一颗,最高的也只有三米,瘦瘦的,镶满了火红的叶子,此时枫树叶正在雨的攻势下缓缓投降,一片片往下落去,失去了自然的飘零感。
轩昂从小卖部里买了把伞来,“走吧,等下叶子都要落光了,光秃秃的树干怪难看的。”
走近了才发现这景色的壮观,路有多长?大概三百米的样子吧,从远远的食堂一直到新建的宿舍楼。地上的枫叶已经铺了厚厚的一层,踩上去软软的感觉,雨越下越大,叶子也越落越快,这不是一场普通的雨,这是枫树的独舞,伴着大自然的节奏,一点点,一点点,结束自己短暂的生命。
大概明天一早,就会有人发现这两排漂亮的枫树变成了光秃秃的树干,枝桠苍凉地伸向天空,似乎是在控诉着这场提前的大雨。
轩昂把西装披在我身上的时候我才想起自己只穿了一条薄薄的连衣裙。
我转过头正好对上了轩昂的眼睛,亮亮的,星星闪闪,仿佛一片深邃的宇宙。
“诗蓝。”
“恩?”
“诗蓝。”
“什么事?”
“诗蓝,嫁给我吧。”伞被丢下,不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拿出一个戒指盒,单膝跪地,认真地对我说。
时间仿佛静止了,空气似乎凝固了,风停留了下来,雨停留了下来,枫叶停留了下来,一切都停留了下来。
他的眉,总是那么锐利,他不知道自己皱眉的模样最迷人。高中的时候,他就喜欢皱着眉头思考问题,每次转身看去,他都是一副握着笔盯着作业本沉思的模样。依旧记得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的眉头阴沉地锁着,仿佛能够滴出水来,他拧着眉头一拳狠狠地把阿宸打倒在地,骂他,你他妈还有没有心!那大概是他唯一一次发脾气吧,那么沉默不善言语的一个人。
他的鼻梁,就像所有电视剧里的男主角一样,挺拔,迷人,棱角分明的一张脸,即使阿宸张扬地夺走了所有女孩子的眼光,还是会有人羞红着脸递他情书,生性冷漠的他会安静地等女生走后,随手把情书扔垃圾桶里,他从来都不会像阿宸一样拿着女孩子送的花花绿绿的情书嚣张地对着我和乐天大笑,并且不要脸地感叹自己长得太好,太招人喜欢,每次,乐天都是生气地扑上去把他揍得哇哇大叫,轩昂则是淡淡地白了他一眼,转头继续做自己的事情,有时候是写作业,有时候是拿着铅笔在素描本上画画,画如其人,安静,不张扬,浅浅淡淡,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了强大的意境。
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身高就疯狂地拔长了起来,像是雨后的春笋,悄然间就高出了我一个头,在一群人中,总是那么显眼,他和阿宸似乎承载了上帝所有的偏爱,少年,渐渐长成了所有女孩子遇见了都会多看一眼的男人,他把所有的光环都集于一身,自己却并不在意。
“梅诗蓝,解宸,李轩昂,林乐天,是最要好的四个朋友,从十五岁认识开始,到二十二岁,七年的时间。
我们相帮这走过高中那段残酷又充满着欢乐的时光,每天在题海挣扎之余开一些缓解压力的玩笑,高三的时候,我们四个会围着田径场一圈接一圈地跑,跑上整整一节课,然后泛红着一张脸去小卖部买冰镇红茶喝。
我们相约着考新市的S大,为此,乐天放弃了清华的录取通知书,轩昂放弃了中央美院的录取书,当我们四个一人拿着一纸杯红茶肩并肩走在S大的校园里时,我们共同为年少的任性干杯,并且喝下了那杯名叫“后果自负”的毒药。
我们在星期天这样悠闲的时间里,随意搭上一辆公交车,占领最后一排的位置,然后跟随着公交车到达终点站,下车,再跳上另外一辆公交车。那些窗外闪过的一个个片段,便是我们的青春。
只是青春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结束了,随之而来的各种矛盾,各种变故让我们措手不及,把我们打得七零八落,遍体鳞伤……就像当年路边树上的叶子一样,它何曾想过有一天会有铺天盖地的尘埃卷席而来,把它变成一副怎么也洗不干净的肮脏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