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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前夕 ...

  •   六齐王子觉得今天是个巨大的失误。

      以往两国默认小打小闹的会盟日期虽然临近了,六齐这边却没怎么当回事。本来这也不是什么问题,毕竟往年的经验来看不光是他们这边冷淡,蛮荒也不是很乐意遵守老祖宗定下来的会盟规矩,既然如此,大家都心照不宣地冷处理就好——每一年都是这样的,两国派出几十个少年少女一起待上几日,也不分个胜负也不做什么缘分事,就这么草草了事。

      今年本应也是如此,蛮荒那边却突然来了使者,递上的国书里说蛮荒今年打算大办会盟,因此国主会带上整个王室同行来壮声势。这闷头一棍一样的消息还没消化完,还没等六齐王和幕僚们商量清楚到底怎么回事,又来了个使者说蛮荒的国主已经在路上行进不日就要到了,请六齐王安排人迎接。再要商量到底该怎么应对已经来不及,六齐王只能派出了最心爱的继承人六王子飞马前去两方约好的营地临时应付着蛮荒的国主,等王子把蛮荒那边的人都安排下来问清楚,六齐的王再从容地出现。蛮荒虽然在八荒之中算是最安分沉默自给自足的一个,却也从来没吃过另外七荒的亏,六齐王不敢小瞧她们。

      当然也并不亲近她们。

      六齐的六王子虽然出发的匆忙,身上还带点灰尘扑扑的疲惫感——当然这灰尘是他特意叮嘱侍从不要清扫留下展示给蛮荒国主以显示他远途赶来的诚心的,但人非常的清醒,此刻环顾四周看了一下蛮荒人的队伍,神情看起来非常平静阳光,大脑却咔嚓咔擦地运转着将之前了解过的事情和此刻所见迅速一一对应上,默默思考着在蛮荒上收集的情报还有哪些需要修正,正同时想着蛮荒人的王子虽然相貌确实奇特些却并不是蛮荒人所传言的那么丑陋和蛮荒果然带的多是女子,就看见了那具颇为显眼的汉人车架。

      车架一侧站着的年轻少女覆着面纱,从乌发到衣裙都是典型的汉人样式,看不清脸,但那无疑就是——汉人皇帝嫁给蛮荒的公主。

      汉人。

      六王子几乎差点冷笑出声,浑身暴出明显得小公主也无法忽视的杀意。

      真当一个汉人剑客就可以挡得住我吗?如果我想要掐住那女人脖子的话。

      见到崔遇迅速挡在汉人公主面前以冰冷的气势和他对抗的时候其实六王子就清醒过来了,懊恼地收回了没控制好的情绪,正想说些什么,瞥到身前方才还礼貌微笑着的蛮荒国主和王子几乎都不动声色地往他通往小公主那里的路上移了移,有点防备他的意思,才觉得很有趣似的笑了起来,一消方才的杀意。汉人的公主到蛮荒才多久?果然是······祸水。

      昆江央瞄了一眼沉浸在自己世界里陶醉的六王子,慢慢移回原位,冷笑了一声开始问一边的六齐使者,“大王子如何?今年能放心让他陪挨拉回蛮荒了吗?”

      大王子这个名号一出,就见六齐使者们的脸开始变白了,连六王子也从自己的世界里清醒过来有点发毛地回答她,“大哥的事还不用蛮荒国主您操心,六齐水土丰美,没有人会愿意离开六齐的。”

      “我愿意。”

      这声音孤零零地跟在六王子的宣称后,有点惹人发笑,但显然没人敢真笑出来。六王子更笑不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短袖里飞出两枚铁镖逼向声音出现的方向,这次声音有点僵硬,“来人,送大王子回王都。”看着铁镖飞的很斜,歪歪扭扭的并伤不到人,六王子内心却在疯狂怒吼谁把大王子放出来的!明明他出门之前还跟父王强调了两个时辰不能把大哥放出来丢人!

      晚了。

      六齐的大王子非常悲壮——或者说他自己以为自己非常悲壮地扒拉开六齐人的人墙,飞速扑到了蛮荒人的队伍里,被他扑住的蛮荒女子惊讶地撩~开额前珠链看向一旁看戏的女王殿下,下意识张开了双手不去碰他搂着自己腰的手,维护着自己的清白无辜,非常委屈地说话了,“我没跟他约过。”

      这话是对昆江央说的。事实上挨拉确实觉得自己很无辜,她已经快几年都没有见过六齐大王子的面了,更谈不上带他私奔这样的深情厚谊,要是害的女王殿下被误会对六齐王室意图不轨就不好了。当然,她倒是没觉得自己的魅力能勾得一个男子念念不忘想跟着她到蛮荒去有什么不对,毕竟蛮荒的女子就是这么受欢迎。

      六齐那边的使者也瞬间反应过来这个身高并不逊色于六齐男子,脸上挂满华丽装饰的长辫子姑娘就是那位大王子念念不忘的蛮荒女子“挨拉”了。在六齐人眼里,这姑娘把脸涂成这个样儿,根本看不出美貌,显然也没什么姿色,甚至连身姿柔婉都做不到,更不用说什么善解人意了。大王子到底喜欢她什么?他明明知道,蛮荒是女儿国。

      眼睁睁看着大王子像一滩软泥一样赖在那蛮荒女子身上不肯离开,连同六王子在内都倒抽一口凉气,简直不忍再看下去。然而这是六齐的大王子,是六王子一母同胞的长兄,还能真不认不成。因而缓了一阵子,六王子还是强撑着亲自上前去把大王子从那蛮荒姑娘身上撕了下来,也不知道他对着大王子说了句什么悄悄话,大王子倒是乖乖任由他动手没再反抗了。接下来也没说几句就带着大王子飞快走人了,生怕大王子又反悔再要跟蛮荒人住在一起——那六齐的脸就丢尽了。

      一旁围观着这一出莫名其妙的大戏的隗千重很懵。她不是很懂蛮荒的语言。虽然自己算得上很有天赋,也很用心学了大半个月了,但还是只能听懂一部分,听着崔遇屈尊降贵给她简单复述完六齐人和蛮荒人对话才反应过来,这居然是一出痴~女怨男的戏码,比话本子里写的还有趣。那刚刚抱着蛮荒女子腰不放的六齐大王子和六王子长的有点像,但比六王子相貌风流多了,尤其还有一双朦胧的紫色眼睛,眼角狭长轻轻弯起,带着泪意看向冷漠的蛮荒女子的时候身边其他女人基本都心头一紧,颇为怜惜这位痴情男子。

      隗千重无动于衷,她的审美还是没跟上蛮荒人,因此不太明白为什么其他蛮荒女子任由六齐大王子扒拉在挨拉身上不去阻止。直到她看出这两人是认识的,内心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这两人不会是情人吧?如果不是的话,那个一直跟在女王殿下~身后的、最忠诚的侍卫官挨拉,一直面无表情冷漠待人对男子也从不怜惜的挨拉,为什么不把六齐的大王子推开呢?

      崔遇看了眼露出一脸好奇的小公主,有点犹豫要不要说,挣扎了半瞬还是说了,“六齐的大王子是六齐原定的继承人。”般若三娘和崔命之都给过他若干关于八荒的资料,他虽然当时还没答应下来做小公主的护卫,但还是不小心翻了一部分,而他的记性又太好——所以就恰好记住了这部分。

      六齐的大王子长到十七岁的时候,虽然有一个天生火德之眼的亲生弟弟,却因为天资聪颖能文能武颇受六齐王信任,几乎算是铁板钉钉的继承人了,只要他不作死的话。偏偏他就作了。说来年轻男子流连花丛本来算不上什么特别的大毛病,何况他也很克制并不做些强抢民女的恶事,不过就是喜爱美色而已,也从来没因为这个小爱好影响判断过,因此连六齐王都没把这当回事。谁知道大王子真就栽在女人身上呢?还是一个蛮荒女人身上。

      五年前的会盟上,这位年轻风流的大王子偶然在猎场遇到了一位受伤的蛮荒少女——那少女只算得清秀,编着棕色的大辫子在胸前甩啊甩,单手捂着胸口受伤的地方警告地看着这位路过的贵人,眼神像狼,没有半点柔弱。偏偏这狼一样的眼神入了大王子的心意,他装作温文尔雅的模样好心安慰,派侍从把这受伤的蛮荒少女带回了自己的帐篷。当夜,大王子就在她的身边睡下了。

      准确地说,应该说是大王子被这个少女睡了。这事只要是个六齐人都知道。因为那一夜,大王子惨痛而又欢愉的声音几乎传遍了整个营地,无人不为之瞩目。而第二日,只有那已经包扎好伤口、更兼睡了个不错男人的蛮荒少女精神满满地掀开帐篷帘子走了出去,抢了一匹马潇洒离去,再也没回来。

      而躺了整整三天才起来的六齐大王子,从此的人生目标就变成了寻找这位心上人,自从知道她在蛮荒当上了女王殿下的侍卫官之后更是百般骚扰,兽皮也送过热辣的情书也送过精美的首饰也送过,甚至还曾经自己潜入蛮荒又和心上人睡了一觉被女王殿下勒令送回来过。对他这种近乎疯魔的痴恋,六齐王连用王位威胁都做过,他的母妃弟弟都苦苦劝过,然而他却都一概绝不听从。虽然在被蛮荒国主勒令送回来之后基本没有了出行的自由,但只要一有机会,他还是想尽办法去接近自己的心上人。

      ······听起来是笔糊涂账。隗千重现在已经学会了用蛮荒女子的思路来想问题,努力摆脱汉人女子的观念再想想,对于女王殿下的侍卫官来说,她不过就是顺着一个直接了一点的男人睡了他一次——哦是两次,两次而已,她都没给他名分,哪里知道会惹上这样的麻烦。小公主看看那冷面侍卫官脸上还有点困惑的古怪神情,心中突然一动:挨拉是真的没对六齐大王子动心吗?如果有的话,那她为什么还会拒绝六齐大王子呢?明明知道那位王子愿意为了她放弃王位跟着她生活在蛮荒。如果没有的话,她脸上那细微的动摇一样的微笑,又是怎么回事?

      或者说,女王殿下的侍卫官,根本还没意识到自己,或许是有点喜欢六齐的大王子的?

      还是有人不想让她察觉到呢?

      想到这里,隗千重突然有点悚然。不会的,她对自己说。蛮荒的女子性格那么直爽,没有那么粗的神经。不要老是把后宫女子的思维放在蛮荒女子身上。

      六齐人匆匆离开后,蛮荒一行人就在之前选好的营地驻扎,开始生火安置了。

      隗千重毫不意外地又被女王殿下亲自安排在了她的营帐里,当然,蛮荒国主的营帐本身也非常宽敞华丽,够住上好几个人了,只是昆江央理直气壮地偏心而已。隗千重现在已经不会惶恐了,只是每次见到女王殿下亲自询问她什么,非要亲自帮她做到不可,就会忍不住开始微笑,自己也不知道在笑些什么,就觉得很愉快。

      如果,如果昆江央真的是快要死了的话,她也不是不能求般若三娘救救女王殿下。如果蛮荒真的和六齐有瓜葛的话,她也会求皇兄饶上女王殿下一命的,然后就把昆江央接到她的公主府里,平平安安地过日子。

      她不是很愿意去想,如果两方最后只能两败俱伤的话怎么办。

      我毕竟是个汉人呀,不能太心软了。隗千重对自己说。

      昆江央看着小公主自己在榻上摇着袖子扭来扭去,也忍不住笑了笑。这个本来就有着神女一样美貌的汉人公主近日也许是因为不再像刚来蛮荒时那样愁苦惶恐的缘故,变得越发活泼娇艳起来,像是得了甘露的名花,像披了明亮的日光在身上,更显夺目的风华,即使带了薄薄的面纱,也很难让人移开放在她身上的目光。

      汉人的公主,是个善良又可爱的好姑娘。

      她不能像我一样早死。她还那么美,那么年轻,那么鲜艳,那么牵动人心。她如果像我一样,在蛮荒的国主之位上慢慢枯萎该多可惜啊。

      我不能,让她成为蛮荒的王。

      昆江央慢慢地默念着,握住了袖子里藏着的笔。

      那是蛮荒特制的笔,并不是用来写字的,而是用来掩饰身上的痕迹。

      自从昆江央偶然发现这个可以用来掩饰蛮荒女子身上的花痕之后,她没对任何人说过,只是悄悄把它收了起来,那时她还年少,指望着这个有一日能用上。后来她年纪不轻了,却早也忘了还有这东西存在。

      但现在她又找了出来,只是不是给自己用的。

      虽然花痕一般只会在浸泡圣泉的时候显现,但如果要永远不让任何人发现自己身上有这东西的话,她就得把这个交给小公主。

      让汉人的公主走得远远的,不要再回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4章 前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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