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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斯哲篇 ...
@上海
在阿尔卑斯山脉上的伯尔尼,有一座13世纪建造的钟楼,每当整点前的四分钟,钟楼里的小人就会“叮叮当当”从塔里转出来报时,而人们则会停下脚步倾听。在这座中世纪小城,塔楼、喷泉、红瓦屋顶、鹅卵石街面便是书写这般梦幻的全部,想必驻足倾听的人们在那一刻想到的也都会是美好的瞬间吧。
浓郁的咖啡香气,Jazz慵懒而略带忧郁地在室内低回,深夜十二点,咖啡馆里除了正在加班的我们五人,就只剩零星的几个客人对着Laptop敲字或低语。
完成了最后一个页面的排版,点击保存,我将文件发给Jack:
“Jack,你负责把大家的方案全部汇总整合,然后校对一下。“
“没问题!头儿!“
Jack冲我眨了眨眼,加班到这个时候还能这么精力旺盛,纵观我们团队的五位“壮士”,似乎也就只有他了。
我无奈地抿了抿嘴,低头揉揉眉心,这才觉得眼睛酸涩,肩膀也酸痛起来。抬手转了转肩,又掰了掰脖子,刚端起咖啡杯,我却发现里面早就空了。
“怎么?咖啡喝完了?我去吧。”
Amy刚好经过旁边,把正准备站起来的我又摁回到了座位上。
“这次想喝什么?”
“嗯……我要一杯……”
“美式。“Amy接口道。
“对,美式。“我笑着点了点头,无奈又欣慰。而她轻轻一笑,转身去了柜台。
习惯性地抬起手腕看看表,又转头看了下旁边还在做最后修改的三个小伙伴,在咖啡馆加班果然比在公司要放松,效率也高了不少。这已经是连着第四个加班夜了,不过看进度今天应该会结束早一点。
站起身舒展了一下身体,外面的雨势不知道何时变大了许多,我走到落地窗前,凝视着玻璃外被雨水浸湿的夜色。
潇潇的雨从天空倾泻而下,又顺着玻璃汇成了无数条流动蜿蜒的水流。街上一片水汽朦胧,霓虹灯的光影看起来影影绰绰,疾驰而过的车溅起一大片水花,隐隐有雷声传来,九月了,秋天已至。
Amy走了过来,递给我装满咖啡的红色马克杯。
“哎!别动!“我接过咖啡,看着她从我脸上轻轻地挑下了一根睫毛,伸手间,我闻到了她手指上淡淡的烟草味。
“今年的雨水可真多。“
喝了口热香的咖啡,紧绷的神经渐渐松弛下来,看着眼前用双臂环抱着自己的Amy,我却想问另一件事:
“我一直想问你,为什么偏爱抽万宝路?“
Amy侧过脸挑了挑眉:“一个不抽烟的人怎么关心起了这个问题?”一旁的她刚及我肩膀,浅咖色的头发顺滑而倾,束于一侧,在灯光的映照下,精致的妆容略有点晕,微带倦容的脸已然失去了白天时的精干,却反而多了一丝懒散。
我收回目光,继续喝着咖啡,看向窗外:“我大学的时候也抽过烟,那时候抽的就是万宝路,它的味道,我很熟悉。“
“那后来呢?怎么不抽了?“
“是啊……怎么就戒了呢?”
我想起了那个冬日的午后,正值考前复习,因为图书馆内不能吸烟,烟瘾正大的我是在憋不住,就去室外一连抽完两根这才进去。可进去后发现座位都已经满了,找了半天终于发现一个空位,刚坐下,右手边的一位女同学就微皱着眉头看了我一眼,那双沉静乌黑的眸子是我一直以来都忘不掉的。她并没有觉察到我的怔忡,只是轻轻侧过身去,背对着我。
回过神来,我对Amy说:“因为有人不喜欢烟味。”
还没等Amy开口追问,身后便传来了Jack的呼喊:“头儿!Amy姐!方案整合好了,你们过来看一下。”
我和Amy走过去,并了张椅子趴在Jack的电脑前看方案,可能是因为Amy靠的很近,发丝几乎快拂到我的脸,Dior Jadore经典的清香幽幽袭来,让我竟然有一刻的走神。Amy的睫毛不自觉的颤动了一下,我敛回心神,专心看方案。
整合后的方案几近完美,我心下立刻轻松起来,甚至还有一点兴奋,明天和客户过方案,将项目拿下应该不成问题。我拍了拍手:“大家辛苦了!方案很棒,这个项目拿下后,我为大家申请带薪假和团队奖金。”
其他人受我情绪影响,也渐渐活跃起来,嚷嚷着让我请客吃大餐。
我和Amy相视一笑:“没问题!”
初次做陶瓷拉胚的时候,我们总是轻信自己,能完成脑海中的陶瓷模样。转动的轮盘,湿润的泥,简单的外形之下,却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
下围棋时,通常第一手落在小目。第一手敢落在天元的,纵观围棋历史长河,也只得三人。天元霸气,守住天元就是守住局势,但第一手落在天元却是必败的开局,下棋最重输赢,故鲜有人敢于尝试,尝试的三人铩羽而归,但败局的背后却是尝试的勇气。
何为败,何为不败?
项目结束后,我还没来得及为团队申请福利,就被匆匆派往美国总部参加七天的封闭式培训。受训结束,打开电脑和手机,邮件、信息蜂拥而至,其中一封邮件标题让我呼吸一窒:“头儿,Amy姐被公司开了!”
我立刻给Jack打了通电话。Jack在电话里低声简要地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在我离开后的第二天,Amy就被叫去谈话,谈话进行了很长时间,从会议室出来她便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公司。次日,公司收到Amy的辞呈,人事部为此张贴了声明。但是大家都知道,这是公司变相开了Amy。
“头儿!我们在公司人微言轻,帮不了Amy姐!事后给她打电话,她也不肯说明原因,你快回来看看怎么回事吧!”
放下电话,我把所有邮件和信息全翻了一遍,唯独没有看到Amy发来的只字片语。我再次拿起电话准备打给她,却终究还是放了下来。一起工作了四年,我了解她的性格和脾气,如果真有什么隐情,她是不会主动说出来的。看来只有先回公司,了解下在我离开的那几天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公司又为什么偏偏挑那时候开了Amy。
一番奔波回到上海,顾不上回家,我拉着行李箱直接打车去了公司,刚一进门,Jack他们几个看到我就站了起来,其他人则面色古怪地看着我。我挥了挥手,让Jack他们坐下,然后径直走到总经理办公室的门前,敲了敲门。
“进来。”是孙总的声音,我推开门走了进去。
孙总一看是我,立刻笑着说:“Matt!培训结束了?感觉怎么样?”
我没有心思寒暄,单刀直入地问他:“孙总,Amy辞职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这事没有通知我?”
“那时你在美国受训啊,怎么通知你?一个员工而已,辞职就辞职了,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
“Amy毕业后就到了公司,论资历算不上元老也是个资深员工,她和团队一起为公司创造了很多效益,对公司是有感情的,不可能说辞职就辞职!再说,她是我属下团队的成员,就算辞职,肯定也要提前告诉我的。“
“好了好了,瞧你这倔脾气。”孙总略微沉吟:“告诉你也无妨,反正这事总部会给高层下密件的,到时候你也会知道。”
突然间,我觉得手心一凉。果然……果然Amy辞职的背后并不是那么单纯。
“你还记得去年你们团队签约的X5项目吗?“
“记得。那个项目足足耗了我们两个月的时间和精力。”
“X5这个项目所在的客户公司出事了,现在正被清查,我们不能被牵涉进去。”孙总的脸色渐渐严肃起来。
“但这个项目的流程,我们都是按照正规渠道走的啊!就算他们被清查,也不关我们的事啊!”
“总部正在谈一笔资金过亿的大项目,这时候绝不能出一星半点的差错,包括任何可能成为潜在威胁的不良影响!“
莫名地,一股怒气顺势而上,我的声音也不由冷下来:“所以,你们就让Amy来背这个黑锅?以牺牲她为代价来保证公司的形象?”
孙总脸上闪过一丝不快:“Matt!说话不要那么难听!为此,我们也一定会给Amy适当的补偿。她不吃亏!”
“呵,我以为所谓的世界五百强企业会有什么不同,看来我错了。”
“Matt!请你说话前先仔细想想!任何一个公司,都会以大局利益为重!你要知道,出了这种事情总要有人负责,不是她,就是你。既然Amy愿意自己背下来,你又何必做卫道士呢?可别辜负了Amy的美意。”
我摇了摇头,一想到心高气傲的她,居然在这个房间里受过那么大委屈,心里就不时地隐隐作痛。
孙总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Matt……公司当然不会让你来背这个黑锅。总部很看好你,所以这次才送你去参加培训。商场就是这样,不是你下就是我上,即使在一个团队,也不必如此尽心。说到底,也只是工作而已。”
我往后退了一步,躲开孙总的手:“这是你的商业规则,不是我的职场态度!”说完,便转身走了出去。
傍晚时分,我在思南路等Amy,本想约着一起吃个饭好好聊聊,怎奈她已经和朋友约好在淮海路吃饭。心急如我又不想隔天再说,便干脆到这附近等她过来问个清楚。
夜色将至,灯火阑珊初上,清幽的思南路两旁遮天蔽日的梧桐树下,隐蔽的小洋房散发着优雅怡然的气息。这条上世纪二十年代建造的法租界区,仍然保持着高高在上的孤傲,纤长的马路恬静而安宁。
“Matt。”
我转过身,Amy迎面向我走来。
“没有耽误你和朋友吃饭吧?”
她微笑着摇摇头:“不会,都是老朋友了,没关系。”
黑色的套衫将她的脸显得尤为苍白,看起来似乎又瘦了一点,整个人显得略微有些憔悴,可眼睛却依旧有神。
我们顺着马路并肩走着,两人都沉默。
“为什么不等我回来?辞呈交那么快干嘛?“终于还是我打破了眼前的尴尬。
“无所谓。”Amy语气淡然,稍稍顿了一下接着说:“公司趁你受训的时候,找我谈这事,摆明了就是想支开你,不让你插手。”
我原地站住,Amy又向前走了两步方才停下,转过身看着我。
我缓缓说:“这事不能就这样结束。我明天就去找总部理论。”
Amy垂下眼睛静默了一会,再抬起头,几根发丝拂在脸颊,眼睛清亮:“我们都知道去找总部的结果是什么。你愿意为我出头,我很开心,也很感激,但我觉得没有这个必要,这样的公司不待也罢。于我而言,唯一舍不得的就是我们这个团队,以后不能再和大家一起并肩战斗了。”
“Amy……”一时间,我不知该说些什么,平时对着客户口若悬河,然而这时却一个字也憋不出来。
一阵风细密地吹过,梧桐叶簌簌响着。
手机铃声响过,Amy接起了电话,看似她朋友在催她了,我便不好再挽留。离别时她走了几步,停下来,背对着我喊:“李斯哲!”
我微微诧异,平时都是以英文名相称,不知她为何突然喊我的中文名,气氛一下子显得正式起来。
“李斯哲……我知道你是一个公私分明的人,你这样对我,我……我很高兴。”
我把手插进裤子口袋,静静地听她说。
“从今以后,我不再是你的下属了,所以……也许……”
她停了半晌,没有继续说完,摇了摇头,默默地走了。
而我站在原地,目送着她渐行渐远,拐过围墙,直至消失。
一切的静物,都有无声的姿态,或明亮,或婉转,某一时刻,便照进光线,质感也变得柔软起来。
有时候,隐忍,不如率真来得痛快。
第一次感到散了架的疲倦,我知道,我是真的累了。
有人说,你选择待在什么样的地方,就代表你想要什么样的生活。
入夜的上海外滩是灯的海洋,黄浦江对面的东方明珠、金茂大厦这些高楼建筑鳞次栉比,灯光交汇,震旦国际大楼的巨幅LED显示屏又打出了“我上海”,黄浦江上时不时驶过一艘艘闪闪发光的游轮,江水倒映着灯光波光粼粼,这样璀璨的夜景总让我觉得有些浮夸。
“Matt。”Tom端着两杯红酒走了过来,递给我一杯,和我一起站在这32楼的玻璃窗前看着外滩夜景,偌大的城市,只觉得烟火烂漫。
这是一个私人会所,Tom曾经是我的一个客户。
“怎么样?那天我在电话里和你说的,考虑得如何?”Tom将酒杯端至下颚,微笑着问。
未等我开口,他接着说:“你可以带自己的团队过来,他们的薪水由你来定。”
我对Tom举杯:“我再考虑考虑。”
“你们公司的事我都听说了,没想到你这么照顾你的partner。”
“怎么?平日里你觉得我是一个左右逢源的人,是吗?”
Tom尴尬地笑了一下:“平日了解不多啊,不过这件事却让我们朱总对你另眼相看,更加坚定了让你来我们公司的念头。”
我看着窗外:“替我谢谢朱总,他也是一个有个性的人。”
Tom犹豫了一下说:“其实,我个人还有一个想法……不知……”
“但说无妨。”
离开私人会所,我匆匆赶去浦东,在张杨路福山路的路口下了车,走向街边的烤串店。此时已是半夜十二点,烤串店里依然人声鼎沸,老板在炭炉前双手忙的飞快,眼前的台面上堆了一盘盘待烤的食物。
我侧身挤了进去,一眼便看见大林在靠墙的桌边对我招手。我走了过去,在大林对面坐下,拿起一串烤鱿鱼吃了起来,大林给我倒了一杯啤酒,瞥了我一眼:“小心点,把你的西服弄脏了,可别怪我。”我不屑地一笑,起身把西装外套脱了,放在一边。
大林点了根烟,吐出一片白雾:“魏子说李凯下周要来上海。”我喝了口啤酒,看着他,等待下文。
“李凯创业失败了,赔了两百多万,但他还是不死心,要来上海找人谈投资。你小子人脉广,看看认不认识做投资的,帮帮他,虽然他以前在学校比较犯浑,但大家毕竟同学一场,我是没什么路子,只认识出版社的编辑。“
高中的时候,我们怀念初中,大学的时候,我们怀念高中,走上社会,我们又开始怀念大学。好像之前一段时间的生活永远会比现下的生活单纯,更让人怀念,于是,即便当时觉得鄙夷的人,现在突然听到名字,也会觉得可亲。
我在心里把相关的人选过了一遍:“行,应该有那么一两个还可以谈谈,等他来了上海,我帮他引荐。”
“成。那这事就先这样吧。最近过的怎么样?我看你脸色好像不太好。“
我一脸谄媚地冲他竖起了大拇指:“不愧是写书的,观察力就是强!“
大林撇了撇嘴:“哎呀行了行了!别跟我来这一套,咱们谁不知道谁啊。你是股票跌惨了?还是被哪个女人甩了?要不就是……被公司开了?”
我拿起吃完的竹签对着他的手背一顿猛敲:“你这嘴巴里还有没有好话啊?”
大林裂嘴一笑:“好好好,你做事谨慎,投资方面应该不会有问题。女人方面,你一向吃得开,除了大学那段……哈哈哈!李大才子一向要才有才,要脸有脸!”
估计是他看到了我秒速阴沉下来的脸,不得不半路转移了话题。
“你才不要脸!你说我有才,倒是说说,我哪里有才?”
“我说的是身材!论才气,你哪儿能比得过我!”
我翻了翻白眼,作呕吐状,随即拿起杯子和他碰了下,将最近发生的事情说给他听。
听完后,大林沉吟了一下,问我:“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我没说话,只是用手指轻轻敲着杯沿。
“你是不是觉得愧对Amy那丫头?打算辞职?”我依然沉默。
大林收起以往嘻嘻哈哈的样子,认真地看着我:“阿哲,我了解你的性格,不过你们孙总有句话,我觉得挺对,商场、职场都是这样,特别是在上海这样的大都市——能站稳,不容易。你在这个公司拼了五年了,走到今天这地步吃了多少苦你自己清楚,而且眼看着年底又要升职,这时候走,太可惜了。”
我停下手上的动作:“大林,你还记得我们毕业时说的话吗?”
“啊?”楞了楞,似乎没缓过神:“你是说……吃散伙饭时说的那些话吗?那必须记得啊!”
“无论何时何地……”
“都要不忘初心。”
大林接过我的话,我俩相视一笑:“我一直觉得我们这句话比较娘,尤其是魏子那个大黑个儿说这句话的时候,那画面太美!”
听了我这句话,大林扯开嗓子哈哈大笑起来。店里的客人莫名其妙地看了看我们。
“大林,我想出去待一段时间,离开上海。从毕业到现在一直在工作,我想好好歇会儿。”
“想好去哪儿了么?”
“还不知道,走哪儿是哪儿吧。”
“好,想去就去吧!出门在外要小心钱包,所以你不如把银行卡先放我这吧,免得搞丢了。”
“去你妈的!”
走走停停的这一生,或路过山川明媚,或经过呼啸风雪,有人同行,有人缺席。如夜幕张开,有人仰望星辰,有人醉于廊边,无谓的经年。
穿越了年华,漂泊了光阴,也许,最终也只是一纸留白,但,只求不负己心。
@乌镇
当深秋姗姗走来,夜,便开始变得缠绵缱绻,到了时辰也迟迟不愿离去,日光只好每天推迟一点,并以此借着雾气隐隐出来,小心照顾着夜那敏感脆弱的脾气。
中午时分,我站在乌镇西栅的石板路上,不是周末,也不是旅游旺季,现在的游客并不多。走进弄堂,抬起头,弄堂上方是窄长的蓝天,像黑河里突然划出一道蓝色的线。
乌镇曾叫青墩,高高的黑瓦屋檐挑出一方水乡的幽静。我走在河边的长廊下,对面的观台上有人在看书、喝茶、晒太阳,时光突然间便被悠悠拉长。
转个弯,却无意中走进了染布坊,迎面高高的十几排竹架上挂着曳长的蜡染布仿佛从云天而降,深深浅浅的蓝,在阳光下迎风舒展,淳朴可亲的细碎一下就俘获了我,让我不由想起小时候妈妈做的蓝布碎花棉被。冬天的晚上,抱着妈妈给我灌好的热水袋,躺在厚厚的、有阳光味道的新被子里,暖暖地即刻睡去。
我举起相机刚准备按快门,手机震动起来,掏出一看,是邮件,人力资源部的Joyce发来的。
“Dear Matt:我代表公司通知你,公司特批你两个月的长假,望你假期结束后归队,飞往美国总部参加2015年跨国项目整合。(孙总让我转告你,你的辞职信我们就当没收到,跨国项目整合是我们整个行业的一个大动作,由我们公司牵头,届时将有各路精英齐聚,切莫错过良机。”
将邮件看了两遍,我心中沉吟片刻,便将手机放了回去。
风卷起蜡染布拂到我的脸上,布面上淡淡的清香将心里的浮尘扫去。
岁月静好,大概说的就是此刻吧。
有时候,我们满世界地去寻找答案,遍寻不得。但是当你开始忘记问题,答案反而会不经意来到心底。像一只不停转圈追着自己尾巴的小狗,尾巴,其实一直在那里。
入了夜的乌镇,安详而幽静,有些心绪不宁的我在路上漫无目地走了许久,街边的店铺都已关门,游人散尽,只有在灯光映照下的河水静静流过,淅淅沥沥。穿过一个弄堂,我意外地发现一间店铺还开着门亮着灯,几乎毫不犹豫地,我走了进去。
只见一个老人戴着老花镜在灯下编制竹篮,脚下一堆的竹条和竹片,他并没有理会我这个不速之客,依然低着头专心忙碌。
我拿起旁边的一个小板凳坐下来看着,我爷爷是个篾匠,在我小的时候,装玩具的竹篮都是爷爷自己编了送给我的,现在很少看到这门手艺了,眼前的老人让我想起爷爷。
看着老人聚精会神地编着竹篮,心也仿佛慢慢静了下来。也不知看了多久,老人头也不抬地问:“你喜欢这个?”
我回答:“我爷爷也是个篾匠,小时候他老人家给我编过很多东西,有篮子,还有竹席。”
“哦?”老人抬头瞥了我一眼:“那你会吗?”
我哑然失笑:“不会,当然不会,我没有这个耐心。”
老人没有说话,拿起一把小刀将竹条切分两半。
“您一直都是做这个的吗?”
“不是,我年轻的时候一直在外面跑,岁数大了才回这儿来。”
“那您是回来后才学的这门手艺?”
“在我小时候那会儿,我父亲教过我,回来之后没事可做,本打算试着编些玩玩,可没想到过去了几十年,我还能记得这门手艺。人老了,记忆不行了,但是小时候记下的东西,却一直都能记着。”
看着老人的双手虽然布满皱纹青筋,但却显得沉稳有力,我不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但在这深夜安静的小镇,却突然很想知道面前的这位老人曾经经历过什么样的故事。
“老人家,您年轻时是做什么的?”
老人给编了一半的竹篮加上竹条,双手慢而灵活的将竹条穿插进去:“忘了。”
“忘了?”
“年轻时,没什么事情是重要的,所以都忘了。”
我虽然不解,但也没有再问,兴许是老人不愿意对一个陌生人提及自己的往事吧。
他见我默不作声,便接着说:“任何事情都会过去,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再回头看看,就会明白没有什么是特别重要的。”老人透过老花镜看着我:“老了,就会发现,只有小时候的事情记得最清楚。”
从店里出来后,我坐在河边吹着风。
景观灯一盏接着一盏地灭了下去。只有河水潺潺永不停歇。
每一次相遇,都不是偶然。
《百年孤独》里有句话: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清晨竟然下起了雨,我撑着伞站在石桥上,石桥上的青苔被雨淋得郁青。
眺望着眼前这座水乡,细雨中的乌镇烟起雾落,色调古朴,一艘黑黑瘦瘦的乌篷船从桥下驶过,艄公穿着蓑衣,摇着橹,水声哗哗,艄公悠悠地唱起了小调,乌篷船随着清亮的小调向逶迤的河面滑远。
廊下跑跑跳跳走来两个背着书包的小学生,两个男孩子好像互相起什么争执,最后只见两人从口袋里掏出什么,蹲了下来。仔细一看,却是在玩拍卡片。
没想到在如今这个电子设备充斥的时代,居然还有小孩子会玩这个,我嘴角噙着笑看着他们,想起小时候玩拍卡片的单纯时光,有次洗衣服时我忘了把卡片拿出来,结果全都被揉成了一团烂泥。可我还没来得及哭,妈妈的鸡毛掸子就迎头而来,整整一筒洗衣机的衣服全沾着卡片的纸泥。
一想到这儿,我笑容渐深,小时候自己那么贪玩,不知道吃了妈妈多少次鸡毛掸子,爸爸总是低头看报,对于我的鬼哭狼嚎置若罔闻,等我嚎完了,妈妈气也消了,他便会悄悄地递给我一块糖。
灯光,是黑暗的救赎。
无论什么季节,何种天气,即使一人疲惫地身在异乡的街头,只要傍晚时分,街边的路灯一亮,紧绷的心就会松懈,犹觉暖意。
只因这灯光,让人念家。
这是寻ME抵步四篇中,我最有感触的一篇,或许是因为,里面有着自己曾经的困惑和感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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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李斯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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