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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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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秦霜的约好的地方是左岸咖啡屋,就开在H大里面。
店主是个很温柔的男人,咖啡的拉花做得非常精致。
他和吴轩学生时代的无数个下午,都是在那里荒废的。
走过去的路上经过操场,蒙语坐在观众席上看了一会球,手指的烟烧了很久,就快要烧到手指,却忘了丢掉。
并没有吸烟的习惯,却喜欢香烟在手指烟雾缭绕的感觉。
操场上奔跑的都是年轻的孩子,他们横冲直撞,活力四射。
隔着徐徐上升的蓝烟,让他的神情看上去很落寞。
他刚辞职,原因是他不愿意伺候公司老总刚上任的儿子。
富二代总是趾高气扬的样子,这3个月把蒙语当私人管家一样使唤,根本没把他当成人在看。
昨天又一次无缘故地刁难,让最后的理智断线。蒙语果断揍了那个少爷,之后毅然决然地辞职了。
他挣扎那么多年,终于爬到了经理的位置,屁股还没有坐热,却被一个毛头小孩踩下来。
他嗤笑了一声,对残留在身上的热血感到好笑
当了那么多年的社会人,这点热血应当残褪得只剩下空空的躯壳,不留半点血色。
时间改变了他,却没能带走他的幼稚。
世上谁可以免俗?
指头传来一阵刺痛,连忙松开手,燃烧殆尽的烟头掉到了地上。
他怔怔地看着烟头发呆。
是的,谁可以免俗?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秦霜的脸。
蒙语第一次遇见秦霜,是在图书馆里。
一身白色连衣裙,乌黑发亮的长发,脚上一双发白的帆布鞋。
她推开门走进来,抬头的那一瞬间就落进蒙语的眼里。
从此,再移不开视线。
她挑了个座位坐下来,正好在蒙语旁边。
蒙语扶了扶眼镜,强制自己翻开了书本,余光却扫了千百遍。
她垂着眼睫看书。
那长长的睫毛像蝶翼上下翕合,她的脖子很长很白,露出一个骄傲的弧度。
阳光从她身后的落地窗倾泻而下,光晕中的她如同天使下凡。
蒙语觉得这个比喻非常地恶俗,就像一见钟情一样,是一件特别恶俗的事情。
恶俗,且傻。
蒙语觉得那个时候他看上去肯定特别傻,傻透了。
连续一个月,女孩都在同一个位置坐下来。
和他经常坐着的位置,隔着一个过道的距离。
蒙语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任何人,包括他的好兄弟吴轩。
爱情在心里自动设置了一个时间表。
蒙语准时在6点醒来,不需要闹钟,简直邪门。
他总能赶在女孩来之前到达图书馆。
只为制造一场不期而遇。
蒙语打听到这个女孩的名字,秦霜。
和她的人一样,清冷的、干净的,仿佛天上飘下的白雪。
他觉得自己魔怔了。
整夜整夜地睡不着,一直在酝酿着如何开口和秦霜说第一句话。
好友吴轩看着蒙语每天准时诈|尸,服了兴|奋剂似的冲去图书馆。
几度以为他走火入魔了。
蒙语的回答是踹了他一脚。
2月14日情人节这一天,蒙语决定告白。
蒙语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他提前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写情书。
情书涂涂改改,从莎士比亚改成徐志摩,又从徐志摩改成他所知道的所有的、曾被爱情所逼疯的诗人作家…….
他不敢轻易涉及爱,他觉得“爱”这个字眼太滥情。
他要给秦霜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
最后,情书以洋洋洒洒的三千字定稿,楷书,雨轩斋的信纸,白色沉稳的信封,只落款了“秦霜亲启”的字样。
严谨老道地仿佛上个世纪作古的老头子。
忐忑不安度过了一个星期以后,他终于迎来了2月14日。
蒙语怀揣着情书,如往常一般在图书馆等着。
可是今天秦霜没来,她的位置空空的。
垂头丧气的蒙语在左岸咖啡厅等着和吴轩,可是很久都不见他来。
正准备打电话,吴轩推开门。
蒙语正准备站起身,很快他又坐下来了——吴轩拉着秦霜的手走了进来。
秦霜还是一身白裙,帆布鞋,披着黑发,乖巧地跟在吴轩的身后,走到蒙语面前。
“这是我的女朋友,秦霜…….霜霜,这就是我和你说的,最近神经失常的蒙语。”吴轩拉着秦霜在蒙语对面坐下。
蒙语看着秦霜,脸上摆不出任何表情。
“你好,蒙语。”秦霜朝蒙语笑了笑。
蒙语反射性想到的是早上在脑海里,循环了无数遍的第一次对话。
——你好,秦霜,我是蒙语。
——秦霜,我希望你收下这封信。
可是蒙语没有想到会在这种状况下听到秦霜对他说“你好。”他不知道作何反应,或者他应该立刻夺门而出,再也不回头。
蒙语的手放在桌子底下,手指在信的边角揉出了褶皱。
“你好。”蒙语恢复了镇定,淡淡地打了声招呼。
秦霜又笑了笑。
吴轩不知在说些什么,蒙语一句话都听不进去。
秦霜一只手撑着下巴,一只手拨弄着桌子上的假花的花瓣,表情天真地像个小孩子。
“霜霜,不要介意哈,他这个人天生面瘫,外加语言障碍……”吴轩和蒙语互相嘲讽已经成了习惯,他扬了扬眉,“我故意选择情人节这一天带着秦霜来,就是要刺激刺激你,怎么样,有没有被刺激到?”
蒙语盯着吴轩,好不容易才扯出一个生硬的笑。
久远的时间拉成一条模糊的时间线,蒙语从回忆中回过神,起身碾了碾明灭的烟头。
风吹乱了他略长的头发,他眯起眼睛,把手套进兜里,低头缓步离开了操场。
距离大学毕业,已经过去了八年。
秦霜在一年前,跟吴轩分手了,在结婚的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