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4、第二十四章 ...


  •   没有饿过的人是不会懂得饥饿的可怕。
      寻常人一天不食胃就会产生绞痛,两天不食开始四肢无力,三天四天过去便会渐渐虚脱,神志不清,意志力迅速的崩塌,什么理想,目标都会忘却,到最后连做人的尊严和原则也可以放弃。
      只要你能给他吃的,让他做什么都可以,即便是抛弃自己的同伴和亲人。
      到那时候,人就和野兽没有了分别。

      在西域,荒漠永远要比绿洲要多。
      漫漫的黄沙,犹如汪洋一眼望不到头。
      人烟罕见,植被稀少。烈日下遮挡物都找不到,一脚下去黄沙会立刻漫上脚背,就连呼吸都能感觉到鼻腔中充满了沙子的粗粝。
      荒漠就是一片巨大的坟场,掩埋了不知道多少生命。
      有动物,也有人。

      不管你是柔弱的妇孺,还是顶天立地的汉子,到了这里都一样。
      在自然面前,个体的生命都一样的渺小。
      人定胜天的狂言在这个地方不适用。
      只要缺了粮和水,死得都一样的快。
      或者说,没有水,比没有粮死得更加快。
      不光死得更快,连腐烂也比其他地方腐烂得更快。

      黄沙下半遮半露的白骨是死亡超过了十天以上的,已闻不到什么气味。
      那些骨架上还悬挂着些许残肉,并臭气熏天的,死亡还未超过五天。
      至于那些正在被秃鹫抢食着的残骸,则是刚死不超出三天的。

      我一步一步的从荒漠中穿行而过,沿着那些尸体的踪迹最终找到了气息奄奄的女孩。
      她靠在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根上,一动不动。
      比起半年前她已经变了一个人,此刻枯槁憔悴,蓬发垢面,头高高的仰着,白皙的皮肤已被沙子磨砺得干涩暗黄,灰白的嘴唇上裂开了一道一道的口子。
      咋看之下,和死人无异。

      “闵文佩。”我喊她。
      过了一会她才睁开眼睛,那双眼睛也是黯淡无光的,在看见我的时候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暗了下去。
      短暂的沉默,她沙哑的开口:“这就是你说的地狱吗?”

      我没说话。
      她的状态很不好。
      过去,她是大户人家的娇小姐,被当做掌上明珠一般喂养。自然不知道饥渴是怎样一种滋味。
      所以她的表现甚至不如大多数其他的孩子。

      一年多来,月奴从各地带回了上了千名女童,最终留下了三百二十七名。
      这是这些孩子第一次参与训练。
      一个月前她们被放入到这片荒漠之中,自寻出路。
      这片荒漠不算大,而且也有少量的植被,能找到稀少的食物。
      有超过一半的女孩在半个月左右就走出荒漠回到了暗月楼。
      二十七天后,回来的人数高达两百七十三名。
      其中却没有闵文佩。

      身负血海深仇的娇小姐,生存能力和耐受能力却远不及穷苦人家的女孩。
      这就是现实。
      不管你有多大的仇恨,不管你怀着怎样的信念,不管你有什么样的过去,荒漠都会给你挫平了,抹没了。
      适者才能生存,这是自然法则。
      自然的法则最是严苛,最是无情。

      “想退出吗?我给你这个机会。”我从背囊中拿出一壶水和一包干粮递过去。

      见到水和粮,闵文佩的目光立即绽放出狼一样的光芒,她已经一动不动很久了,但突然间就有了力气,挣扎着爬起来,将手伸了过来。

      “喝了水,吃了干粮,我带你离开这里,去过富裕的生活。”我继续说。

      闵文佩的手顿在了半空中,像是刚反应过来我的意思,于是她犹豫了,半空中的手抖了两下:“你是让我放弃报仇吗?”

      “我只是让你为自己的命运做出选择。”

      她沉默着,眼神中流露出明显的挣扎。一壶水和一包粮的价值和闵家几十口人命的价值,在她的天枰中激烈的较量着。
      她的手抖得越来越厉害,最后慢慢的缩回去:“我能……想想吗……”
      “不急。”
      我说着,将干粮和水壶收回了背囊中。
      她的目光贪婪的跟随着我的手,直到我将粮水都收入了背囊,她才干咽了一下,转回目光,又无力的靠回到枯树根上。

      我也盘腿坐到树根边上,陪她。
      她闭着眼睛,像睡着了,也像在思考。
      “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训练?”她没睁开眼,突然开口问我,“我爹教大哥习武,最苦的时候一套刀法曾练了两天两夜没睡。大哥的手起了好多血茧,是我娘用针一点一点的挑开,鲜血把一盆水都染红了……”

      “那闵家灭门之时,你大哥能保护闵家吗”我反问。

      “是啊……我大哥……不能……”

      “欲善其事,先利其器。人的性情,意志,韧性,阅历便是一个人的器,器大则量大,器小则量小。武功的强弱除了平台和资质,更重要的是取决于一个人的器。在暗月楼前三年练的都只是器性,武功只练基础。三年后才有资格进入博武大殿。但能走进博武大殿的人,出来的没有一个不是武林中一流的高手。”

      “我明白了……”闵文佩慢慢睁开眼睛,目光有神了一些,她扭过头来看我,“你也经历过这些吗?”
      “我经历过很多比这更严酷的考验。”
      “……”闵文佩沉默了一会,问我,“那你退缩过吗?”
      “一次也没有。”
      “那我也不想退缩,”闵文佩下定了决心,“我要报仇,我要继续走下去。”

      “你想好了?”
      “我想好了。”

      我站起来。
      “等等,”她叫住我,死死的盯在我的背囊上,“走之前,能给我一口水喝吗?”

      我说:“这是一场公平的考验。我给你水喝就是犯规。你只能选择退出或者不退出。”
      她哀求我:“我不想退出。但没有水,我会熬不住,我不想死在这里。”
      “只要你不想死,你就不会死。已经有两百七十三个孩子回到了暗月楼,她们能回去,你也能回去。”
      “我不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东西……很久没有水喝了……”

      我蹲下来看她:“那是因为你的底线比别人高。”
      远处的秃鹫还在争抢着残尸,发出尖锐的叫声。我说:“我曾经到过一片真正的死地,那里寸草不生,连蚂蚁都没有,空气中还弥漫着有毒的气体,但这里……”我摇摇头,“它不是一片死地,你看,秃鹫还能生存,蛇虫还能生存,蛆虫也能生存,而你……也能生存。”

      我再次站起来:“将底线放得越低的人,生存的本事就越高。连野菜梗子都咽不下去的,那是深闺里的大小姐。”

      “闵文佩,自己走回来,你要能走回来,我就让你提前到博武大殿里去看一看。”说完这句话后我便离开了她,回了暗月楼。
      走的时候,我没有回头看她一眼,我不想知道她最后是什么样的表情。

      她到底能不能回来,我其实没有把握。我只是希望她能回来。
      但她能不能回来,还得看她自己。

      三天后,金奴零七准时的将调查所得的信息带转。
      “赛华佗本名欧阳明日。他是一个月前突然到的四方城,现下榻在四方城中的福满门客栈中,听说他医术很高,不久前曾治好了枫林山庄少庄主的怪疾,诊病的方式也十分奇特,有别于传统,是以一根金线悬丝诊脉。这金线不但是他的问诊工具同时也是他的武器,属下在夜半暗袭过他一次,他警惕性很高,操纵金线施展的打穴功夫也很厉害,内力非常雄厚,但这次较量被他以巧计化解了,我不得不退,所以并没有和他战出个结果。至于他的外观形貌,看起来像是出自于显贵世家,气度雍容华贵,貌若潘安,唯一的遗憾便是天生残疾,不良于行,只能坐在轮椅上。而他到底来自何处,却是怎么也查不出来了……”
      我问:“他的额间是否有一颗朱砂痣?”
      金奴零七一震:“正是!”
      “嘭”我将手边的木桌一掌劈碎。
      金奴浑身战栗:“属下办事不力,请再给属下一个机会,我一定会查出他的来历。”
      “不用了。”
      “属下知罪,请楼主息怒。”
      “无罪,滚!”
      金奴弓背一步一步后退出房门,方转身疾疾而去。

      赛华佗,欧阳明日……
      这条我寻踪了九年的蛇,终于,露头了……
      本事真不小。
      欺了我九年,耍了我六年,现在连我身边人也被他蛊惑倒戈了。
      新仇旧恨是该算一算了。

      我即刻起身去了四方城,福满门客栈。
      到了目的地,我并没有莽撞的冲进去找人。

      我在对面的小酒馆里坐下来喝酒,打探了一下消息。
      “那位公子不知道什么来头,气派不小。虽然坐着轮椅,也没带什么随从,但架势却一点不输王孙贵族,出手大方得很,一来就包了整个客栈,说是不喜欢与他人一个屋檐下同食同宿。前些时日偌大一家客栈,只做这一人生意。啧啧。近些天那位公子倒是随和了些,只要他不在时候,允许客栈大堂招待一些吃饭的食客,做点生意,否则冷冷清清不成样子。听说啊,那公子是个了不得的神医,刚来四方城不久就救了枫林山庄大公子一命。那大公子之前不晓得得了什么重疾,枫林山庄老庄主请遍了名医都没能治好,嘿!他一来,三两下功夫就把人给治好了。从那以后啊,慕名而来的人可多了。”

      小二问我:“姑娘你该不是也是慕名前来的吧?我听我们掌柜的说那公子是曲高和寡,等闲之人他根本不屑待见。这些天来了不少人,客气的被请走,不客气的被那公子身边的高汉给扔出了客栈。这人呐,不好见呢。”

      我笑了笑,将一锭银子放到桌面上:“你替我跑个腿,到福满门客栈见到那公子就说,故人来访。”

      “哎哟,”店小二双眼放光的看着银子高叫起来,“跑个腿多大点事,姑娘这手笔!”他笑开脸,奉承道:“姑娘这相貌和手笔一看就和那公子是一路人。这回他一准见你。”

      “快去吧。”
      “好捏!”店小二收了银子去得很快。

      我之所以打发人先去,是投石问路。
      九年前,他在我身上下蛊之时,还在我身上种了红线。我的一举一动难逃他的掌控。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我闯天山六年,他总是能提前知道,提前在山脚摆出巨石阵。
      也不难解释为什么他知道我等了鬼医一天一夜。

      当年我对他说:“我迟早会杀你。”
      “你倒是提醒我了,”他在我身上种下红线后说,“这红线本是情侣间追踪爱人用的。但它也是世上最好的追踪药。将来你只要靠近我百里范围,我便可知你动向。我总要防你一手。”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何必煞费苦心。”
      他轻蔑的笑:“我不想脏了自己的手。你要是想死,不妨自己找个悬崖往下跳,我也是不会拦着你的。”

      奇耻大辱!!
      现在我要兑现自己说过的话。
      但我此来,他必然知道。
      在巨石阵我吃过很大的亏,不能不忌惮。

      店小二走后,我也尾随而去。
      此刻的福满门客栈堂内冷清,门外悬挂着“暂不营业”的牌子。
      堂中没有杂役,只有柜台后立着一个掌柜。
      适才店小二讲:公子在,不营业。
      那么欧阳明日此刻一定正在客栈之中。

      店小二径直进了福满楼客栈后,到柜台与掌柜的交谈了几句,便往后堂而去。

      我其后步入堂中,在掌柜的出声喝止前往柜台上摆上了一锭金元宝。掌柜的话顿时噎在了咽喉中,双眼瞪得牛大。

      我穿堂而过去了后院。
      后院分几重。
      最里面的布置最精致,厢房也最上档次,不同于那些天字地字号的客房,那里独门独院,本是客栈专门用来接待达官显贵的地方。

      店小二沿着回廊走过到几重院子来到一座雅院之前,高喊:“欧阳公子在吗?”
      雅院前有圆拱形院门,大大敞开,里面静悄悄的,气息不详。
      店小二喊了几声不见回答,便以为自己声音不够洪亮,斗胆继续往院中走。
      一走到拱门处奇怪的情况就出现了。他开始不停的原地转圈,一尺宽的院门都踏不进去,仅在这方寸之中不停的打转。

      我在后面看得清楚。店小二神色自然,并无不妥,像是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原地转圈。寻常人这么个转法早该头晕目眩不支倒地了。他却四平八稳,神色如常。

      好个欧阳明日。早知道他不会没有准备。
      我正在思忖,院中突然箫声响起。

      箫以清越见长,本该悦耳动听。
      但这箫音一起,我顿感天地色变,黑云翻滚,恍若看见了古战场,残烟满地,焦尸遍野,充满荒凉和杀伐。
      这箫声中有大乾坤,里面饱含刀剑,而刀剑里有杀气。
      听在耳中会让人气血翻腾,持久会至人内伤。

      然而店小二的神色依然自如,唯我一人胸闷不适。
      我明白了。
      店小二根本听不到箫声,能听到箫声的只我一人。

      千里传里。

      这是一门武林绝学,早已失传,当世还会这门绝学的只剩边疆老人而已。
      欧阳明日是他的传人,会此奇功本不奇怪。
      但所谓千里传音,本是将自身的话音用内力凝聚直接传送至他人耳中,旁人却不得闻。

      眼下的情况有所不同。
      欧阳明日是将身外器物——箫声用内力凝结起来,越过了厢房,庭院,回廊长达十多丈,精准无误的输送进我的耳朵,同时还能将杀气凝结在箫声之中。
      单这门功夫已不可小觑。

      我打了一声响指,将那箫声戛然止断。
      往庭院方向深深的看了良久,我转身走了。

      走出福门楼客栈,掌柜的追出来殷勤道:“姑娘要不要替你叫车?”
      我没搭理他,在客栈外稍一顿足,几个纵身跃上对街房顶,抄近路往春风得意宫去了。

      “哎呀妈呀,飞起来了飞起来了!”掌柜站在原地一阵大惊小怪的尖叫。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