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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闻弦知意,不若懂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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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庄主虽与我交浅,但是毕竟,一叶落即可知三秋——少庄主于我,是能闻弦歌,知雅意的知己。某……一生难觅一人如此,我不期他被世俗牵绊,更不愿见有人令他如此。即使只是可能,也不行。”
王遗风话语是悠悠的,手指节在石桌上不急不缓地扣着。
“嗒,嗒,嗒……”
此刻王遗风虽然是静坐的,可杀意却是毫不掩饰地爆发开来,像刀子一样刮过李承恩裸露在外的每一寸皮肤,隔着几步也凛冽刺骨。
王遗风此人可不是叶英,叶英是世家子弟,家教良好。王遗风他一入红尘道,行事素来不忌世俗,一般情况下不显,但如今他难得碰见一个可友的人,为了此人可谓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何况他天分不比叶英差,又年长叶英八岁,更是在红尘之中历练多年,在武学上的成就虽不能比肩绝世高手,但也很少有人能奈何他了。至少,对于王遗风,不知不觉地做掉李承恩也不难。
没错,王遗风对叶英并非是李承恩对叶英的那种情感,非要给一点定义的话,那就叫惺惺相惜吧。
王遗风自小就是天分卓绝,可大抵世间要得到什么必然会失去其他的什么,对于他来说,太过透彻就是要直视人间的丑恶。
自懂事以来,这些东西,他看得太多了,也痛苦地太多了,即使入了红尘道,他也并没有摆脱这种痛苦,只不过他学会了压抑,学会了平淡。
几乎每个人在看到叶英时,都会被那双波澜不惊的眼眸吸去注意;可是能说出它的特别之处的,往往就少了,王遗风恰恰就是能看透的那个。
他看得透,少年他那太过平淡的眼睛中似乎什么都有,又似乎什么都没有。人世凡尘从他眼底划过,带不起一丝的涟漪。叶英他似乎就是一直这么静静地看着,从朝霞看到晚霞,从花开看到花败……
叶英的超然物外,不染纤尘,仿佛是人世间另一片净土,让他身心俱震。
抱剑观花,执子敲灯。
世俗百样,却在他周边分流。
他什么都不说,但是他什么都能看到,他懂。
王遗风瞬间意识到,原来有人,未被沾染,看得透彻——同他一样。
这种狂喜让他一下子把叶英列为了保护对象——潇洒如王遗风,通透如王遗风,最相信缘分,他看人,往往只需要一眼,就可以做出所有的判定。
事实上,叶英是否会达到他说的那个地步呢?不好说。叶英固然有那个潜质,可那个境界离他现在太远,中间更是意外重重,谁也不能打包票。这是王遗风把话说得太满了。
对于王遗风,能谁说他偏执呢,他似乎从来都是与世无争;可谁又能说他不偏执呢,正因为这世间值得他看重的太少,所以他珍惜地也太疯狂。
说到底,深埋在王遗风心底的,是太强烈的孤独。
他也是不讨厌李承恩的,李承恩的选择他也算不得欣赏,可是毕竟李承恩他毕竟本心也没有沾染太多,还算个洒脱的人物,对于李承恩更多是身不由己。所以对他来说,李承恩是一个勉强入眼的人,不宜深交,但也不会结怨。
“王兄既然讲明了,我也得说说了。叶英他在我看来,可不止是你说的那个模样,还有尤为重要的一点,你未讲到。”李承恩说到这儿就打住了,故意留了个话头不接下去。
王遗风一哂。
李承恩摇了摇头,好像没趣似的接下去,说:
“王兄你只看到了叶英自己,我也承认,你看到的,比我多,比我深,某不懂你们的道。可是叶英他……其他的不说,你可曾想过叶英是少庄主,你是散人,你们注定不一样。”
王遗风想说什么,却被李承恩抢去了话头。
“这也是我最欣赏叶英的一点,你与他只见一面,谈几句,你可知道,他看向这座山庄时,连身边的气息都是安和惬意的。”
李承恩想到了刚才的情形,声音不自觉地温和了下来。轻轻淡淡的月晕下,少年扶着剑,腰板挺直,看着昙花,岁月静好,人冷淡却不凌厉,像是另外一朵流华的昙花……
“他啊……即使可以超脱,也注定要被这座山庄留住,心甘情愿地,死生不渝地。而且他不仅会支持起藏剑山庄,成为藏剑的支柱,他更有可能成为藏剑的魂儿啊。”
……
李承恩话毕就直直走了,在与王遗风擦肩而过时,他又轻轻咕哝了一句:
“不过,我也确实为他庆幸……”
后面的话他没说,只是没头没尾的这么一句。
“啪!”房门被阖上,随即暖色的光就从门缝窗缝里流泄了出来。
门内门外,隔绝开了,有如两个世界。
昨天和王遗风,呃,单方面不欢而散后,他其实是一身轻松的,简直轻松地睡不着觉——他觉得心中有了一个明晰的期待,那种期待热烈而迫切,灼地他内心火热,让他想立刻去实践。
实践从去见叶英开始。
天策的儿郎,一向是行动如风,雷厉风行的;既然下定了决心,就斩钉截铁地去做吧。
于是叶英就在午饭餐桌上发现了一个不速之客。
叶英简直是措手不及,一入门就看到了一张带着巨大且灿烂笑容的脸在眼前晃呀晃呀越来越近,那明晃晃的大白牙简直刺眼!
“哟,!少庄主,好久不见啊!”男人自来熟地蹭上来。
男人今天依旧是天策的赤衣银甲,翎子冲天,一股子英气简直要顶了天上去了,谁见了都要喝一声彩。
可惜他的表情太谄媚,完全破坏了所有的意境。
叶英简直扶额。
昨晚明明折腾到半夜,不知这人怎么今天就这么有精神。
还有,这人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明明不到六个时辰前才分别,到他这儿就是好久不见了。
真是,出门忘看黄历,今天可否是不宜开门。
“将军来是有何事找叶英否,若事关山庄,自有家父。”叶英落座,不咸不淡地开口。
“并不是什么其他的,今日我来就是向少庄主讨顿饭吃,少庄主不会拒绝吧。”李承恩也学他一本正经地说,就这样把想蹭饭的来意直接地,无耻地表露了出来。
“……庄内自为客人安排饭食,而且叶英素来所食清淡,怕不入将军的口。”叶英对于这个不知为何就死皮赖脸地凑上来的家伙,颇有些无可奈何。
他这就是婉拒了的意思,听到这,是个识趣的人都不会纠缠了。
可偏生有人不识好歹,非得装作听不见。
“无妨无妨,就是清淡的才好。我素来喜欢清淡的,最吃不惯那些鱼肉之类的。像什么烤羊腿啊,熊掌啊什么的,我从来碰都不碰的。”明眼人都能看出这人又开始睁眼说瞎话了——他这是当他没心眼是吗?这么扯的话他怎么说出来都不用打草稿的。
果然人至贱则无敌,古人诚不我欺。
“……”叶英也是无言以对了,只有默许了这人留下。
否则又能怎样呢,无理的事,叶英是做不来的。反正多一个人也不会影响胃口的……吧?他在心里默默将这被自来熟的不适感压下。
这样说当然是很有道理的,可是至少要保证来人的目的只是单纯友好的蹭饭啊,而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饭什么的。
事实上,叶大庄主这一辈子都没有做到一件事,那就是正确计算出李大统领的脸皮厚度。
于是,就这样,嗯,宾主尽欢……
怎么可能。
叶英自小奉行食不言寝不语,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副好教养的样子,偏偏有从军营里出来的痞子,丝毫不把自己当外人。
简单的小桌上,三菜一汤,两素一荤。两人,一个是着赤袍银甲,一个是穿杏黄劲装,相对而坐。由于江南的物件一向玲珑小巧,这个小几并没有将二人隔开多大的距离,叶英几乎都能听到对方的心跳声。对于一向不喜同人近距离接触的大少爷来说,这样的情况不太妙。
更何况,面前的人似乎还在若有若无地将这距离拉地更近。
叶英这才恍然意识到,面前这个人早已逾距了不知多少次。
“少庄主,你我都是江湖上的兄弟,你就不要将军将军地叫了,那样岂不太生疏?今后你我交谈,喊我一声李大哥就好。”说着他竟然向叶英的碗里夹了一块莲藕,一脸笑容可掬。
叶英此时心里简直要怀疑他们早就相识了,不然这人怎么这般熟络?明明才认得还不到一天而已,竟直接就成了江湖兄弟了。
还是江湖儿女的相处方式就是这样。
无论心里怎么百转千回,叶英面上依旧不显,只是小心绕开了碗里的莲藕,继续慢条斯理地将餐桌礼仪贯彻到底。
然而旁边的人并没有打算就此打住,只听得李承恩自顾自地继续说道:
“既然这样,那么我就叫你阿……叫你名字了,叶英,好不好?——嗯,这样自然很好,比叫少庄主要好听多了。”
自问自答,蹬鼻子上脸,这个人……真是够了。
“将军抬举了,叶英不过是江湖上的晚辈,将军乃朝廷命官,这样也忒不妥了一些。”叶英放下了筷子,直视着对面的人,态度依旧是不卑不亢,语气依旧是无起无伏。
嗯,这人终于吃不下去了吗?哎,李大将军表示,跟这些饭菜抢存在感还真是心累。
——不过好在还是他吸引力更胜一筹。
某人在心中不厚道地笑了。
虽然这跟吸引力并没有什么关系,而且比饭菜有吸引力也没有什么可自豪的地方。
好吧,有人开心就好。
“有何不好,江湖儿女,快意恩仇,区区一个称呼而已,叶英你不用介怀。”
“……”叶英只有沉默。
他无话可说。
叶英一向清清淡淡,再怎么样他看起来也不像会亲昵地叫某一个人“大哥”的那种人吧,怎么就有人如此异想天开。
然而事实很快向叶英证明,若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只有在沉默中消亡。
“叶英你我如此投缘,不如就此结义金兰,做一对儿异姓兄弟如何?”
冷不丁地,对面的将军嘴里突然蹦出了这么一句话。
叶英一愣,有点反应不过来。
投缘?异姓兄弟?义结金兰?这三个词挨个儿在他大脑中炸开,让他颇有些措手不及。
这话题……也变得太突兀了吧。
然而对方却是一脸严肃,仿佛真的像在讨论什么正儿八经的事情一样。
叶英简直不堪其扰了,他觉着昨天他真是瞎了眼了才会莫名觉得这个人顺眼了许多。
当然所幸叶大少爷的脑子里并没有什么粗鲁的词,这人也不是个爱暗搓搓地在心里吐槽的人,否则李承恩现在简直要一连打几十个喷嚏!
叶英倏地意识到不能让话题再跑偏下去了,只好开口:
“自古官商不同路,万望将军自重,莫要让叶英为难才好。”
少年声音清冽,字腔正圆,理由也中规中矩合乎礼仪,看似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当然这也只是看似,他面前就有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不应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