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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广袖火鼠衣 ...

  •   悠闲懒散的生活就此结束,君珥对于那个尚未蒙面的冒充之人早已从起初的略有好感下降为见之必杀。从前天就开始没日没夜的整理行装,研究计划。要不是有薄纱蒙面,见到的一定是一脸恶鬼相。嘴中一直嘟囔着恶语:“等被我知道是谁,我一定叫他过的比进地狱还爽!”大黄闻言,迷其一双小狗眼,咧开大嘴,“哈哈”大笑,只能从巨齿中挤出几个字来,“孺子可教,孺子可教!”
      裹着尿布的小孩,嘤嘤而语,“偶像,说话都是经典,比我娘强多了!”
      此时的蓼蓼,一改往日淑女妆容,蓬头垢面,拿着一个细针大小的木棍。指着脚下的耗子们,一顿臭骂:“658代重孙,还不快点,那边,是那边!怎么这么笨,再出错我就拿你煮鼠肉粥。500代重孙,你能不能再慢点!”在远处望去,竟无违和感。不了解情况的人定会以为是一位美女被满地的耗子吓得惊慌失措,神志不清,四处逃窜。其实,刚好相反,耗子们被泼妇牵着走,早已半条命进入黄泉了。
      半个时辰过去,一只小耗子战战兢兢的“吱吱”而语。蓼蓼一边点头一边拿笔书写。“第601代重孙做的不错,比第598代做的好,值得表扬。”
      “总算找到了,哎呀!做人真不容易。尤其还要做君珥的朋人就更不容易。”我应该在他失忆的时候逃的远远的,没想到忠厚老实的大黄也会骗人,什么已不如前,那哪是不如前啊!明明是胜如前。“累死老娘了!”
      蓼蓼急急忙忙的闯入君珥房间,身后的尾巴“轻”敲房门(所谓的轻,也不过是砸出一个小洞而已)。“君珥,皇宫布阵图已经......”话还没有说完,身体就已僵直当场。
      只见君珥斜卧于榻,嘴中叼着糕点,手中握着一白骨,丢来丢去。大黄“汪汪”,摇着长尾巴,叼着骨头跑来跑去。
      蓼蓼气上心头,自己累死累活的去找情报,他可好,竟然如此悠闲。好,你真好。蓼蓼转身欲走。谁知被不长眼的鬼孩子看见了,“娘,你弄好了吗,还真快啊!”弄得蓼蓼只好回去。
      这样的事发生不是一两次了,每次欲发脾气时都会被这鬼孩子看见。“在孩子面前怒目相视会把孩子吓到的,你活了五百年才生下这么一个孩子,可别被你给吓坏了,你该知道胆小如鼠吧!”(君珥说)
      “怪,大黄真乖。”君珥坏笑道。
      大黄有一个习惯,只要丢出去的东西,他就会情不自禁的叼在嘴里。当然,这还不是最令大黄恶心的。最恶心的是愿意去做,乐意去做,即使内心抵触挣扎,最后还是赢不了天性。狗始终是狗,即使有了人样儿,讲了人话也改不了狗的天性。这是大黄最气愤的,所以他最爱喝酒,酒多乱性,就改了天性。只是他不知道,醉酒时更甚。这也是为什么君珥会纵容他喝酒的原因。说什么干什么,比现在好多了。
      蓼蓼阴着脸将图纸印在桌上,“皇宫地图,守卫排班换班,上面都有标注。巫蛊之乱残留下的结界、隐符也被重孙们破坏了不少。此去一定是万无一失,保你平安见到皇上。”
      “那我怎么进去呢!”
      “恩?这个……”蓼蓼脸色更暗,“我又没有通天之能,把你变成耗子钻进去吧!我只保你在里面安全,至于怎么进去,自己想办法吧!”我有上万鼠众,一个办法难道还想不出吗?为什么要告诉你,哼。
      “这个我都想好了,前些天我去转了转,最近听说皇上染病,后宫无嗣,几位大臣以此为由献女于上,不如,我们鱼目混珠混进去如何?”大黄摇着尾巴兴奋道。
      “这想法不错,不过,你那句“我们”是什么意思?”君珥认为这个词值得探究,事实也却是如此。
      “那当然是你、我了。”大黄依然摇着尾巴,眼睛瞪得比十五的月亮还圆。黄豆大小的眼睛,在那一刻却比平时大上一倍,如珍珠一般,溜圆溜圆的。君珥迷起眼睛,是我对大黄不够关心吗?怎么眼睛可以这么大。不可置信,实在是不可置信。君珥眨巴眨巴眼睛,总不相信这个事实。说起来,君珥在这四人中眼睛算是最大的,老鼠的眼睛能有多大。也难怪会对这个无人注意的,那么上心。
      “不行,你是妖,进去会死的。”君珥做了个砍头的手势,再加上要较个高下的眼睛,声情并茂。想不吓死几条狗都难。
      “那有什么难的,你不是有一件火鼠衣吗?火鼠可是鼠族里皮最厚的,刀枪不入。再加上广袖迷境。只要把我们送到迷境中去,外界即使有玉皇大帝也无可奈何。”小鬼头道,对于火鼠之皮,那是羡慕有佳。只可惜娘亲虽是鼠类,但却是最普通的,能修成妖型就已是万里挑一了。
      “这是谁和你说的,我怎么不知道?”蓼蓼虽与君珥相识甚久,已不能用年月来计算,但是他有火鼠皮还是头一次听说。火鼠虽为鼠族中最为珍贵的族类,但也因为其珍贵招致灭亡。人类贪图其皮,大肆猎杀,早在300年前就已灭绝。火鼠皮也因此成为世间少有的珍宝。火鼠衣冬暖夏凉,还刀枪不入,火海不燃,最主要的是价值连城。蓼蓼两眼放光,金山银山竟然就在面前。口水早已一泻千里了。
      君珥听的也是迷迷糊糊,什么火鼠衣,什么广袖迷境,竟然是头一次听说的。好高大上啊!我原来有这么富有吗?连这等宝物都有。
      大黄转身回里屋,从已经发了霉,到处都是臭味的包裹中,叼出一件红衣。那红衣似火,如血欲滴。袖边绣有几朵白花,洁而不染。袖中有内袋,从中散发着一股淡淡香气,似桂似菊,久久不曾散去。
      “这件火鼠衣乃是姜公所赠,袖内的迷境乃太白金星与推塔天王共同所创,迷境中的花草乃是长娥花神所种。这么好的东西,白白被你给糟蹋了。”大黄一脸埋怨,小眼一瞪一瞪的。
      “这件衣服竟这么有来头,快拿来我看看。”君珥迫不及待的着上火鼠衣,许久未曾闻到的花香扑面而来,好似身在花丛之中,翩翩起舞,如蝶翻飞一般。铜镜中的自己许久未曾这般美丽了,“这是什么?”衣服背面有一洞,洞之周围有黑灰附上,显然是被火烧所致。
      “传闻不是水火不侵吗?难道这也有假!”小鬼头可是很羡慕火鼠族的,而这个洞就如晴天霹雳,被劈个正着。难道火鼠族什么也不是?
      “傻孩子,这是天火,你渡劫时就知道了。”蓼蓼道。妖、仙、人,只要达到一定修为,就会经历天雷之劫。天雷勾动地火,故称天火。此劫过之脱胎换骨,大进修为。未过就只会成为那黑灰,吹之即散。固然十之八九都化成黑灰,即使这样,众人还是会选择飞蛾扑火。蓼蓼全身哆嗦,想之后怕。“君珥,这么好的东西你竟拿它渡劫,真是气死我了!”
      大黄、蓼蓼、小鬼头在面前吵吵嚷嚷,君珥却视若不见。脑海似是万雷轰顶,嗡嗡作响。迷迷糊糊的影像一点一点开始在眼前播放。
      “我非妖非人非神,我亦妖亦人亦神,除了神籍又怎样?我还是妖、还是人。剔了仙骨又怎样?我还有妖丹,我还有人身。”
      “怎么回事?眼睛不由自主的在落泪!”君珥的视线渐渐明析,原来只是一场梦。大黄醉酒时说是我收养的它,我原本是天上的神仙。不知因何事,自己剔了仙骨,放弃神籍。这么人神共愤的事都做的出来,要知道逍遥似神仙,做神仙多好。也不知当时自己是怎么想的,一定是中了什么魔咒,我岂有那么傻。
      “娘亲,皇宫可是遍地金银财宝。听说还金屋藏娇呢,你想,金屋,那得多少钱?”
      蓼蓼两眼又开始放光。“你去行,那得有我陪着!”
      不知何时开始,那三个人已悄无声息的跑入广袖迷境之中。一个为酒,一个为钱,一个为新鲜,还有一个傻傻的不知为了什么。这个皇宫看来是去定了。“哎!这个季节,本不应该冒死做事的,生命有多宝贵啊!”
      “最闲命长的就是你,汪汪!”
      “耳朵,快点”
      “金银财宝,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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