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火烧云 ...
-
我喜欢凤凰城夏日的傍晚,它让我的心感受到无限的宁静。在阳光之谷嚣张了一整个白天的炎热开始散场,也顺便带走了被烤焦了的烦躁情绪。让我紧蹙的眉头,怎能不舒展。让我终于舍弃了太阳鸟室内空调制造的不舒服的冷空气,逃到室外,和炎热的余温来个拥抱。
太阳鸟是距离我家不远,开车五分钟就可以到的一家美食餐厅。独栋的二层小楼,原本是一处非常漂亮的私人住宅,后来住宅的主人举家搬去加利福尼亚,把住宅卖给丹尼尔·杰克逊,丹尼尔把这处住宅改成了一家美食餐厅。白色的墙壁,红色的房顶,环绕四周的棕榈树,草坪上撑起的长方形蓝白条纹遮阳伞,还有遮阳伞下方,一张足以同时容下20个人聚餐的光滑的大地色木桌,及相匹配的扶手木椅,木桌上树木的年轮清晰可见。门口餐厅招牌上的太阳鸟画得栩栩如生,展翅欲飞。那是丹尼尔的妻子凯瑟琳的手笔,我问过他们,为什么给餐厅取这么个名字。
“东海。”凯瑟琳微笑着说,“因为太阳鸟,也叫长生鸟,不死鸟,也叫凤凰。”
“我知道。”从十岁起,就在凤凰城生活的我,当然知道这些。
“我们给这家餐厅取这个名字,除了想要接一接凤凰城的地气,也是希望这个餐厅能一直开下去,不要倒闭。之前我们开过的餐厅已经倒闭了三家。”凯瑟琳这么解释的时候,怨念的眼神,望着她的丈夫丹尼尔。
面对这幅画面,小巧玲珑,一头棕色头发,皮肤白皙的凯瑟琳,有所怨念的望着装作若无其事,身材颀长,举手投足一派绅士作风的丹尼尔。我知道我应该对凯瑟琳表示一下同情和鼓励,但是这幅画面太喜剧了,我诚实的笑了出来。在笑声里,不停的说着:“sorry,我不是有意的……”
“没关系,son。”凯瑟琳善解人意的拍拍我的肩膀。三年前,她刚刚三十岁,丹尼尔比她大两岁。
那时,我十四岁,跟随我的外祖母生活在凤凰城。我的父母和我的弟弟罗伊,在我十岁那年,在我们位于纽约的家中因为一场意外的火灾而身亡。我由于当时正在凤凰城外祖母家度假,而捡了一条命。从那时起,再也没有回纽约,纽约成了我的一个噩梦,直到现在,我十七岁了,还摆脱不了这个噩梦,时常从失去家人痛苦的梦中,流着泪醒来。
幸好,我很会掩饰,不论黑夜里,再怎么心痛,流泪。白天,面对众人的时候,我总是和凤凰城的天气一样充满阳光。所以,我身边的人,根本不会发现我其实一直没有走出失去家人的阴影。他们甚至为我的坚强乐观而骄傲。他们是真的为我高兴,所以,我不会让他们失望。
一年前,我的外祖母因病离世。我这次真的成为一个孤儿,父母和外祖母的遗产,让我的生活衣食无忧,即使日后不用工作,大概也可以优渥的生活到老。但我只想要回和父母,罗伊,外祖母一起生活的时光。
我一刻也没有忘记他们,我想念他们每一个人,很想很想。这种想念,像一根银针,随时随地刺痛我柔软的心脏。但是,至少此时此刻,我不能因为想念而让眼泪流下来。
这是十七岁暑假快要结束前的两个星期里一个普通的傍晚,我站在太阳鸟的草坪上。对我来说,像家人一样的朋友都在这里,为了他们,我必须让自己一脸阳光。
And,太阳鸟这个名字,确实对丹尼尔和凯瑟琳的餐厅起了好运,这个餐厅已经在这里存活了三年。也陪伴了我三年,特别是外祖母过世后,这里几乎成了我的食堂,我受够了独自一人在家吃饭的凄惨。在感情深处,也许我把太阳鸟当做了家。
太阳鸟的营业风格就是家的感觉。丹尼尔虽然把它改成一家餐厅,但从外观看上去,包括庭院在内,还保留着美国传统住宅别墅的模样,我敢说,只要去掉凯瑟琳画的招牌,第一次路过的人,绝对不会把它当做一家餐厅。
如果路人就此错过,我会为他们非常可惜。因为雷米的烤肋排是极品美味,我可以每天都吃,依然每天都惦记这个味道。
“嘿,东海,你的晚餐好了。”端着一盘烤肋排,从太阳鸟的门口出来,走向木桌的光头黑人就是雷米,虽然他身高接近两米,强壮如大鲨鱼奥尼尔,但是他笑起来憨厚可爱。
我像一头看见猎物的豹子,雷米刚刚把烤肋排放到木桌上,我就奔到了木桌旁,大吃起来,“这味道,我打赌和《纸牌屋》里弗莱迪的烤肋排有的一拼。”
雷米自信的笑道,露出他洁白整齐的牙齿,“如果《纸牌屋》剧组先吃了我的烤肋排,你在《纸牌屋》看到的,就是弗兰克来吃雷米的烤肋排了。”
“说的没错。”我举起一只手,和雷米厚嘟嘟的黑色大手掌拍了一下。入口即化的肋排肉,我赞叹过太多次,还是忍不住:“雷米,你才二十岁出头,但你的厨艺吃上去,可不止二十岁。”
凯瑟琳把柠檬水放到我手边,“son,雷米的厨艺一半来自天赋,一般来自他的祖母。”
“我从没有上过任何厨师学校。”雷米的眼睛闪着自豪的光芒。雷米高中还没毕业时,就已经在太阳鸟兼职,高中毕业后,他正式留在太阳鸟,成为太阳鸟的主厨。
“不管怎样,雷米,你能成为太阳鸟的主厨,真是太好了。我一万分的感激。”
“son,我是如此伤心,听到你这么说。”丹尼尔和凯瑟琳都亲切的称呼我为son。“我认为我的厨艺还是不错的。”
“所以,我们之前倒闭的三家餐厅,都不是因为你的厨艺?”凯瑟琳调侃丹尼尔。
丹尼尔幽默的回复凯瑟琳:“我能认真的认为,之前倒闭是因为我们的那三家餐厅的名字不是太阳鸟么?”
“即使世界末日,太阳鸟还会营业的。”我加入到丹尼尔的幽默中来。
“永生不死。”丹尼尔绅士的微笑,和我击掌。“但是,我的甜品做得还是不错的。”
我和凯瑟琳眼睛一亮,异口同声:“特别是巧克力香蕉奶油塔。”
凯瑟琳甜蜜的笑着:“我发誓,我是因为他的巧克力香蕉奶油塔才嫁给丹尼尔,我爱死他做的这个甜品。”
丹尼尔单手揽着凯瑟琳的腰,两人恩爱的相视而笑,丹尼尔吻了一下凯瑟琳,问我:“你要再来一份奶油塔么?”
“当然。”毋庸置疑的我的回答。
丹尼尔和雷米一前一后回到太阳鸟的室内,各自忙碌起来,凯瑟琳陪着我坐在木桌旁,享受傍晚怡人的好时光。我们有一句没一句的闲聊,她的画板就支在庭院的一角,她是个画家,但是她所有的作品都是鸟,各种各样的,我见过的没见过的漂亮的鸟。太阳鸟餐厅的墙壁上,可以随处可见凯瑟琳的佳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她画的漂亮的鸟太多了,我觉得小巧玲珑的凯瑟琳也像一只小巧精致的小鸟一样漂亮,充满灵性。
二楼的窗口传来旋律简单,节奏明快的吉他声,凯瑟琳朝我使了个眼色,我笑道:“well,我们的画眉又开始唱情歌了。”
凯瑟琳右手挡着嘴巴,好像在告诉我一个秘密:“瑞恩被阿曼达迷住了。”
瑞恩就是我说的我们的画眉,十三岁的正太,俊美得不可方物,铜色的头发,留着披头士早期的洋葱头发型,发质蓬松柔软,非常招人喜爱。皮肤白里透粉,灰蓝色的瞳孔,当他开心的时候,就是阳光,当他伤心的时候,又格外忧郁。随便穿一件印着凤凰城凤凰LOGO的黑色T恤,都能让人感到这个孩子身上散发的音乐气质。他距离红遍全球,只差去参加什么达人秀节目的距离而已。或者把他此刻坐在二楼的窗口,双腿荡在窗外,抱着一把吉他,在夕阳下弹唱的画面拍下来,传上YouTube,就能轻松获得几十万的点击率,但是瑞恩显然还不想做一名当红正太歌手,他是丹尼尔的侄子,在丹尼尔家已经住了一年半了,瑞恩的梦想是和阿曼达坠入爱河。
我明白瑞恩的梦想,我经历过十三岁,我知道对于十三岁情窦初开的男孩来说,十六岁的金发碧眼阳光美少女,小麦色健康的皮肤,在学校里受追捧的啦啦队长,有多么大的吸引力。
“阿曼达具备了我们对辣妹的所有幻想。”瑞恩下楼,来到我身边,我们并肩坐在木桌旁。以男人对男人的方式讨论阿曼达。
单方面陷入爱情的瑞恩双臂撑在木桌上,双手捧着脸,“她是我最爱的全麦面包,我不敢想象没有她的生活。”
“可怜的小男孩。”我揉了揉瑞恩松软的头发。阿曼达和我在同一所高中,她比我低一个年级,和我一样,是太阳鸟的食客,我们是不错的朋友,常常混在一起,因此,在学校有我们的绯闻传言,但我们知道我们不是一对。我们会向大家解释,“We are just friends。”
阿曼达喜欢冷酷神秘霸道的男人,而我除去内心深处对逝去亲人的不能释怀这一部份难过之外,基本上,在大家的眼中,是一个符合凤凰城的阳光boy。不冷酷,不神秘,不霸道,很随和,很爱笑,有点小幽默,小慵懒。喜欢运动,但绝对在学校里达不到引人瞩目的程度,因为这里是美国,这里是阳光之谷,我不得不承认,像我这样的韩裔三代,以亚洲人的体质,在某些运动方面,要想击败那些大块头,除非我得被一只受过放射性感染的蜘蛛咬过才行。不过,我并不因此,在学校会被一些大块头的不良学生当成软柿子,我从小就学习跆拳道,关键的时候,亮出点功夫来,还是有震慑力的。
受女生欢迎方面,应该还算不差,我一直以为是我韩裔的身份,让我对女生们产生了一点对她们来说是来自异域的吸引,加上韩流男团风卷全球,我这个她们身边触手可及的“韩国人”就显得熠熠生辉起来。
但按照晚餐时间,踩着时间点来的阿曼达,对我的分析说,“如果瑞恩是我见过的最俊美的西方小正太,你就是我见过的最俊美的东方小王子,瓷白光滑的皮肤,墨玉一般的短发,五官清秀,要命的是你的眼睛……”
“我的眼睛只是大了一点。”
阿曼达的碧眼表达着不满的纠正:“应该说是你的眼睛是会说话的漂亮的,可以滴出水的眼睛。你不知道那些女孩们为了你的眼睛私下里有多么疯狂。简直是致命性的诱惑。嘿……”阿曼达话说到一半,不解的看着我,“你在做什么?”
我正低着头,双手的食指摁压眼睛,“我试试看,我的眼睛能否真的可以滴出水。”
阿曼达爽朗的笑了,她涂着亮粉色指甲油的芊芊玉手,向我挥了挥,“我来帮你。”
“No!”我双手投降拒绝。望着阿曼达那调皮的表情,我离开木桌旁,开始逃跑。
瑞恩这个小正太为了爱情,选择背叛我,他对阿曼达说,“你需要我帮忙抓住他么?”
阿曼达漂亮的了做了个手势,“Go!”
瑞恩快乐的领命来追我。“OK,来吧,反正我刚刚消灭完烤肋排和奶油塔,正需要运动运动。”
嬉戏追逐,凯瑟琳拿着画笔的姿势定格,眼睛含笑的看着我们。零散而坐的食客们,愉快的做着我们嬉戏的看客。唯一对我们嬉戏不满的可能就是太阳鸟的吉祥物,名叫罗密欧,身高86厘米的五彩金刚鹦鹉,五彩斑斓,颜色炸眼,大蓝大红大黄点缀着黑边和白色的它那一身羽毛,凯瑟琳对此总是感叹造物主的用色是如此夸张,却一点不违和。罗密欧已经十岁,这种五彩金刚鹦鹉据说可以活到八十岁。罗密欧是非常聪明的鹦鹉,同时也是非常有脾气的鹦鹉,罗密欧的高傲在太阳鸟的食客中是出了名的,来太阳鸟最好不要因为它好看,而过去逗弄它,免得被它骂,“what the F..”或者“stupid。”
瑞恩和我的追逐,打扰了罗密欧的清净,于是它挥动翅膀,说了一句,“what the F..”从它的栖枝上飞到凯瑟琳的画板上。
这是暑假里极其普通平常的一个傍晚,美食、朋友相伴。我真真实实的生活在书中所说的平平淡淡的幸福里。仿佛看到时间这条清澈的小溪流,也贪恋这平平淡淡的幸福,而放慢了流淌的脚步,在原地逗留。
我陶醉其中,却不知对我们的人生而言,有各种重要意义或启示的日子,就是这么被安排进那些看似平平淡淡的日子中间的。
“等等。”我抬手示意瑞恩,阻止了追逐游戏的继续,欣喜的望着天边被夕阳烧透了的云朵,“what the F..,我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火烧云。它怎么能……怎么能如此漂亮?”我找不出一个完美的词去形容我所看到的火烧云,霞光万丈中,火烧云的形状就像飞向夕阳的一只硕大的火凤凰,在接近夕阳的时候,又变成了一只浴血凤凰。
我迅速的拿出手机,对着天边的火烧云拍照,嘴角洋溢着微笑:“凤凰城的火凤凰,”高兴的转头招呼丹尼尔和凯瑟琳他们一起来欣赏这大自然的晚霞盛宴。却发现丹尼尔和凯瑟琳目光严肃的望着火烧云,好像看到了什么不希望看到的风景,凯瑟琳皱了皱眉头,微小的声音,嘀咕了一句:“太任性了。”
瑞恩也没有被这惊艳的风景吸引,小大人般的走到凯瑟琳身旁,轻轻的声音丢下一句:“他总是这样。”便向室内走去。
雷米仍旧在厨房忙碌,只有阿曼达站在我身旁,和我一样被火烧云抓住眼球。丹尼尔、凯瑟琳、瑞恩的反应,让我好奇。但眼下,我可不想因为好奇,而错过难得一见的美景,火烧云经常有,但火烧云的形状如此逼真如一只凤凰的,实属罕见。罕见程度可以和凤凰城传说的菲尼克斯之光UFO 事件不相上下。
那片火烧云保持一只浴血火凤凰的形状保持了很久,不是东方古老传说中火凤凰的样子,有点像西方传说中太阳鸟的样子,犹如长着金黄色、火红色羽毛的巨鹰,艳丽无比,威严勇猛。
我不能移开我的视线,即使我的双眸一直盯着天边火凤凰形状的火烧云,眼球感到灼热。我被彻底的震撼到了,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产生了匪夷所思的错觉,预感那只火凤凰就站在我眼前,我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去触碰他金光闪闪的羽翼,好像怕被他灼伤。更不可思议的是,火凤凰转过头来,注视着我,一滴眼泪从他赤金色的眼睛里流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