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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二,误闯暮云王府 ...

  •   “呜……”金惜沫不知何时躲到了我身后。这小丫头爱哭归爱哭,手脚到是挺快,指不定可以把她训练成一流小偷,呸呸呸,是侠盗啦,侠盗!
      我胡思乱想之际,那少年已挣扎着爬出染缸,右手一抖,一把两米多长的水色银枪凭空出现在他手里,枪尖斜斜指向天空,他气势迫人道:“哪里来的毛贼,竟敢欺负我的沫沫!”
      毛贼?我拉下脸不高兴地道:“谁家的小孩,给我好好管教一下!”你姐姐我当年怎么着也是个三好学生,居然说我是毛贼,踹你啊!
      “沫沫!”少年扬声对金惜沫叫道。
      小丫头低低地咽泣:“我是爱爱的……”
      “听到没有,我就是艾爱!”我猖狂地大笑,管他是谁先冒充一下打发掉这小破孩再说,有他我怎么向那只哭包下毒手!
      少年大怒:“你才不是我大姐!”言语在空气里尚未散开,人已急速掠到眼前,长枪挽出一朵银花直取我咽喉,电光火石间我只听得一声“瞬间冰冻”!
      “妈呀!”我本能地侧头,竟避过少年的攻击,“你个不良小孩!”我大叫着抓住枪声,然后飞起一脚……
      “啊~~”少年哀嚎着飞出一丈多远,落下来时还顺便把人家手饰摊子砸了。
      我难以置信地掂着手里的水色银枪,我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对沫沫也是,我明明连俯卧撑都做不到三个却能单手提起她……
      “哥哥!”金惜沫的哭声打断的我的疑惑,跑向昏迷少年的小女孩被拖在地长的灰色披风绊倒,重重扑到地上,她抬起沾满泥土的小脸,小嘴一扁,哭得更凶了,“呜哇哇,爱姐姐,蓝姐姐!”
      我顿时傻了眼,这对怪胎竟然是兄妹!听口气还有几只怪胎大姐大,还是闪吧!。
      “好标致的孩子。”沫沫扑倒在地上时披风散开来,露出虽然稚嫩然而绝美的面容,这些粗鄙的乡人们什么时候见过这么好看的人儿,都争先恐后往前拥去,我便趁着这股势头悄悄后退。此时不溜更待何时,反正把银枪脱手也够我过一生了。我正想着,突然手中一轻,银枪竟然消失不见了!我怔了怔,神色默然:“上帝,你果然不肯放过他们吗?”
      等我叹息完,金惜沫和那少年已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隐约还听到 “标致”、“美人”之类的轻浮言语。
      想到沫沫的美貌,我不禁为她捏了一把冷汗,通常这种情况都会出现只流氓甲来推动剧情,不过,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男主在哪里啊!
      左观右望愣是没看到个武功好人又长得帅的,我只好认命的充当英雄。有没有搞错,人家穿就是一女N男,为什么我穿不仅没男主,还要我自己冒充男主啊!例行公事地诅咒完,我双手卷成喇叭大喊:“快看呀,九头鸟!!”
      “那个小妞挺标致的嘛!”
      “那个小男孩也不错!”
      TNND,居然没人鸟我,我郁闷地气沉丹田,指着方才想出卖沫沫的那家妓院大吼:“尽欢楼六折优惠,叫三个姑娘再送一个~”
      众人安静~
      一滴冷汗从我额角淌下:这样都没用,小丫头魅力真不是盖的!
      蓦然间,人群欢声雷动地往尽欢楼涌去。我趁乱左手拎起哭包右手倒提小破孩向城外狂奔。事后我总结此事郁闷地发现,此计之所以成功很大的原因在于,我长得像妓院老鸨!
      飞奔出城外老远,见没有人追上来我才放下两只小孩,只见官道边上树木葱郁,太阳斜斜地挂在西边天空,已消退了中午的热烈。
      精神一松肚子便咕咕地叫起来,两条腿软绵绵的更是再走不动一步,我干脆依着路边大树坐下,又累又渴,我是不是要死在这里了?
      “呜!”
      哦!我一拍脑门,差点忘记了,还有两只该死的包袱。
      “饿不饿?”我问蜷在一旁紧紧攥着灰色披风的金惜沫,穿到这个世界第一眼就看到这个小丫头,初时还以为是只包裹,现在则已经对她惊世骇俗的哭功习以为常了,世界就是这么奇妙!
      “饿……”小丫头楚楚可怜地抬起梨花带雨的小脸。
      “我也饿了,你有钱没?”
      “呜……”刚想夸她有进步,回应我的又是呜咽,想必也是没钱了!我无奈地叹,眼角瞥到昏迷的少年,突然灵光一闪:“沫沫,我们有饭吃了哦!”
      金惜沫抬起眼泪汪汪的大眼睛,我真的奇怪她掉那么多眼泪怎么眼睛怎么就不变成核桃,难道这就是传说里的天生丽质?
      暂且停止奇怪的思想,我扬起讨好的笑容说出恶毒,不,美好的计划:“我们把你哥男扮女装卖给尽欢楼就有银子啦!”
      “呜,不可以!”小丫头性子挺倔强。
      第一次诱惑那么纯洁的小妹妹,我强忍心虚镇定地板起脸:“你哥武功那么厉害,尽欢楼没有人是他的对手啦,到时他逃走还不是轻而易举!”虽然在那之前我会拿着钱远走高飞了,卖掉沫沫我可能会内疚,小破孩的话那就是他活该了,我才不会有罪恶感!
      “真的?”小沫沫有些心动地问,看来她也饿得不行。
      “当然当然,而且尽欢楼不会要男人的啦,他们发现是男的一定会逐他出来的!”我再接再厉劝道。
      小沫沫咽了咽口水,终于轻轻点头,从此走上了人生的不归路!
      回到城中已是傍晚,雾霭沉沉,炊烟袅袅,无处不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我打量这座城市,丛树掩映、芦竹摇曳、舟楫泊岸、小桥流水,到颇有江南缱锩旖旎之秀,路人也皆是满口吴侬语。
      穿到古代了吗?回想那少年的诡异长枪,我不敢妄自定论,而且经这一来一回的折腾,我的肚子叫得更响了。郁闷地牵着金惜沫,倒拖尚未醒来的少年,我沿着青石板铺筑的小路漫无目的地往前,深而窄的巷子曲曲折折,拐过一个弯却见得一微阖的黑漆大门,大约是大户人家的后院。
      我从门缝窥视,见架起的竹杆上还晾着几件衣服未曾收起,不由心下一喜,正愁怎么把那少年装成女生呢!这女装便自动送到跟前来了。
      我悄悄踏进院落,逼近竹杆拿起衣服正要溜起,突然听得一人娇声呵斥:“哪里来的贼子,竟敢偷到我暮云府!”
      又是“贼”,太没创意了吧!我好生郁闷地顺声望去,黑暗里不知道哪来的满眼亮光,晃得我暂时失明,只听口音似乎是一个少女。
      “你是谁啊?”我抬手护住双眼。女孩子的身份和我本来没有什么相干,我只想借机分散她精力好得手罢了。暮云府侍卫随时可能赶到,多拖得一分危险便增加一分,我竟还有心打那套女装的主意,什么叫人为财死?这就是!
      “闪亮生物”到底年少不谙事,她轻狂笑道:“吾乃暮云府大小姐水若游云是也!”俯仰之间和着金鸣环佩之声,甚为悦耳。我暗自忖度,难怪比闪光弹照明系数还高,敢情人家是珠光宝器的大小姐!
      我眼珠转了转,扑倒在她裙下,痛哭流涕道:“小人饥渴交迫,实在走投无路才有如此之举,冒犯了小姐该当死罪!小姐天仙一般的人儿,千万莫与小人计较伤了身体!”嘿嘿,千穿万穿马屁不穿,这是我长久浸淫在肥皂剧里悟出的真理。
      闪亮生物果然上当,她噗哧一笑:“谁要同你计较,我暮云府家财万贯,多养一个小厮又何妨。”言外之意是要收我为仆。
      谁要做下人!想到要做旧社会里的劳工受一辈子苦我就胆寒,正待开口婉拒,抬头却见一白衫人儿平平飞来(这年头怎么都穿白啊?),那人脸色青白一言不发,一头长发无风自舞,黑夜下忒地恐怖,最骇人的是它走路不曲腿抬脚,简直就是用飘的!
      我冷汗涔涔,胸口急跳,忙自我安慰道:“这世界上没鬼的。”说着说着突然想起地球上是没有鬼,可是这地方又不是地球,谁晓得有没有不干不净的东西!我立时惨嚎一声,夺门而逃。
      隐约听得那大小姐厉声训斥:“爱海,你又出来吓人了!”
      直到远远离了那暮云府,我才缓下脚步喘口气,把揣着的东西一一放下清点,我真佩服自己,慌不择路地逃命居然没有忘记女装,哦,还有两只小鬼。
      “呜……”金惜沫哽咽一声,我抚了抚她的头笑道:“没事了,我们很快就有好日子过了。”只要把小破孩卖出去。
      那少年低呓一声便要转醒,我怎么敢让他醒过来,捡起路边一块大石掰过他脑袋往后脑门上一磕,少年闷哼一声,再次昏掉。
      我惊叹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原来我这么有做人贩子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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