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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妖星 ...


  •   此刻正午的阳光明媚,将两张年轻的面孔照得格外分明。

      王非天大约一米八的个子,但身材相当瘦削,皮肤黝黑,是名副其实的“猴子”。他走路的时候总是佝偻着背,横着肩膀,大摇大摆——这样嚣张的走姿在他初入校时招来了许多学长的不满,但很快,不满的人远远看见有走路嚣张的瘦子时,就会躲得不见踪影。他的容貌倒是出奇的清秀,高鼻薄唇,一双细长入鬓的丹凤眼,写满冷傲,令人望而生畏。

      丁罗比王非天略矮一些,身材是健美的倒V字型。肤色极白——同王非天形成强烈的对比。稜角分明的面孔,五官俊美如雕塑,可一点表情都没有,是个沉默的冷面小生。

      “宿舍检查卫生,吵醒了。我们正准备去小潘那里找胖子。”王非天冲着民警队长道:“顾大哥,出什么事了?”

      顾队瞥了眼水道,摇了摇头:“淹死了个学生。”

      王非天和丁罗都不是爱凑热闹的人,事不关己,二人本不欲多看,但一望之下,那具奇怪的尸体也不禁令他们面露讶色。

      “我先处理现场,回头找你们喝酒。”顾队低声道。

      二人点点头,经过高见身边时先后拍了拍他肩膀,算是招呼。肖梦影、柯梦笙见他俩过了石桥,径直走进对岸史公祠——该处名胜乃是明末抗清义士史可法的衣冠祠,平时除了偶尔前往参观凭吊的游客、逢年过节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的小学生,门庭十分冷落,不知这二个学生跑去那里找什么人。

      史公祠看门的老头刚才也站在门口看热闹,他与二人甚熟,见是他们俩也没有说话,咧了咧嘴,指指里头。丁罗向他抛了支烟。二人左拐走进丹桂园,忽然一条人影跳了出来,摇头晃脑地嚷道:“妖孽,有妖孽!”

      “妖你MB!”王非天没好气地笑道。

      那人站定,但见他三十来岁年纪,剑眉星目、皮肤白晰,唇上颚下长着几缕淡淡的胡须,一把中长发散在肩头,身上穿着一袭宽大的葛布道袍,脚下却踩着一双耐克运动鞋,看起来十分的不伦不类。

      “贫道夜观天象,淮左名都,竟有妖星贯入,莫非广陵城中除了你们几个煞星,又有妖孽?”那人摇头晃脑地说着,左手还捻了一个手决,十成十像足了江湖骗子。

      “广陵城最大的妖孽就是阁下你这个妖道。”王非天笑道:“行客儿,不在你的琼花观整理上古典籍,跑史公祠来干什么,要骗钱该去天宁寺门口和熊瞎子一起摆摊!”

      “非天小友、丁罗小友,有道是怪力乱神,不可信其无。贫道见这股妖邪之气盘旋于广陵大学上空,数日之内必有变故,你们一定得多加小心,多加留神。”行客儿不住地摇头晃脑,浅浅的胡须在颚下微微有些摇晃,看起来格外好笑。

      旁人若见了这情景,只怕会怀疑精神病院今天放假。眼前那个装神弄鬼、不俗不道的中年人姓忻名客,自号“行客儿”。若不是有一次他同那个外号“熊瞎子”的朋友三更半夜摸到城郊汉墓“考察”什么异象,恰巧遇上联防队员,把他们当盗墓的扭送到公安局,谁都想不到这么个“神经病”竟是省文物院的专家,寄居在琼花观中搞古籍工作。还好这帮人早就认识,两个男孩也早就习惯了行客儿时不时神神道道的发作。

      却听丹桂堂中有人喊道:“猴子、大头,你们可来了,快帮我把这头死猪搬出去!”

      三人向院内望去,只见丹桂树下,一个身材略胖的圆脸男孩睡得正香,围着他团团转的是一个身穿月白色对襟唐衫、灰色长裤,俊逸不凡的青年,只是这青年英俊的脸上满是怒容,全无平日羁傲孤高的神情。

      “胖子昨晚和我们通宵抄星际,这会就是天塌下来了也醒不了,除非。。。”说着,王非天弯下腰,提着胖子的耳朵喊道:“庄严,潘孤城说请你吃水煮鱼!”

      “好哇好哇!”刚才还呼鲁震天宛如死猪一样的圆脸男孩,此刻以一个标准的旱地拔葱腾空而起。不明就里的人还以为他一直在装睡,只有看着他兴奋不已地擦着口角涎水的王非天、丁罗知道他真的是被水煮鱼给震醒的。

      “走吧,不是说吃水煮鱼嘛!”庄严一脸惊喜地看着面前那个气得直哆嗦的白衫青年:“小潘,难得你也会请吃饭啊!”

      “吃吃吃,吃你MB!”潘孤城哆嗦着转身走进丹桂堂。其他几个人也跟着走进屋内,庄严一脸失望,揉了揉眼睛,嘟囔着跟在后面。

      “刚才我和大头看到河里有个死人,河那么长,偏偏就在史公祠门口打转,小潘说老实话,你一个人住在这里怕不怕?你做了那么多亏心事,小心晚上有鬼上门。”王非天装模作样地咧嘴道。

      “亏你MB的心事!”一脸冷漠的潘孤城忽然目露凶光,拍案而起,指着王非天鼻子骂道:“史公乃是忠烈英魂,身前身后一股子浩然正气,孤魂野鬼莫敢于门前徘徊,你这个煞星不要在忠烈祠中胡说八道!”

      “得了得了,知道你是老师,别再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了,怎么搞得跟宣传封建迷信似的。”王非天无奈地耸了耸肩。

      这个潘孤城原来是广陵大学历史系的研究生,毕业后留校当老师。长地虽然帅,脾气却又臭又硬,身为老师,和学生——王非天这几个,也不知打了几架,有道是不打不相识,打着打着就成了朋友。以前上网吧打游戏总有他的份,自从暑假里拜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来头的师傅,死皮掰赖硬是托关系搬到史公祠里住不说,今天唐诗宋词,明天古筝古琴,忽然间穿起古装好古成癖。众人虽和他交好,他却始终不肯透露那师傅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什么来头什么人物。

      “别说做朋友的没警告你们,”行客儿在一旁面色郑重地吐字道:“我看乾隆水道附近不干净,你们晚上没事就睡觉或者复习功课也行,千万别到处乱跑,上网这种玩物丧志的事,等妖气散了再做不迟。”

      “你没完了啊!”丁罗分了一圈烟,冲他不屑地比了比中指。

      王非天三人早打定主意逃下午的课,五个人在丹桂堂中胡吹乱侃,直到太阳西斜,庄严的肚子发出擂鼓一般声响,这才一齐走出史公祠,寻老川杨打牙祭去。

      老川杨是一家店面不大的小饭馆,就开在广陵大学盐阜路校区大门旁边。因学校里的学生经常出来打牙祭,故此生意很好。店主老杨是一个五十多岁、身材瘦小、笑容亲切的四川汉子,店里的招牌菜就是他的水煮鱼:满满一脸盆、白嫩的鱼片配上酱绿色的酸菜,汤底既不用现成的汤料包,也不添加味精,却奇鲜无比。虽然王非天他们是开店以来三天两头的老熟客,老杨也始终守着鱼汤的秘密,任他们怎么盘问都不肯透露半分。

      汤足饭饱、酒过三巡,众人脸上都有几分醉意。席间,行客儿仍是拉着几人不断大谈天象异变、妖星入城。王非天听得不耐烦,起身离座道:“你们慢慢神神道道去吧,释放内存先。”

      厕所只有一个,而且是男女共用的,今晚生意格外好,门口正排着长队,王非天等得不耐烦,一个人从后门走了出去。

      老川杨的后门紧挨着一条青石板的暗巷。在广陵的老城区中,有很多这样四通八达的巷子,路面很窄,两边俱是低矮的砖土围墙,还有一些木结构的老建筑,多建于明清时期,但随着主人不负责任的修缮,已经完全面目全非了。

      王非天走到一个僻静的角落了,解开皮带畅快淋漓地释放了一泡内存。正在系裤子的时候,借着微弱的灯光,他忽然发现自己正对着的,是一个已经被凿掉的土地庙。在广陵老巷的围墙上,经常可以看到这种嵌在围墙里、方方正正的小土地庙,这种庙在墙上直径不到一米,小得不能再小了,而且在□□破四旧的时候早已将里面的神像、周围的雕刻凿得一干二净,现在还能看到的,只有一个模糊不清、庙宇轮廓的神龛。

      “阿弥陀佛,神仙莫怪。”王非天不由暗暗念叨。

      突然间,他感到自己的身后涌来一股莫名的寒气。

      江北的初秋,天气已经发冷,朝夜降温是很平常的事。但这股寒气,是一种又冷又湿、仿佛阴到骨子里的气息。既不是风,也不是空气,而是一种模糊不清、只能单纯以“气”来形容的感觉。

      王非天是一个打架高手,这种气,他一般称之为“杀气”。

      他迅速回过头。

      只见他身后不远处,趴着一条小狗。

      非常小的狗,不过三、四个月大,一身黑色的卷毛,说不清是什么品种。身形虽小,却浑身戒备的模样,王惊天甚至觉得这条小狗浑身的卷毛此刻都竖了起来,小小的狗脸上,一双绿油油的大眼睛,闪烁着难以名状的晶莹光芒。它的眼神很不友好,它死死地瞪着王非天,这种目光,可以形容为虎视眈眈。

      周围很安静,王非天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渐渐响亮起来。

      小狗的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呜咽声,它那种充满胁迫感的姿态,仿佛随时随地准备要扑过来一样。

      但它始终没有动。

      王非天有一点脚软。他的手向后一撑,扶在墙壁上。

      奇怪的是,墙壁有一点温热。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才王非天在墙下撒了泡尿的缘故。

      一人一狗,静静对视良久。

      突然间,小狗的耳朵竖了起来,它迅速调过头去,“呜”地叫了一声。

      一条瘦小的人影出现在昏暗的巷口。

      借着稀薄的光线,王非天看见面前是一个看起来不过十五、六岁年纪的男孩。男孩的个子非常矮小,可能还不到一米六,身上却穿着一件大号的男式运动外套,几乎将他的膝盖都埋在衣襟下。男孩的脚也非常小,虽然穿着一双笨拙的登山鞋,看起来还不足三十七码,可能是童鞋。

      王非天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反复强调着这个男孩的小,或许他给予自己的正是一个小孩子的感觉吧。

      “旺财......”小男孩低声叫道。他的声音很轻很亮,细细的,仿佛还没有变声似的。

      小狗戒备地向后挪了一步。

      “旺财乖,我们回家吧。”小男孩的声音十分温柔,但奇怪的是,这种温柔却是冰冷冰冷的,仿佛不带一丝感情。

      小狗一点都没有想靠近他的意思。它的眼睛愈来愈绿,那种纯正的绿,不掺一点杂色,亮晶晶的,却十分渗人。

      原本一个小男孩在招呼自己的小狗,是多么温馨可爱的一幕啊,可不知为什么,站在围墙边旁观的王非天,却一阵又一阵感觉到阴寒的杀气在逐渐弥漫。

      事不关己,走为上策。王非天想着,一边扶着围墙,小心翼翼地从小狗身后绕过去。就在这个时候,他脚下忽然被什么东西一绊,整个人向前倒去。

      “扑嗵”一声,王惊天摔倒在青石板的地面上,而绊倒他的那块东西向前滚了几下,似乎是一块神龛上的檐石。

      “呜!”受惊的小狗迅速跳了起来,轻轻一跃,跳到了王非天背上。

      伏倒在地上的王非天顿时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脑门上,再也顾不得形象,酒胆一热,扯开嗓子惊天动地地吼道:“来人啊!救命啊!”

      他这一叫,不但小男孩吓了一跳,连那只小狗都从他背上震落下来。不出几秒,丁罗、庄严等人已先后扑了出来:“怎么了怎么了!”

      只听“呜”地一声,小狗转身跑开了。众人看了看那只小狗,又看了看浑身抖个不停的王非天,终于,一阵雷鸣般的大笑不可遏止地爆发了,不但丁罗和庄严笑得几乎背过气去,就连一向严肃的潘孤城都一屁股坐倒在地上,放声大笑。随后赶来的行客儿不明就里,连连问:“怎么?出什么事了?”

      震天动地的大笑声中,只听得王非天指天对地咬牙切齿地辨解道:“那不是狗,那是妖孽,是妖孽!”

      他们谁都没有注意到,那条小小的狗影,轻轻一跃,已经从围墙上跳了过去。而小男孩紧紧追在后面,提足一跃,消失在两米多高的围墙后。

      假如那一天,王非天的对头们也在老川杨的话,那他们根本就不必费神怎么对付王非天。因为这个据说是没有弱点、战无不胜的“打架王”,有一样生平最害怕的东西,那就是——狗。

      无论多小的狗都能让王非天当场失态,据他自己说,这是小的时候曾经被狗咬过的缘故。

      已经是第二天中午了,不理直到现在还在窃笑的丁罗、庄严,王非天埋头在脸盆大的饭碗里。宿舍的床和学校的食堂是比教室更能经常见到这三个人的地方,他们从不用饭卡,因为只要他们出现,就会有巴结讨好的人自动为他们打饭打菜。

      “那不是狗,那是妖孽!”庄严一边重复着,一边把嘴里的饭笑掉到饭盆里。

      “昨夜我见妖星贯入,没想到竟已修成狗形!”丁罗强忍着笑,摇头晃脑地重复着行客儿事后给出的评语。

      “你们俩有完没完啊!”王非天递过去一个杀死人的眼神。

      “妖孽啊!”两人齐声道,顿时又笑作一团。

      王非天放下饭碗,郑重考虑如何修理面前这两个狐朋狗友。

      “喂,你!”

      食堂里忽然安静了。所有人都面带不置信地看着眼前,那个胆敢用手指指着王非天鼻子的小男孩。——“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嘘,搞不好他们连小孩子都打。。。”

      那是一个不过十五、六岁的小男孩,又矮又瘦,留着中分头,发长至耳脚,有一点自然卷。他的脸十分漂亮:巴掌大的小脸,仿佛经过精雕细刻一般,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眼睛却又大又圆、黑白分明,扑闪扑闪的很有神韵。看真切了,原来他的大眼睛上覆盖着一层又长又密的睫毛,就像小扇子一样。虽然看不仔细,众人却似乎能感觉到小男孩的皮肤又细又软,可能还长着一层淡淡的绒毛,就好象一只鲜嫩的水蜜桃一样。。。

      漂亮的小男孩柳眉倒竖,盛气凌人地指着王非天的鼻尖:“过来!”

      王非天拍案而起,众人正不忍看小男孩即将面临的惨状,却见王非天一把把他夹在胳膊弯里,飞也似地跑出食堂。

      “同性恋?”“恋童癖!”

      丁罗、庄严二人用凌厉的眼神毫不客气地逼退了身边一众闲言碎语,紧跟着追了出去。

      “我说,这里是大学,你一个中学生跑过来干什么,快回学校上课去!”走出来老远,王非天才在大树下驻住脚步,老实不客气地训斥那个小男孩——当然他也没有忘记,这个小男孩是昨夜当场见过他遇狗失态的人,自然应该立刻带离人群聚集处,以免自己一世英名沦为别人笑柄不说,搞不好体育学院那些头脑简单们还会搞一堆狗过来专程对付他。

      “我不是中学生!”小男孩瘪了瘪嘴。

      “难道你是小学生?现在的小学生,怎么都这么大块头。”王非天寻思道。

      “我不是小学生,我是艺术学院一年级的新生,我今年已经十八岁了!”小男孩忍不住叫道。

      片刻沉寂后,是没心没肺的大笑。

      “大学生哎!”及时赶到的庄严摸着小男孩的脑袋,大笑不止:“来,叫一声大哥哥,我给你糖吃!”

      夸张的笑声,引得不少学生驻足旁观、窃窃私语。这三人在学校里素有恶名,此刻将那漂亮小男孩团团围住,而那小男孩又是一脸泫然欲泣的柔弱神情,傻子都会以为这三人正在欺负他。

      “没事,没事,我们在逗他玩呢!”庄严环顾四周,连连解释说。其实他横行霸道惯了,一时也没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要对旁人做解释,也许是因为这个新生看起来实在是太小,连自己都会滋生出正在欺负小朋友的错觉。

      “你是来找我的是吧,”王非天小心翼翼地提着那小男孩一条手臂,生怕用力过猛把他弄伤似的:“有事咱们一边说去。”说毕丢了一个“不许跟来”的表情,扔下丁罗、庄加夜二人,不管三七二十一,拉着小男孩又一口气跑到盐阜河边。

      “你赔!”不待二人站定,小男孩的小巴掌已经摊在王非天的面前。

      “赔什么?”王非天一脸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表情。

      “赔我的旺财啊,就是昨天晚上那只,它跑了出来,本来我想把它抓回去的,你们却闹轰轰把它放跑了!”小男孩鼓着腮帮子,气冲冲地说道。

      “旺财?”王非天光想都不禁有些腿软:“你自己的狗丢了,赖我什么事啊,我警告你,不许到处乱说,不然我扁你哦!”

      “你怕狗是吧?”小男孩精灵地眨了眨大眼睛,一幅不怀好意的模样,让王惊天感到一股莫名的寒意,“算了,反正我也没指望这种凡夫俗子帮什么忙,我今天是来警告你一声,以后看见我的旺财能跑多远就跑多远,千万不要和它起冲突,不然闹出人命来我可不负责任!”

      现在的人都怎么了?王非天晕乎乎地想,莫名其妙就用些“凡夫俗子”的词汇,开口“妖孽”闭口“人命”,莫非真是一九九九年世纪末了?

      不等他说什么,小男孩已经挥了挥手,向学校跑去,耳边犹有他那又细又亮的声音:“自己保重,别死啊!”

      “活见鬼!”这个小孩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头,不知道进学校有没有虚报年龄,身材跟小鸡似的,怎么看都不像大学生。这年头居然还真有把狗叫旺财的。王非天想着,摸出一支烟点上,很快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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