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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情不知所起 ...

  •   2000年,大三暑假的时候,表姐帮我找到了一家可以实习的公司。这对我来说也算是个不错的落脚,至少给了我一个假期不用回家的理由。在我心里,萧叔叔的家不是家,从妈妈搬到萧叔叔那里之后,我的家就已经人去楼空。
      大一,我到学校报到之后的第一个星期,妈妈在电话里征求我的意见,告诉我,她决定和萧叔叔走到一起。我当然没有反对的立场。
      我三岁的时候妈妈和爸爸离婚,从那时起她独自一人带我长大。当年,小小的我无法理解对一个女人而言,这得需要什么样的勇气。那么多年,妈妈苦心经营着我们母女的小家,让我看到的只是生活安定美好的一面。
      我们不富有,但妈妈总是有办法让我衣食无忧。她是那种即便只是清粥小菜也能做得有滋有味,就算只有一帘白纱也可以让房间洒满阳光的女人。在我年幼的记忆里,妈妈的脸上永远都挂着温柔的微笑。因为这样的微笑,我一直深信妈妈和我,我们每天都很开心快乐。直到在一个下雨天的晚上,八岁的我才终于看到了被她一直深深藏起的那份心力交瘁。
      那个傍晚,大雨滂沱。跟往常一样,在我放学后,妈妈用自行车载着我回家。就在快到我家小区的一个拐角处,车把不稳,我们两个人结结实实地摔倒在了雨地里。顾不上散落一地的杂物,妈妈快速地抱起了我。在我还没来得及回过神的时候,她忽然就那样搂着我坐在原地轻声地痛哭了起来。我吓坏了,手足无措地环住她的脖子,嘴里不停地说“妈妈,你看我一点事都没有”。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妈妈流泪。她的哭声压抑而又无望,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从那之后,我就开始自己挤公交车上下学了。我不想再看到妈妈的眼泪,不论那是因为什么。
      况且,挤公交有挤公交的好处。二十几分钟才一趟的公交车,赶不上就会迟到,迟到就必然面对老师严厉的批评。所以,每次在远远看到车快来的时候我都必须拼命奔跑。没想到,这样狂奔了半年之后,我那打从上学以来就没有及格过的25米往返跑居然顺利过关。并且,在这之后,满分100分的八百米考试我再没有低于过80分。
      那些年月,我们那座北方小城还没有通天然气,家家用的都是煤气罐。我家住在四楼,没有电梯的四楼。每次罐子里的煤气快用完的时候,妈妈都会皱着眉使劲地将罐子摇来晃去,然后想方设法把火打着,以便可以勉强做完一顿饭。拎一罐煤气对于一个男人而言,可能算不上什么太费力的事情。可是,对于一个瘦弱的女人而言,却好似举鼎拔山般艰难。妈妈的性格我太了解了,她不喜欢麻烦周围的邻居,也不希望被别人看到自己的艰难窘迫。所以,遇到这种时候,我们就只能将就着等到第二天,我的舅舅,她的弟弟,过来帮我们换一罐新的煤气。
      在几乎看不到太多起色的漫长的岁月里,因为目睹了太多生活给予一个女人的艰辛无助,所以我一直在努力做一个好孩子,一个旁人眼里标准的好孩子:刻苦用功,乖巧懂事,坚韧独立。好像,唯有我的努力,才能带给妈妈希望。
      据说,妈妈当年是他们中文系最漂亮功课最好的女孩儿。常常地,我会想,妈妈应该具备了她那个年代的女孩子希望拥有的一切:书香门第的家庭,精致灵动的五官,典雅温婉的气质。我见过她年轻时候的照片,不施脂粉,却美得摄人心魄,用现在的标准,回头率会很高。
      也是因为这些,我常常暗里替爸爸惋惜。他有运气娶到这样的女子,却没有运气与她相守。
      对于他们分手的原因,两个当事人都选择了对我行使他们的沉默权。即便如此,我也清楚地知道,根本的症结其实就是那句后来我在离婚案件案由中常看到的理由:“夫妻感情不和”。一个天马行空的男人和一个敏感细腻的女人,注定了无法琴瑟和谐。
      当我成年后,有一次和妈妈聊天。我早已经不记得聊的内容是什么,只记得说到后来,她眼神飘忽地告诉我“女人还是不要太漂亮的好,红颜,薄命”。我知道这应该是她这么多年来认命的结论。
      从另一个角度讲,对于什么是有爸爸的生活,我毫无概念。他们离婚时我还太小,对所有的事情都记忆模糊。和妈妈分开之后,爸爸就辞职南下去做生意了,一去很多年,再回来,我已经是十多岁的小姑娘。
      不论是人是物,如果你不曾拥有,就无从知道拥有的快乐,当然,也就不会感受到失去的痛苦。
      在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缺少爸爸对我而言好像并不难过。它完全不妨碍我每天兴高采烈地玩喜欢的玩具,吃爱吃的东西,穿漂亮的衣服。爸爸对我的吸引力还远远比不过商店橱窗里那些盛装的洋娃娃。
      要说遗憾,仔细想想,能想到的也许就只是在看到别的小朋友可以高高坐在自己爸爸脖子上的时候,我心里涌起的淡淡失落。每每这样的情景下,我心里会羡慕地想,坐那么高一定能看到很远的地方,也一定很有趣吧。
      但是,无论如何,爸爸对于我,都不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人。
      而真正体会到他的缺席意味着什么,是在我上学之后。
      从小学开始,每当需要填写各类志愿表格时,我总是会比老师要求的日期晚一天才交报。之所以如此,并非是我记性不好或者糊里糊涂,而是我不想被班里的同学有意无意看到我的家庭成员一栏中只有妈妈一个人的名字。
      小小的人儿也有小小的自尊。我不愿意看到同学们略带疑问的目光,更不希望大家知道我比他们少什么。何况,身边所有老师或好朋友在知道了我家的情况后,都会对我加倍的好,加倍的关心。这样的特殊优待反倒让我更难受。我不是不知道感恩的人。只是,我不喜欢任何形式的同情或怜悯,即使那是出于好意。因为这个原因,我很少向周围的人提及自己的家。我害怕的不是被轻视,而是被格外关照。我所需要的,不过是一份一视同仁的相待。
      几年后,当爸爸成了大家口中所谓的富商衣锦还乡的时候,他又有了一个家。
      据说,他和妈妈曾经有过口头协定,在我上大学之前,为了尽量给我一个平静的成长环境,减少因为他们分开对我产生的影响,爸爸不能太多介入我的生活。所以,他在回来后,我们父女间见面的画面永远都是:他在校门口远远地等我,在面对我的时候他会有些手足无措,甚至会带着些卑躬屈膝的讨好。然后他会拿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里面是他给我的零花钱。这样的见面,每回不过十几分钟,每年不过两三回。
      每次,看到他递给我的钱,我都竭力推脱不想要,好像拿了就会欠他一个很大的人情。
      有一次,爸爸看我照旧不肯收钱,就无奈地叹了口气,低低地说“傻孩子,你拿着吧。这些钱都是爸爸辛辛苦苦挣来的。”
      给我钱花,成为了爸爸对我表达情感的唯一方式。从小时候开始,直到我上大学之后,他每次打电话,最长问的一句话就是“钱还够花吗?”。他可能永远都不了解,在我心里最昂贵也最渴望的其实是一份普普通通的父爱。
      当我高三毕业准备去北京上大学之前,妈妈终于允许爸爸可以随时随地和我联系见面。
      我第一次去了他在市中心的家。那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装修的金碧辉煌。可我总觉得那个家看上去多少有些空洞,远没有我和妈妈的小屋温馨。
      爸爸的新太太姓王,人看上去精明干练。我客客气气地称呼她“王阿姨。”,她落落大方地叫我“依蕊”。
      王阿姨热情周到地为我沏茶递水果,眼神里却满是防备。这也是人之常情,我的出现,意味着她未来期得利益的必然减少。王阿姨与前夫的女儿和他们同住,小姑娘比我小一岁,很亲切自然地称呼我“依蕊姐。”
      那是我第一次和爸爸一起吃饭,在他的家里。王阿姨和她的女儿在厨房与餐厅间忙碌着端上端下,我坐在餐桌旁与爸爸生疏地寒暄。我忽然觉得从未有过的心酸:我是爸爸的女儿,这是爸爸的家,我却是这个家不常来的客人。
      那一年,妈妈还默许了由爸爸送我去大学报到。
      在去学校的路上,火车晃来晃去,我感到有些头晕,于是就索性躺在了卧铺上闭目养神。就在我头脑空空躺着的时候,忽然感觉到爸爸起身走到我身旁,他好像看了我很久。然后,他蹑手蹑脚地帮我把被角轻轻往上拉了一下。
      第二天,一觉醒来,我发现爸爸不知道去了哪里。
      等了好一会儿,才看到他从车厢那边端着一大杯热腾腾地开水走过来。看到我醒来,他微笑地对我说:
      “火车因为一些原因,需要给别的车错车让位,所以还得等会儿。这是我刚打到的开水,你赶紧趁热去刷牙洗脸吧。”
      端着那杯水,我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温暖。
      这么多年,我对爸爸即使没有怨恨,也有责怪。当年,我无从选择谁作我的父亲,但他总有权利选择要或不要我作他的孩子。他决定接受我的到来,可是我真的来了,他却远走他乡。我在潜意识里始终觉得他应该不会很喜欢我。不然,为什么这么多年,他对我都不闻不问,我也从来都不曾感受到过任何来自他的,作为父亲对女儿的疼爱?而此刻,我终于在想,可能他也很爱我,只是长久的分离让他不知道应该如何表达。
      十八岁之前,与妈妈相依为命的生活让我一直想当然地认为,我的家除了我和妈妈,不会再出现其他人了。却不曾想,在我高三的时候,萧叔叔走进了妈妈的生活。只是,那个时候我并不知情。
      萧叔叔和妈妈是认识30多年的同事,彼此非常熟悉。
      萧叔叔的妻子在他们的孩子刚上高中时过世。据说在她生前,他们夫妻感情很好。他的妻子临终前,要他保证在她离开后一定要单身三年,等到他们的女儿上大学了再考虑成家的问题。萧叔叔答应并践行了自己的承诺。
      萧叔叔在他的女儿考上大学后,和妈妈渐渐有了联系。当一切条件都水到渠成之后,就有了妈妈征求我意见的那个电话。
      作为女儿,毫无疑问地,我希望妈妈幸福。我知道她独身这么多年不是因为身边没有合适的人选,而是她不希望一个新的家庭对成长期极度缺乏安全感的我有一丝一毫的影响。确实,内心里我其实很小气,从小到大一直都很小气。特别是对一个人的感情,要么就占据全部,要么就一点儿不要。
      那天,接了妈妈的电话后,我独自找了一间自习室。正午刚过,很多人应该还在午睡,除了我,教室里就只有一个坐在后排低头看书的男孩。我选了第一排最靠窗的位置,为的是不让别人看到我的表情。
      我从背包里拿出一本厚厚的教科书摊在面前,却根本就没有看书的心情。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缓缓地将头枕到了书上,抬眼盯着旁边灰白的窗台发呆。阳光透过玻璃窗把明亮和温暖传递到了整个屋子里,头脑空空,暖暖洋洋的我没多久居然睡着了,还做了梦。
      从很小的时候起,我一直反复做着一个梦:我在外婆家玩得很开心,看到妈妈带来了一个我不认识的人,有时候是一个叔叔,有时候是一个阿姨。然后妈妈会指着我,对来的人说“把这个孩子带走吧。我不要了。”我在梦里不敢放声大哭,只能左躲右闪,试图不被对方带走,直到低声抽泣着醒来。每次看到我哭醒,妈妈都会一边帮我擦着眼泪,一边轻轻问我“做噩梦了。”我点点头,却从未告诉她我做了什么样的梦。
      这一回,我又回到了那个梦境。唯一不同的是,这次我还没来得及躲闪,妈妈就把我留给了那个陌生人,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了。我想叫又叫不出声,只好任凭眼泪很委屈地流着。
      梦醒了,我发现眼泪滴湿了整个书页。环顾四周,教室里只剩了我一个人,身旁的窗户却都已经锁牢了。这些窗户,也不知道是哪个好心的保洁阿姨,怕我着凉,帮我关上的。
      也是从那天起,我忽然觉得自己变得非常多余,每次回家后,都有一种找不到合适位置的不自在。于是每个寒暑假,我开始想尽办法不回家。这一次,为了要实习,我连借口都省了。
      假期一开始,我的实习生活也就跟着开始了。因为所学的专业是法律,我被安排在了这家公司的法务部。
      作为一个实习生,我负责不了什么高精尖的工作,每天主要的任务就是准备文件,说简单一些就是打字加复印。
      刚到的第二天,在复印室里,当我对着一台老爷机昏天黑地印材料的时候,复印机忽然毫无征兆地滴滴响了几声,然后机器上出现了一个“error”。我知道,完了,这位老人家罢工了。
      于是,我不得不撸起袖子开始修机器。既不缺纸也不卡纸,墨盒也还有墨,折腾了半天两手油墨的我也没弄明白到底是哪里的毛病。
      忽然,我听到一个很好听的男中音:“机器坏了吗?我来看看”。
      抬起头,耀眼的阳光下,我看到了一张有着温暖笑容的脸。我的心,只片刻,怦然而动。
      面前的人有着一双明亮而单薄的大眼睛,略高的颧骨、消瘦的下巴、英挺的鼻子和微笑时细长而微微扬起的唇,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五官搭配的这么恰到好处的男孩儿。他穿了一件深灰色的T恤,一条浅咖色的休闲裤,更加显得整个人白皙纤长,让我想到了以前看到过的拉斐尔的自画像。
      我顺从地让到一边,看着他动作熟练的打开复印机后盖,轻而易举抽出了卡在最里面的一张纸。修好了机器,他抬头看了看我,很礼貌很好看地笑着说“去洗洗脸吧,有油墨”。
      简单说了句“谢谢!”后,我迅速转身去了洗手间。
      在洗手间,我一面对着镜子洗着脸上的油墨,一面鄙视着自己刚才面对这个男孩儿时表现出的小里小气。但是,有什么办法呢?在突发情况下稳不住阵脚好像一直是我的强项。等我洗完脸,重新回到复印室后,发现他已经离开了。看着面前那一大堆资料和被他修好的机器,我有些失落地想:这家公司不算大,以后应该还能再见到他吧?就是不知道到时候他是不是能记得我?估计应该记不住吧?
      很多时候,我们对一个人的好感也许就发生在转身递眼的某个瞬间。这个男孩儿,我不知道他是谁,叫什么,却觉得那么亲切。他的笑容,暖暖的笑容,就那样悄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在心里偷偷给他起了一个昵称“拉斐尔”。
      在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文豪艺术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拉斐尔。用傅雷的话说,拉斐尔是明媚的。不论是他的人,还是他的画,都那样晴朗柔和,让看到的人顿觉风和日丽。据记载,与同时代的达芬奇和米开朗基罗不同,拉斐尔是出了名的人见人爱人缘好,连尤里乌斯二世这种脾气暴躁,专横强势的人都能与他好好相处。而且更为重要的,他在死前还给自己的情人Fornarian留有了足够的钱,让她后半辈子衣食无忧。所以,拉斐尔满足了我心目中完美男人的标准:温暖平和,才华横溢,并且,还很重情重义。而眼前这个男孩子的笑容百分之百符合“温暖平和”这四个字。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为了赶着打出一份第二天一早要发布的规章制度,我主动留在办公室加班。正在我全力以赴并且胜利在望地狠敲着键盘时,电脑突然死机了。我习惯性的关机。然后,眼前的电脑像是存心跟我做对一样:打不开了。
      我不停地点着开机按钮,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屏幕都没有再亮起来。万般无奈,我只好站起来四下扫视,看能不能找到可以帮忙的人。
      墙上的挂钟显示现在已经八点多了,公司的人也基本都走光了。好不容易,我注意到在办公区另一角,远远有灯亮着。于是我走过去,看到一个人背对着我在埋头干活。我留意了一下他桌脚的铭牌,上面赫然写着:程灏。
      “对不起,我的电脑坏了,可以帮我看一下吗?我等着急用。”我试探地问对方。
      对方抬头,居然是那天帮我修复印机的“拉斐尔”!在确认是他的瞬间,我在心里又开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好的。你的办公位在哪里?”程灏客气地问。
      我手指僵硬地指了指法务部的区域,有些拙嘴笨舌地说:
      “就在那边。”
      程灏起身示意我们一起过去。
      我屏住呼吸,与这个明媚的男子并肩向我的办公位走去。他不用香水,身上却有一股洗衣液残留的很淡很淡的山茶花味道,走在他身旁:神清气爽。
      等到了我的位子,程灏快速看了看电脑,对我说“你等一下,我去找工具来。”
      没过多久,他就拿来了一个长柄的改锥,三下两下拆开了我的机箱。程灏修得很认真,我在一边无所事事地拿起了他放在一旁的那个改锥,开始没话找话。
      “我记得好像有一个香港恐怖片,女主人在杀人前特别喜欢拿着一个很有棱角的长锥子戳冰,很使劲地戳。”说完,我还顺带拿起工具,情景再现了一下。
      “你记错了。那不是什么香港恐怖片,是沙朗.斯通的《本能》。”程灏一边修,一边慢条斯理地说。
      听了他的话,我立刻想起来这的确是《本能》里的情景。对着这样突如其来的丢人现眼,我立刻变得面红耳赤,无言以对。
      “你看过吧?”程灏抬起头,冲我皎洁地眨了眨眼。
      被他这样一问,我只得尴尬地低下了头,为的是不让他看到我那张因为不好意思而把眼睛、鼻子、嘴巴都挤到一起的脸。
      我当然看过这部电影,而且还是和自己的好朋友一起看的。
      我在大学里有两个过命之交,舒菡和孙晓梵。我们同级同系,我和舒菡还是同屋。
      之所以和舒菡成为好朋友,起因是刘德华。从小到大,我是刘德华的金刚粉。当年,当年,在很多人都还在嘲笑他用鼻音唱歌的时候,,我就觉得他的嗓音里有一种难以超越的沧桑。
      大学第一天,当我来到宿舍时,屋里只有一个女孩子,精瘦精瘦的,清秀的脸庞,却戴了一个硕大的黑框眼睛。她很随意地穿了一件棕色短款的小外套,整个人却有种说不出的洋气,一看就知道是个天生的衣服架子。见到我,她友好地自我介绍说:“我叫舒菡,和你同屋。”
      我微笑回应的时候,看到了她床铺墙上贴着的那张巨幅刘德华照片。而且,照片边角居然还有偶像的签名。我激动地问她“这签名是真的吗?”
      她有些得意地说“当然了,这可是当年我在友谊宾馆等了好几个小时,围追堵截才想办法得到的!”
      就这样,因为深爱着同一个男人,我和舒菡很快就发展到无话不谈。在别人看来,我们对刘德华的痴迷近乎成疯成魔:我们会一起看每一部他的电影,新旧通吃;会在华仔生日的那天,买一张他的大画报,以示留念;也会听烂他的每首歌,然后有模有样地去学唱。舒菡是北京人,每次电视里转播刘德华的演唱会,她的妈妈都会帮她录下来,等到周末,我就会跟她回家,通宵达旦吃着零食看刘德华的演唱会加经典剧集。
      至于为什么会和晓梵成为好朋友,我已经有些不记得了。只记得,起初我们三个人总会在同一个自习室碰到。因为我们系里几个班一起上大课的时间比较多,所以同系的人基本都能混个脸熟。自习的时候碰到了,大家自然也就会点头打个招呼。晓梵大大咧咧的,总是忘记带水。于是,经常的,她会走到我这里,笑眯眯地问我“能借我一点水喝吗?”
      每一次,即使我心里有千百个不情愿,但还是会装作友好地把水壶给她。
      在很久之后,我们都已经可以推心置腹了,晓梵才发现我有严重洁癖。于是,她好奇地问我“你这么洁癖,怎么肯把水给我喝呢?”
      “其实你不知道,每次你用过我的水壶之后,我就不再喝剩下的水了。而且,回去之后,我要洗很久的杯子。”我嘻嘻笑着,和晓梵挤作一团。
      大二的某一天,我们三个凑在一起,晓梵特别神秘地对我们说“你们看过《本能》吗?”
      见我和舒菡摇头,她摆出一个“知道你们就没看过”的蔑视表情,夸张地挥了一下胳膊,继续说:
      “我听说看了之后你会觉得人生从此不同。我们一起去看吧!”
      在晓梵的怂恿下,我们在某个周末的黄昏去尝试“人生从此不同”的起点。
      我们学校东门外边有好几排民房,精明的商家在那里开了各式各样的店铺:餐馆、网吧还有可以看影碟的音像店,核心客户就是学校的同学。因为地处学校周边,这里虽然热闹可是治安还不错。平常懒得去食堂排队打饭的时候,我们总喜欢跑到这里买凉皮凉面。但到这儿来看影碟,还是头一次。
      我们选择了一家看着整洁清净的店,进去之后就开始鬼鬼祟祟地寻找事先确定的目标。可在货架上找了半天,也没看到这张碟。于是,我们只好硬着头皮,去问店里的小伙计。
      “请问,你们有没有《本能》?”晓梵压低了声音问。
      虽然这时店里只有为数不多的男孩子在选碟,可毕竟几个女孩子凑在一起看这部名噪一时的限制级,我们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
      “噢,你们要看《本能》啊?有,在这里。”小伙计说话的声音在安静的屋子里显得出奇的大,我们当时真恨不得走上去堵住他的嘴,再将他按到柜台下面。
      三十秒之后,我们拿了碟,在众男生的注目礼中埋头走进了一个隔间。
      结果,这部电影对我而言根本没有任何兴趣可言,唯一映像深刻的就是沙朗斯通在里面戳冰的场面。而且,对男人女人间那些关键的技术问题,该不懂的,即使看完了我也还是不懂。一言以概之,从那天开始,我的人生依然照旧。
      那天看完电影,从小店出来之后,我们一边在校园里溜达,一边聊天。
      “我不喜欢这种电影,就像动物在做形体表演。中国人把男女之事称为‘情爱’,说明一定要有情有爱才可以有…… 啊。”不好意思说出关键词汇,我含糊带过。
      “所以,风月画面一定要拍得唯美,而且不应该拍得这么滥情。”我接着总结。
      “得了吧你,两个人脱光了,有什么美感可言啊?”晓梵总是这样一把将我拍回现实。
      “当然不是。你们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边’?我觉得人的一生就应该只爱一个人!如果真爱过一个人,又怎么可能会去爱上其他人。爱情原本就是排他的,先占先得。”我说得很写意,却招来了晓梵和舒菡一致的嘲笑。
      “幼稚,你连恋爱经验都没有,还在这里侃侃而谈。”舒菡笑笑。
      “就是。没谈过恋爱,还好意思在这里评论什么情什么爱。你呀,就欠多谈几次,鼻青脸肿之后就知道自己多幼稚了!”晓梵在一旁补充。
      那时,晓梵和舒菡都已经名花有主。
      晓梵的男朋友叫王韬,是她的高中同学,画得一手好画,在美院上学,一看就是弱不禁风的艺术家。
      舒菡的男朋友沈君然在清华学生物。他们的恋爱称得上是从网络延伸到现实的标准案例。某天,舒菡在网上发了一个技术求助信息,沈君然第一个回复并帮她解决了难题。于是一来二去,两个人在感性与理性的反复碰撞之下,终于成就一段文理组合的佳话。
      在她们俩面前,我俨然就是一个心智和身体都尚待发育的傻小孩。
      我记住了这部电影的片名,也记住了一些情节,却独独没记住情节和片名的关联性。于是,在程灏面前如此这般的出丑。
      还好,程灏在揭穿我之后就当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帮我修机器。只是,我却分明从他的唇边看到了淡淡的微笑。那样的笑有一点点小坏,眼角因为笑意还涌现出几道浅而细长的褶皱,很是迷人。
      修好后,他和气地问我“你还要多久可以走?”
      “大概半小时”我回答。
      “那行,等一会儿你要回去的时候过去找我吧。反正我也要打车,顺路送你一段。”程灏大方地说。
      加完班,我们一起从公司走出来,程灏挥手拦了一辆出租车,然后很绅士地帮我打开车门,让我先上车。
      “你学法律?”车开了之后程灏问我。
      “嗯。Z大法律系。”我回答。
      “很不错的学校啊。”程灏点点头,表示肯定。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应他,只能谦虚地笑笑。
      “你刚到我们公司实习吗?”程灏继续问。
      “是啊,上周刚来。”我说。
      “那,以后有什么不懂的问题,我可以找你咨询了。”程灏话说得如此客气。
      “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前提是如果我知道。”我在发自内心的保证后,又明显画蛇添足地给自己补充了一条没志气的后路。
      我们就这样并排坐着,一言一语地聊天。盛夏的夜晚,在幽暗月光和斑驳路灯的交错之下,光线或明或暗地投射到车里,迷蒙着他的脸庞,也迷蒙着我的心。我偷偷在心里祈祷司机可以走错了路,让我和他能够就这样一路说下去,不到尽头。
      从这天起,我有意无意地了解到了一些关于程灏的信息。他是北方人,五年前从北京的一所大学毕业后分到这家公司,在国际部负责海外市场推广,是部门的中坚,深受老板喜欢。
      接着我又发现,其实我所在的办公区离他的办公位并不远,只是之前我从来没有注意到他。但现在,因为留意所以很多擦肩而过就成了偶遇。从那晚他帮我修机器之后,再见面,我们彼此会笑着打个招呼,如果时间允许还会问声好。
      渐渐地,我心里越来越企盼着每一次和他的不期而遇。每天,我总会有事没事地从他所在的办公区经过好几次。我还特地舍近求远地选了靠近程灏办公位的茶水间和洗手间,只为了可以多看到他几次。每次经过他的位置附近,我会不动声色,装作自然地向他在的方向望一下,偶尔四目相对的时候,我们会毫不含糊地给彼此一个微笑。因为他的微笑,接下来的一整天对我就是艳阳高照。
      我知道,从此,我贪恋上了一个人的微笑,那个人,叫程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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