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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炎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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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欣澈是个很会卖乖的主,既然人家魔君拿了听起来就很牛逼的东西给了自己,那自己也得会点啥,于是手在兜里掏了半天,掏出块石头来,然后递给魔君,魔君很诧异,迟疑了一会才接过去,端详了半天,问:“这是何物?”
元欣澈回答地掏心掏肺:“石头啊。”众人不禁笑出了声,就连炎蹊的嘴角也微微上扬,眼神变得温柔起来。
魔君再一次尴尬,元欣澈觉得可能分量不够,于是又从兜里掏了好几块出来递给魔君,“这是我在凡世捡的,那里的东西好吃,就是不能长时间保存,我只好拿几块石头回来了。”
魔君连连摆手,“够了,够了,心意我领了。”
魔君跟清源帝君坐在主位,炎蹊和元欣澈得美桌走一趟,因为炎蹊是未来的魔君,要与自己的臣民共庆幸事。于是元欣澈就开始了漫漫长路,似乎永远敬不完的酒,似乎永远走不完的路。
欣澈以前就没怎么喝过用仙界桃花酿的琼浆,这回来魔界直接上烈酒,要不怎么说魔界的人黑啊,对一个小姑娘都得“倒满倒满,剩那一口干啥”地吆喝,幸好炎蹊帮她当了不少酒,但是炎蹊仍然清醒地很。
敬到潮汐那一桌时,潮汐突然站起来说:“新娘既是天界的公主,也是咱们未来的魔君夫人,想必自然有过人之处,不如表演个才艺如何,也让我们魔界的人都开开眼。”周围的人跟着也起哄,本着有热闹不看是傻子的本能更加带劲。
潮汐说完的时候,元欣澈基本上处于走神状态,喝酒太多了,总算能喘口气了。
“阿元既然贵为天界公主,储君之妻,自然有过人之处,只不过今天过于劳累,改天再说吧。”炎蹊淡淡的把这句话挡了回去。
“今天毕竟是个大喜的日子,我们这么多人都等着,也希望殿下能满足我们这样一个小小的要求。况且,我们也不要求公主殿下来多难的才艺,写个字就可以,我们只是想讨个彩头。”潮汐知道元欣澈不认识字,上一次自己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翻阅经典无数,然后炎蹊拿着自己写的信过来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堂堂的天界公主不认识字,潮汐有意让元欣澈在这种日子里出丑,便想着法来刁难她。
元欣澈心里正美着呢,刚才炎蹊叫她阿元,听起来像是爱人之间的低喃一样。然后就看见面前瞬间上来了笔墨纸砚,心里不禁感叹魔界的人真爱学习,不像仙界只知道跳舞作乐,人家连这么重要的日子都得练字。
直到潮汐一声“请殿下赐笔”,她才明白过来,感情是让自己写字啊!炎蹊在旁边皱着眉头,因为元欣澈不识字,画乌龟还行。
元欣澈久久不肯下笔,潮汐的笑容越来越大,身边的人也越聚越多,就连魔君和清源帝君都凑过来看一看,其实清源帝君知道她不认字,因为这孩子从小到大就剩离家出走了,根本来得及教她什么就出嫁了,所以清源帝君心里特别没底,毕竟元欣澈是代表天界,要是让别人知道天界的公主不识字那脸就丢大发了,不由得对潮汐厌恶起来。
元欣澈想着那个时候炎蹊如何写他的名字,像一阵微风一样,让人觉得舒服,炎蹊足够有才华,也足够让人心动。在魔界的上面,是宜山,而宜山之中,有一所茅屋,那是她第一次写字的地方。
元欣澈把炎蹊这两个练了好久,好像写的次数多了,连自己都会觉得跟炎蹊认识了好久好久。于是沉思了还久,别人眼睛盯得都酸了的时候,她下笔了,炎蹊两字,笔笔生风,颇有种仙风道骨的感觉。一气呵成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两字早就印在心底了。
周围掌声阵阵,叫好声不断,“怪不得沉思那么久,原来是想写我们储君的名字,两人的感情真不错。”
“而且这字也不错,炎蹊殿下的字可以拍出千金,而这幅字我看不输炎蹊殿下,二人果然般配。”
“果然足够配得上我最满意的重孙,天帝之女名不虚传。”魔君也不禁较好,清源帝君点了点头,好像这样的结果在他的意料之中,内心却在狂喜,这个孩子居然会写字啊,好想哭啊。
炎蹊点了点头,上前重新取纸,写下欣澈二字,字字有力,不愧在黑市能炒到万金。
潮汐的脸色差极了,她怎么也想不通,为什么一个明明不识字的人,却能突然间写出字了,而且还不差。这也太气人了,想想自己活得比人家大,却家世才学样样输人,心里堵死了简直。
元欣澈呆呆地看着那两个名字,仿佛那么理所应当地在一起,就像她跟炎蹊一样,虽然认识的时间短,命运却将两人联系在一起,这或许就是天意。
可能他们也没有想到,他们今天写的这两幅字,瞬间在黑市炒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潮汐灰溜溜地退场,元欣澈看得一脸羡慕,毕竟人家不用被一桌桌灌酒还得陪着笑脸,估计要不是炎蹊扶着,她早就趴地上去了。
炎蹊的酒量真心好,修为真心高,几百桌走下来还能站着,连大气都不带喘的,而她感觉跟同时让几万个人揍了一样。
而事情的结局就是炎蹊背着她回到辰罌殿,这是为了两人大婚特定建造的,与圣殿相对,象征着无上的权力。
所以第二天元欣澈醒来的时候基本上处于痴呆的状态,不认识的人,不熟悉的环境,就像做梦一样。炎蹊出现在视野中,仍然微润如玉,比最华丽的梦境还要好。
然后她就诧异了,为什么两个人没有住在一起,新婚之夜不是应该住在一起的吗?难道炎蹊有隐疾,要不就是自己长得太难看。元欣澈看了看镜子觉得自己风华绝代怎么可能是因为自己太难看。于是这位殿下用排除法认定炎蹊有隐疾,霎时看炎蹊的眼神都带着一种怜悯。炎蹊也在诧异,自己娶的媳妇是不是想得不太正常,这眼睛转来转去为什么看自己的眼神变得怪怪的。
“你醒了。”炎蹊问。
“嗯。”
“那你洗漱一下,等会我们要去拜见魔君”,炎蹊顿了一下,“还有我的父母”。
从没有听有人提起过炎蹊的父母,但是想必不会差到哪里去,毕竟炎蹊的基因这么好,那么未来跟炎蹊的孩子是不是也会跟他一样聪明,元欣澈想到这里,然后摇了摇头,不对啊,这人不举啊,怎么能有孩子,那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也不会有宝宝。应该没关系吧,等问二哥要一个也行,反正二嫂生了那么多,听说最近又怀孕了,年龄直逼当年天后生自己时的年龄了。
要说天界的人实在太多了,没有战争,生活又那么惬意,人口积淀了几百万年整得到处都是人。原来天界还不准跨界通婚,现在不行了,就指望着赶快人口转移,要不自己也不能嫁到魔界来。天界已经流行起入赘之风,那么多大好青年去了魔界或者妖界当上门女婿。但是天界的人口依然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增长着。
这里的宫女们长得很好看,天界的仙娥在凡人的眼里带着一股仙气,但是魔界的人带着一种狂放不羁爱自由的感觉。这里没有天界那么多的规矩,服侍的人也少,属于个个都有个性的主,比如眼前这位。
“殿下,我觉得您这衣服略有缺陷,我帮您改了一下,真的,就凭您这身材绝对合适。”于是一件衣服瞬间少了一半。这位宫婢叫惜荷,名字跟个性背道而驰,元欣澈穿上衣服觉得背后有点发冷。
穿过亭廊,炎蹊在走廊的尽头背身而立,像是光线全部凝聚在他一个人身上让人移不开眼。很多时候,一个人只需要一眼就够了。
“你穿的是什么东西?”炎蹊皱着眉头,将视线移到了元欣澈身后的惜荷身上。惜荷缩了缩头,理直气壮地说:“这样比较能凸显线条,的确很好看,殿下,你就是太古板,您要是肯让我改,我一定能......”惜荷最终在炎蹊的眼神中败下阵来,闭口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