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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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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到了上班的日子,卫杉关掉吵个不停的闹钟,翻身埋头进了被窝,五分钟后,才骂骂咧咧的冲进卫生间洗漱,揉了揉杂乱的头发,抓起外套和工具包跑出门。
摸了摸空空如也的口袋,站在家门口的卫杉纠结着跑回去拿钥匙还来不来得及的时候,一声鸣笛声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于飒还是穿着那件黑色衬衫,正靠着车门看着焦灼的他。“需要我送你一程吗?”
“这是你的荣幸。我接受了。”卫杉坏笑着打开了车门溜了进去。
于飒勾唇,坐在驾驶座上发动了引擎。八点二十五分,时间刚刚好,卫杉急匆匆的道谢跑进了杂志社的大楼。于飒透过车窗看向那个永远活力四射的男人,有些明白自己为什么喜欢了。大概极寒之地的人无比渴望火焰,所以哪怕会烧成灰烬也在所不惜。“天气变暖了啊。”
卫杉第一天上班,又是新的环境,新的人群,新的气象,但是他一点都不害怕。对于他来说,新的就是挑战。他笑的恰当好处,对着每一个未来的同事发出善意。他看到那些女人在看到自己时眼眸里的狼光,像是在看猎物一般。也有些人对自己嗤之以鼻,这也没办法。他卫杉又不是人民币,而他从来不需要看无谓的人的脸色。
走到人事部,人事部主管余松柏走了出来。看到老友卫杉,热情的迎了上去。“小杉,我还以为你第一天就打算迟到。”
“这不是有你嘛,我怕什么,再说了,我是那种不守时的人?”卫杉抱了抱多年不见的好友,笑道。
余松柏懒着卫杉的肩进了办公室,给好友冲了杯咖啡,两人互诉了近况,这才说起正事。“我可听说,你被劈腿了,失意回国了。我认识的小杉可不是那样的人啊,说说吧,怎么回事。”
卫杉懒洋洋的躺在沙发上,把脚搁在了茶几上,整个人像在自己家一样没有形象,只听他平淡道:“松柏,我不因为他劈腿难过,我难过的是他娘的尚宇居然在众人面前扇我耳光,你知道吗?从来没有人打过我巴掌。而且,”他顿了顿,“我已经很久没好好陪我爸妈了。”余松柏在听到好友被公众打脸时面色忽的冷峻,冷道:“小杉,就这样放过他?”
卫杉忽的大笑起来,“他算什么?我卫杉不在意的人,算什么。当然我也不会饶了这条狗,他不是借着我的人脉往上爬吗,那就爬的再高一点,摔下来才痛快。”
余松柏松了一口气,语气也随之和缓。“那你不爱他吧。”
“爱过。不说这个了,我可是看着你的面子来这的,说说吧,我去哪个部门?”
余松柏拿起手里的文件递给了卫杉,“你好不容易回来,我可不乐意又派你东奔西跑,你就去策划部玩吧。”卫杉接过文件轻笑道:“你这太子爷当的可真是不低调。滥用职权啊,就没人说什么?”余松柏乐呵呵的送卫杉出门,“能说什么?嫉妒羡慕?谁叫他们没一个什么都管的爹呢,快去吧,我要工作了。”
卫杉跟好友道别,优哉游哉的走进策划部,寥寥五个人,都在做自己的事。卫杉找到唯一一张也是唯一崭新的办公桌,悠然的坐了下来。五个人有两个是女孩,都穿着职业装,化着浓妆看不清原本的眉眼。靠近女孩坐的是个中年大叔,正噼里啪啦的打字,一圈的胡须透着颓废。另一边是两个年轻小伙子。在卫杉打量他们的同时,他们也在看着这个放荡不羁的新同事,听说很有背景。
“你们好,我是卫杉。今后一起共事,望多包涵。”注意到他们的目光,卫杉主动开口。
五个人齐齐回应。显然对于新同事,并没有什么好感还是恶感。第一次见面,陌生人而已。卫杉也不介意,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回国是为了散心,来这里也不过是好友的请求。
下班前,手机突然响了。电话那头是于飒特有的清冷声音,“我在楼下等你。”卫杉愣了,“呃,你想做什么?”
“还没有发现么,我在追你啊。”
卫杉吓得挂了电话,倒不是被男人追有多惊吓,毕竟他是个地地道道的同性恋。只是像于飒那样冷情的天才男人居然也会喜欢人,而且这个人还是自己。这件事就很惊悚了,就像你在吃路边摊的屌丝,突然有个西装笔挺的男人说你是他们家失散多年的少爷。
于飒等得不耐烦,也不知道跟保安说了什么,直接到了卫杉办公室。看到卫杉那副见了鬼的表情,他有些忐忑,他得到消息说卫杉在英国有过一个男友,消息不假的话,那么卫杉对男人应该不反感,可现在这样的反应倒让一向理智冷静自持的于飒失了主心骨。
“你不用急着答应,这是我的自由,况且我也没造成你的困扰。”
卫杉回了魂,惊讶回道:“没,我只是不敢相信你居然会喜欢人。”察觉到自己话中的不对,又急忙道:“我是说,你在我印象里,和情感无关,机器你懂吗?”
于飒点点头,努力的温柔笑道:“可你不同,我喜欢你啊。”
看到于飒不自然的笑,卫杉头疼不已。
毕竟是在公司,卫杉只好随着于飒搭顺风车回家。到了家门口,卫杉下了车,于飒也下车跟在卫杉身后。卫杉转头,无奈的看着于飒,“我说老兄,我到家了!”
“伯母叫我来吃饭。”说着越过了卫杉,直接进了门。卫爸爸正在家看报纸,卫妈妈看到于飒,热情的拉过他坐在沙发上说话。卫杉就这样被忽视在门口。他突然有个不可思议的想法,于飒才是爸妈亲生的吧。
“小杉啊,把菜洗了去。”卫母欢喜的瞧着于飒,对自己的儿子发号施令。
卫杉任命的脱了外套去洗菜,不一会,于飒也走进来帮忙。看着于飒熟练的动作,卫杉好奇问道:“我以为学霸生活能力特别差,你洗菜这么熟练,会做饭?”
于飒点点头,道:“基本生存技能而已,而且这些很简单。”
卫杉感觉自己被鄙视了,却无法反驳。他承认于飒是个天才,不管做什么都很好,起码比自己要好得多。不知道他会不会摄影,技术应该会不错。可惜了他缺少了一样最重要的东西,艺术之魂啊!
“哎,我特别好奇,你这样的人这辈子打算怎么活。像我这样的人啊只想要美和自由,我就想拍一辈子,死前再给自己自拍一张。”
于飒听着就笑了,和卫杉在一块,他总是很温暖,很想笑。“我和你没什么区别。该死就死了,活着的时候能解开谜团就好。”
“什么谜团?”
“你知道物理学界的几大谜题吗?”
卫杉连忙摆手,“你不用说了,我肯定不懂。不过,你加油吧,以后真解出来,说出去我是你的朋友特别有面子。”
于飒不解,道:“你成为我的家人才会与有荣焉。”
想到于飒这小子对自己的心思,卫杉还是一阵心惊肉跳。他尴尬笑笑,不再搭话。
吃过晚饭,卫杉任命的收拾洗碗。于飒也来帮忙,引得卫父卫母一阵夸赞。卫杉愤愤的碗碟推给于飒,站在一旁看着。
于飒认真的洗好碗碟,转头看着卫杉道:“不再考虑下?我可以洗碗。”
卫杉自然明白于飒的意思,他沉默的注视着于飒那双好看且黑白分明的眼睛,许久才道:“我答应了,来日方长,你别后悔。”
于飒自然的笑了,摇头道:“我的选择从来不会错。”
看着于飒那副自信的模样,卫杉气闷的走出厨房。沙发上,卫母正依偎着卫父看电视,卫父素日严肃的脸显得温和起来。“爸,公司的事忙完了?”卫父瞧着自家追求艺术的儿子,没好气道:“没有!你个不孝子也不知道帮帮家里,整日里乱跑。”卫杉笑嘻嘻的连忙求饶道:“爸,爸,我知道错了。我这不是回国了嘛,等过几个月,我就去帮您行了吧。”
听到儿子一反常态的没有拒绝,卫父多看了自家儿子一眼,不再多说什么。这时,于飒从厨房出来,告辞回家。卫杉送于飒出了门,一直走到路口才停下。
“我听我妈说,你在M大当教授?还没去过M大,改日我得去看看,你可要做向导。”
于飒将这句话,翻译为我要去M大看你,你得陪我。事实上,依照卫杉傲娇的性子,于飒的理解十分准确。灯光昏黄,卫杉双手插兜,整个人暖融融的。
“我走了。”
“恩,小心点,不然我妈一定打死我。”
“知道了。”
两人分别,往着不同的方向。
卫杉在想,这么不负责任的答应真的好吗?
于飒在想,什么时候两个人一起回家。
来日方长,所有的爱情都需要时间的积淀和挑拣。他们也不能例外。
卫杉杂志社的下班时间比于飒要晚上半个小时,所以这几天一直都是于飒来接送卫杉。
这天,卫杉忽的想去M大看看,提前一个小时溜了,乘着出租车到M大时,整个校园都是寂静的,卫杉拿出手机给于飒打了过去,嘟嘟几声响,却没人接。卫杉只能随便逛逛,却在长廊里遇到被学生纠缠的于飒。
“老师,我很喜欢你。做我男朋友吧。”女学生正对着于飒的方向,一张灵秀的脸在这理科生的圈子里算是系花了吧。于飒也不急着走过去,他倒要看看于飒会怎么处理。
“抱歉,我有爱人了。”于飒原本清冷的声音在咬爱人两个字时分外绵软。
女学生显然没料到,露出震惊的神情,却依旧抱着老师只是在找借口婉拒自己的想法不打算放弃,正要说什么,却见那个远处的男人走了过来,直接搂住了老师的脖子,霸道的宣誓主权。“不好意思啊,这是我家的。”
女学生在理科学校也不是没见过同性恋。但见到这一对还是倒吸了一口凉气,她觉得室友说的很对,这年头好男人要么被猪拱了要么就是GAY。“那老师我还有课,我先走了。”女学生落荒而逃。
卫杉却觉得这种感觉真是好极了。“走吧,我家的,回家吃饭。”转头看于飒,竟看见于飒正在傻笑。虽然还是那么好看,可不免有些毁形象。“喂喂,你怎么了?”卫杉伸手在于飒眼前晃了晃。
“没什么,我很高兴你有主权意识。”于飒抱着书跟着卫杉出了校门,回家吃饭,一直到躺在床上,脸上都挂着很明显的笑意。于叔叔觉得自家儿子疯了,天才果然和常人不同。
卫杉那么骄傲的人,谈个恋爱就会高调的不能再高调。于是在短短一周内,卫杉所有的朋友都知道卫杉有了个男朋友叫于飒。而于飒很想告诉别人,可他没什么好告知的朋友。
就在两人处在恋爱的甜蜜期时,七夕这种虐单身狗的日子到来了。卫杉是个很浪漫的人,从他一直追求艺术不难看出这点;而于飒估计还不理解这种节日存在的意义。不过卫杉喜欢就好,在他看来,每天都差不多。
情人节当天,卫杉请了一天假。向有钱的松柏借了辆红色布加迪,不禁暗暗唏嘘,松柏家还真是有钱到随便的地步。当然若不是卫杉借,余松柏也不会给,谁有钱的把布加迪随便借人啊。
卫杉把拉风的布加迪停在M大门口,扯掉了自己的领带,风骚的走进108号教室,根据调查,今天这个时间于飒应该在108教室上课。卫杉出现在门口的那一刻,整个教室都寂静了。众人在震惊中看到自己崇拜的于教授被这个俊美神秘的男子强势带走。
怕是在于飒二十五年的生涯中,从没有做过这么疯狂的事。坐在布加迪里,他还有些出神。“你这是,做什么?”
卫杉坐在驾驶座冲着后车镜呲牙一笑,道:“带男朋友约会,怎么?不愿意?”
于飒昨晚在实验室待的有些晚,今天又强撑着上课,早已经疲惫了,也不管卫杉要做什么,直接靠着睡着了。卫杉瞥了眼于飒的脸,那张清俊的脸难掩疲惫,有些心疼,只能把车开的稳稳的。
红色的布加迪驰骋在高速公路上,快的只有一道红影。
卫杉驾驶技术很好,那些年东奔西跑的取景,什么山路都开过,别说平坦的高速公路了。他很喜欢开快车的感觉,会让他觉得冲出了束缚,奔向了自由。这一次不同的是,他不是一个人驰骋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他看了眼熟睡的于飒,长久的疑惑忽的消散。管他未来如何,管他于飒到底怎么想的。现在这样很好,他卫杉从不是输不起的人。赌一把又能怎样!
想通了,卫杉愉悦得哼起了小调。
几个小时后,两人到了西山脚下。
卫杉把车停在附近的管理处,拉着于飒开始爬山。卫杉一边爬一边讲述自己这些年爬山的奇遇。他不知道的是,这些事,于飒记得比他自己还清楚。卫杉讲的开心了,也不觉得有多累。倒是常年泡在实验室的于飒,额角出了汗。
“哎,你不行啊。没有好的身体怎么做学问。”卫杉站在半山腰的一处平地,伸手拉于飒,“你以后得多加锻炼。太弱了。”
于飒擦了擦汗,心想确实该锻炼了。被男朋友说弱太丢人,他怎么能丢人。
等两人爬上山顶,已是两个小时后,夜幕沉降。满城的灯火如洒在黑幕上的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