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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hapter 3 初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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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说过再见,是不是意味着还会再见。
我忘记是谁说过的了。
一九九七年这个年份我记得很清楚。
那年的阳光特别绚烂,草地的气息似乎依然刺激着我的鼻腔。我曾经以为,我一定可以忘记,那些踌躇,那些不安,那些风起云涌,那些归于平静的一切,一切。
原来只要再次望见你的脸,即使只有一瞬,我依然可以想起来,那些,永远不会改变的,爱。
我参加了学校的一个朗诵比赛。我歌颂的人物,叫做冼星海。
我背了很多遍稿子,在班上公开朗读过,也许因为小,有些害羞,第一次了解到原来这种在众人面前面颊发热的感觉就叫做脸红。正式比赛前的一个星期,我在班主任的带领下,去了高年级的班级预备朗诵,算是交流。
就像所有美好的开头一样,这也是一个被讲烂了的故事,可是身在其中的人,是不自知的。
那一次局促不安的视线里,我记住了在我红着脸朗诵完第一个给我鼓掌的人。
后来来到我们班朗诵的人,为什么恰恰是你呢。在你的心里,这是偶然吧,在我的心里,这是巧合。我有时候常常想,两个相爱的人,他们只是碰巧有很多巧合而已,但恰恰是那些巧合,足以令他们相信,彼此是命定的恋人。
我记得那一年香港回归,我记得教室窗外的知了喋喋不休,我记得你朗诵完毕那个抬起右手的动作,我记得你的眼睛黑漆如墨,我当然也记得,你的开场白。
陈舟,要追随你的脚步,真的很不易。去你去的城市,读你读的大学。
大一报道的第一天,我告诉自己四个字,来日方长。
直至在同乡会见到你,你对我微笑,说,汪子缇,真高兴你也考到这里来。
你变高了,很精神,眼角有细细的小纹路。说起喜欢的事和快乐的事,你的眼睛会一点一点的亮起来,我是在仰望还是倾听,我都忘记了。
找你去图书馆,去你们宿舍看你养的兔子,一起在操场上放过一次风筝,借走你所有的CD,听你跟我说Don Mclean,说Bob Dylan,说永远的Beatles,然后喜欢上你喜欢的那些歌手。
最后,听见你说,谢谢你,可是对不起,会有比我更好的人爱你。
你的语文学得很不好吧。我想。
别人说我喜欢你,你怎么能回答谢谢你呢。
我有喜欢的人,你也有喜欢的人。真可惜,不是彼此。
其实我很坚强的,今天我只是在被窝哭了一会而已,没有声音,独独看见自己的指甲油在黑暗中发出绿绿的荧光。我努力睁大酸痛的眼睛,呆呆望着头顶的天花板,觉得自己糟透了。
— 2001.10.18 凌晨 2:23
我呆呆的看完这一页,合上日记本,突然觉得口干。我慢慢站起来,打开房门。对面房间橘黄色的光如同水银般一下子倾泻开来,延伸到我脚下。艾韬正在电脑桌前伏案忙碌,他的背影看上去像一只灰色的大熊。
我热了两杯牛奶,拿一杯进去给他。
大熊捏捏我的脸,“晚安。”
“晚安。”
我一口气喝完牛奶,心渐渐重获安定,扭掉台灯的开关,钻进被窝,开始对自己催眠:
陈舟,这么多年,你始终美好得像我的一个梦想。
你很好,足够好,只是不爱我。
祝你幸福。虽然,我曾经很努力的希望你比我不幸福。
我已然进步了,我终于可以看这本旧日记,不再落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