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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一)

      时间已经跨过零点,又一年了。

      我想你,从二零一五到二零一六,这样也算是深情吧。你知道的,我最擅长伪装深情。

      1.

      二零一五年对我来说不算好,也不算坏。也曾拮据到啃一个月馒头,也曾带着点余钱背起行囊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年末的时候我去了Y城,恰赶上寒流来袭,竟下了一场雪。Y城地理位置接近北回归线,常年温暖,历史上下雪次数屈指可数。从车站拎着行李出来,骤然看见雪花,不由一愣。我向来是喜欢雪的,家乡也常常下雪,但后来背井离乡,屈指算来,也有几年没见到过雪了。

      路人来来往往,面上俱是喜色,虽然这雪微小,触手即化,却也足以让人振奋。

      举目无亲,唯有靠手机地图指路,先前订的旅馆不远,便拖着箱子徒步而行。先入眼的当属骑楼,是曾在林清玄散文中多次见到并仰慕已久的,它临街而建,特意在一楼房前留出一部分与人行道相接,可供人遮阳挡雨。

      我站在骑楼底下,对面是一排排店铺,鞋店、杂货店、移动营业厅、银行……似乎跟别处也没有什么不同。唯有招牌,多是繁体字,对我这种半吊子伪文青来说,是喜欢的。

      这便是他自幼长大的城市了。也许是这里,也许在别处,他无数次撒着脚丫子跑过,手里捧着一块萝卜糕,吃得满脸都是碎屑。他从一个蹒跚学步的幼儿,渐渐长成挺拔不羁少年,又慢慢变成如今温和的青年。这座城市是他的故乡,他说起过。

      不过是轻轻巧巧的一句话,他说过或许就忘了,我记住了。走到今天,走到这里,冥冥之中,总是有些执念的。有些东西不可说,不能说,自己在心中明了,破了这个执,兴许也就过了。

      2.

      前些天他主动来找我,我便知道他是有些事不能解决了。

      大概我算不得他的朋友,抑或只是有事便奏无事退朝的“朋友”。

      深夜容易百无聊赖,大概其他人也都睡了无可排遣,他偶尔想起我这个夜猫子,便随手在□□上戳了过来。

      “在?”

      我愕然,随机……佯装淡定:“在。”

      他道:你果然没睡。

      我说:是,在等你。

      话说的像是玩笑,也确实是玩笑,等待这种行为更可笑。

      寒暄过几句,我便明了他的意思了。他年轻,正是春心荡漾的年纪,近来结识一个姑娘,聊下来感觉不错,但犹豫不决。

      他犹豫是因为他的初恋女友,相恋两年,一朝分离,任谁也不能很快走出感情困境。

      我面上波澜不惊,胸口翻天倒海,键盘上敲过去的字字斟酌:“总是走出来的,不妨一试。”

      他是喜欢姑娘的,我一向都知道。他喜欢什么样的姑娘,我也知道。他的犹豫代表什么,我也知道。他会做出怎么样的决定,我也猜得到。

      我知道他所有喜好,所有小习惯,微笑生气犹豫的样子,统统回想得起来,那又如何?

      “我昨天梦见阿初了。”他说。

      阿初是他忘不了的那个女孩子,他的初恋。阿初很好,可惜红颜薄命,人生中意外太多。阿初没了,所以成为他此生的明月光。

      我羡慕阿初。

      阿初去世已经两年,他没能走出来。有些人死了,她还活着。

      这是我这么久以来头一次听他提起一个女孩子,能跟我说起,想必私底下已经斟酌良久,之前仍欠缺一点勇气。身为他的兄弟抑或朋友,无论如何该推他一把的。

      “很好啊”。我说,烟灰簌簌落在键盘上,“很好,你别想太多了,阿初是个好女孩子,很爱你,她肯定不希望看到你一直颓废下去,肯定也会心疼。你说的这个女孩子不错,为什么不去试试呢?人一辈子那么长,总不能一直靠回忆生活。”

      是啊,不能靠回忆生活,但可以靠回忆支撑。他的点滴,都可以。

      他似乎被我说服,终于发过来一个笑脸,说:“好,我试试。谢谢你。”

      我说:“哈哈,不客气。”

      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与他的关系,不过尔尔。

      3.

      相识七年,从高中到大学。

      高考填志愿是偷抄他的。天不遂人愿,我去了,他复读。离开学校那天他心情不很好,但还是拍着我肩说:兄弟,祝贺你,你先去,等一年我就过去。

      我说,好。

      上了大学,不时跟他联系,一两天短信过去,也有寥寥几句话回过来。再后来,回复得渐少了,许是压力太大。再后来,便没有回复了。

      来年新生入学,名单上没有他的名字。听说他报了另一所学校,大概也忘记自己曾经随口说过的玩笑话。

      据说阿初是他在复读班认识的,很好的一个女孩子。清瘦,漂亮,文静,是他喜欢的类型,我见过两次。

      第一次是大一暑假,高中同学聚会,听说他要去,我也去了。他带了阿初过去。那场聚会他是主角,考上了牛逼的学校,收获一个漂亮的女朋友。

      我拎着一瓶啤酒过去跟他碰杯:祝贺你。

      他用力抱了我一下:好久不见。他跟阿初介绍说,这是我高中时候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从那时候开始渐渐恢复联系,不很多,但逢年过节,总能找到理由的。

      后来又见过一次阿初。意外好似小说中煽情狗血情节,流的却是真真切切的血。阿初和几个闺蜜一起逛街,乘坐的公交车在行驶途中造人为纵火爆炸。

      得知消息的我请了假,直接飞到他的城市。新闻闹得很大,他却安安静静,几天不说一句话,不肯吃一口饭。

      但是人总得走出来,年纪轻轻,难不成殉情?况且,他上有慈祥双亲。

      陪了他近一个月,走的那天他送我,说:“谢谢你。”

      从前我们不过是关系不错同学,这次之后,也许我算得上他一个朋友了,一个讲义气、重情义的好朋友。

      我见过他最落魄的时候,却忘了他是个骄傲的人。当他重新开始、想埋葬一段过往时,兴许连见证这个过往的我一起埋葬了。

      我曾走近他心里,不幸方向错了,也只能走到那里了。

      4.

      何四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在哪儿。

      我说:在Y城。

      他愣了一下,说:你回来。

      我说:不。

      他说:你去找他了?

      我笑:你想多了,他不在Y城。

      他说:那你去?

      我说:随便走走。

      他说: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说:不知道。

      何四,一个靠情怀吃饭的,搞音乐,也画画,只是他搞的那些我都欣赏不来。相较于他那些歇斯底里的音乐和抽象派油画,我更欣赏他床上的功夫。

      如果说我对另一个人是纯洁的精神恋爱,那和他便是污秽的□□关系。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各取所需,如此而已。

      4.

      何四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在哪儿。

      我说:在Y城。

      他愣了一下,说:你回来。

      我说:不。

      他说:你去找他了?

      我笑:你想多了,他不在Y城。

      他说:那你去?

      我说:随便走走。

      他说:你什么时候回来?

      我说:不知道。

      何四,一个靠情怀吃饭的,搞音乐,也画画,只是他搞的那些我都欣赏不来。相较于他那些歇斯底里的音乐和抽象派油画,我更欣赏他床上的功夫。

      如果说我对另一个人是纯洁的精神恋爱,那和他便是污秽的□□关系。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各取所需,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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