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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孤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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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乔艳失眠了。从检20多年,她还从未遇见过这样棘手的案件。
乔艳是一名从事多年刑事检察工作的老科长,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多少疑难复杂的案件到她那都会迎刃而解,但这次,她却真的犯了难。
躺在床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满脑子都是血淋淋的场面,现场勘查的照片她见多了,还没有一次像这样令她震惊。也许是过度劳累,在她脑海里,总是理不清一个完整的头绪。
这件貌似入室抢劫杀人案件,疑点实在是太多了。如果如谷文静所供述的那样,她是在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下,行凶杀人,那么她就不应该负刑事责任。但乔艳马上就否定了自己的这一观点。因为,在乔艳提前介入该案、在看守所讯问谷文静时,谷文静的表现令她生疑。
身着黄马甲的谷文静被女看守警押进审讯室,她神态自若,没有丝毫恐惧,对犯罪事实的供述,条理很清晰,就像早已准备好了,根本就不像是一个精神不正常的人。但好多情节又让人费解。
谷文静有非法占有小娜金项链的主观故意吗?有杀死小娜及其女儿妍妍的主观故意吗?,另外,从客观行为上,她为什么要采取那么极端残忍的手段,为什么要在熟人之间作案,抢劫后投案自首的行为又该如何解释呢?
能够证明谷文静主体资格的证据也存在矛盾。
卷宗内附着的三份精神病鉴定意见更是让人无所适从。三份鉴定书,两种鉴定意见,一种意见认为谷文静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臆病发作,属于无行为能力,另一种意见是,谷文静行为时,意志表现正常,属于完全行为能力人。
血淋淋的事实摆在那儿。如果不将谷文静绳之以法,如何对得起小娜母女?要知道,被害人小娜和妍妍一共被谷文静砍了十八刀,小娜掉了三根指头,手已经残废了,妍妍的脸上被砍了两刀,已经毁容。她才5岁呀!花骨朵一样的年纪,痛苦将会伴她一生。
但如果谷文静真是精神病发作时,行凶杀人,将其批准逮捕就会是一起错案。
乔艳想的头都大了,看着身边熟睡的老公,不忍心吵醒他,起床到阳台透透气,天边已经发白了。。。。
几天来,乔艳一直被这件案件困扰着,茶不思、饭不想,夜不能寐。正常情况下,乔艳完全可以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将该案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由梀察委员会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谷文静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然而,乔艳是一个责任心极强的人,她要对当事人双方都负责任。理智地讲,内心上,乔艳是倾向于该案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谷文静是不应该负刑事责任的。但难就难在被害人那儿。还有一个因素,犯罪嫌疑人谷文静的大姑姐在市检察院工作。该案办理的稍有不慎就会带来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乔艳决定还是跟公安机关沟通,共同研究如何补充完善证据。
这一天,乔艳刚要拿起电话给刑警队的李队打电话,电话铃响了,是检察长打来的:“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乔艳怯怯地来到检察长办公室,见沙发上坐着一个人,之前没有见过这个人。检察长一指那人:“这位是区□□办的赵主任,你手里有一件抢劫杀人的案子啊?”,“是这样的,”没等检察长把话说完,那位赵主任抢过话头,“我们驻京控访的同志接待一个被害人上访案件,该案牵涉到你们院,请你把情况介绍一下。”
乔艳详细地介绍了一下案情,说明公安机关依据谷文静无行为能力的鉴定意见已经将谷文静释放,并简单地叙述了这件案件的问题所在。“行了行了,”检察长一脸不耐烦地打断了乔艳的话,“你去把卷宗送到我这,你回去吧!这里没你事了。”
乔艳感觉事情不妙,进京访对一个单位领导来说是一大忌,换句话说,搞不好会丢了领导的乌纱帽。更何况这是位刚上任不久,又是事事咬尖的女检察长。俗话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上任伊始,这位检察长本来是想大显身手,大展宏图的,刚上任不到二个星期,就遇见这么烦心的事,能不光火吗?
乔艳做梦都想不到,从这一刻开始,厄运正悄悄逼近她。
乔艳紧走几步,把卷宗给检察长送过去。
第二天,乔艳刚到办公室,就接到检察长打来的电话,“你把卷宗拿回去,准备开检察委员会。”
不到九点,委员们陆陆续续来到三楼的会议室。会议由检察长主持。按照以往的惯例,检察委员会研究案件,承办人先汇报案情,并拿出自己的处理意见,然后由委员们发表意见,最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规则,由检察长结合大家的意见最终作出决定。可这次,乔艳刚把自己的意见:鉴于三种不同的鉴定意见,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同意批准逮捕的意见说完,检察长就发火了,喊了起来:“把人砍到那个程度,金项链也揣回去了,犯罪嫌疑人本人也供述,这样的事实还不清吗?,你要怎样的事实才算清?”
乔艳被呛白的脸一赤一红,心说,你懂业务吗?其他委员听了检察长的外行话,不由得露出鄙夷的神情。讨论案件应该是各抒己见,犯得上急赤白咧的吗?但他们很快把自己的情绪调整好,案件怎么处理跟他们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他们没有必要得罪检察长,她毕竟是一把手,得罪她不会有好果子吃。
这帮家伙太会见风使舵了,听完乔艳的案情汇报,他们本来是持和乔艳一样意见的,但看到检察长的态度,他们马上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纷纷发言,认定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谷文静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只有正直的主管检察长张凤春同意承办人乔艳的意见。
委员们的表态,助长了检察长的威风,也给了她自信,她相信自己是对的。案件讨论结束后,当着所有委员的面,她冲着乔艳大发雷霆:“办人情案我可以理解,那得看什么案件,性质这么恶劣的案件,就想给办没吗?你还讲不讲点职业操守?你究竟收了人家什么好处,这么卖命,被害人如果是你的亲戚、朋友,你会这么做吗?…….”
乔艳从参加工作到现在一直都很顺,工作三年多,就被任命为副科长,工作五年被提拔为科长,年年都是先进工作者,这么多年一直被幸运的光环包围着,为此招来很多羡慕、嫉妒的目光。在这么多人面前被领导批评还是第一次。她的自尊心受到严重损伤。
检察长的话如炸雷般在乔艳的头上轰响,一下把她炸懵了。她的泪水夺框而出,参加工作这么多年,乔艳对工作一直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对谷文静案更是不敢马虎,付出的心血还少吗?怎么谈得上办人情案呢?但面对蛮不讲理的检察长,她连为自己辩解的心情都没有了,简直是太不可理喻了。
真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第二天,整个办公大楼传遍了:乔艳因办人情案,引起上访,被检察长臭骂了一顿。
一时间说什么的都有。乔艳随时可以听到大家的窃窃私语:“看似一本正经,原来也是那个德性”,“真是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么严重的案件也敢整事”,“怪不得她家条件那么好,利用职务之便真是没少捞。”“得罪检察长,惨喽”。
平时要好的几个同事,对她开始敬而远之,其他干警更像躲避瘟疫一样躲着她。乔艳的威信一落千丈。
连续好多天,乔艳一直感觉检察长的声音在耳畔回响“办人情案、办人情案、办人情案”。
真是让人说着了,得罪检察长,她惨了。自那以后,检察长大会、小会训她,她怎么都不对。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检察长组织力量把她在公诉科任科长时所办的所有案件彻查一遍,希望能找出她徇私舞弊的证据,乔艳的精神彻底崩溃了。
太压抑了。乔艳好想找人倾诉一下。她来到政治部主任李娟的办公室,李娟是她在院里最好的朋友,她们之间无话不谈。敲门,“请进!”乔艳推开门刚要往里走,李娟一见是她,“我出去办点事,”戔下一句话冲出门去。乔艳一脚门里,一脚门外,不知该进去,还是出去,尴尬极了,泪水迸发出来,悻悻回到办公室。插上门,伏在写字台上痛哭起来。
此后,乔艳像变了一个人,一改往日活泼开朗的性格,不说话,不再跟任何人交往,除非开会,或到看守所提审,否则,决不踏出办公室半步。